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1 毫秒
1.
区分扩张解释与类推适用的路径新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曲新久 《法学家》2012,(1):76-93,177,178
如何区分扩张解释与类推解释,是贯彻罪刑法定原则的客观需要。本文主张以"刑法正文"———"体系化的文义",作为区分扩张解释与类推适用的标准。在刑法正文范围内揭示需要解释事项的体系化文义的,是解释;反之,是类推。与"字面含义"、"真实含义"、"通常含义"、"可能具有的含义"等概念不同的是,"刑法正文"是一个结构性概念,表现为从"点"到"面"再到法律体系之整"体",它首先着眼于某一个具体的刑法分则条文,并进一步地关注与这一分则条文具有密切联系的若干个分则条文,然后是刑法分则以至整部刑法,乃至于整个法律体系范围内,发现待解释事项的"体系化的文义"。  相似文献   

2.
扩张解释与类推适用的区分长期以来都是学界的难题,其原因主要在于两者界限的模糊性。区分扩张解释与类推适用的传统路径包括:罪刑法定原则、词语可能具有的含义以及一般国民预测可能性。但是,它们都缺乏实际操作可能性,有必要拓展视角以探索区分路径。笔者认为,从词语所具有的外观形态之直接含义与功能效用之间接含义出发,从语义分类的角度细化对词语含义之理解,从而将客观事实与词语含义之间相似性与差异性的差异比对具体化,结合刑法目的解释与体系解释的辅助,可以为扩张解释边界的限定提出一种技术帮助。  相似文献   

3.
论刑法扩张解释的根据与限度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陈志军 《政治与法律》2005,3(6):109-113
扩张解释作为一种解释方法,虽然具有较强的维护刑法适应性的功能,但也面临着是否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如何区分其与类推解释的界限等理论难题.在中国现行的刑事法治条件下,应当认可扩张解释的合理性,并以"刑法条文所可能具有的最宽含义"作为扩张解释的限度.  相似文献   

4.
刘耀彬 《河北法学》2004,22(7):119-121
刑法的适用需要解释,法官应是解释的主体。刑法的适用解释要受罪刑法定原则的制约,只能进行严格解释,但只要没有超出"文义的射程"或"国民的预测范围"就属于扩张解释而非类推,并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  相似文献   

5.
杨文革 《法学研究》2014,36(2):183-193
类推解释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上具有不同的形式和意义。刑法基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原则上禁止类推解释,尤其是相似条文之间的类推解释;只有在有利于被告的前提下,才允许事实比较意义上的类推解释。但在刑事诉讼法上,即使承认程序法定原则,也只是禁止扩张国家权力的类推解释,而不应禁止保障国民权利的类推解释。  相似文献   

6.
罪刑法定原则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在罪刑法定原则下,定罪处罚必须严格按照刑法的规定进行.刑法的规定都具有一定的抽象性,需要进行解释,作为刑法解释的一种,刑法有权解释应当在刑法用语的范围内进行,而不能超越其用语的量大射程.但我国现有的一些刑法有权解释却超越了刑法用语的含义,有违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予以克服.  相似文献   

7.
网络时代我国刑法解释的理论与实践呈明显的扩张化趋势,这一趋势以解决社会中出现的问题为导向,不断地突破罪刑法定原则。划定刑法解释的内部限度应该在坚持"法条用语的可能含义"、"一般人的预测可能性"这两条一般标准的前提下,先根据网络犯罪的类型确定刑法解释的大致方向,再根据网络犯罪与传统犯罪的等价性确定刑法解释的具体限度。划定刑法解释的外部限度应该立足于现实主义的网络治理模式,探索刑法与准则、市场、技术各自作用的边界:刑法不应该沦为保护网络准则的工具;刑法应该为P2P网贷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留有出路;通过技术代码能够保护的法益不应求助于刑法。  相似文献   

8.
刑法解释限度论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下载免费PDF全文
蒋熙辉 《法学研究》2005,(4):114-121
刑法解释是刑法适用的基本途径。刑法解释应当遵循罪刑法定主义,应被限定为在国民可预测范围内的“文义射程”。刑法解释禁止超越文义,不得入罪重刑,也不得违反总体法秩序。刑法解释之改进需要适时修订刑法,规范立法解释;改进解释体制,清理司法解释;整理典型判例,形成判例指导。  相似文献   

9.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学的基本原则之一,贯穿于刑法的制定、解释与适用等各个环节。本文立足于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类推解释的博弈,主要说明了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类推解释是相互影响而发展的。即罪刑法定原则的相对化促使刑法类推解释理论的进一步深化,同时,对刑法类推解释的深入研究又更有利于实现罪刑法定原则的既定的价值追求。然后,将这两者联系起来进行研究又将使整个刑法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0.
张波  黄渝景 《法治研究》2010,(10):81-85
法官在适用刑法处理具体案件时对刑法条文的规定进行解释是一种事实性存在,这种解释在罪刑法定原则的框架内进行是现代刑事法治的基本要求。对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解不同,决定了法官解释刑法条文的基本立场和实践效果不同。形式罪刑法定原则脱离生活实际,割裂了法条文字与承载的价值的关系,奉法律条文的文字形式为圭臬,其实践后果常表现为机械司法、恶法亦法;实质罪刑法定原则将刑法的正义价值推向极致.主张法官根据个案的需要,依据正义的观念适用刑法,因此不可避免地会导致法律虚无主义:辨证罪刑法定原则认为,刑法适用解释应当以刑法的正义价值为统帅和导向,在法律文字可能的字面含义内最大限度地寻求正义的实现。  相似文献   

11.
论刑法学中的类推解释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类推解释在刑法学中有几种不同的含义。类推解释的概念现在仍有存在的余地。目前有关禁止类推解释与允许类推解释之争,源于对类推解释的理解不一,论说的角度不同,存在各说各话的现象。类推解释与扩张解释的区分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有必要采取词语可能含义说,但还要综合运用其他相关学说提出的方法来做区分。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法在确立罪刑法定原则的同时废除了类推制度,填补刑法漏洞意义上的类推适用被严格禁止。然而,作为一种司法判断的方法,类推思维依然在刑事裁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是法官解明刑法规范含义、进行犯罪构成要件符合性判断、践行"相同案件相同处理"法治理念的有效方法。当然,在罪刑法定原则之下,刑事裁判中的类推思维应当受制于刑法规范目的和可能文义范围,确保类推结论没有超越刑法规定而违背罪刑法定。  相似文献   

13.
我国的刑法解释理论应在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限度内,立足于我国的经济建设和司法实践,规范司法解释并发挥其优势。刑法的解释应不限于探寻立法原意,应在阐发立法意蕴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弥补刑法文本滞后性的缺陷。我国的刑法解释应顺应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结合“主观解释论”和“客观解释论”,不断反映变化中的国民之意志,进而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治国理念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14.
张军 《时代法学》2014,(4):43-51
我国刑法学界近年来形成了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通过对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的概念及双方的争点进行梳理和辨析,初步认为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虽然在表面上争论激烈,但双方在刑法解释论上可能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毕其功于一役的偏执追求,将解释与判断压缩、混淆在一起,从而对刑法解释这一极其复杂精深的学问做了过于简单化的处理。从罪刑法定与构成要件论等刑法根基出发,提倡一元双层形式解释论,即通过将解释与判断分阶层处理,整合形式与实质两方面的资源,使形式与实质因素各得其所,从而完成对构成要件符合性的整体判断。  相似文献   

15.
罪刑法定视域中的刑法适用解释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梁根林 《中国法学》2004,(3):120-131
罪刑法定原则的价值旨趣及其制约下的刑法文本的特殊性,是刑法解释论生成与解释规则设计的出发点。刑法解释应当坚持以形式解释与主观解释为基础、辅之以实质解释与客观解释的目标定位。刑法的司法解释即刑法适用解释,应当是法官主导、控辩两造参与、结合具体案件的司法裁判与刑法适用、以刑事判例为载体的个案适用性解释。最高法院应当改变发布规范性、抽象性释文的习惯做法,探索通过直接制作和间接确认刑事判例的双重路径进行适用解释。刑法适用解释应当以文义解释为原则、以论理解释为补充,按照先文义解释、后体系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并最终诉诸于合宪解释的方法与顺序展开。  相似文献   

16.
国家司法机关制定发布的妨害疫情防控刑事司法意见是一种刑法适用性解释,与规范性司法解释相比,其具有间接的法律适用效力。从刑法体系解释角度看,有关妨害疫情防控的刑法规范、司法解释与司法意见应当是相互协调的。对刑事司法意见的适用进行解释应当遵循整体性、动态性、协调性原则,并运用同类解释规则、同一解释规则、排他解释规则,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妨害公务罪等相关罪名进行适用性解释,实现严格依法从重处罚和宽严相济。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法学界有观点认为,依照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能够直接推论出,刑法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也必须遵循“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否则便违反罪刑法定原则。这是不符合逻辑的。解决此问题应当遵循逻辑原则。刑法原则、规则的适用范围不应扩张至其逻辑倾向衰竭的场合,在其逻辑倾向强烈且没有衰弱的时候应当受到尊重而不宜被强行扭曲。在我国,刑法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判例均不属于刑法的渊源,不受从旧兼从轻原则的限制。相反,刑法解释具有与解释文本即刑法同步的时间效力。  相似文献   

18.
客观解释论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由于刑法的客观解释是语义解释和语用解释的结合,作为客观解释前提的语义解释划定了刑法文本意义的大致范围,使刑法文本意义得以明确的语用解释须遵守语用推理规则,且刑法解释有一系列制度性制约,因而客观解释不会导致刑法解释和适用的随意性,不违背公民的预测可能性,不会产生侵犯人权的结果。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