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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为了解决我国交通肇事罪中共犯的争议,应当对我国刑法第25条、第29条作出新的解读:"教唆他人犯罪",可以理解为包括故意教唆他人过失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宜理解为共同犯罪通常是共同故意犯罪的简称;"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是指故意教唆过失犯罪,不以共同故意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是提醒我们在违反共同注意义务的前提下,对于不同主体间的混合罪过行为,如果故意行为人的行为构成更重的犯罪,要以其所触犯的更重的罪名定罪处罚。这是"从违法层面判断是否成立共同犯罪,从责任层面个别地判断各个参与人是否承担责任及何种责任"的共犯处理原则的应有之意。如此,就可以从故意教唆、帮助过失行为的全新视角肯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共同过失犯罪的阐述。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见,《刑法》中有关教唆犯罪的规定有三个明显特点:1.教唆犯罪是共同犯罪;2.教唆犯罪侵犯的是不确定的客体,它取决于教唆他人犯罪的具体内容;3.教唆犯不是罪名.对教唆犯应当按照他所教唆的罪确定罪名。笔者认为,《刑法》中有关教唆犯罪的规定有重大矛盾,且与整个刑事立法体系不符:——《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教唆犯罪是共同犯罪,而在第二款中又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该款规定本身说明了教唆犯罪并不都是共同犯罪。作为我国重要部门法的《刑法》,对同一犯罪行为在同一条文中前款规定是共同犯罪,后款又予以否定,立法明显不严谨、不科学,有失《刑法》的严肃性。  相似文献   

3.
王东明 《求索》2011,(8):151-153
我国刑法中结果加重犯的基本犯罪只存在故意的类型。"故意——过失"型结果加重犯中基本犯罪的行为人对过失结果能否构成共同犯罪,国外学者的态度与他们对待过失共同犯罪的态度相一致,而我国的通说否认过失共同犯罪,同时又承认基本犯罪的行为人对过失结果能够构成共同犯罪。从结果加重犯的构造来看,承认基本犯罪行为人对于过失造成的加重结果构成共同犯罪,实质上就是认可过失共同犯罪,因此肯定过失共同犯罪有助于刑法理论的统一。  相似文献   

4.
我国采取的是不同于共犯从属性说的单一正犯体系,"教唆他人犯罪的"中的"犯罪",不限于实行行为。所以,该款包括教唆他人直接实行犯罪、教唆他人与第三人共同直接实行犯罪、教唆他人帮助第三人犯罪、教唆他人教唆第三人犯罪、帮助他人(一起)教唆第三人犯罪等诸多情形。因此,在《刑法》第29条"教唆"行为主体的确定上,应当不限于德国、日本刑法中的"教唆犯",不能等同理解中、德、日这两种语境下的"教唆犯"。我国这种独具特色的教唆犯规定,具有明显的优越性,弥补了采取共犯从属性说可能带来的处罚漏洞,避免陷入区分犯罪参与类型的泥淖,理顺了参与论的核心关系。并且,"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应当在遵从对一般预备犯处断规则的基础上,再适用第29条第2款的未遂教唆处断规则。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法总则规定,共同犯罪为共同故意犯罪。在刑法分则中,交通肇事罪的主观罪过为过失。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指使者指使肇事者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以共犯论处,从而与传统刑法理论和刑法的规定形成了冲突。解决这一冲突的途径在于犯罪的复杂罪过理论。共同犯罪的核心在于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的过程,而非局限于所犯之罪是故意犯还是过失犯。在无需更改刑法条文和不引入其它颠覆性理论的前提下,复杂罪过理论可以为司法解释关于交通肇事罪共犯的"合法性"提供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6.
闫广涛 《人民论坛》2010,(5):108-109
犯罪过失是相对于犯罪故意的一种罪过形式,即有注意义务的行为人在有注意能力的情况下不注意,违反注意义务而发生危害结果的一种心理态度,在刑法理论上有着重要地位。根据国外的相关理论和实践,从概念、分类、理论根据、构成以及处罚方面对其进行浅析具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
过失犯罪能否成立共同犯罪?国内外刑法学界争议颇多。我国刑事立法和刑法理论界的通说都认为过失犯罪不能成立共同犯罪,各个共同犯罪人之间在主观上只能是共同的故意而不可能存在共同的过失,亦不可能存在故意和过失并存的主观内容。但是,笔者认为,无论是在刑法理论上还是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过失共同犯罪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8.
在共同犯罪中,如果某一共同犯罪人实施了超出共同故意的行为,则此种行为由于没有共同犯罪主观联系的支撑而脱离共犯关系,由此而产生的后果,其他共犯者不承担责任,这种情况称为共犯过限。就实行过限之前的构成共同犯罪的那一部分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应是存在共同故意;而对于过限犯实施的过限部分的犯罪而言,已经超出了共同故意的范围,此时过限犯的主观方面罪过表现形式可以是故意或过失。  相似文献   

9.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立法的新罪名,其在实践中的适用存在争议,值得探讨。我国《刑法》中不存在直接规定帮助行为的条款,第25条第1款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涵盖了对帮助行为的处罚。《刑法》分则将帮助行为实行化符合国际立法潮流与国内犯罪治理需要,阐明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帮助型犯罪”的行为本质。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之行为的存在是认定此罪的逻辑起点,但不是此罪成立的全部条件,司法实践中仍需认定帮助者的认识内容以及帮助者与被帮助者之间有无通谋,确定其帮助故意。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者不应被定位于相应犯罪的从犯,而应赋予其独立的量刑空间,因其可能在多人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  相似文献   

10.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此规定被认为是类似于大陆法系中原因自由行为的立法例。所谓原因自由行为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的使自己陷入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状态而实施犯罪的行为,因其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理应对此行为进行处罚。但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严谨,故此有必要在我国刑法中引入原因自由行为的概念。  相似文献   

11.
"腐败"分析与"教育恶化"的抑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教育本该是公平公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理应保证每一个公民都有接受国民教育的合法权利。然而,当腐败渗进教育领域后,教育的公平公正被打破了。教育寻租,即为某些分管教育和学校的管理者利用手中的权力,假以各种手段谋取个人的种种好处。如,子女入学,学历与职称的评定等等。这些已构成了近年来广大群众对教育腐败不满的重要社会原因之一。教育寻租的表现形式及其来龙去脉究竟如何?本刊特邀4位专家对此进行理论分析,以引起广大读者的关注和讨论。——主诗人:任建英  相似文献   

12.
“原则”与“数量”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词汇。“原则”,是指说话或行事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数量”,则是指通过计量单位表现出来的事物的多少。然  相似文献   

13.
经济人与道德人的整合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社会主义理想化模式试图通过否定传统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人” ,塑造理想的道德人 ,其结果造成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误区和对人的自主性的束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激发了“经济人”的主体活力 ,却又在许多方面造成道德价值观的失落与困惑。经济人与道德人的整合是这一发展过程的否定之否定阶段 ,其目标在于实现马克思所说的“全面发展的人”。  相似文献   

14.
西方女性主义运动从资产阶级革命肇始,在两个世纪的时间里,女性主义理论伴随着社会运动与女性运动几经沉浮,日趋成熟.本文将在有限的篇幅里以不同时期西方女性主义的主要理论关切为主线,对其做一个简要的梳理,力图勾勒出女性主义理论大体发展的脉络,以期对中国的女性研究有所借鉴和启发.  相似文献   

15.
大众传播与社会流行的互惠、互利、互制给现行大众传播体系带来了新的挑战,尽快营造良好的大众传播环境,制造"绿色"社会流行氛围已成为有识之士的共识及社会发展之必须。而提高全民审美情趣,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把握传播、流行主流是实现大众传播与社会流行健康和谐互动互补的高境界。  相似文献   

16.
国学,就其"源"而言,我们可以说,先秦诸子之学,是"国学"演变发展的活水源头;与此相对应,先秦以降,儒、道、佛等学派思想的演进,催生出一系列前后相继的学术思潮,如汉初黄老思潮、两汉尊儒思潮、东汉反神学思潮、汉魏道教思潮、魏晋玄学思潮、隋唐佛学思潮、宋明理学思潮,以及明清之际的早期启蒙思潮等等。这八大思潮,前后相继,奔腾向前,组合成"国学"发展演变的汹涌潮流,构成了"国学"发展的宏伟画面。  相似文献   

17.
何林 《思想战线》2006,32(6):71-75
以二元论、二元对立思维定式为基础的研究视角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甚至会遮蔽和阻碍理解“和谐共存”等文化事象。有别于“二元对立”的“多元统一”思维结构和观念模式不仅是一些民族解释世界、处理内部关系的核心结构,而且是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及“和谐共存”的根源。  相似文献   

18.
目前,国内外存在一种从道义上否定核武器的观点。不少学者认为核武器违背战争与伦理本质,会给人类带来灾难,因此是绝对的恶。这种观点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实践上是有害的。核武器的善恶是人们对研制、使用核武器目的、效果的道德判断,当它被用于善的目的并取得善的效果时,它就是善的。我国研制、发展核武器是善,因为它体现了我国的伦理精神。  相似文献   

19.
我国情报主导警务改革近年来发展迅猛,江浙沪等地公安部门初步实现了跨区域信息共享,标志着我国第一个信息高地已经崛起。相比之下,那些情报主导警务改革进程缓慢的区域慢慢成为信息洼地。如果把犯罪比喻成流水,它从信息高地向信息洼地流淌的趋势,会随着信息高地与信息洼地之间落差的逐渐加大而越来越明显。因此,全国各地公安部门保持良好的协作机制,东西支援、大小城市联手、城乡结合是促进我国情报主导警务改革均衡发展的基本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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