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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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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法平等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平等原则,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宪法平等原则在我国刑法上的反映。刑法平等原则包括立法平等和司法平等两个方面。立法平等包括三个层次,司法平等包括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2.
平等:和谐社会之基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邓世豹 《法学论坛》2005,20(4):70-73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和平、宽容、开放与公平正义的社会。社会平等是支撑和谐社会之基础,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实现社会平等。当前社会中不平等现象是妨碍和谐社会建设的主要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要保障平等适用法律,还要消除法律歧视,更要通过立法禁止歧视。  相似文献   

3.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同时时民族平等、男女平等、选举和被选举的平等、受教育平等以及劳动就业平等进行了规定,从而构成了较完整的平等权规范体系.在该规范体系中,平等既是宪法的基本价值之一, 又是法律适用的原则, 同时还是一项具有具体内容的宪法权利.它强调平等不仅是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的统一,还是法律适用平等与立法平等的结合.  相似文献   

4.
妇女平等就业权是实现男女平等的基础性权利,是妇女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妇女宪法"人格尊严"的重要机制.中国宪法上的平等是一种形式平等,这种立法模式下妇女平等就业权也是形式平等下的宪法权利.形式平等下的妇女就业平等保护面临着诸多难题和危机,为走出危机,破解妇女就业平等保护的困境,必须确立就业性别歧视的普适性评价标准,并以此为基石,整合妇女就业平等权保护的法律机制.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对于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在刑法适用中的具体体现。其实质是刑法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既不允许任何人有特权,也不能对任何人搞歧视。由于立法的原因、人为因素和法律本身的滞后性导致刑法面前不平等的问题日益突出,因此,要在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方面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本文指出要做到法不阿贵,一视同仁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目标,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相似文献   

6.
1995年我国政府提出将男女平等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这一基本国策的确立以平等权为其坚实的宪法基础。并且,我国宪法在确认男女形式平等的基础上,着力保障男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等方面的实质平等。经验证明,男女实质平等不仅需要宪法加以保护,更有赖通过具体立法予以保障和落实。如何推动立法机关进行相关立法,则需要发挥基本国策的指针功能。就此而言,男女实质平等离不开口号叫得响,行动落得实的基本国策。  相似文献   

7.
平等原则:宪法原则还是民法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平等规定在民法典、民法教科书、宪法、宪法教科书中出现频度的考察,提出了平等原则到底是民法原则还是宪法原则的问题,分析了平等观和平等的类型,得出了平等原则属于宪法,民法中的平等规定都属于不得歧视的命令的结论;接着分析了西方民法不规定平等原则的两大原因在于社会治理的需要和对贫富差别之完全消除的无能为力;进而分析了中国现有主要民事立法中的平等规定,认为它们主要致力于男女平等,忽略长幼平等;最后得出了我国《民法通则》第10条属于错误规定,应予删除的结论。  相似文献   

8.
看不出《物权法(草案)》有背离社会主义原则的问题,但在宪法眼中不同主体的物权应区别保护不应平等保护。物权法起草过程一直有忽视宪法的相关规定的倾向;现行《物权法(草案)》贯彻平等保护原则确有违宪嫌疑。宪法是包括民法在内的整个法律体系的根本法,不单纯是公法。符合市场经济要求不一定必然不违宪。民法是具体宪法架构下的具体的民法,不宜脱离一国的现行宪法抽象谈论民法应该是什么样的。法治要求将实现价值追求与进行合宪性操作统一起来,不能以任何借口模糊违宪合宪界线或回避违宪合宪判断。处理私权利与公权力关系的价值追求应该是实现两者的平衡。现行宪法有关条款间文义上存在抵牾,区别保护和平等保护主张都有一定宪法依据但又都与另外的相关宪法条文有相悖处。在提交全国人大审议贯彻平等保护原则的《物权法(草案)》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最好按平等保护价值取向正式释宪。立法不能代替释宪。应通过宪法解释消除宪法条款间的抵牾。对不同主体的财产实行平等保护是以国家、集体在财产占有方面已经占据了优越宪法地位为前提的,是以国家、集体事实上占有和垄断社会全部财产中的基础性部分为前提的,这种平等只是宪法上和事实上公有主体居优前提下的法律上的平等。真正实现物权平等保护只会加强不会削弱公有经济的主体、主导地位。  相似文献   

9.
和谐社会呼唤立法平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粟丹 《法学论坛》2006,21(6):22-27
和谐社会的核心问题是协调好人与人的利益关系,利益关系在法律上表现为权利义务关系。当前我国出现一些不和谐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立法上的权利义务分配不均。只有立法贯彻普遍平等的原则,赋予每个人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做到立法平等,才能使我们的社会利益趋于均衡,实现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10.
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儿童是社会的未来,让每个儿童接受平等的义务教育是宪法赋予他们的权利。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工不断出现在社会的各个领域,成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生力军。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农民工子女在接受教育方面却成了一个不得不引起社会关注的社会化问题。本文从宪法角度来探索了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权的现状,分析了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困境与制约因素,并根据现状提出了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法律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11.
非公有制经济平等刑法保护之解读与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市场主体予以平等刑法保护,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宪法精神的具体体现与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协调化的必然要求,也是诉讼便宜化的重要途径。而刑事立法的缺失、观念性歧视及立法技术障碍,是导致非公有制经济非平等刑法保护的主要因素。为此,应当在价值权衡及效益选择的基础上,确定完善模式并修正相关条文,以期实现形式平等。  相似文献   

12.
长久以来,我国的学术与司法实践界都坚持行政法律关系是不对等的。并且以此作为立法的原理,贯穿于立法之中。正是因为这种理论,给法律的实践与适用带来了很多的弊端。因行政法律关系不平等理论而产生的问题只有通过建立平等的法律关系才理符合实际。建立平等的行政法律关系体系,既是法治的要求,也与宪法的平等精神相一致。  相似文献   

13.
柯楠 《行政与法》2013,(1):94-100
社会权作为失地农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由于制度性根源、法律根源和公共政策根源造成了失地农民社会权的贫困,并且未得到宪法等法律的有效保护。从构建和谐社会角度看,加强失地农民社会权的宪法保障,以人为本是失地农民社会权宪法保障的哲学伦理学基础,阶层平等是失地农民社会权宪法保障的法理基础,人格尊严与个人自治是失地农民社会权宪法保障的人权法价值。失地农民社会权的宪法保障离不开宪法本身的完善和宪政制度构建的支持,实现失地农民社会权宪法保障是国家应尽的义务。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歧视法学术建议稿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周伟 《河北法学》2007,25(6):11-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实现实质平等,保障公民平等地享有法律权利,根据宪法,制订本法. 第二条 歧视妨碍社会的公平正义,违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人人平等的原则.  相似文献   

15.
周婧 《现代法学》2007,29(4):174-178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此后,农业生产者的纳税义务即被免除。其实这种取消农业税的措施,在宪法理论上可以被称为"优惠措施"。如果从宪法学的角度看,作为一项抽象性的立法决定,取消农业税的惠农措施并不一定具有合宪性;因为作为一项针对特定主体的优惠,对于其他主体可能会产生不平等,从而有违宪法上的平等原则。但是否违反平等原则,却是需要通过宪法上特定的审查标准;只有通过这种检验,优惠措施才能获得那种可通过违宪审查的宪法正当性。  相似文献   

16.
宪法上的平等是为了确证平等的平等和为了达致平等的不平等之矛盾体.宪法文本上的平等条款所确立的是为了确证平等的平等,即基于人格无差别性而由宪法确认的起点的绝对平等;而宪法精神上的平等条款所确立的是为了达致平等的不平等,即在尊重人的自由发展的基础上,承认人的有差别性,而给予自由发展结果上处于劣势者以优于优势者的不平等待遇。  相似文献   

17.
论物权平等保护原则与所有权类型化之关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确立物权平等保护原则的意义在于确认所有权类型之间的平等。物权平等保护原则与所有权类型化规定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我国物权立法确立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平等地受法律保护,对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作出类型化规定,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定的,是有宪法依据的,是符合我国现阶段改革开放的社会实际的。  相似文献   

18.
宪法上的平等权条款能够衍生解释为国家承担平等对待各地方的义务,因此,国家在分配地方立法权时须适当考量地方的平等性问题.作为比较法中的两种极端,美法两国的地方立法权配置虽然出发点不同,但都存在地方间平等的考量.我国宪法中的地方性法规制定权分配也应结合平等权条款予以适当解释,不过它是国家平等赋权模式的渐进版,即不断对地方立法权进行扩容从而更平等地满足各地方的立法需求,目前既有及未来潜在的扩容促进了地方层级和种类平等,因此具有正当性.平等化的立法权整体性扩容将使法体系的融贯性受到挑战,出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目的,应当一方面在事权划分的基础上区分立法调整对象,另一方面强化法规审查机制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民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具有构成性地位。面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困难和挑战,应当以平等权和平等原则为宪法依据,为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创造条件。民营经济平等发展是民营企业和社会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地位资格和发展过程的平等,具有宪法位阶和法律体系的整体效力。实现民营经济平等发展,需要清晰界定产权,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权,保护从业人员的人身权。落实平等的市场准入要求,为公开竞争提供条件保障,使涉企政策具有确定性和稳定性。对此,应当优化行政处罚和信用监管措施,理性设定监管责任,对监管者形成正面激励,并对经济立法加强审查。民营企业自身也要改善内部治理,加强廉洁廉政风险控制。  相似文献   

20.
论农民宪法权利平等保护目标——实质平等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农民宪法权利平等保护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内在要求。农民宪法权利要受到与市民平等地对待和保护,这种平等应当不仅是形式上的而且是实质上的。农民宪法权利平等保护存在诸多的现实困境与认识误区,制约了农民宪法权利的真正实现。农民宪法权利平等保护目标应是建立在形式平等基础之上的实质平等。这一目标的提出具有正当性和现实性,也契合平等理论、人权理论及其普遍实践的趋势。农民宪法权利实质平等的保护目标及其路径选择是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三农问题的实现之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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