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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十八、十九条规定:“整顿申请提出后,企业应当向债权人会议提出和解协议草案”,“企业和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和解协议自公告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这些规定,为破产诉讼中的和解(简称破产和解)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破产和解的概念 所谓破产和解是指在破产诉讼中,债务人与债权人就债务的减免、延期偿还等达成协议,从而终结对该企业破产程序的活动。从该概念可以看出,破产和解与民事诉讼中的审判程序的和解(或执行和解)有所不同。第一,法律依据不同。破产和解依据的是企业破产法,而审判和解(或执行和解)依据的是民事诉  相似文献   

2.
和解与整顿     
一、整顿申请与和解协议草案 和解是指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和债权人就债务的减免或延期偿还所达成的意思一致表示;整顿是指债务人为了恢复清偿债务的能力而对其管理机构和生产经营计划作出的调整。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条件,整顿是履行和解协议的必要保证。如果债务人同债权人达  相似文献   

3.
破产和解是为了避免破产清算,由债务人提出和解申请并提出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法院认可的关于解决债权债务问题的制度。我国破产法律制度对于和解制度规定较为笼统,而且留有明显的时代烙印,与世界先进的破产和解制度相比存  相似文献   

4.
王丽娜 《中国法律》2006,(6):35-35,101-102
一、破产和解的特点和意义 破产和解是指由债务人发动,在法院的主持下,债务人与债权人就债务的清偿延期、债权减免、利息减让等债务让步事项达成协议,从而避免债务人受宣告破产的制度。破产和解与一般的民事和解相比较,有以下特性:第一,破产和解必须在法院的主导下进行.其结果对债务人和所有的债权人均有约束力。第二,破产和解由一系列步骤构成,包括债务人提出和解申请并提交和解协议草案、法院裁定公告、和解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法院认可等,法律对每一步骤的条件、方式和效果都有规定.当事人必须遵守。  相似文献   

5.
论破产案件受理的法律效力韩长印破产案件的受理,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予以立案的行为。我国破产程序的开始不以破产宣告作为时间标志,破产申请的提出也不表明破产程序必然开始。只有当破产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并...  相似文献   

6.
司法信箱     
法院能否受理该执行申请?编辑同志:我院有一案件判决生效后,债权人没有向法院申请执行,双方当事人又达成了和解协议。债务人按和解协议履行一部分后便不再继续履行。债权人又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该案已过申请执行期限。请问我院能否受理该执行申请?江西省黎川县人民法院曾秋荣曾秋荣同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6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  相似文献   

7.
一、破产的申请及存在的问题在破产案件中,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的人为破产申请人.一般情况下,破产中请既可能是债权人提出的,也可能是债务人提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申请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也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  相似文献   

8.
我国企业破产程序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破产程序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一方面以对债务人全部财产强制管理和变价使债权人得到公平满足,另一方面通过和解与整顿给予债务人复兴经济的机会,防止社会经济秩序混乱的一种特殊法律程序。它要包括破产申请与受理程序和解整顿程序、破产宣告程序和清产还债程序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对我国全民所有制企业破产程序的主要内容作了规定。本文就我国企业破产程序中的若干问题作些粗浅探讨。  相似文献   

9.
论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与性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债权人与执行债务人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产生中止执行的效力。如果执行债务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债权人只能申请人民法院恢复对原执行名义的执行,而不能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和解协议。在司法实践中,一些执行债务人滥用诉讼权利,利用执行和解逃避执行,严重损害了执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种现象引起了社会的普遍不满与媒体的广泛关注。〔1〕一些学者将问题的根源归结于民事诉讼法对执行和解协议效力的规定,并结合两大法系普遍规定诉讼和解具有执行力的立法现状,主张用赋予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力的…  相似文献   

10.
破产案件一般通过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而开始。债务人或债权人为使破产申请得到法院的受理,必须遵守破产法对破产申请所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所谓破产申请的实质要件,是指债务人或债权人有权提出破产申请的条件。由于破产法对债务人自愿提出的破产申请通常不作实质性限制,因此,研究破产申请的实质  相似文献   

11.
破产法是形成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部重要法律。破产法是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负债超过资产时,由法院选宣告其破产,并主持对其全部财产强制进行清算分配,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或由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进行企业重整,避免破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现代意义上的破产法均是由规定  相似文献   

12.
破产案件的申请是指申请人依据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债务人破产;破产案件的受理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对债务人的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开始破产程序条件的决定予以开始破产程序,审理债务人的破产案件。申请人的申请行为和法院的决定受理行为相结合引起破产程序的开始。我国的破产法律制度,根据债务人所有制的性质不同分别设立了两种破产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适用于国有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适用于非国有企业。这两种破产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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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中的合议庭、清算组织与债权人会议廖慕杰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破产还债程序审理非国有企业法人破产案件,其实质是运用破产的方式将破产财产公平分配给全体债权人。在受理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应组织合议庭、组织成立清算组、召集和组成债权人会议,这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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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破产法中设置和解程序,其目的是尽量避免对债务人适用破产程序,通过债权人在减少债额或延缓偿还期限上作出一定程度的让步,为债务人的复苏创造一个宽松环境。上述目的的实现有赖于和解协议的履行。那么,和解协议有那些效力呢?笔者认为,其效力如下:一、对债务人的效力和解认可后,债务人负担的沉重债务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只须依和解协议规定减少的债额或推迟的偿还期限履行清偿义务。在和解协议中,债权人已经在债额或延缓期限等方面作出了一定程度的让步,债务人理应严格履行和解协议,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违反,否则,即  相似文献   

15.
破产是在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能清偿债务的前提下,法院根据债权人或债务人本人的申请作出宣告,并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理和分配的制度。破产是优胜劣汰竞争机制在商品经济中的体现。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对破产企业财产的依法清理、处分,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然而许多企业把破产当作一种逃债的手段,甚至造成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本文讨论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及对策。  相似文献   

16.
执行时效是指执行依据所载的债权人之私法上请求权的消灭时效,而不应当是指公法上强制执行申请权的存续期限。债权人申请执行时,法院不应主动审查、适用执行时效。执行时效届满后,债务人作出同意履行的意思表示的,应发生时效抗辩权之放弃的法律后果,故法院仍可就债务人为强制执行。执行时效届满后双方对债务重新予以确认或达成新的履行债务协议时,亦发生时效抗辩权之放弃的效果。债权人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时,执行时效是否中断和重新计算,应根据情况作具体分析。申请执行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的,发生时效中断的效果;而执行程序中达成和解协议时,因法院对本案执行程序采取中止执行或终结执行之处置方式的不同,其时效中断效力的认定也存在区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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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制度与整顿制度的创设,是破产制度具有现代意义的一个重要标志。和解与整顿制度的价值取向在于对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的同时保护。我国的破产和解与整顿制度,自其确立之日起即植入了现代破产制度的内在精神,符合现代破产制度的价值要求。与国外立法相异的是,我国破产立法将和解与整顿予以有机结合,使之合并为一个程序,即和解与整顿程序。这一立法创举,更为切合我国的实际需要。  相似文献   

18.
根据破产宣告提出主体的不同,破产宣告可以分为职权主义破产宣告和申请主义破产宣告两种。所谓职权主义破产宣告,是指对债务人的破产宣告是由于在诉讼过程中法院查明债务人发生破产原因,而基于公权宣告其破产,并非因为债务人、债权人的申请;与此相反,申请主义破产宣告是指法院无权主动就破产案件予以审查,破产必须由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法院才有权受理破产案件。从历史来看,破产宣告制度经历了从职权主义向申请主义的过渡,目前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采取破产的申请主义,我国也是这样。一、破产启动的立法模式:申请主义与职权主义一种制度的产生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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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破产案件中的业务活动,归纳起来主要是两大类:一类是代理;一类是参加破产清算。依照破产案件诉讼程序,律师业务活动,可分为三个阶段:(一)破产宣告前;(二)债权人会议;(三)破产清算与分配。由于各阶段业务活动的性质不同,工作的重点、范围亦不同。本文就其主要业务活动及有关问题,谈些粗浅的看法。第一,律师在破产宣告前的业务活动破产宣告前,律师业务活动主要是提出破产申请和申报债权。一、破产申请我国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债务人均享有破产申请权。律师代理申请破产,主要是为债权人进行,债务人通常由清算组代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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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强制破产是相对于申请破产而言的,它是指人民法院无需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申请,直接依据法律规定宣告企业破产的法律制度。目前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民事诉讼法》确立的破产制度均以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申请宣告破产为前提,非经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申请,法院不能宣告企业破产,属于“申请破产”。申请破产是各国破产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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