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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8,(1)
渝科委发[2007]67号各区县(自治县)科委(科技局)、民政局,有关单位:为做好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科学技术部、民政部《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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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11)
<正>渝民发[2015]46号各市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及相关单位:为做好市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工作,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科学技术部、民政部《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重庆市民政局和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联合制定了《重庆市市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置标准》。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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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是什么时候颁布实施的?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是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999年12月 28 日以民政部第 18号令颁布实施的。它是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如何实施登记的一个暂行办法,其主要内容有申请登记的条件、程序、步骤、事项等,共29条。 问: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同方式分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三种。这三种单位应当怎样分别实施申请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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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16日,温州市1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试点单位领到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成为我国首批具有社会法律地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从此,揭开了我国70多万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管理工作的序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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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完善配套政策 抓好试点工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0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的重点工作主要有两项,这两项工作进展顺利,成绩斐然。 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政策规章 目前,出台的规章政策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开立银行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明确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等问题的函》。这些文件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中一些具体问题作了规定,使《条例》得以具体化,更易操作。 为规范不同类别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民政部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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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要2015年,经某县民政局核准登记成立了民办非企业单位某老年公寓,该公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登记为范某某。某县民政局根据董某某经手递交的某老年公寓变更登记申请材料,于2018年3月20日将某老年公寓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中的负责人由范某某变更登记为董某某,并将该老年公寓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由范某某变更登记为董某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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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0,(3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民政厅,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随着科学技术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的广泛应用,科学技术工作已经得到全社会的重视和支持。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始大量出现,这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兴办,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从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成果转让、科技咨询与服务、科技成果评估,以及科学技术知识传播和普及等业务。此类科技机构已成为中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推进社会科技进步的重要力量。国科发政字[2000]209号为了规范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查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其业务活动,保护其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科技部与民政部联合制定了《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报我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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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1,(5)
豫政办〔2 0 0 1〕2 0号 (二○○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 为了切实加强和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996〕2 2号 ,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999〕34号 )精神 ,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2 51号 ,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 ,省政府决定从 2 0 0 1年 3月起 ,对在此之前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复查登记 (具体实施方案由省民政厅另行制定 ) ,并于 2 0 0 1年 12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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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一项重要内容。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是用文字表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特定化标志。其作用一是用来区别不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二是反映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特征。一般说,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可以清楚地看出其所在地域.主要从事的行(事)业.组织形式等。 为了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问题,解决名称使用和管理问题上的混乱状况.民政部于1999年12月发布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的规范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管理实践中,还有很多难以操作和解决的问题,特别是与有关法规政策不相衔接的问题尤为突出,需要研究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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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0,(4)
民政部、公安部日前联合发布《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规格、式样、名称、文字、文体、刻制审批程序以及管理和缴销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根据规定 ,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一律为圆形 ,中央刊五角星 ,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 ,自左而右环行。印章印文中的汉字 ,应当使用宋体的简化字。民办非企业单位刻制印章 ,必须取得登记证书 ,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及印章式样 ,经批准后 ,持登记管理机关开具的同意刻制印章介绍信及登记证书 ,到所在地县、市 (区 )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后 ,方可刻制。刻制的印章经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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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的要求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从2000年开始,民政部门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一次为期两年的复查登记工作。目前,这项工作已基本完成,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1年底,全国共登记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8万余家。通过复查登记,基本理顺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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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渭南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通过调查摸底、宣传动员、培训协调、依法登记、公告发证等五个阶段,全面完成了任务。据统计,共受理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561 家,经审核符合条件办理登记426家。从而使渭南市民办非企业单位从政出多门、多头审批、管理无序状态,逐步转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主要做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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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1998,(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1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已经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朱基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保障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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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等三个行政法规,已经朱镕基总理正式签发。这些法规明确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等三类社会组织的民事主体资格,规定了不同的登记管理制度,为这些社会组织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也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与企业划定了界限分明的“跑道”。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