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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法官:半年前,我一辆价值23万的小车被盗窃。前些天,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并将小车发还给了我。但小车已被改装得面目全非,我花费了2万余元才将小车恢复原状。而今,刘某即将移交法院审判,但我此前一直没有直接向刘某,也没有通过公安机关、检察部门向刘某提出过赔偿。请问:我能否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要求刘某赔偿该损失?  相似文献   

2.
《法庭内外》2006,(7):57-57
法官: 今年5月底我下班回家,在上楼梯时被从4楼楼梯掉下的一张电脑桌砸伤住院治疗。经询问得知,是5楼的邻居王某搬家,住在2楼的刘某见到邻居搬家就前去帮忙。结果刘某在搬运电脑桌时逞能,一手举着电脑桌,另一只手与别人嬉闹,才使电脑桌掉下。请问,我可以请求王某还是刘某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3.
曾进  王雄光 《中国审判》2009,(4):101-102
上门立案暖人心 刘某是崇文区夕照寺西里小区的居民,今年69岁。2007年7月15日,刘某在路边被一骑自行车的小学生李某撞倒。刘某遂将李某起诉至崇文法院索赔。法院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共计1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义务,刘某遂向崇文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于刘某的伤病尚未痊愈,行动十分不便,  相似文献   

4.
来 信公安干警刘某在追捕逃犯时 ,因逃犯以武力拒捕 ,刘某迫不得已开枪还击。不巧 ,击中了我停在路边的旧夏利车油箱 ,导致汽车着火被烧毁。经物价部门鉴定 ,损失 2 2万元。我多次向刘某索赔 ,但刘某声称自己是执行公务 ,不应由他赔偿。请问 ,我的汽车应由谁赔偿 ? 读者 李某复 信我国《民法通则》第 1 2 1条规定 :“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 ,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应当承担责任。”公安干警刘某在追捕逃犯时 ,开枪误击了你的汽车的行为是职务侵权行为 ,刘某所属公安机关应对你的损失承担无过错责任。所…  相似文献   

5.
《法庭内外》2008,(8):59-60
2008年1月2日,刘某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台电热水器。同月18日晚,刘某在洗澡时,电热水器突然爆炸、起火,导致刘某严重受伤。刘某要求赔偿,某商场以系刘某使用不当、其产品没有问题为由拒绝赔偿,但商场表示他们出于同情,可以考虑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刘某无奈与某商场签订了一份“爱心救助协议”。言明:“事故系刘某使用不当所致,与电热水器质量无关。某商场出于爱心,自愿救助刘某贰万壹仟元整。  相似文献   

6.
《法庭内外》2008,(8):58-59
女工刘某从2007年1月起,在一家纺织公司上班。该公司为追求极限效益,常常采用看管女工、扣押女工的证件、通讯工具、殴打女工等手段限制女工人身自由,强迫女工进行劳动,一些女工不堪忍受,纷纷逃离。前不久,刘某逃跑被抓回后,一时想不开而跳楼自杀身亡。而公司却以其实行的是多劳多得,并没有拖欠员工工资,刘某是自杀的为由,拒绝按工伤处理并赔偿。请问:刘某之死究竟是否属于工伤?  相似文献   

7.
《法治与社会》2007,(9):50-50
问:2005年4月7日,我向朋友刘某借款3万元,约定一年内归还,并以我私人所有的房屋三间作为借款抵押,且办理了抵押登记。后我无力归还借款。今年6月25日,刘某以我欠款未还为由,强行占有了我作借款担保的房屋。请问:我可以向法院起诉刘某。要求排除妨碍吗?  相似文献   

8.
《法治与社会》2005,(8):38-38
问:2005年5月10日,我与公司董事长刘某因投资经营方向出现分歧,他在未提前通知我之前,突然向我提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因我与公司签订的是5年劳动合同,现在还有2年5个月我的聘用合同才到。请问:公司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应如何赔偿劳动者?  相似文献   

9.
2000年5月,刘某在某商场购得一辆电动自行车,价格为2800元,商场在出具给刘某的发票上特别注明“上海产,假一罚十”。次日,刘某发现所购电动自行车系商场自行组装,即向商场要求退货并按其承诺赔偿,但遭到拒绝。刘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商场赔偿28000元。对“假一罚十”承诺的法律性质和  相似文献   

10.
李年丰 《法庭内外》2008,(10):58-58
法官:今年3月27日,碍于情面我将摩托车借给朋友刘某使用,没想到还不到一小时就出了事。因刘某驾驶不当,乘车人花某从车上跌落下来头部严重受伤。交警认定,刘某无证驾驶应贞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此后,因刘某无力承扛医疗费,花某的家属遂j瓦到我要我先行支付花某的医疗费。其实,虽然朋友多年,我并不知道刘某没有驾驶证。  相似文献   

11.
小非 《公民与法治》2009,(12):16-18
广东一家锁具公司在郑州摆下奖金和奖品为50万元和两辆轿车的开锁擂台。有“开锁王”之称的刘某成功开锁。谁料想,主办方不但没有兑现巨额奖金。反而在其产品宣传画册上使用刘某的形象。宣称其使用的是“小偷专用的破坏性工具”。自己被诋毁成了小偷,刘某愤而将锁具公司告上法庭。2009年9月18日,法院对该起名誉权、肖像权官司作出判决,判令锁具公司赔偿刘某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元……  相似文献   

12.
《法庭内外》2010,(3):60-60
法官: 我今年初将自己在长沙市芙蓉区的一套房子租给刘某,当时约定租期为1年。刘某经过大半年的使用,觉得我的房子面积适中,结构合理,所处地段也不差,希望我将房子卖给他。我们初步商定,我以42.8万元将房子出售给刘某。就在我俩即将签合同时,我那研究生毕业、一直在成都工作的孙女却打电话告诉我,她想回长沙发展,并已联系好了一家单位,  相似文献   

13.
谢健  杨涛 《江西律师》2002,(5):34-36
案情简介:1997年2至3月间,王某与刘某相识后,逐渐发展成为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后双方商议各自离婚再结婚。1997年8月刘某与前夫离婚,同月王某出资10万元为刘某购买住宅一套,房产所有权人登记为刘某,并由刘一直居住。1998年3至4月,王某又向刘某提供现金5万元和价值3万元的空调。同年4月21日,刘某向王某出具欠条一张,上书:“假如我嫁给别人,  相似文献   

14.
季差 《江淮法治》2012,(21):44-44
案例 去年年底的一天。程某骑电动车将步行的货车司机刘某撞到.致其右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刘某治疗终结后,两人一起委托司法鉴定所对刘某的伤情进行评定。结论是右腿功能受限,构成十级伤残。程某提出可以按十级伤残赔偿刘某损失,但刘某不同意.认为自己是一名货车司机.此次事故造成他以后无法正常开车,所以要求提高一个伤残等级赔偿。两人为此闹到了法院,但令程某意外的是法院居然支持了刘某的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15.
[案情简介]2010年7月27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陈某、刘某尾随被害人周某至沙坪坝区回龙坝中学宿舍楼下,将周某掀翻在地后,抢走装有2000元现金和价值490元手机等物品的挎包一只。次日,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8月2日,陈某投案自首。陈某、刘某的父母向被害人赔偿了全部损失。  相似文献   

16.
2003年元旦刚过,人们还沉浸在节日的喜庆气氛中,洛阳市公证处接待两位特殊的当事人。他们是艾滋病患者刘某的委托代理律师。据两位律师介绍:刘某今年刚满10岁,在他1岁时曾到洛阳市某医院输过1次血,从此后大病小病不断。为治他的病,本就贫寒的家已经负债累累,但其家人一直不知道刘某患上了艾滋病,直到去年6月到郑州某大医院才被确诊为艾滋病。这个消息对刘某全家来说不啻是睛天霹  相似文献   

17.
1986年9月8日,上杭县才溪木材采购站将一部东风牌汽车向上杭县保险支公司投保,保险级别为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期为一年。1987主2月14日,该站驾驶员刘某驾驶该车途中将行人王某撞伤致死。上校交通监理站鉴定,对驾驶技术生疏,应负全部责任。采购站给付善后费用5090元后,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认为,刘某所持的驾驶证是采取欺骗手段取得的,是无效的,应视为无证驾驶。刘某无证驾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属我公司除外责任,不应赔偿。上杭县法院一审查明:刘某于1983年冬退伍后在上杭县某中学工作。1986年3月至9月刘停薪留职到…  相似文献   

18.
张罡 《法庭内外》2006,(1):51-52
2005年10月,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纠纷:原告郭某诉称:2001年11月,我与被告法定代表人刘某阶商二人共同开办服装公司,由我投资20万元。占公司40%的股份,由刘某投资30万元,占公司60%的股份.公司成立后一直由刘某经营。几年来,公怀有了一定的发展,我多次要求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但均未实现,我认为被告侵犯了我的知情权,故我向法院起诉。要求查阅被告的财务报告和财务账簿,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相似文献   

19.
肖伟强 《天津检察》2006,(6):57-57,56
刘某,男,1989年6月出生,天津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三年级学生。2004年12月28日晚,刘某在学校上晚自习课间休息时,一路小跑去厕所,在一楼的楼道里因脚踩到了自身的鞋带,失去平衡摔倒。经天津市人民医院诊断为:1、腹腔内脾破裂。2、失血性休克。并住院治疗,于2005年1月10日出院。后因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在人民医院支付医药费16376.27元。在医科大学总医院支付医药费20646.87元,支付救护车费220元。因刘某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投保,出险后,保险公司赔付15000元。之后,刘某及家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学校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共计72676.76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某在学校摔倒造成身体伤害,是由于本人在跑动中踩到自己的鞋带,身体失去平衡所致,学校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原告提出的当时学校楼道湿滑有冰,证据不足,不予认定。依照《民法通则》第5条的规定作出判决:驳回刘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刘某不服,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抗诉。  相似文献   

20.
《法治与社会》2003,(10):39-39
今年5月,我儿子在我家附近的街道上摆摊卖西瓜,被当地市容管理人员以占道经营为由抓住,不仅将西瓜摊踢翻还将我儿打成重伤。后来.我儿不服向其上级部门反映,有关责任人受到处分。请问:我儿作为赔偿请求人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请求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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