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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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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非法证据排除之证明责任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虽然初步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通过司法解释得以确立,但是由于未建立起配套的保障规则,特别是对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明责任没有明确的规定,致使该证据规则在司法实践中远未得到有效实施。为此,我国应当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较为成熟的经验,科学地构建我国非法证据的证明制度,以确保实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人权保障价值。  相似文献   

2.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举证责任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陈永生 《现代法学》2001,23(6):114-117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举证责任制度的缺位已成为阻碍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的关键性障碍之一。本文在考察不同国家和地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举证责任的立法及其原因的基础上 ,主张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主要证明责任应由控方承担 ,并提出了若干完善我国侦查取证程序的建议 ,这对于我国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举证责任制度将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基础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邓思清 《法律科学》2006,24(3):105-115
在现代证据制度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保证证据有效性的重要规则,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基础又是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前提和基础。我国要建立符合国情的科学合理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就必须首先确立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基础。从目前国外情况看,存在三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理论,即虚伪排除理论、人权保障理论和违法控制理论。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司法状况,我国应当将基本人权保障理论和重大违法控制理论作为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包含非法证据排除的有关内容,但并没有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因而导致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的现象屡禁不止。建立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关键问题之一是明确证明责任。借鉴英美、大陆法系证明责任理论,在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证明责任中引入提供责任的概念,对于保障被告人人权,实现程序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及程序构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弘 《法治研究》2008,(1):57-62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现代法治国家一项重要的证据法原则,这一法则体现了诉讼文明,程序公正等若干法律价值。但由于该规则排除了有证明价值的相关证据,因此伴随着高昂的成本。排除非法证据需要对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进行必要的权衡。我国应建立绝对排除非法供述证据与权衡排除其他非法证据的原则。在设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同时。必须设立切实可行的排除程序来解决有关排除中的各种问题。同时设立如庭前证据展示制度等若干配套程序。  相似文献   

6.
美国的证据制度规则具有鲜明的特色,其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又是其中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证明规则。它是指对于国家侦察人员非法获得的证据给予排除的证据制度,包括违反正当程序或通过非法行为获得的证据制度、毒树之果等。证据规则制度体现了人们对于自由和人权的追求,具有其特殊的独立价值。本文主要通过对美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评析,从中借鉴有益经验以完善中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7.
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的适用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不仅是保障人权、维护法治尊严的需要,而且还可以促进发现案件实体真实.我国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虽然对非法证据的排除作了一些规定,但是与刑事诉讼的现代化、民主化潮流不尽相符,也是滋生非法取证的根源之一.在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经验的基础上,选择适宜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模式,建立具体的排除程序,明确相应的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是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法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8.
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仅规制当事人在案件事实形成之后独立实施的违法取证行为。与权益损害型非法证据的排除理论研究与制度构建在我国已基本达成共识不同,违反管理性禁止性规范的秩序破坏型非法证据的适格性问题仍有待深入研究。国家已经充分保障当事人可以通过不违反管理性禁止性规范的方法收集相关证据的,对秩序破坏型非法证据应当采取绝对排除立法模式。国家无法或者尚未充分保障当事人可以通过不违反管理性禁止性规范的方法收集相关证据的,对秩序破坏型非法证据应当采取相对排除规则,即在“潜在证明利益”与“遏制利益”衡量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排除相关证据。  相似文献   

9.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作为我国刑事诉讼研究极具争议的规则之一,其本身自然有值得研究的价值。本文分别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个人权利和程序正当性"的外在价值和规则"本身的合理性和对证据制度的发展"的内在价值来研究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价值。  相似文献   

10.
黄永* 《证据科学》2012,(4):414-420
本文以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为样本,对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证据制度的发展和变革作了梳理,讨论了为规范司法机关诉讼活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在充分考虑中外法律传统、诉讼模式等方面差异,充分考虑国情并借鉴外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确立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时的考量因素.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建立,体现了我国刑事证据制度从以逻辑推演规则为基础...  相似文献   

11.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解读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陈瑞华 《证据科学》2010,18(5):552-568
中国新近颁行的两部证据规定中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内容非常丰富,对于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都具有突破性的意义。非法取证行为和非法证据是适用排除规则的前提和对象.排除规则排除的是证据作为定案根据的可能性。非法证据的种类主要包括非法言词证据、非法实物证据和其他通过非法取证行为获取的证据。绝对排除、相对排除和可补正的排除是排除规则的三种主要的法律后果。证明责任的分配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核心问题,根据两部证据规定的要求,口供和口供以外的其他证据适用不同的证明责任分配制度。最后,根据“程序审查优先原则”,法庭必须优先处理被告方提出的程序性争议。  相似文献   

12.
在我国立法层面逐步建立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背景下,非法证据排除制度能否发挥预期的效果仍取决于在司法实务中的贯彻落实情况。通过分析W市法院近三年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实际情况,我们发现实务中仍存在对非法证据的范围认识不统一、刑讯逼供、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的界定不明确、重复自白是否可采具有争议、程序性情况说明尚普遍存在等问题。在司法实务中正确贯彻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现对非法取证行为的一般预防功能,首先需要转变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树立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重的新观念,同时要着眼于我国刑事诉讼的现状,避免非法证据排除泛化。在具体操作上,要严格落实证明责任倒置原则,对控辩双方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中实行不同层次的证明标准,辩方提供的线索或材料只需达到“存在非法取证的可能性”这样较低程度的证明标准即可,控方的举证则需达到“排除合理怀疑”这样较高程度的证明标准。对于有辩护人的案件,尽量保证在庭前会议中最大可能地解决非法证据排除问题,避免不具备准入资格的非法证据进入庭审,在法官主持下,控辩双方在庭前会议中达成的协议应当具有约束力。  相似文献   

13.
郭旭 《行政与法》2014,(7):71-75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新增加的重要内容,在实现保障人权的价值目标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具有自身的特点,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急需理论上予以解决.本文认为,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已经逐渐从“非法手段”扩大至“程序违法”,而现行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均可依职权或依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规定并不能收到很好的效果.因此,在实施非法证据排除的过程中,有必要对非法证据排除的方式、效果和证明标准进行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4.
此次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规定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还增加了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这些新增内容之间存在紧密联系,每一项又有各自的意义。"不强迫自证其罪"条款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进一步体现,关系到我国刑事侦查、检察和司法部门的职责和个人权利的保障;非法证据排除是落实不强迫自证其罪的具体措施,通过约束侦查部门取证行为对侵犯个人权利提供了补救措施。这些都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在原则性和制度方面的重大修改。文章详细研究了新增加的这些条款的确切含义,指出其中的进步意义,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执行新增加的这些法律条文必须注意的事项。  相似文献   

15.
万毅 《法律科学》2010,(4):142-153
对于诱惑侦查而言,“机会引诱”因本为合法之侦查取证行为,故其所获证据当为合法,可作为法庭审判定案之根据;但“犯意引诱”作为一种违法侦查行为,一旦成立,则应当排除其所获之全案证据。违法诱惑侦查,系国家制造犯罪,已经逾越侦查犯罪之必要程度、违反宪法对于基本人权之保障、对于公共利益之维护并无意义,因其在性质上已经属于极端严重的违法侦查行为,因此,对于违法诱惑侦查所获之证据,无论言词证据,还是实物证据,均应一律排除。如果被告在审判中提出其遭受侦查机关违法诱惑侦查的抗辩时,类似于被告提出其遭受警方刑讯逼供的抗辩,应由检察官承担证明该阻却犯罪成立事由不存在的举证责任,且由于该事实为直接影响被告罪责之实体事实,因此,举证时应当适用严格证明法则,并应证明至排除合理怀疑(高度盖然性)的程度。  相似文献   

16.
樊崇义 《法学杂志》2012,33(1):1-12
2011年8月通过初审并公布于众、征询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对证据概念与种类所做的变化、对证明标准的进一步明确与完善以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等内容充分表明我国刑事证据制度有了巨大的进步与发展。与此同时,修正案还对辩护制度、刑事强制措施以及侦查程序等方面的刑事诉讼制度做了改革与完善。诚然,修正案中有些刑事制度的改革依然存在不尽如人意之处,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是必须要说明的是修正案中所做的有关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集中反映了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进步与发展。  相似文献   

17.
美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内涵是,警察在调查取证时,如果违反宪法第四修正案(免于非法搜查)、第五修正案(不得自证其罪)以及第六修正案(获得律师帮助)所保障的宪法基本权利,获得的证据将不会被法院所采用。美国法院还进一步创设了“毒树之果”、“米兰达规则”以及相应限制规则,实现了对该规则的双向规制。我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以成文法形式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从立法层面来看,我国并没有完全吸收其宪法基本权利的保障内涵;从适用层面来看,我国法院适用得当,但是说理不足,使该规则并不具有法定可预期性。加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宪法理论研究是更好实施该规则的前提。  相似文献   

18.
我国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可行性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管宇  李岚  甄明 《河北法学》2004,22(12):116-120
从非法证据的概念和排除规则入手,分析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基础,提出了我国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9.
英国非法证据的处理规则与我国非法证据取舍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在英国,证据本身的非法性对证据的可承认性不存在必然和直接的影响,法官所关注的是证据本身的证明价值和它对诉讼的正面意义,故对非法证据的处理实际倾向于适用或总体上适用为原则。而在这一总的原则之下,又通过设置非法证据应具有真实性和其适用不损害实质意义的程序正义的两个限制性条件,确保非法证据适用的安全性、英国这一非法证据的处理规则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价值:一方面其符合我国司法运作的低水平现状,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也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因此,我国应在坚持非法证据总体适用的原则下,确立排除非法证据的标准。  相似文献   

20.
“全国首例非法证据排除案”法理研判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万毅 《证据科学》2011,19(6):657-666
全国首例非法证据排除案反映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实践操作中需注意概念、效力、标准、程序四个重要的技术问题。非法证据是以严重侵犯人权的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实践中要注意区分非法证据与瑕疵证据,切勿将非法证据误判作瑕疵证据。就效力而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射程"应当及于侦查前程序。就判断标准来讲,除典型的刑讯逼供行为之外,疲劳审讯也应当纳入"等"字所指范畴予以禁止,而突破社会基本道德底限的威胁、引诱、欺骗性取证也应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在程序上审查非法证据,应当坚持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控方承担证明证据取得具有合法性的举证责任,被告方仅承担"争点形成责任",同时控方应当举证证明至"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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