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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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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晚近德、日刑法理论经历了从绝对的报应刑论到相对的报应刑论直至新报应刑论的变化,三种报应刑理论倡导的量刑基准各有利弊.这对我国的刑罚目的论、量刑基准论和量刑规范化改革具有重大的启示意义.在刑罚目的论中,应当正确界定刑罚目的和刑罚本质、刑罚的正当化根据三者之间的关系,我国的刑罚目的是一般预防和特别预防;在量刑基准论中,应当处理好责任和预防、一般预防内部及其与特别预防的关系;在进行量刑规范化改革时,需要完善目前的量刑步骤和关注现行规范下死刑裁量基准的适用.  相似文献   

2.
刑罚目的新论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下载免费PDF全文
刑罚目的是刑罚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它对于刑罚的创制、适用与执行都具有指导意义。在刑罚目的问题上 ,长期以来存在报应刑论与预防刑论之争。刑罚目的是报应与预防的统一 ,这就是刑罚目的二元论。基于刑罚目的二元论的立场 ,本文对刑罚的报应目的与预防目的加以论述。  相似文献   

3.
论预防刑的裁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明楷 《现代法学》2015,(1):102-117
刑罚的正当化根据是报应的正当性与预防犯罪目的的合理性,基于报应所裁量的刑罚是责任刑,基于预防犯罪目的所裁量的刑罚是预防刑。裁量预防刑时应当重点追求特殊预防,不得使积极的一般预防优于特殊预防;裁量预防刑时难以追求积极的一般预防,不得追求消极的一般预防;但是,如果一般预防的必要性小则应当从宽处罚。由于预防刑的裁量是刑罚个别化的过程,所以,不能追求量刑平衡。在任何犯罪中,表明被告人再犯罪危险性小的情节都应当受到重视,对罪行严重的犯罪不适用或者严格适用酌定从宽情节的做法,违反刑罚目的。裁量预防刑时,对影响责任刑的情节与影响预防刑的情节,既不能进行综合判断,也不能使之相互抵消;既要考虑类型化的情节,也要考虑非类型化的情节。  相似文献   

4.
刑罚目的是刑罚理论中的重要问题,它指导刑事立法、司法和行刑活动的全过程。在刑罚目的问题上长期以来存在着报应刑论与预防刑论之争,尤其是一元论的预防犯罪的目的成为我国刑法学界的通说,但这一观点,近年来不断面临挑战。刑罚目的应是报应与预防的统一,站在刑罚目的二元论的立场上,本文对刑罚的报应目的和预防目的加以论述。  相似文献   

5.
当前我国刑法理论界关于刑罚目的的通说是预防犯罪,这一通说在理论和实践上都造成了一定的混乱。为了弥补现有理论的缺陷,在刑罚目的中融入报应因素已成为当务之急。形成以报应为基础的刑罚一体论是我国刑罚目的的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6.
辛忠孝  杨柳 《政法论丛》2005,6(1):18-21
本文旨在通过对刑罚模式的正当化根据予以考察 ,从而论证刑罚论中的并合主义是刑罚正当化根据的主流理论 ,但一国刑罚模式的选择是与该国的文化传统、经济发展状况、政治政策需要密切相关的 ,这些可以说是刑罚模式选择的基本决定因素。正因为如此 ,受这些因素的制约和影响 ,我国刑罚的立法应当选择报应模式 ,刑罚的正当化根据自然应当是报应刑论。  相似文献   

7.
刑罚目的研究——对我国刑罚目的理论的反思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刑罚目的取向直接指导着刑罚的创制与适用。围绕刑罚目的的争论可谓众说纷纭 ,由此又产生了许多不同的学派。我国刑罚目的及其发展方向应建立在偏重特殊预防的基础上 ,兼顾报应的要求 ,应是报应与特殊预防的统一。  相似文献   

8.
对刑罚一般预防的再认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试图论证刑罚的一般预防作用十分有限 ,夸大刑罚一般预防的作用不仅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相违背 ,而且不利于刑罚公平和正义目标的实现 ,同时还与特殊预防产生矛盾与冲突 ,因此立法在设定罪刑结构之时、司法在确定具体刑罚之际 ,应更多地考虑特殊预防的需要 ,不应过于看重一般预防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赵冬燕 《法学杂志》2006,27(3):136-138
在西方刑罚目的理论上一直存在着报应刑和目的刑的争论。作为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体现以及刑罚正义原则的要求,报应已成为我国刑罚的首要目的。刑罚的报应性贯穿于我国刑罚体系的始终,只是不同的刑种体现出来的报应性的程度不同。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刑法对受贿罪的处罚主要是援引贪污罪的刑罚,采用"计赃论罪"的处罚形式,以数额作为定罪量刑的主要依据,但这并不符合受贿罪的本质特征,也容易造成量刑失衡。此外,作为一种"权钱交易"的行为,对受贿罪的处罚缺少罚金刑,资格刑的设置也不足,影响了受贿罪刑罚的实施效果。针对该罪刑罚规定的主要缺陷,本文提出了设置独立法定刑、完善量刑情节、增设罚金刑、合理配置资格刑、严格适用并逐步取消死刑等完善受贿罪刑罚的措施。  相似文献   

11.
刑罚目的是刑罚论的核心问题,它对一国刑事政策的制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刑罚目的问题上,长期以来有三种学说:报应目的论、预防目的论和报应与预防一体论;但是,科学的刑罚目的论应该是“统一说”,即“坚持一个中心兼顾两个基本点”。刑罚的目的应坚持以间接一般预防为中心,兼顾报应与特殊预防的要求,在间接一般预防的基础上实现报应与特殊预防的有机统一。“统一说”为我国刑事政策的调整提供了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2.
汪东升 《行政与法》2008,(6):108-110
刑罚的公平性有两种根据:一种是刑罚的报应根据,认为刑罚量的分配应该与已然之罪等量或等价;二是刑罚的预防根据,认为刑罚量的分配应该与未然之罪相适应。本文认为,刑罚分配的公平性既通过刑罚的报应根据(刑罚与主观恶性、客观危害相适应)体现出来,又通过刑罚的预防根据(刑罚与再犯可能、初犯可能相适应)体现出来,是二者对立统一的结果。  相似文献   

13.
观念刑论纲     
刑罚是报应已然之罪还是预防未然之罪,有报应刑与目的刑之争。但不论是报应刑还是目的刑都是静止的刑罚观,既无法对刑罚的轻缓化发展趋势作出合理解释,也无法对死刑的存与废作出完整解答。观念刑认为刑罚是为了满足人们的报应观念而被规定和科处,刑罚的轻重应当与人们基于报应观念所期待的惩罚的轻重相适应。观念刑作为运动的刑罚观不仅能够对上述问题作出合理解释,而且能够对自首、立功、累犯等量刑制度以及减刑、假释等行刑制度作出比目的刑更科学和符合实际的解释,因此立论较周延。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有不少德国学者认为黑格尔是积极一般预防理论的鼻祖之一.黑格尔的刑罚理论与雅科布斯的积极一般预防理论之间有着高度的相似性,黑格尔的犯罪观契合了积极一般预防理论的实质.在刑罚理论发展史上,正是刑法学领域内的“黑格尔复兴”助产了积极一般预防理论.传统的观点一直认为黑格尔是报应刑论的典型代表,其报应理论来自于康德的反射性报应理论,这种绝对主义的立场能够避免将个人当成实现社会目的的工具.为了兼顾预防的必要性,黑格尔放弃了康德的等量报应观念,提出了“等价报应理论”,即允许作为犯罪影像的刑罚在犯罪的基础上发生一定的“变形”.但等价报应理论并不能缓解刑罚目的与人格尊严之间的紧张关系,解决问题的出路在于区分刑罚理论与量刑理论,将前者作为宏观的问题,以积极一般预防理论为内核;将后者作为微观的运作程序,以同等对待原则为指导.  相似文献   

15.
积极的一般预防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韩友谊 《河北法学》2005,23(2):41-44
报应主义固守正义面缺乏保护社会的灵活性,一般预防重视秩序而有主张专断、残暴之嫌,特殊预防则专注于科学地矫治罪犯而排斥了正义。学者们的各种刑罚一体论模式都实际上并未将三者统一。刑罚根据的统一只有在将刑法系统看作社会大系统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受制于社会大系统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根据社会的机能的立场,刑法只保证一点,即与认为规范是无效的意义表达相对抗。刑罚清楚地使犯罪成为一种不值得学习的行为。积极的一般预防理论是建立在刑罚以忠诚于法的市民为对象的基础之上的。报应论、一般预防论和特殊预防论三者只是对刑罚根据的外在表现的揭示。在对这三者的具体分析中可以看到它们内在地统一于积极的一般预防之中。  相似文献   

16.
从现实来看,预防犯罪作为其适用刑罚的目的,尽管符合了社会秩序的需要,但仍有其自身的局限性,有必要对其修正。在刑罚手段层面上,以报应限制特殊预防或一般预防,是达到正义和秩序相统一的正当途径。刑罚目的是刑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而又争论十分激烈的问题,它是刑罚制度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在西方刑罚史上,出现了报应刑和目的刑之间的对峙和调和,对西方的刑罚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在评价这些理论的基础上对西方刑罚的实然目的和应然选择做了简单的探讨,以求对我国刑罚目的之选择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7.
贝卡里亚立足于功利主义原则,提出了以预防犯罪为主要目的的刑罚理论即目的刑论。然而,目的刑论由于存在诸如违反罪刑均衡原则和破坏社会正义等等方面的弊端。因此,将目的刑论与报应刑论相结合而以报应为主、兼顾预防的折衷主义刑罚理论便成为我们必然的选择。  相似文献   

18.
间接一般预防是刑罚的根本目的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王振生 《河北法学》2006,24(6):28-31
刑罚的目的是刑罚论的核心问题.在评析传统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新的刑罚目的论--"统一说",即"坚持一个中心兼顾两个基本点".刑罚的目的应坚持以间接一般预防为中心,兼顾报应与特殊预防的要求,在间接一般预防的基础上实现报应与特殊预防的有机统一."统一说"为我国刑事政策的调整提供了理论依据.进一步论证了我国刑事政策调整的战略步骤.  相似文献   

19.
姜敏 《北方法学》2015,9(2):36-46
刑罚目的是报应抑或预防的持久论争,最终在互相借势和依势中走向妥协,并形成融报应和预防于一炉的刑罚目的"一体化"论,其旨意在于既实现预防又实现报应正义。但预防失效引起的反思性思考、西方行为学发展中的现实人有限理性和有限意志论对理性人论祛伪,佐证了预防论实现的必要条件的不自足;犯罪人行为选择的双曲贴现和满意原则对犯罪人行为的牵引,翻转出预防观理性人逻辑前提与现实人行为选择的异曲;监禁刑特殊预防的负效应、预防性刑事立法遭受的诟病及社会对刑罚该当度内报应正义的认同,使刑罚的犯罪预防止于制度构建。刑罚预防逻辑与现实人行为选择背离使刑罚一体化与实践剥离,宣谕了刑罚应基于(潜在)犯罪人的非理性,慎重构建刑罚样态,采取多维预防措施修饬和提升人类理性继而矫正和预防犯罪。  相似文献   

20.
张婧仪  冀洋 《人民检察》2012,(11):60-61
刑罚的合法性是刑罚基础理论的核心问题,它贯穿于制刑、求刑、量刑、行刑等整个刑罚制度运行的始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并体现着一国刑罚创制、刑罚裁量、刑罚执行的基本价值走向。所以,对刑罚合法性的追问几乎伴随着刑罚同时产生。从学术史上看,这种追问在报应论、预防论与折中论之间发生了重大分歧。在这样的学术背景下,德国著名中生代刑法学者米夏埃尔·帕夫利克的《人格体·主体·公民:刑罚的合法性研究》付梓面世,成为影响刑罚理论的一部力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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