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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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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监外执行是将具备法定特殊条件的罪犯变更为非监禁刑的一种执行制度,体现了国家刑罚人道主义的一面,但我国现行监外执行制度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应在法律协调、监外执行决定主体、监外执行听证程序等方面对我国监外执行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2.
所谓的暂予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使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依照法定的程序审批(决定)后,可以不在监狱等刑罚执行场所关押服刑,而放在社会上由公安机关监督管理刑罚执行的方式。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我国惩罚犯罪与改造罪犯相结合的刑罚目的,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在司法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3.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投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在监狱以外执行刑罚的执行制度.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存在着监督乏力、监督困难、监督片面等制度上的问题,本文针对以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上存在的困难提出主动履行监督职责、扩大监督权限、同步监督执行、监督查办并重的方法.  相似文献   

4.
刑罚监外执行是在监管场所以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制度,是行刑社会化、技术化、效益化和人性化的综合体现.随着宽严相济政策在司法实践中的不断适用,监外执行罪犯的数量在不断的增加,安宁辖区的监外执行罪犯数量由2005年末的74名增加至2009年3月末的103名,增加了39.2%.  相似文献   

5.
胡江 《法治研究》2009,(10):47-52
假释与监外执行具有外在的相似性,即罪犯的人身状态都不在监狱或其他服刑场所,从而导致对两者关系的理解发生混淆。在本质特征上,假释更为强调刑罚的目的,它是出于教育改造的目的而将罪犯予以提前释放的带有奖励性质的制度,而监外执行则主要考虑人道主义,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变通措施。另外,还可以从适用对象、适用条件、适用程序和法律后果等方面去理解两者的区别。  相似文献   

6.
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方式的一种。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刑罚而暂时采取不予关押的方式执行原判刑罚的变通方法。而保外就医则是监外执行方式中的主要形式之一,  相似文献   

7.
本文以上海市提篮桥监狱十监区为对象,从依法行刑、合理行刑和监管改造三个角度对监狱监外执行执法现状作了考察。提出了依法、科学、合理、充分地实施监外执行,这不仅是保障罪犯合法权利与正确执行刑罚的双重需要,同时也是体现刑罚人道性和刑罚经济性原则的共同要求。在分析了当前监外执行工作存在的困难及其原因的基础上,阐述笔者对于监外执行的准据法、社会危险性的界定与实践、监外执行程序科学化、合理化以及社会刑罚认识、社会刑罚心理等问题的见解。为解决实践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笔者产生了如下初步设想:(1)进行刑罚执行价值的再定位与再发掘;(2)健全监外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体系;(3)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监外执行运行机制。同时,由监外执行制度也引申到刑罚执行方式变革的思考。  相似文献   

8.
宋月英 《内蒙古检察》2007,(3):52-54,60
监外刑罚执行是指对符合法定情形的罪犯采取不予监禁,放在社会上交由基层公安机关执行和基层组织监督相结合的刑罚执行活动。监外执行罪犯虽然数量不多,但分布面较广、居住分散,一旦监管不力,就会导致脱管失控,甚至重新犯罪,继续危害社会。为了进一步全面了解当前监外执行的情况,我院对本旗内48名中的37名监外罪犯监管情况进行了一次实地检察。根据检察的情况,就监外执行的特点、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本人结合实际谈些看法。  相似文献   

9.
社区矫正是以社会为基础的对各类刑事罪犯在非监禁状态下进行治疗、监督、处置等行刑和矫正活动的总称。在我国,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置于社区内,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组织的协调下,在确定的法定刑罚执行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在刑罚执行制度日趋完善的今天,如何大胆借鉴西方的社区矫正来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如何以社区矫正为契机完善监外执行规范化进程,是当前法学界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监外执行是指在监管场所以外执行刑罚(死刑除外),包括暂予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和假释。2007年7月到11月,全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我区以高度的热情投入到这次专项行动之中,在行动中,发现监外执行当中存在一定的问题。我区监所检察人员深入探讨其原因,现提出来共同探讨,以求对完善对监外执行罪犯监管之相关机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1.
现行刑事诉讼法将“暂予监外执行”定性为刑罚的一种变通执行方式、以监外执行期间折抵刑罚执行期间,是一个重大的立法疏漏。这一制度设计在实践中诱发了大量的“执行腐败”问题。为此,在暂予监外执行制度的改革思路上,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虽然是必要的,但是从根本上讲,关键还在于废除暂予监外执行制度,将其改造为刑罚暂停执行制度。  相似文献   

12.
暂予监外执行是本应在监禁机构行刑的犯罪人暂时变更到监禁机构外进行刑罚执行,其本质特征应为行刑人道主义,行刑人道主义分为功利的人道与公正的人道两种不同理念。建议我国暂予监外执行制度变更为暂停监禁刑罚执行制度。在构建我国暂停监禁刑罚执行制度中,遇到保护个体的功利人道与保障社会整体的公正人道冲突时,应做出保障个体功利人道的价值选择。  相似文献   

13.
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工作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重要内容,是刑罚执行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监所检察工作的重要业务,贾汪区检察院在监外罪犯刑罚执行的监督检察工作中,结合存在的现实问题作出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本文试对我区监外罪犯刑罚的工作经验略作探讨。  相似文献   

14.
蒋瑶 《中国检察官》2012,(21):37-39
暂予监外执行,是我国变通自由刑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一方面扩大了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范围,严格了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明确了罪犯交付执行前后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和审批程序,改变了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主体和执行方法;另一方面,将对暂予监外执行的检察监督由事后监督改为同步监督,同时增加了变更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规定。应该说,新刑诉法条文的增补或修改进一步完善了  相似文献   

15.
监外罪犯刑罚执行,指的是对刑事判决、裁定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的刑罚。我国对刑事监外罪犯刑罚执行取得一定进展,对社会稳定起到一定作用。但不容忽视的是,一些地区有关机关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监外执行中时常出现虚管、漏管、脱管和失控甚至又犯罪案件,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存在问题监外罪犯刑罚执行问题越来越多,主要表现是:(一)法律文书未送达,交付罪犯双脱节。(二)监督机制不健全,管理措施不得力。(三)执行程序未到位,监管执法不严格。二、对策与建议(一)健全监外罪犯交付…  相似文献   

16.
派出所的个别民警对监外罪犯刑罚执行认识不够,重视程度较差,缺乏责任心,弱化了对监外罪犯的监督管理。执法部门之间交付与执行脱节,对监外罪犯不服从监管的处理力度不够是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在执行方面的原因。因此,转变相关观念,建立相关执行衔接机制是解决罪犯脱管漏管的理想方法。  相似文献   

17.
暂予监外执行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完善,这一制度的适用对象和程序也在不断完善。然而,由于该制度涉及到行刑方式.变更中的许多具体问题,随着司法实践的深入,该制度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已逐渐显现,需要从程序、监管职责、监管措施等方面对暂予监外执行制度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8.
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又犯罪的问题。对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又犯罪的罪犯从办理到收监执行,有以下问题需要厘清:一是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又犯罪,应由检察机关哪个部门负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开展相关诉讼监督工作;二是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又犯罪,如何计算刑期;三是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认定问题;四是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又犯罪的,应当如何收监执行。笔者对此逐一探析,以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19.
闵征 《中国监狱学刊》2005,20(6):164-164
据2004年5月11日《黑龙江监狱》刊登的资料,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指出:“检察机关2003年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中,对不依法交付执行,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以及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等依法提出监督意见7055人次”。检察机关已把监外执行的法律监督列为2004年工作的重点。本文所说的“监外执行”,包括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暂予监外执行5类罪犯。  相似文献   

20.
完善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设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实践中,暂予监外执行由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负责监管,与刑罚执行机关相脱离,造成一些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罪犯不能及时收监。监外执行机关,也即罪犯住所地的派出所由于警力有限,难以做到专人负责;原刑罚执行机关,也即监狱或看守所难以掌握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的有关情况;人民检察院亦不能及时掌握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是否仍然存在。这样,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机关、原刑罚执行机关三者互相存在边缘空隙,使得一些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逃避了法律的制裁,社会影响非常不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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