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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新修改通过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赋予了侦查阶段律师的辩护人法律地位,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活动遵循诉讼规律的体现,也是我国刑事诉讼发展的里程碑。律师介入侦查在我国是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在侦查阶段确定律师的辩护人地位充分体现了人权保障意识和程序公正理念。因此,应当切实发挥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作用,保障侦查活动公正合法的进行。  相似文献   

2.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可以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为犯罪嫌疑人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不仅完善了刑事法律救济制度,而且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向科学化方向迈进。然而,侦查机关对律师提前介入在认识上仍存有差距,执法实践中也存在不足,如何正确认识律师提前介入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环节。就这一问题笔者从律师提前介入的重要意义,侦查机关在这一方面存在的不足以及侦查机关需要加强的重点等方面谈些个人见解,仅供执法机关参考。  相似文献   

3.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辩护制度,仅仅在侦查阶段允许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限的法律帮助是无法很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的。根本的做法应当是,取消"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与"辩护律师"在称谓上的不同,而统称为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即赋予律师以辩护权以及在侦查阶段即赋予犯罪嫌疑人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以弥补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之立法不足,这对于树立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由于侦查阶段的特殊性和律师调查取证权的重要性,侦查阶段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从发展历程上看,律师由审判阶段进入侦查阶段是各法治国家刑事诉讼发展的历史趋势;从比较法上考察,两大法系国家都在一定程度上规定了律师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权。从刑事诉讼构造的视角着眼,借鉴两大法系国家侦查阶段律师调查取证权的规定,有助于完善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5.
新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侯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依此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就可以介入诉讼,这是我国顺应历史潮流,改革刑事司法制度所迈出的重要一步。但是刑事诉讼法第96条只规定了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的诉讼权利和职责。而没有明确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身份,由此导致理论界对此的争论。学者们见仁见智,众说纷纭。笔者在本文中对此作了初浅的探讨,以求教于各位同仁。  相似文献   

6.
两年多的司法实践表明,律师在侦查期间介入诉讼活动,对增强广大公民的法制意识,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了一些律师违规执业和侦查机关处理不当的问题。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侦查机关应从律师执业与侦查办案的对立统一关系出发,找准工作切入点,注意做好律师“了解罪名”和“会见犯罪嫌疑人”活动中的有关工作。 一、及时告知和转达犯罪嫌疑人具有“可以聘请律师”的权利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的精神,侦查人员在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  相似文献   

7.
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律师在侦查阶段就可以介入刑事诉讼,但没有明确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身份,并对律师介入侦查的诉讼权利进行种种限制,难以发挥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职能作用。本文着重就律师在侦查阶段应以什么身份介入侦查以及在侦查阶段应享有哪些诉讼权利作了阐述并提出个人看法和建议。  相似文献   

8.
新《刑事诉讼法》颁布后,引发了一些关于侦查阶段律师介入侦查的相关问题。主要有律师介入诉讼的时间问题,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问题,律师的调查取证权问题等等。侦查机关应该本着尊重法律的精神,同时结合中国国情应对侦查工作的挑战。  相似文献   

9.
新《刑事诉讼法》有关律师辩护制度的重大修订,直接提升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与作用,拓宽了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权利范围,为律师执业提供了法律保障与救济途径,使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活动更为便捷。律师辩护权保障水平的提升实质上加深了辩护权与控诉权之间的对抗性,从而有利于刑事诉讼在平等对抗中实现人权保障与惩治犯罪的目标价值。  相似文献   

10.
张佳华 《前沿》2008,(1):122-125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享有获得律师“辩护”的权利而不仅仅是律师的“帮助”,这是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的必然要求,也是刑事诉讼科学发展的当然结果。律师在刑事侦查阶段的法律性质应当是辩护人,并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和特殊的诉讼权利。完善侦查阶段的律师辩护制度应着眼于告知权、会见权、在场权、调查取证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11.
2008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律师法》第33条在旧《律师法》第30条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的修改。一方面,从当事人一方角度看,修改后的《律师法》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当事人的人权,同时也扩大了律师在诉讼阶段的权利,使律师在侦查阶段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从另一方面看,律师在侦查阶段权利的扩大对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在侦查阶段的侦查效率及取证方面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本文分析了《律师法》的修改对当事人一方权利的扩大及因此对检察机关侦查取证造成影响间的矛盾,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关于律师介入侦查几个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是我国法制民主化程度向前推进的具体体现。律师介入侦查,有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律师更好地行使辩护权力;有利于侦查机关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律师介入侦查是一种有限制的介入,不会对侦查活动产生大的消极影响。为了保证侦查办案机关和律师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律师介入侦查应做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公安机关应增强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策略意识,以适应律师介入侦查的形势需要。  相似文献   

13.
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刑事辩护律师在侦查过程中的地位尚不明确,律师应当具有的众多权利需要在立法的层面上予以明确和拓宽。我国应当加强保护律师的辩护行为,确立司法辩护免责制度。  相似文献   

14.
我国正在经历“以侦查为中心”向“以审判为中心”转变的司法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案件有关情况,并提出法律意见,但并未明确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享有阅卷的权利。从我国司法改革背景、律师阅卷权法理基础等方面考虑,赋予律师侦查阶段阅卷权有其必要性和正当性;同时,可以通过公安电子卷宗制度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严格规定律师的保密义务等配套措施,避免违背“侦查不公开”原则。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享有阅卷权,能够确保律师更为充分地了解案情,进而提供更为有效的辩护,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更好地推动我国司法改革进程。  相似文献   

15.
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规定为侦查阶段 ,但是并未明确律师在该阶段的地位 ,律师在该阶段应具备的最基本的会见权也未在实践中获得保障。为了切实贯彻《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基本精神 ,有必要在法律中明确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 ,在实践中保障律师为实现辩护权而拥有的基本权利之一———会见权。  相似文献   

16.
修改后的刑诉法明确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但刑诉法实施一年多来,侦查机关对律师介入普遍存在抵触情绪。其原因主要是对律师的误解,认为律师介入增加侦破难度、害怕犯罪嫌疑人拒供、翻供、串供、毁证等。对此,文章提出从立法、沟通、提高认识、取消违法规定等方面解决这一问题,以期保证刑诉法的正确实施。  相似文献   

17.
律师在侦查阶段不能调查取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律师在侦查阶段不能调查取证高家伟《刑事诉讼法》将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机提前到了侦查阶段。《律师法》第31条规定,律师承办法律事务,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情况。据此。有人认为,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聘请,提供法律咨询、代为申诉和...  相似文献   

18.
编辑同志:最近我惹上了一场官司,我的邻居老郭是一位老律师,帮人打赢了不少官司,我便决定聘请他帮我进行诉讼。但到法院后,法院工作人员说老郭已经退休了,无权进行代理,要求我更换代理律师。请问,律师退休后还可以帮人打官司吗?小成小成读者:按照《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执业,应当取得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律师法》还特别规定了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以及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和辩护业务等行为的法律责任。我们认为,律师退休后,如果不再具有律师执业证…  相似文献   

19.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供述是证据种类之一。在侦查实践中,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是获取线索,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重要途径。正是基于供述之于刑事诉讼程序和侦查实践的重要性,导致了侦查机关为获得犯罪嫌疑人供述而对其进行强制讯问的危险。基于国家社会治理的现实需要,侦查讯问权的存在有其目的正当性,基于程序的正义要求,侦查讯问制度的构建应当符合法治的精神。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讯问中应当享有沉默权、知情权、律师帮助权。侦查讯问应当保持在必要的限度内,确保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是在一种理智、理性、自觉、自由的状态下作出。  相似文献   

20.
文章论述了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并评介了与公安工作最密切相关的几个问题:(一)完善了强制措施制度,同时决定取消收容审查;(二)律师提前介入,在侦查阶段即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三)进一步确立了预审工作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四)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增加了制约措施。最后提出应当改变观念,振奋精神,作好刑事诉讼法实施的准备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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