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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与大陆法系的代表国家德国相比,中国的侦查程序在侦查权的配置、侦查活动的司法审查两大方面呈现出截然不同的特征。现行侦查程序虽然对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却也在程序启动、权力配置和权力制约上存有较大缺陷,不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及基本权益。对检察职能的错误认识以及偏向控诉的制度设计,是导致中国现行侦查程序诸多弊端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2.
在侦查程序中,对侦查机关的强制侦查行为实行司法审查已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不论是英美法国家还是大陆法国家,都遵循着自身的司法逻辑演绎、发展出了相似的司法审查机制。我国侦查程序中建立司法审查机制很有必要。可以通过对各国侦查程序中的司法审查制度现状的考察,力求在比较中予以借鉴。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在我国建设现代法治社会的要求下,侦查程序法治化已成为完善公安侦查行为的重要任务之一,建立司法审查机制则是实现我国侦查程序的中立性、平等性、科学性等法治理念的一个重要途径.本文主要通过对司法审查机制的分析和研究,在借鉴和利用国外侦查程序中的司法审查机制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之上,总结出在侦查程序中引入司法审查机...  相似文献   

4.
我国目前的侦查程序主体主要是担负追诉任务的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在整个侦查程序中都处于一种消极的防范状态,相对于侦查机关所享有的广泛的权力而言,犯罪嫌疑人并没有获得真正的主体地位。此外,因为缺少一个系统的司法审查机构,法院或法官在整个审前程序中均无权介入,未能成为侦查程序中的主体。针对我国的侦查程序主体单元化的格局,宜更新法治理念,确立司法审查制度,创建主体多元化的格局。使控辩裁三者达到一种和谐的统一。  相似文献   

5.
文章对英关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刑事技术侦查领域隐私权保护立法现状进行考察,发现美国和德国在刑事技术领域隐私权保护制度普遍确立了技术侦查程序法定原则,普遍建立了技术侦查措施的司法审查机制,普遍规定了较为全面的救济措施。  相似文献   

6.
对刑事侦查行为进行必要的司法审查是平衡诉讼格局、对侦查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合理分配侦查实施权和侦查监督权以及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必然要求.司法审查应由法院来实施,法院有权对侦查主体是否适格、证据是否合法、程序是否正当等进行审查.文章认为,实施对侦查活动的司法审查还有赖于对司法权力的合理配置、对检察机关职权和地位的再认识以及对法院体制和法官任用管理体制的改革,才能发挥出应有的效果.  相似文献   

7.
法国的预审制度与纠问式诉讼相伴而生,而非资产阶级大革命的产物。法国的初级预审既具有侦查性,亦具有司法裁判性;既是侦查程序,又是起诉审查程序。侦查是法国预审法官的重要工作,但这种侦查具有启动的被动性,预审法官在侦查中居于中立地位,其侦查活动带有明显的司法性。研究法国的预审制度,对重构我国的预审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侦查程序中的权利保障机制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侦查程序中权利保障机制的建立应遵循法制国家程序原则和程序正当原则。完善权利保障机制 ,应建立司法审查机制、科学的羁押制度和完善的救济机制 ,并且要科学界定侦查阶段辩护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9.
顺应各国司法改革加强司法控制的潮流,我国应当设立刑事审前法官,使其介入刑事审前程序。刑事审前法官应当与审判法官严格分离,单独建制,并应严格控制其资质条件;刑事审前法官行使侦查控制、公诉审查等多项权力;侦查控制应当强制启动;应设立羁押听证程序等等。  相似文献   

10.
刑事审前法官制度的缺位,不仅导致我国侦查程序中非法侦查行为屡禁不止,权利救济机制处于空白状态,侦查程序不具诉讼形态,也使得公诉权缺乏应有的控制,公诉方式改革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还造成庭前程序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不能落实,证据展示程序难以运行,庭审法官的预断不能排除。加强权力制约与保障人权,必须建立司法审查制度、设立刑事审前法官.  相似文献   

11.
审前程序犹如刑事诉讼整个大厦的地基 ,如果没有科学的、合理性的建构 ,之后的诉讼程序将难以为继。本文通过采用结构主义理论和比较研究的方法 ,就刑事审判前程序中的几个重要问题作了阐发和论证。总的目标是在侦查程序中构建中立司法机构的审查和控制机制 ,建立“程序性裁判”制度 ,使侦查程序中涉及限制人身权利和自由的行为纳入司法审查和诉讼的轨道 ,在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权之间找到一个合乎理性的平衡点。  相似文献   

12.
公安机关运用强制性侦查措施时在传唤、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扣押等方面存在问题,原因在于司法审查机制尚未形成,权利救济制度的弱化失衡,比例原则在设计上的缺失。应当借鉴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和做法,根据我国国情,从确立司法审查原则、完善强制性侦查措施体系和逮捕制度等方面,从有效保护公民合法权利角度,完善刑事侦查制度。  相似文献   

13.
侦查程序是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整个刑事诉讼进程。侦查程序的价值设计,要以人权保障和秩序保障的侦查目标为导向,完善侦查监督体系,增设司法授权和司法审查制度;强化犯罪嫌疑人和辩护人的保障性权利;实现逮捕与审前羁押相分离制度;确定适应我国国情的非法证据排除法则。  相似文献   

14.
侦查机关拥有强制性处分权在实践中易导致刑讯逼供、超期羁押、非法取证等一系列问题,影响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必须对侦查权的行使科以必要的法律限制,建立外在的正当程序规则,侦查程序的正当目的就是基于这一需要产生的。建立合理完善的司法审查制度,对侦查机关实施强制性处分权进行司法审查,就成为侦查程序正当目的研究的历史使命。  相似文献   

15.
侦查运行程序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两种社会功能,一是限制侦查权恣意行使的“限权”功能;二是权力正当化功能。完善侦查运行程序应当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认真总结我国司法工作的实践经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16.
英美与法德等西方国家建立审前司法审查制度,以对侦检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追诉行为实施司法审查,来平衡诉讼结构,保护公民的基本权益。但在我国的审前程序中却不存在这种司法审查制度,成为我国审前程序丧失基本的诉讼性格之主要原因。本文在对西方主要国家的审前司法审查制度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探讨在我国建立审前司法审查制度的必要性,并提出了具体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17.
公安刑事侦查行为不受法院司法审查的制度存在两个弊端:一是人民检察院监督不力,二是刑事侦查行为与行政行为的界限模糊,为公安机关逃避司法审查提供借口。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应当在刑事侦查行为中引入司法审查制度,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应全面体现在侦查活动的整个过程中。  相似文献   

18.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一项精细化的系统工程,任何一项具体制度的改革完善都有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补充侦查的目的在于弥补前期侦查疏漏,完善案件事实和证据。法庭审判阶段补充侦查是程序倒流的典型样态,导致侦查行为与审判程序交错,渲染了侦查中心主义色彩,与程序安定、程序构造、公正审判等诉讼原理冲突,缺乏理论证成。实践中,这一制度呈现功能异化倾向,成为延长诉讼期限、规避控诉风险和终结诉讼程序的变通之策,背离立法初衷。从长远来看,宜于废止法庭审判阶段的补充侦查,同时建立健全检察引导侦查、公诉审查、撤回起诉、司法业务考评等配套制度,以契合审判中心之要求和庭审实质化之价值。  相似文献   

19.
论侦查阶段中司法审查制度的建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缺少一个系统的司法审查机制是我国刑事侦查程序在设置上的重大缺陷.侦查阶段司法审查主体应为人民法院.审查对象为逮捕、拘留、搜查、扣押等强制性侦查措施及侦查活动所获取的证据.司法审查应采用事前审查和事后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并充分考虑到维护辩方的权利.  相似文献   

20.
对抽象行政行为予以合法性审查是现代文明国家法律监督的重要制度。我国应当确立和完善权力机关的审查监督、行政机关的内部层级审查监督与司法审查监督相结合,预防性与事后性审查监督相结合,主动性和被动性审查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批准制度,建立预防性与事后性监督相结合、预防性为主的备案审查制度,建立附带性司法审查制度,建立和完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撤销制度及其具体的程序规范,完善行政复议中对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范围和程序规定,完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建议权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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