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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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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维 《法制与社会》2013,(17):74-76
仲裁规则是仲裁机构的行动准则。仲裁规则在发展中出现的一般问题主要包括仲裁规则与《仲裁法》的关系问题、仲裁规则的制定权问题、仲裁规则的效率问题等。武汉仲裁委员会的现行规则从仲裁材料文书的送达方式、仲裁员的资格选定、仲裁举证责任分配及仲裁第三人引入等方面都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相似文献   

2.
本文以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的修改为视角,讨论了机构仲裁框架下的临时仲裁制度.  相似文献   

3.
在仲裁与行业相结合,走行业仲裁的进程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于2003年4月4日颁布实施的金融仲裁规则,无疑是中国行业仲裁发展的一项重要突破。作为贸仲也是中国仲裁界第一部  相似文献   

4.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及其新发展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乔生 《现代法学》2003,25(5):185-189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既包括仲裁程序法的适用,又包括仲裁规则的适用,两者既有联系而有所区别。当事人和仲裁庭享有适用仲裁程序法与仲裁规则的选择权与确定权已得到多数国家仲裁立法的肯定。非内国仲裁理论的提出与发展是对"仲裁受仲裁地法支配"的传统观点的冲击,它在未来的国际商事仲裁实践,尤其是网上仲裁中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本文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关于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仅就仲裁规则的适用作出规定的情况下如何认定该仲裁协议有效性的问题,论述了仲裁规则的种类及其适用的不同情况,以及当事人在国际商事仲裁协议中仅约定适用仲裁规则时其有效性的认定。作者认为,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适用某一特定常设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时,应当认定为仲裁协议有效,因为常设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的制定完全是为了该特定机构的需要,而不是为了满足其他仲裁机构或者临时仲裁机构的需要。联合国贸法会制定的仲裁规则,其出发点就是为了满足临时仲裁的需要,尽管该规则在实践中也为许多常设仲裁机构所采纳。作者认为,当事人约定适用联合国贸法会仲裁规则并由某一特定常设仲裁机构对该规则实施管理时仲裁庭依据该规则进行的仲裁,应当视为机构仲裁而非临时仲裁。从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的发展趋势看,对于仲裁协议有效性的认定问题上,采用“尽量使仲裁协议有效”的原则。  相似文献   

6.
“合并仲裁”与“合并开庭”是新兴的仲裁方式,较好地解决了多方当事人同一争议的仲裁问题.国际主要仲裁规则对“合并仲裁”与“合并开庭”都有详细且操作性强的规定.我国仲裁规则中关于“合并仲裁”的规定过于简单且不成体系;关于“合并开庭”,仅有海仲2015年仲裁规则确立了这一机制,而且程序、范围不明.我国应借鉴国际主要仲裁规则,明确“合并仲裁”与“合并开庭”的不同制度定位,制定合并权归属、仲裁员指定、在先程序效力等“合并仲裁”与“合并开庭”的具体仲裁规则.同时,仲裁立法也应对相关机制予以支持、调整.  相似文献   

7.
木叶 《法治与社会》2005,(12):55-59
西安仲裁委员会作为西北首家新型仲裁机构.始终坚持“以文化铸就品质.以特点体现价值.从服务确立定位.以市场谋求发展”的工作理念.经过10年的艰苦创业.逐渐以先进的理念、公正的风范、高效的品质、优质的服务赢得了社会各界及当事人的关注和认同.成为中国仲裁界的一个瞩目的亮点。仲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越来越发挥重要的作用。在西安仲裁委建立十周年之际.特发表本刊记者采写的长篇通讯.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8.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领域。《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争议仲裁规则》严格按照仲裁法的规定,紧密结合金融纠纷的特点,对公正、及时处理金融纠纷案件,作出了比较符合实际的安排。这个规则,根据仲裁法确立的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努力把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权落实到金融领域及相关的市场主体,使他们能够根据自身的需要自主选择仲裁机构、仲裁规则、仲裁员和仲裁地点。  相似文献   

9.
《仲裁与法律》2005,(2):1-2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委)新修订的仲裁规则于2005年1月11日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通过,2005年5月1日起施行。新规则更加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程序更加灵活高效,规则更加透明开放,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充分体现了仲裁本质的特点。新规则刚一出台,就在仲裁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获得了极高的评价,被业内人士誉为是一部符合国际惯例的、具有实质性突破的、现代化的仲裁规则。  相似文献   

10.
仲裁机构管理权的过度扩张会引起仲裁程序中当事人意思自治边界的冲突,主要表现为仲裁规则规定与仲裁协议约定之间的不兼容。维护当事人利益离不开对其意思自治的尊重,仲裁机构管理权的扩张应当适度,并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当事人选定的仲裁规则与当事人约定的仲裁协议均为意思自治的成果,两者在地位上是平等的,不存在优劣之分与高低之别。追求仲裁机构管理权与当事人意思自治之间的协调平衡,不能简单地将当事人意愿与仲裁规则进行粗暴的拼接结合,而应当通过在仲裁规则中构建"冲突指引"来提升当事人对于仲裁程序的合理预期,从而有效解决仲裁机构管理权扩张与当事人意思自治边界间的紧张冲突。  相似文献   

11.
现行《仲裁法》中关于国内仲裁协议效力、仲裁员和仲裁程序、仲裁裁决撤销或执行等方面的很多强行规则由于历史局限性而很不合理,需要尽快修订。对仲裁协议效力方面强行规则的修订目标主要是明确我国公法组织的主体可仲裁性、客体可仲裁性范围、仲裁协议的形式和内容。对于仲裁员和仲裁程序方面强行规则的修改应当着重于解决仲裁员的披露义务、违法的民事责任及遵循正当程序问题。关于仲裁裁决撤销或执行方面强行规则的修订重点应是为防止司法冲突而使撤销与不予执行的理由相一致,以及缩短公共政策事由以外的撤销裁决时限等。  相似文献   

12.
范在峰  王虹 《河北法学》2008,26(6):110-116
证券投资纠纷仲裁是一项重要的纠纷解决制度。采用仲裁方式不但可以方便、快捷、高效地解决证券投资纠纷,还可以为双方当事人保守商业秘密,是适合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最佳选择。重构我国证券投资纠纷的仲裁体制,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筹建解决证券纠纷的行业仲裁委员会,是完善我国证券投资纠纷仲裁制度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3.
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具体的争端解决方式有协商、斡旋、调解、调停、诉讼和仲裁等,其中仲裁是常选的方式。加入WTO对我国仲裁事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特别是WTO争端解决机制中有关仲裁的规定给我国仲裁法律制度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而现阶段我国仲裁法律制度中还存在着一些缺陷,从客观上影响了与WTO规则的一致性。该文从WTO仲裁规则的历史发展和主要内容出发,分析WTO规则对我国仲裁法律制度的要求,提出了我国仲裁法律制度具体变革的措施。  相似文献   

14.
通过介绍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最新版本《仲裁规则》(第四版),并将之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较早版本《仲裁规则》(第三版)进行比较,简要评述新旧版本之异同,指出该最新版本在功能和制度上虽具有一定的新意,但也有可能在实务中引出更多的问题。总体而言,该最新版《仲裁规则》更加突出地体现了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管理案件的功能和仲裁庭自主进行仲裁程序之间的平衡,有望促进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地位的进一步巩固。  相似文献   

15.
国际商事仲裁已经成为国际商事争议的常用方式。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模式下,当下的国际商事仲裁市场的全球化与区域化趋势愈加明显。瑞士等为代表的传统仲裁强势国家与后起之秀澳大利亚等国之间掀起了争夺全球最受欢迎仲裁地之战。这些国家的法制环境、社会经济环境与总体评价上各有其异。国际商事仲裁的花花世界里,仲裁当事人需要清醒鉴别和比较各个仲裁国家和仲裁城市的特点,选择属于自己的最佳仲裁地。面临这场定将持续良久的最佳仲裁地之战,我国应该从完善我国仲裁立法、科学化运行仲裁机构、自律化仲裁员管理等方面倾注更大努力,以提升自身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魅力。  相似文献   

16.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CIETAC仲裁规则)第7条规定:“凡当事人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均视为同意按照本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但当  相似文献   

17.
《法人》2015,(4):74
北京仲裁委员会,又名北京国际仲裁中心(BAC/BIAC,以下简称北仲),是中国首个实现自收自支的商事仲裁机构,长期秉承独立、公正、专业、高效的理念,为国内和国际商事仲裁以及其他替代性争议解决提供场所和机构支持。北仲在秘书长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由主任领导下的委员会进行监督,自1995年成立以来,迅速成长为在国内广泛享有声誉并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知名仲裁机构。  相似文献   

18.
19.
20.
2008年12月11日,历时数年的《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又称《鹿特丹规则》)尘埃落定。其兼顾先进性与实用性的制度设计,旨在统一现行国际货物运输法律体系,重新调整《海牙-维斯比规则》所确立的船货双方利益分配法律制度,顺应了国际贸易和航运实践发展的新趋势。第15章"仲裁"的规定,以平衡国际运输关系各方的仲裁选择权与世界各国的司法管辖权为立法精神,起到衔接现有国际仲裁公约和便利航运贸易纠纷解决的积极作用,将有力推动国际商事海事仲裁制度的发展。中国应充分借鉴吸收新公约的优秀制度,立足于完善《仲裁法》和《海商法》中的仲裁规定,不断在立法和司法上健全仲裁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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