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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 毫秒
1.
目前房产纠纷行政与民事诉讼交叉案件的审判存在很大缺陷,不仅诉讼时间冗长,且难以正确处理二者之间关系,不能有效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应当在《物权法》立法精神和原则的指导下,以行政与民事程序"二审合一"审判模式一并审理解决行政与民事关联诉讼的难题,重构房产纠纷行政与民事交叉诉讼的审判对策。  相似文献   

2.
刘根 《中国律师》2008,(12):68-70
被告人缺席审判制度作为刑事审判当事人在场原则的一种例外,在保障诉讼公正的同时兼顾了诉讼效率,符合刑事诉讼多元化价值目标追求和发展趋势。各国相关法律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都规定了缺席审判制度,我国应当建立缺席审判制度,在立法上明确缺席审判的适用范围,合理地设置缺席审判程序,使其合乎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3.
缺席审判是与对席审判相对应的一种审判方式,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在有关这一制度的规定和设置上存在诸多缺陷。究其原因,是由于没有明确缺席审判制度的价值取向所致。缺席审判制度的价值不在于对缺席方的惩罚,而在于体现和维护诉讼公正、效率、自由和程序稳定。立法和司法实践也应该根据这些价值取向来完善民事诉讼缺席审判制度。  相似文献   

4.
占善刚 《法学论坛》2023,(4):117-127
在民事诉讼中,为加快诉讼程序的推进,保障出席的当事人的诉讼利益,《民事诉讼法》应对当事人的缺席进行规制。厘定当事人缺席的基本性质乃科学规制当事人缺席的逻辑起点。出席庭审不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不是当事人的诉讼义务,而是当事人应尽的诉讼法上的负担。缺席即为当事人对其应尽的诉讼法上的负担的不履行。为因应缺席的基本性质,《民事诉讼法》应区分对待一方当事人缺席与双方当事人同时缺席,进而作不同的规制。一方当事人缺席时,基于平等原则的内在要求,应对缺席的当事人课以相同的诉讼上的不利益。双方当事人同时缺席时,除裁判成熟可以裁判外,受诉法院通常只能裁定延展期日甚至中止诉讼程序。  相似文献   

5.
孙铭溪 《法律适用》2013,(10):71-75
在民事诉讼中,裁判者、双方当事人构成审判的三角结构,在此种理想的三角结构中,双方当事人充分地进行对抗、举证、辩论,裁判者独立、居中判断,得出裁判结论。这是民事诉讼最基本的对席审判框架。然而作为对平等民事主体私权纠纷的审判制度,在一方当事人由于下落不明或拒绝参与诉讼的情况下,法院不得拒绝裁判的基本原则导致缺席审判制度应运而生。缺席审判制度的变革,体现了在程序公正与诉讼效率,充分保护当事人权利和维护司法权威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6.
对席审判原则是民事审判的基本原则,本文在借鉴双方审寻主义的基础上提出了民事对席审判原则的概念,对其内涵加以界定,并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解释了对席审判原则与直接言词原则、辩论原则的区别与联系。对席审判原则有悠久的历史,研究法制史资料,是为了追溯对席审判原则的来源。研究各国现行立法规定的有关内容,探索对席审判原则的发展规律。最后,理论联系实际,对我国缺席审判制度的完善进行了思考。  相似文献   

7.
构建民事再审立案审查程序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宝林 《河北法学》2004,22(9):97-100
民事再审立案审查程序包括申诉复查案件的立案受理 (即立卷 )、审查、通知驳回或裁定再审三个主要环节 ,它与再审程序共同构成了我国完整意义上的民事审判监督程序。近年来 ,随着民事审判监督制度和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以及再审案件立审分立制度的推行 ,民事再审立案审查程序三个主要环节上存在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为此 ,应当反思和完善民事再审立案审查程序的基本原则 ,并从申诉复查案件立案受理条件、审查组织形式、审查方式、审查期限、再审立案标准、再审立案审批程序、诉讼文书样式等方面来考虑民事再审立案审查程序的构建。  相似文献   

8.
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推进,我国民事审判中调审结合模式遭到学者的质疑和追问。“调审分离”作为有力学说旋即成为司法改革处理调审关系的理论依据。但是,尚未明确讨论语境的调审分离论,在制度层面自相矛盾,理论论证上概念不清、内涵不明,而且其选择的改革路径在民事审判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在我国民事审判中,调审结合不仅在制度上契合了方便当事人诉讼的预期,而且在实践中畅通了当事人追求实质正义的渠道,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合规律性。鉴于司法裁判是化解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不能在民事审理过程中刻意实行调审分离,而应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之原则。在调审结合模式下理顺调审关系的重要举措是,重塑调解的理念,增强法官的判案技能,强化当事人程序主体性原则,确保当事人在调解协议达成上的自主性和自愿性,并强化检察机关对法院调解的监督职能。  相似文献   

9.
自 1 997年 1月 1日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定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后 ,如何简化刑事诉讼审判程序成为相当“热点”的问题 ,刑事案件简化审被评价为是对现有审判方式所作的进一步改革。本文认为 :简化诉讼程序并非是我国审判方式改革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研究及肯定简化审程序中应有的司法理念问题 ,其意义在于可为创建我国司法审判主流模式取得突破性发展积聚经验。本文还就与简化审相关问题发表意见 ,如普通程序简化审法律属性准确定位、保障简化审中控辩双方诉讼权利、简化审中控辩双方诉讼权利、简化审案件对被告人可否在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轻处罚的“审被交易”、简化审案件的当庭宣判、以及“简化”与“细化”的辨证关系等。  相似文献   

10.
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既包括第一审程序的改革,也包括第二审程序的改革。针对近年来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上诉率高、改判率高、诉讼效率低等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围绕第二审人民法院审查的范围和当事人在第二...  相似文献   

11.
刘秀明 《河北法学》2011,29(8):161-168
缺席审判制度有其存在的程序正当性,英美法系缺席审判的特点在于规定了审前的不应诉判决。这与对抗主义的诉讼模式、二元制的诉讼构造和程序时效制度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无论从诉讼价值、诉讼程序的纵向构造,还是从比较法等视角来看,我国不宜建立审前的缺席审判制度。  相似文献   

12.
审判公开思想与修订《民事诉讼法》的几个基本关系定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张晋红 《现代法学》2005,27(4):87-92
审判公开不仅具有向社会公开的要求,更具有向当事人作实质性公开的内涵,正是这一反秘密审判、促进诉讼民主的本质内涵,使之应当成为我国修订《民事诉讼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此为前提,审判公开思想对于修订《民事诉讼法》的具体指导作用和意义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促进对当事人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规定的完善;二是促成对辩论原则法律地位、作用重新定位和对辩论原则具体内容的完善;三是促进民事诉讼程序按照审判公开的理念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3.
随着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再审案件立审分开的实行,传统的再审理论根基和以复查为基础而进入再审的审判模式受到的挑战日益明显。如何实现由申诉复查向再审立案审查的转变,彻底改变原再审复查模式的种种弊端,与现行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合拍,是当前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一个实际问题。本文通过对现行民事再审立案审查程序的回顾和反思,分析了民事再审立案审查法定化的必要性,并对构建我国民事再审立案审查制度提出几点粗浅意见。  相似文献   

14.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196条、第197条新增加了实现担保物权程序,这是我国首次通过程序立法的形式明确了实现担保物权的程序规则,衔接了民事实体法与民事程序法,也实现了我国担保物权实现程序的"非讼化"。由于立法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无先例可资借鉴,加之审判实践中长期形成的以诉讼方式实现担保物权的固有思维方式和审判定式,致使对该程序的理解与适用存有诸多意见。本文以《民事诉讼法》第196条、第197条为中心,结合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审判实践中的问题,重点就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的法律属性、申请主体的范围、法院的管辖、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条件、法院审查的标准、裁定的作出、收费的标准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5.
试论民事诉讼效益目标的实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试论民事诉讼效益目标的实现□孟玲诉讼效益原则,是我国民事诉讼立法的一项指导原则,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共同诉讼和集团诉讼、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以及时效制度和审限制度等规定,都是诉讼效益原则的具体体现。诉讼效益原则,也是民事审判的一个内在要求,表现于...  相似文献   

16.
伴随着检察公益诉讼公诉化趋势在理论上的完善与实践中的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模式出现了非诉化与职权化的倾向。鉴于民事检察公益诉讼以检察机关作为提起民事审判的主体,以现有的的民事程序作为审判构架,二者关系如何相互调整,以实现顺利衔接,是公益诉讼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比我国刑事诉讼改革以对抗式审判模式作为主要的改革方向,“公诉”特性相对较弱的民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适用对抗式审判模式方面,理应存在更大空间。在对抗式审判模式的语境下,法官消极是作为其裁判中立的表像,诉讼力量平衡以求程序公正是其核心的追求,因而此处强调民事检察公益诉讼中的对抗式审判模式,与检察机关对检察权能的强化发展并不矛盾。同时由于检察机关的特点,反而可以使对抗式审判模式的缺陷在民事检察公益诉讼中得到一定程度的治愈。  相似文献   

17.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控辩关系是一个重要的理论范畴,它在深层次上决定着诉讼构造的基本走向,同时又对诉讼公正的实现和诉讼效率的提高具有实质性的影响。控辩平衡是刑事程序正义理念的基本要求,应当成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基点。一、控辩平衡的基本理念控辩平衡本来是程序正义理念影响下的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一个基本原则,其含义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的地位平等,各自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应当相对平衡,以保证辩方有充分的防御机会和足够的防御能力来对抗控方的指控。刑事诉讼中,由于控方以国家公权力为依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我国审判实务上出现了许多的难点、疑点问题,缺席审判及其相应的救济制度便是其中之一.为了避免诉讼迟延或者使得诉讼在一无所获的情况下遭致终结,缺席判决是针对当事人所出现的缺席情形而不得不采取的一种裁判方式.它是在特别情况下冒着牺牲实体真实为代价而求得程序正义的一种换价模式.但是,由于审判上的情形纷繁复杂,不当的缺席判决也在所难免,因此,相关的司法救济制度就显得十分重要.在此方面,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尚存许多空白与缺陷,在修法工作已正式列入立法机关的议事日程之际,有必要对此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19.
刘秀明 《北方法学》2015,9(1):113-119
韩国于1973年制定了单独的《小额案件审判法》,该法的立法宗旨是实现诉讼迅速和诉讼经济,为此,法律规定了具体制度和技术性操作规范以保障宗旨达成。韩国小额诉讼的制度特色包括:立法体例上独立于《民事诉讼法》;小额诉讼标的额较大,在实践中发挥着简易程序的功能;当事人享有双重的权利救济机制;程序设计中引入督促程序,创设了建议履行制度;规定了被告缺席时的拟制自认制度。其中,缺席拟制自认、建议履行不适合我国国情。  相似文献   

20.
程序正义是实现实体正义、保障基本人权的重要原则,也是确保法律审判实现公正公平的重要手段,当今的民事审判方式尚存在不尽合理之处,必须秉承程序正义原则进行不断的改革和完善,方能更好地实现民事诉讼法的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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