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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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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越权刑法解释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在当代中国,越权刑法解释问题已经成为类推制度寿终正寝之后罪刑法定主义的最大敌人,极大地损害了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刑法解释有权力和权利两种不同层面的存在样态,刑法解释的对象是刑法条文背后的刑法规范,对刑法立法而言具有从属性特征."越权"包括越实有职权和越解释权两种类型.越权刑法解释包括越权刑法立法解释和越权刑法司法解释两大类.本文进一步探析了越权刑法解释的成因,进而提出了包括建立撤销机制等在内的一系列应对方案.  相似文献   

2.
刑法立法解释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刑法立法解释是指在需要进一步明确刑法规范具体含义或者因出现新情况需要明确刑法适用依据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法定程序对刑法作出的专门性解释文件;其形式专指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特别标明解释刑法条文的规范性文件;其程序包括提出草案、拟定议案、审议和通过草案以及公布规范性立法解释文件;在当前我国国情之下,对于立法解释的存废问题,主张在肯定刑法立法解释合理性的前提下限制刑法立法解释的发展。  相似文献   

3.
刑法解释可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又可分为规范性刑法解释和适用性刑法解释;非正式解释又可分为刑法学理解释与刑法任意解释;规范性刑法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对刑法条文作出的具有普遍法律效力的解释,分为刑法立法解释和刑法司法解释.适用性刑法解释,即法官在刑事司法活动中,依法行使刑事司法权,结合具体案件针对刑法条文作出的对相对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  相似文献   

4.
刑法解释理论的基本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法解释论的性质应理解为刑法学的方法论。刑法解释应当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存在于刑法适用之外。刑法解释的对象应界定为刑法条文。刑法解释与民法解释在解释原则、解释方法上存在根本性的差异。刑法解释的主要方法应当包括文理解释、逻辑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刑法漏洞不能通过刑法解释,而只能以立法的方法进行补漏。  相似文献   

5.
作为哲学解释学的重要范畴,"前理解"在刑法解释学中也具有重要的影响和价值。作为刑法解释的起点,"前理解"由特定解释者的刑法文化、刑法思维和刑法背景知识组成。"前理解"对刑法解释具有潜在、间接的影响,特别是特定解释者的"前理解"中包含了大量不利于刑法解释的负面因素;特定解释者的偏见、误解、情绪、错觉等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对刑法问题和刑法规范的理性认识。在进行刑法解释的过程中应综合考量解释结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从制度设计上规范刑法解释,以便合理控制解释者"前理解"之负面因素给刑法解释带来的消极影响。  相似文献   

6.
刑法典中“根据宪法”的规定,明确了刑法的权威源自宪法。只有刑法立法符合宪法和立法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刑法司法没有代行刑法立法权,才能实现刑法权威。由此,须划清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限,后者应限于对刑法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基础性规范之外的规范的补充和修改。刑法修正案经过一次或二次审议后又新增条文的,应对该新增条文重新进行三次审议。刑法司法解释容易产生争议的是罪量标准、类推解释抑或扩大解释、是否直接造法三类情形。我国宪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罪刑法定原则,基于自由主义思想提出法益保护原则也与我国宪法不符。特定行为只有侵犯宪法上具有基本性的社会关系,才能将之规定为犯罪,现行刑法将妨害兴奋剂管理行为犯罪化存在疑问。宪法中的权利规范是刑法解释的主要根据,因而刑法的合宪性解释的基本性质是保障人权的出罪解释。要实现刑事制裁的合宪化,须完善剥夺政治权利刑,废除没收财产刑。全面而深入地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下宪法与刑法的关系,是形成中国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7.
超越主客观解释论:刑法解释标准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袁林 《现代法学》2011,33(1):163-172
合理解释刑法是正确适用刑法的前提,因而探寻解释合理与否的标准构成刑法解释理论的核心。传统刑法解释理论的解释标准,无论是主观解释论的立法原意标准还是客观解释论的客观意思标准,都存在诸多缺陷,因此,必须根据以人为本的理念,从理解人本身的视角确立刑法解释的标准。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刑法解释主体是具有多元价值观的解释者构成的解释共同体,刑法解释的标准是多元互动解释共同体通过对话协商获得的共识。制度化的对话协商可以通过求同存异的办法防止实质性价值冲突的激化,成为刑法解释及适用的合法性保障。  相似文献   

8.
所有的解释学都是对文本加以理解的技术,一切法律解释都必须基于文本规范。当然解释是在刑法规范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以事理之当然与逻辑之当然的统一为解释依据的刑法解释方法。当然解释所追求的个案实质正义与罪刑法定原则暗含的形式正义价值内核之间存在着必然的紧张关系。但当然解释与类推解释不同,其依然是在罪刑法定原则的制约下进行的刑法解释,案件事实在刑法规范中存在"落脚点"是当然解释成立的关键,其以待解释事项能够包含在刑法规范的语义之内为限。  相似文献   

9.
区分扩张解释与类推适用的路径新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曲新久 《法学家》2012,(1):76-93,177,178
如何区分扩张解释与类推解释,是贯彻罪刑法定原则的客观需要。本文主张以"刑法正文"———"体系化的文义",作为区分扩张解释与类推适用的标准。在刑法正文范围内揭示需要解释事项的体系化文义的,是解释;反之,是类推。与"字面含义"、"真实含义"、"通常含义"、"可能具有的含义"等概念不同的是,"刑法正文"是一个结构性概念,表现为从"点"到"面"再到法律体系之整"体",它首先着眼于某一个具体的刑法分则条文,并进一步地关注与这一分则条文具有密切联系的若干个分则条文,然后是刑法分则以至整部刑法,乃至于整个法律体系范围内,发现待解释事项的"体系化的文义"。  相似文献   

10.
刑法目的解释和体系解释的具体运用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由于刑法规范不是为了表达立法原意而存在的,且立法原意在相当多的场合也难以把握,因而刑法解释的目标不能被认为是揭示立法原意。刑法解释的目标也不是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因为罪刑法定在技术上没有制约作用。重要的是合理地运用解释方法,以得出刑法解释的合理结论。目的解释和体系解释在刑法解释中运用广泛,可以实现刑法规范保护法益的目的,使刑法规范和用语的解释相互协调。  相似文献   

11.
经济刑法作为行政刑法的一部分,在立法上具有补充性、二次性,但是在解释适用上,应当尊重并保持其独立性。经济刑法解释的独立性的内涵包括:经济刑法概念含义的独立性;经济刑法中附属刑事责任条款的无涉性;经济刑法补充规范的从属性。把握经济刑法解释的独立性在处理经济刑法解释的具体问题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经济犯罪的规范解释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下载免费PDF全文
在经济犯罪的规范解释中,应当注重对经济犯罪规范进行刑法价值上的独立判断。当某种经济不法行为不具有经济犯罪规范所指向的特定的社会危害性而刑法条文在字面上又能够将该种行为包含在其中时,规范的实质内容应当优先,对该种行为要从实质上进行理解,而不应从形式上理解。当值得处罚的经济不法行为在实质上具有某个刑法规范所禁止的性质、但刑法用语在形式上对其无法予以包含的,亦应当从实质上解释经济犯罪规范。由于经济犯罪规范数量众多,法条大小系统庞杂,所以在经济犯罪规范解释中应当特别关注构成要件的体系解释。  相似文献   

13.
《政法学刊》2021,(3):5-15
在"涉互联网犯罪"个案罪名认定困惑乃至混乱之下,刑法解释便构成了当然的解题之道。本相性刑法解释、穿透性刑法解释、衡平性刑法解释是"涉互联网犯罪"个案罪名认定的有效之道。本相性刑法解释、穿透性刑法解释、衡平性刑法解释,最终都是"文义相符性"与"价值相符性"或"形式相符性"与"实质相符性"的兼顾或结合的刑法解释,从而都是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兼顾或结合的刑法解释。沿着"由内而外"的路径,在"三位一体"之中,"本相性"、"穿透性"和"衡平性"不仅丰富了刑法解释的既有理论,而且能够赋予刑法解释以"深度有效性",从而使得个案罪名认定更加积极稳妥地体现维护秩序和保障权利的刑法基本价值,同时能够抑制"涉互联网犯罪"的"立法冲动"。  相似文献   

14.
贿赂犯罪慎改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修改贿赂犯罪刑法规范应当慎重。不宜将贿赂犯罪的对象要件修改为“财产性利益”。应当充分运用刑法解释方法,从现行刑法分则的“财物”概念中发掘动态内容。有必要在保留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的基础上,通过刑法解释发挥其规范性功能,化解相关适用性障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件设置具有合理性,应在捋清刑法条文关系与全面理解相关司法解释的基础上明确不正当利益的内涵,而非直接取消或者修改现有规定。必须在用足现有法律规范的基础上,根据惩治腐败的现实需要增设影响力交易罪,避免贿赂犯罪刑法条文交错的进一步加深。  相似文献   

15.
刑法适用过程就是对刑法条文进行解释的过程。因此,刑法适用是否正确与刑法解释是否科学密切相关。目前我国刑法学界关于形式解释论和实质解释论的论争如火如荼地开展,其争议的焦点在于如何扩大或者限缩刑法文义。本文无意对上述论争进行评议,而是结合司法实践中两个案例反映的问题,从刑法解释的角度予以评析,并指出预防错案的方法。  相似文献   

16.
《现代法学》2019,(3):35-54
刑法体系解释是一种重要的刑法解释方法,当下多数论者将其界定为:将刑法规范置于刑法典这一体系当中,联系刑法相关法条进行解释。但是,这种界定只是刻画了刑法体系解释之"体系"的一个层次,存在逻辑论证不完整、层次不清晰、难以有效指导实践等问题。刑法体系解释之"体系"作为一个逻辑严密的系统整体,应当划分为条文体系、章节体系、刑法典体系、法秩序统一体体系、社会共同体价值体系等五个层次:第一,应当确保同一条文内部的逻辑自洽,对刑法用语和某一款项的解释不能违背其所在条文这一最基础的体系;第二,要将条文体系的解释结论置于所在章节之体系进行检验,使其与所在章节相协调;第三,将解释结论放在整个刑法典体系当中进行审视,避免与其他条文相矛盾,尤其是不能与刑法基本原则等一般规范以及刑法的基本目的相抵触;第四,将解释结论放在整个法律体系之中进行考量,不能做出与民法、行政法等法律相冲突或违背刑民界分、刑行界分基本理念的结论;第五,刑法解释的结论除了要与上述的规范逻辑体系相协调,还必须同时与社会共同体价值体系相融洽。在运用刑法体系解释方法时,应当遵循依次递进的五个层次,使罪刑法定等基本原则得到坚守,令刑法规范与社会情理价值得以深度融合。以"赵春华案"为检验素材,可以看到刑法体系解释五层次论符合科学的逻辑认知路径,能够较为圆满地指导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17.
刑法关怀与刑法解释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刑法应体现法律之公平善良的特质 ,刑法关怀是指刑法对自然人、社会组织及社会所给予的刑法关注、刑法抵御和刑法保护 ,刑法解释即有权解释 ,是指有权机关依据一定原则使用法定方法对法律文本所作的阐释 ,是连结刑事立法与刑法适用的纽带和中介 ,是折射和反映刑法关怀的最佳视角。欠缺刑法关怀的刑法解释在一定程度上说可能是合法的但未必是合理的。从刑法关怀的维度审视我国现有的刑法解释 ,一方面在于把刑法关怀坚持到底 ,另一方面在于反思刑法解释的真正科学的定位 ,由此建立合法合理的刑法解释体系。  相似文献   

18.
本文以1979年至1997年间的情况作参照,对1997年刑法修订以来的规范性刑法解释即刑法立法解释和刑法司法解释的状况进行述评。从规范性刑法解释的制度定位、与刑法立法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的运作、制度建设的成效、解释主体的变化、修改废止和清理工作、填补和决疑机能的发挥以及与指导性案例制度的关系等八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归纳和评析意见。  相似文献   

19.
修改贿赂犯罪刑法规范应当慎重.不宜将贿赂犯罪的对象要件修改为"财产性利益".应当充分运用刑法解释方法,从现行刑法分则的"财物"概念中发掘动态内容.有必要在保留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的基础上,通过刑法解释发挥其规范性功能,化解相关适用性障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件设置具有合理性,应在捋清刑法条文关系与全面理解相关司法解释的基础上明确不正当利益的内涵,而非直接取消或者修改现有规定.必须在用足现有法律规范的基础上,根据惩治腐败的现实需要增设影响力交易罪,避免贿赂犯罪刑法条文交错的进一步加深.  相似文献   

20.
冯军 《法学家》2012,(1):63-75,177
只有划清扩张解释与类推适用的界限,才能克服刑法解释的恣意性,否则,就会以扩张解释之名行类推适用之实,造成比具有严格限制的类推制度更大的破坏罪刑法定主义的危险。在是否处于刑法条文用语可能的含义之中、是否具有一般公民的预测可能性、是否采用了符合形式逻辑的推论和是否从罪刑法定主义的理念出发这四个方面,扩张解释都与类推适用存在构造上的差异。展开合理的扩张解释时,应当遵循一定的操作路径:首先,需要判断所要解决的事项是否属于扩张解释的对象;其次,需要根据一般公民的预测可能性对刑法条文用语的通常含义进行正向扩展,然后根据处罚的必要性进行反向限缩;再次,需要通过法律商谈来检验解释结论的性质;最后,需要通过一种程序性方式,来终局性地解消对实体性问题的分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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