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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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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神意到法意——报应论的理念嬗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提出 ,神意、德意与法意是支撑报应论的三大理念 ,并就每一理念之于报应的意义作了客观而深入的分析与剖视 ,认为神意报应论虽有其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但它将罪与刑的因果报应的联结解释为虚无飘渺的神意 ,不是对刑罚的正当性的合理揭示 ;道义报应论将道德谴责理论用以解释刑罚的存在 ,确立犯罪的道义责任 ,无疑是对道德与刑法的关系的一种正确揭示 ,但它仅仅从道德的角度解释刑罚的存在 ,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无法完整地解释刑罚的存在 ;法律报应论注重犯罪与刑罚在法律上的联结 ,强调刑罚作为一种法律制裁手段相对于道德谴责的独立性 ,因而具有其合理性 ,但是 ,它又因为忽视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而无法对刑罚的存在作出完整的解释。  相似文献   

2.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要求量刑时要尊重报应刑相对于预防刑的主导地位。主流观点认为认罪认罚从宽的主要根据在于预防,这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形成张力。对从宽根据的预防式理解仅允许较为轻微的从宽,无法为当下全面深入的制度改革提供正当性基础。将仁慈与社会和解等新因素引入从宽根据同样无法化解从宽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之间的冲突。将认罪认罚定位为报应刑层面的从宽情节能够支持较大的从宽幅度,但这将冲击经典报应理念。一种不同于行为报应主义和品格报应主义的生活报应主义能够在尊重现实制度和报应理念的基础上将罪犯的真诚悔罪纳入报应刑的量刑情节,化解从宽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张力。这既实现了对实在法的最佳解释,又能为须认之"罪"的内涵和从宽限度等实践问题提供指引。  相似文献   

3.
赵冬燕 《法学杂志》2006,27(3):136-138
在西方刑罚目的理论上一直存在着报应刑和目的刑的争论。作为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体现以及刑罚正义原则的要求,报应已成为我国刑罚的首要目的。刑罚的报应性贯穿于我国刑罚体系的始终,只是不同的刑种体现出来的报应性的程度不同。  相似文献   

4.
以传统的刑罚功能论(报应论)和刑罚目的论(预防论)为基础,指出刑罚在内在逻辑性上包含着客观性的及主观(主体)性的构成要素;前者在逻辑上以行为恶性为施加对象,主要承担普遍而基本的报应职能,并实现一般预防的目的,可称为客观报应之刑或一般预防之刑,后者在逻辑上以主观恶性为施加对象,承担个性化且可增减的报应职能,但主要实现特殊预防的目的,可称为主观报应之刑或特殊预防之刑。根据刑罚的这种二元逻辑结构,初步设计出量刑的数理模型,科学地揭示了各种刑罚制度尤其是数罪并罚刑罚缩减的内在机理,并可为量刑的统一提供理论指导。  相似文献   

5.
刑罚论在逻辑上先于犯罪论,刑罚正当性理论为反思犯罪论问题确立了基点。纯粹功利刑论主张完全以功利主义原则来说明刑罚的正当性,拒绝将报应主义作为刑罚正当性的伦理基础。纯粹功利刑论并不排除对公众的朴素报应情感的关注,但只是将它作为实现功利目标的手段来对待的。功利刑论完全可以对来自对立理论的诘难作出合理的回应,无需援引任何报应原则。功利刑论主张对刑罚的社会功效进行整体评价,因此,它并不与罪刑法定、罪刑均衡原则及人权保障相冲突。纯粹功利刑论的提倡有助于消解关于犯罪预防的误区,对犯罪论问题的思考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为刑法从“结果中心”转向“行为中心”提供了根据。  相似文献   

6.
晚近德、日刑法理论经历了从绝对的报应刑论到相对的报应刑论直至新报应刑论的变化,三种报应刑理论倡导的量刑基准各有利弊.这对我国的刑罚目的论、量刑基准论和量刑规范化改革具有重大的启示意义.在刑罚目的论中,应当正确界定刑罚目的和刑罚本质、刑罚的正当化根据三者之间的关系,我国的刑罚目的是一般预防和特别预防;在量刑基准论中,应当处理好责任和预防、一般预防内部及其与特别预防的关系;在进行量刑规范化改革时,需要完善目前的量刑步骤和关注现行规范下死刑裁量基准的适用.  相似文献   

7.
在传统的刑罚理论中,我们曾经讳言“报应”与“功利”,而悉心考察近现代刑罚理论的演进历程,报应刑论与功利刑论都先后成为刑罚理论的主流学说,并于现代渐趋融合。如何确切把握这一历史进程所展示的刑罚价值取向,我国刑法学界在一些具体问题上颇有争议。本文立足于价值分析,对两种刑罚理论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入地剖析,并提出了现代社会所需要的一种既有报应的正当根据,又能发挥功利的预防犯罪效果的刑罚新理念  相似文献   

8.
《天津检察》2006,(2):65-65
报应刑理论 报应是一种十分古老的观念,作为一种理论形态,它经历了从神意报应到道义报应,再到法律报应这样一个演进过程。其理论可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的哲学家毕达哥拉斯,他认为刑罚除了对犯罪的单纯报应外,别无其他目的。  相似文献   

9.
刘守芬  韩永初 《现代法学》2004,26(3):98-105
非犯罪化、非刑罚化是现代刑法改革的重要议题之一。但是,关于非犯罪化、非刑罚化的合理性问题仍需进一步加以研究。过去,学者们往往从某些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角度,来论证使这些行为非犯罪化的合理性问题。本文认为,使一些行为非犯罪化的主要不是因为这些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而是因为刑法能否对这些行为进行有效干预。另外,有些学者认为报应刑理念是与非犯罪化、非刑罚化相冲突的,要实现犯罪化、非刑罚化必须放弃报应性理念。本文认为,非犯罪化、非刑罚化与报应刑理念并不冲突,用报应刑理念完全可以解释非犯罪化、非刑罚化的合理性问题。  相似文献   

10.
辛忠孝  杨柳 《政法论丛》2005,6(1):18-21
本文旨在通过对刑罚模式的正当化根据予以考察 ,从而论证刑罚论中的并合主义是刑罚正当化根据的主流理论 ,但一国刑罚模式的选择是与该国的文化传统、经济发展状况、政治政策需要密切相关的 ,这些可以说是刑罚模式选择的基本决定因素。正因为如此 ,受这些因素的制约和影响 ,我国刑罚的立法应当选择报应模式 ,刑罚的正当化根据自然应当是报应刑论。  相似文献   

11.
教育刑理念的彰显与背离:近代中国假释制度考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罚执行是刑事司法的最后环节,行刑法律的运作直接关涉刑罚功能与目的能否实现。假释作为行刑制度之一,其运作效果是刑罚观念的集中体现。近代以来假释制度完成了由恩典到权利的制度转化,因于诸多因素的制约,假释制度在清末刑事立法中虽然得以确立,却未能实践。其后的立法与司法虽对于假释制度有着较多的践行,但民众的法律情结却仍停留于报复惩戒,教育刑理念仍然未能深入人心,法律观念、法律文化的转型任重而道远。  相似文献   

12.
张小虎 《现代法学》2002,24(6):22-29
罪刑均衡形式上的抽象框架是 :罪与刑的质的相称与量的相称的有机统一。其中 ,罪是指以已然之罪为主、未然之罪为辅的罪的统一体 ;刑是指以报应之刑为基础、预防之刑为引伸的刑的统一体。罪刑均衡抽象框架的基本要求 ,在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中 ,有着一定的体现。  相似文献   

13.
贝卡里亚立足于功利主义原则,提出了以预防犯罪为主要目的的刑罚理论即目的刑论。然而,目的刑论由于存在诸如违反罪刑均衡原则和破坏社会正义等等方面的弊端。因此,将目的刑论与报应刑论相结合而以报应为主、兼顾预防的折衷主义刑罚理论便成为我们必然的选择。  相似文献   

14.
刑罚目的是刑罚理论中的重要问题,它指导刑事立法、司法和行刑活动的全过程。在刑罚目的问题上长期以来存在着报应刑论与预防刑论之争,尤其是一元论的预防犯罪的目的成为我国刑法学界的通说,但这一观点,近年来不断面临挑战。刑罚目的应是报应与预防的统一,站在刑罚目的二元论的立场上,本文对刑罚的报应目的和预防目的加以论述。  相似文献   

15.
在当前,刑罚的目的主要有报应主义和预防主义两种学说。本文结合实施醉驾入刑三周年的实施效果,通过对这两种刑罚目的理论进行分析,从而得出我国当前条件下如何优化刑罚目的,使刑罚落到实处,同时对我国完善醉驾入刑的实施提出思考。  相似文献   

16.
从现实来看,预防犯罪作为其适用刑罚的目的,尽管符合了社会秩序的需要,但仍有其自身的局限性,有必要对其修正。在刑罚手段层面上,以报应限制特殊预防或一般预防,是达到正义和秩序相统一的正当途径。刑罚目的是刑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而又争论十分激烈的问题,它是刑罚制度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在西方刑罚史上,出现了报应刑和目的刑之间的对峙和调和,对西方的刑罚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在评价这些理论的基础上对西方刑罚的实然目的和应然选择做了简单的探讨,以求对我国刑罚目的之选择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7.
刑罚的正当化根据是报应的正当性与预防犯罪目的的合理性,其中的报应是指责任报应,报应刑就是责任刑;根据点的理论,只能在责任刑(点)之下考虑预防犯罪的需要,所以,必须严格区分影响责任刑的情节与影响预防刑的情节。不法程度减少时,即使行为人对减少不法的事实缺乏认识,也能成为减少责任刑的情节;不法程度增加时,只有当行为人对增加不法的事实具有认识或者认识可能性时,才能成为增加责任刑的情节;增加或者减少责任本身的情节,属于影响责任刑的情节。余罪的事实使被起诉之罪的有责的不法或者责任本身增加时,可以成为影响责任刑的情节;余罪的事实表明行为人特殊预防必要性大时,只能作为影响预防刑的情节。疑罪、社会影响与民愤、精神损害、被害人及其家属的严厉处罚要求,都不能成为增加责任刑的情节;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不是减少责任刑的情节,而是使一般预防必要性减少的情节。  相似文献   

18.
我国古代的“以人为本”思想在存留养亲制度、亲亲相隐制度中均有所体现。在我国古代的刑法思想中,刑罚的目的并非是单一的报应论,而是最终达到“以刑去刑”的教育刑目的。因此,在古代刑罚适用中,需要慎刑戒杀,矜老恤幼,体恤不同的犯罪人,从而避免刑罚成为弑杀的工具。现如今,古代的“以人为本”思想依然闪烁着制度光辉。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传承古代“慎刑观“”恤刑观”理念,是秉持“以人为本”思想的重要体现。  相似文献   

19.
赦免制度得以在西方国家普遍设立,除了政治、经济、外交政策以外,西方普通民众的伦理观念也与赦免制度的设立有着密切的联系。赦免与基督教伦理思想的一致性,以及刑罚人道主义对赦免制度的呼唤,是赦免制度存在的理论基础。同时在刑罚报应论下,报应正义与赦免的矛盾是能够在爱的伦理下得到化解的。作为西方重要文明的基督教的伦理思想对民众赦免观的构建具有重要的影响。  相似文献   

20.
汪东升 《行政与法》2008,(6):108-110
刑罚的公平性有两种根据:一种是刑罚的报应根据,认为刑罚量的分配应该与已然之罪等量或等价;二是刑罚的预防根据,认为刑罚量的分配应该与未然之罪相适应。本文认为,刑罚分配的公平性既通过刑罚的报应根据(刑罚与主观恶性、客观危害相适应)体现出来,又通过刑罚的预防根据(刑罚与再犯可能、初犯可能相适应)体现出来,是二者对立统一的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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