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6 毫秒
1.
社会信用法是社会信用建设的基本法,制定这部法律的首要问题是立法模式如何选择,核心问题是信用主体、客体如何界定。以信用主体和客体界定为视角展开学理论证,是研究社会信用法立法模式选择问题的重要进路。关于信用客体,社会信用立法应当将经济信用和公共信用均纳入社会信用法的调整范围;关于信用主体,基于构建公私一体遵循的诚信价值观需要以及当前公私融合、"对事调整"综合立法的实用主义观念,公权力主体的信用问题应当纳入社会信用法进行调整。在立法体例上,采取以私权利主体的信用调整为主、适度衔接公权力主体信用问题的"折中"立法模式,是社会信用法较为理想的立法方案。  相似文献   

2.
主体间型立法的概念及其意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主体间型立法是在自主型立法与压力型立法的基础上形成的。其内涵包括立法代表之间的立法辩论、立法与"立法性"司法之间、与公民直接立法权之间,以及与行政立法之间的交互作用。主体间型立法对于维护法律的安定性、扩展立法的信息来源、填补成文法的漏洞,以及构建权利信任权力的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基因科技的发展激发了一种新的隐私保护需要——基因隐私.学界在对基因隐私法律保护的必要性达成一致后,对具体的法律保护进路存有争议.通过梳理基因隐私综合立法和单独立法两种保护模式的学理论证、立法实践及立法背景,根据我国实际,可以认为,我国现阶段应当采取以小综合立法模式为主,辅以行业自律机制,并在条件成熟时,向单独立法的保护进路发展.  相似文献   

4.
“促进型立法”研究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近些年来,一种新的立法现象正在形成,这是一种不同于传统管理型立法的立法现象,我们将其称为促进型立法。促进型立法具有许多新的特征,首先,它是国家干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的手段;其次,在现阶段,它将成为管理型立法的重要补充;再次,它倡导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参与;最后,促进型立法对法律责任的规定也有特殊性。因此,我们认为,促进型立法是人类立法史上的一个全新的现象,在某种意义上,它是人类寻求新型法律规范途径的结果。  相似文献   

5.
车浩 《现代法学》2023,(2):175-196
当法律的适用结果存疑时,应优先更新解释论而非启动立法论。未穷尽现行法的解释空间之前不轻言修法,是法教义学及其背后的法治立场的基本要求。随着时代变迁,严惩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犯罪的民意吁求具有正当性。在理论上将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解释为强奸罪、非法拘禁罪、伤害罪等后续犯罪的预备犯,特别是在实践中把握住收买型强奸与普通强奸之间的差异,有利于降低证明难度,实现数罪并罚。当报应刑的正义性可以被解释论满足时,修法的理由就只剩下能否显著提高预防效果。但是,收买被拐买的妇女犯罪的特殊性使得修法能否跨越法律认知、理性选择和盈亏权衡的三重障碍发挥威慑作用存在疑问。作为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一环,基层执法的问题及其因应策略,应在立法权衡中被同步考量。摒弃立法万能论的执念,重视行动中的法律,追求女性权益保护的实效而非口号,是立法者应当秉持的责任伦理。  相似文献   

6.
立法与立信     
立法与立信,这是相互依存的。所谓立信,是说法律要昭示于天下,取信于人民。一部法律,如果不能立信,那么,即使条文如何完备,也只能成为一纸空文。而立信的关键则在于认真执法。所以,历来凡有作为的政治家都是既重视立法,又重视执法以立信的。我国新宪法明确宣布: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法律只有无例外地受到严格的遵守,才能发挥它惩恶扬善、除  相似文献   

7.
《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单行立法仅规范部分执法活动,调研表明,行政执法实践存在大量问题,与执法程序立法的总则性规范缺失和不完善有直接关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完善执法程序立法的要求,首先需要调整立法思路,由单行"零售立法"转向制定综合性统一立法,具体方案可以先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执法程序条例》。制定条例,要回应行政执法实践面临的双重问题:一方面是执法权违法行使与执法不公,损害当事人的权利和执法公平;另一方面是行政执法中较为普遍存在的执法不作为与慢作为,行政执法效能不足,法律得不到有效实施。保障公民权利与提升行政效能是立法要实现的双重目的。保障公民权利要解决执法乱作为问题,主要机制包括确立行政基本原则、保障公民知情权与参与权、完善行政执法证据制度等;提升行政效能要解决执法不作为与慢作为问题,主要机制包括理顺执法机关纵向横向关系,简化申请处理程序,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程度等。  相似文献   

8.
余丹 《法学论坛》2012,(2):102-107
目前,食品安全立法技术是基于完全理性论基础上制定的,这种立法理念是相信人拥有完全理性认识能力,对一切事物采取正面看法,其立法技术特征是以"增进善"为立法目的,因而在力图表明技术指标确定性的同时,导致了片面性。科学哲学家波普尔、库恩的有限理性论则认为,衡量一种理论科学地位的标准不是"可证实",而是"可证伪性"或"可反驳性",在此立法理念指引下的立法技术特征表现为:立法目的并不一定会"增善",但却可以"减少恶"。因此,以有限理性论为分析视角,可修正立法技术,使立法技术指标不仅具有确定性,更具有全面性。  相似文献   

9.
制定商事通则是继民法通则之后的又一次法律革命,当下该如何从学术话语转向立法作业,无疑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应以一种开放式的立法进路破解商事通则制定之困局:首先,以比较法的目光把握国外商事立法的改革趋势,增强出台商事通则的紧迫感、使命感;其次,以包容的精神吸收外来优秀成果,如借鉴美国商法典立法技术上的卢氏起草风格和新兴市场国家商法典现代化的立法内容;最后,组成开明、民主的预备立法作业共同体,尽快将其纳入人大立法议程,满足我国商事法律适用的需要。  相似文献   

10.
黄宇骁 《法学家》2020,(1):47-63,192
所谓立法与行政的权限分配即是理顺法的制定与执行之间的上下游关系,本质是权力等级序列问题,它与权力分立语境下机关之间的监督与制约关系并非一回事。所有的立法与行政权限分配方式都可以总结为分离型与下降型两种模型,其中分离型又可以细分为双重分离型、立法与行政分离型和立法分离型。"分离"意味着要么是限制下游,要么是限制上游。对学说、实务、规范三者进行彻底分析可以得知,我国立法与行政的权限分配应当是一种立法分离型结构。立法权自身分离给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但这种分离是限制下游式,受到制约的是行政立法而不是法律;相反,行政权则是立法权的下降,既不应当存在自主行政行为,也不应当限制立法作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11.
法律实施及其相关概念辨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夏锦文 《法学论坛》2003,18(6):27-32
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行。法律实施是指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贯彻与施行。它是将法律规范的抽象行为模式转化为人们的具体行为的过程;是使法律从书本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从应然状态进到实然状态的过程;是由法律规范的抽象的可能性转变为具体的现实性的过程。法律实施是实现法的目的的重要方式。在当代中国,立法已驶入快车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也基本建立。但是,法律的实施状况和效益并不尽如人意,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对法律实施的基本理论缺乏研究,对法律实施的实践缺乏总结,法律实施已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时代课题。因此,本文着眼于法律实施的基本含义、内在规定性及其相关概念的辨析,致力于法律实施与法律实现、法律效力、法律实效、法律效果和法律效益的联系和区别的探讨,藉以为法律实施的学术研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基本的知识铺垫。  相似文献   

12.
行政立法不作为是一个复杂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是行政法学理论界的新热点,同时也是实务界的老难点。理论和实践的不成熟,值得我们深入的探讨。本文以行政立法不作为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其的理论分析,希冀可以对行政立法不作为行为提出有效的监控手段。  相似文献   

13.
潘德勇 《行政与法》2012,(4):115-119
20世纪以前,国际法以强制执行为主要实施方式。因缺乏强制执行手段,国际法的法律属性因而受到广泛质疑。20世纪后半期以来,国际法在规范结构和实施机制上有了较大发展。在某些领域,国际法规范开始由消极性规定转向积极性规定,而国际法的实施机制也由传统的自愿遵守和强制执行转向报告监督、帮助激励等遵守机制建设上。国际立法正在经历由权利体系的立法到救济管理的立法转变的过程。  相似文献   

14.
翟国强 《法学研究》2014,36(3):82-94
与许多西方国家的宪法实施模式不同,宪法审查并非中国宪法实施的主要方式。中国司法机关不能根据宪法直接审查立法的合宪性,而作为有权机关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没有做出过宪法解释或宪法判断。这是中国宪法实施的真实状况,但不是中国宪法实施的全部。从比较法角度看,中国宪法更像一个政治纲领式的宣言,更多依靠政治化方式实施。伴随着法治化进程,中国的宪法实施逐渐由单一依靠政治化实施,过渡到政治化实施与法律化实施同步推进、相互影响的双轨制格局。宪法的政治化实施体现为执政党主导的政治动员模式,而宪法的法律化实施则是以积极性实施为主、消极性实施为辅的多元实施机制。在比较法的意义上,政治化实施和法律化实施的双轨制,可以为描述中国宪法实施提供一个理论框架。  相似文献   

15.
丁霖 《政治与法律》2020,(5):105-115
环境行政执法是生态环境治理的核心内容,我国环境行政执法以威慑式执法为主,执法实践陷入执法者与违法者对立冲突之困境,需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为契机,向新的执法方式转变和发展。随着环境立法的发展,我国环境治理模式经历了从政府管制到政府与社会二元合作模式,再到政府、企业、社会公众三元互动模式的转变,形成了新时期社会共治的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社会共治理论相契合。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为构建环境行政互动式执法系统提供了互动前提与理论支撑。以此为基础,环境行政互动式执法的实现需要生态环境行政机关让渡权力空间,以吸纳企业协商和公众参与。  相似文献   

16.
邓小平法治理论论述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基本要求、民主与法制的辩证关系和立法、执法、司法、法制宣传教育以及一系列法治理论,对推进我国政府法治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也为我国政府法治的实现路径指明了方向。  相似文献   

17.
行政法上的不停止执行原则是行政救济制度中的一项特有原则。从比较法上看,无论采取停止执行或不停止执行,域外制度设计一般认为其在性质上属一种暂时权利保护措施,以达到救济的有效性。我国确立不停止执行原则的基础在于维护公共利益,缺乏救济过程中对个人权益的保护。我国立法需因应现实,修正确立基础,明确行政救济对个人权益保护的有效性;在此基础上,针对立法问题予以修正,确立复议或诉讼期间行政行为停止执行原则,构建法院和行政机关的停止执行程序。  相似文献   

18.
法治实践中价值、规范与事实关系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是存在于价值、规范和事实三个不同界域中的统一体.在这三种界域当中,法律中分别以价值形态、规范形态和事实形态存在.法的这三种形态既有明显区别、彼此独立,又互相连接并互相转化.从这一基本原理出发,可以揭示出法治的新结构与新内涵,即法治是一个包括立法、守法、执法和司法及其后的反思评价三个不同阶段及其不同内容的完整统一体.  相似文献   

19.
我国商法的核心价值:逻辑展开与实践应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建文 《法学杂志》2012,33(1):73-80
总纲性规范的缺失以及以之为载体的商法核心价值的模糊是我国商事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困境的重要原因。为使我国商法理论研究与商事立法、司法等实务活动获得确定的价值指引,有必要对我国商法核心价值的逻辑展开及实践应用进行系统研究。商法的核心价值曾被普遍界定为效率或效益,但基于正本清源,应将其界定为自由,其内容主要表现为强化私法自治与经营自由。商法中自由价值的边界应立足于秩序价值进行界定。在商事立法、监管及审判活动中,应立足于自由与秩序的平衡,使商法核心价值的得到合理应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