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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死刑政策一直对中国的死刑立法和实践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早期的死刑政策坚持不废除死刑,但推行严格限制死刑的“少杀慎杀”政策。“严打”改变了“少杀慎杀”的死刑政策,使死刑的立法和适用都呈现出上升趋势。在世界性的死刑废除趋势影响下,废除死刑也应当成为中国死刑发展的终极目标。但是,无论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关于死刑制度的发展方向设计都存在着巨大差异。我国死刑制度的发展方向应当以废除死刑为目标,但是当前应当重点强调对死刑的限制。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特别规定了对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一般不适用死刑,应该说这是慎用死刑、少杀慎杀方针的体现。有必要以老年人年龄作为处刑标准的死刑控制路径,并从“75岁免死”的依据、我国国情、刑法公正价值等角度分析该项立法的不合理性。因此,对75岁以上老人是否适用死刑更应该是一个司法层面操作和认知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死刑的司法现状及其展望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死刑司法作为死刑适用的重要内容和最后程序 ,死刑的政策精神和死刑立法的规定都需要死刑司法的最后“决断”。本文以死刑司法的演变为主线 ,从刑事法官、司法解释、死刑核准和死刑的执行方式等几个方面对我国死刑司法的现状进行了较为详细和系统的研讨。期望此文能对我国死刑司法的进一步理性化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4.
美国是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保留并且适用死刑最多的国家,其对死刑案件设置了严格的诉讼程序,如特殊的死刑的诉讼提请批准程序、大陪审团制度、“人身保护令”制度、死刑执行方式等,以期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错判、误判的死刑,保障公民的生命权。这对我国的死刑案件诉讼程序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5.
随着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死刑的适用和实际执行数量必然会减少。减少死刑实际执行的数量,法院无疑将面临来自各方面的压力,特别是来自“舆论审判”的压力。如何平衡死刑限制适用的新刑事政策与“舆论审判”之间的冲突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死刑案件统一由最高院行使复核权,死刑的适用和实际执行数量必然将会减少,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下死刑限制适用的重大刑事政策制度的推进。“杀人偿命”、“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的情况下,我们常常可看到媒体这种“大快人心”的“舆论审判”报道。减少死刑实际执行的数量,法院无疑将面临来自各方面的压力,特别是来自借意“民声”的媒体“舆论审判”的压力。如何去化解这种种压力,平衡科学理性的死刑限制适用的新刑事政策与激情的“舆论审判”间的冲突,无疑将十分考验法院刑事审判胆魄和智慧。  相似文献   

7.
死刑核准权归位于最高人民法院,这个本不应当出现的问题被解决后,死刑复核程序对拥有死刑复核权法院所裁判的死刑案件应否进行复核以及如何复核仍是一个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死刑复核程序作为“审判权”与“核准权”分设的特别程序始终未放逐这一立法信念,并以此为进路来设计死刑复核程序,以免死刑核准权被“审判权”架空影响死刑案件的质量。  相似文献   

8.
自 198 3年开展“严打”斗争以来 ,我国死刑立法规模急剧膨胀 ,适用总量居高不下 ,因而有必要对死刑适用范围、对象进行合理控制 ,以贯彻“少杀”方针 ,为最终废除死刑创造条件  相似文献   

9.
限制、减少死刑的适用是刑罚现代化的需求,是顺应潮流的。我国采取了多种措施来限制、减少死刑的适用,在坚持“少杀、慎杀”的死刑政策的基础上既从实体上对死刑的适用加以控制;同时又为限制、减少死刑的适用提供程序上的保障。限制、减少死刑的适用不能是消极的,须以增强犯罪控制能力为基础,限制、减少死刑与增强犯罪控制相联是保障死刑朝着良性发展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0.
死刑复核程序在慎用死刑方面起到重要作用。然而,在慎用死刑方面,除应对死刑复核程序进一步加以完善,使其更好地对死刑案件发挥把关作用外,更应当以死刑复核程序为基点,对于死刑案件进行“双向延伸”层层把关,即既要“向前延伸”,注重死刑复核程序之前的程序设计和依法适用,同时又要“向后延伸”,关注死刑复核程序之后的程序设计和权利赋予。  相似文献   

11.
秦统一以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了严密的中央集权制度。从此,建立和巩固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就成为中国封建王朝全部法制活动的起点和归宿。本文简要分析了秦朝中央集权制度迅速瓦解的原因,以期获得对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深刻认识。  相似文献   

12.
根据死刑复核实践中发回重审的理由,可以将发回重审分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型"、"诉讼程序违法型"、"适用法律错误型"、"量刑不当型"四种不同的类型。在死刑复核程序中,发回重审具有纠正错误、限制死刑的功能。我国目前的发回重审制度实行单一"发回"、垂直"发回"机制,制约了发回重审功能的正常发挥。本文主张,可以根据四种不同的类型,建立"发回"、"移送"、"改判"多重选择、多元处理的程序倒流机制。  相似文献   

13.
关于“仁”的诠释大致可以区分为字源、本义、引申义三类。就本义而论,先秦典籍解“仁”为“亲”,解“亲”为“私”。其思想路径与宋代理学解“仁”为“无私”恰是一相反的过程。  相似文献   

14.
慎刑是我国古代社会世轻世重刑事政策的重要内容,它的推行受了多重政治思想的影响。正是由于秦朝法家重刑主义思想的惨败、西汉初期黄老道家思想的推行、汉代以后儒家政治思想的一以贯之,统治者在刑罚的适用中才秉承了慎刑思想,进而建立起了容隐、怜老恤幼、死刑审核等慎刑制度。  相似文献   

15.
令众也称示众。在宋代,常对一些违法行为在施以笞杖徒流死五种正刑之外附加以示惩罚。宋代广泛适用于经济、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案件。在执行时,被令众者要佩戴枷具,展示于城门、衙门口和街市等人多热闹处。宋代通过立法,规范了令众的执行时间和方式。令众这种处罚措施具有弥补正刑不足的作用,对于同样面临处罚无效的今天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6.
具有“潜在课程”性质的仪式性辩论是大学文化的重要载体之一,在促进教育群体告别二元对立思维、传播教学理念、转变教育思想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根据自中国先秦以来就有的“理念的传播离不开辩论”这一论点,借助仪式性辩论这一对话平台。泸州医学院举行了教学精细化管理主题辩论大赛,使问题在辩论中明晰,同时借辩手的论辩向教育群体传播教育理念。结果表明:蕴涵巨大能量的辩论赛在潜移默化中对教学思想的转变和教学理念的转变起着催化剂和凝固剂的功能。有益于实现教学理念的转换和教学观念“对峙”的跨越。  相似文献   

17.
葛琴与鲁迅     
鲁迅用《〈总退却〉序》将葛琴推向了文坛,葛琴沿着鲁迅所开辟的现实主义道路,描绘出20世纪30—40年代中国动荡的社会现实,作品极富时代特色,“将中国的眼睛点了出来”。在这个过程中,体现了葛琴对鲁迅精神的再一次逼近。  相似文献   

18.
陇之秦文化,就是一部放大的中华民族文化,彰显着中华文化的独特品质。陇之秦文化的历史源起,一是陇之特殊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是秦文化发祥的初始条件,二是陇之本土文化构成了陇之秦文化的命脉和基石,三是陇原地处边陲、多个民族在此聚居、多种文化在此交流碰撞,四是陇原宜耕宜牧、使陇之秦文化兼具农牧两种文明生成、交融的特征。陇之秦文化的核心内涵是一个“功”字,即踏实苦干、遵法守纪、建功立业、开拓进取的事功精神,推动了秦人事功制度体系和人生价值体系的确立。事功精神内含两个基本要求,即尚贤尚功和赏罚分明,前者是事功的精神激励机制,后者是事功的物质激励机制。陇之秦文化,正是以这种事功精神为核心和灵魂,使其质朴大气、好勇尚武、事功精神、自强不息、开放融合、变法创新、法治原则、大一统精神等文化特征,得到了充分的张扬和淋漓尽致的体现,成为中华民族文明史上最光辉灿烂的文化品质。陇之秦文化,对今日陇原文化建设、经济腾飞、各项事业的振兴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对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大统一,无疑具有良好积极的启发意义、凝聚效应和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9.
刖刑就是采用残酷手段强行将人体下肢的某一部分截断的刑罚。刖刑从产生到被废除,经历了一个逐步轻缓化的过程。这种由严酷走向轻缓的过程,既和西周统治者的"明德慎罚"思想密切相关,也与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的"耕战"政策密切相关。废除刖刑是中国古代刑罚由野蛮走向文明的重要标志,值得深思。  相似文献   

20.
在清代的民事审判中,官府并非严格依照《大清律例》,而只是参照了《大清律例》的基本原则。《大清律例》中的相关规定除了具有参照作用外,还具有威慑作用和原则的指引作用。同时,由于民间习俗得到司法认同,官府在审断中还需考虑"天理"和"人情"等因素,州县官通常将"情、理、法"作为一个"整体性"原则来考量具体案件。因此,清代的民事审判不是黄宗智所谓的严格"依据律例进行判决",也并非滋贺秀三所言的"依据情理"进行"教谕式的调解",应该从"法律多元"的视角来考量清代的民事法源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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