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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一般人格权"由德国联邦根据德国《基本法》第2条关于保障人格的规定,通过裁判方式而创制,其目的在于弥补《德国民法典》有关自然人人格利益保护规定之不足。"一般人格权"的标的为自然人的全部人格利益,其产生的原因和存在的必要性在于民法典缺少人格保护的一般性条款,故其并非是对特别人格权及其他应受保护的人格利益的抽象概括。在我国民法典设置人格权保护一般条款的条件下,应当废除"一般人格权"的概念。  相似文献   

2.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初次审议,我国迎来了民法典编纂的新高潮。虽然我国民法典将努力延续民事部门法的立法传统,但依然要面对体系的构建问题,以便协调民法典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在《民法总则(草案)》公布的背景下,民法典体系的构建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它将直接影响到民法典分则的编纂。从民法典总则到民法典分则再到整个私法,民事权利要素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对民事权利要素的讨论通常隐藏在民事权利本质论之中。一方面,民法典总则作为民法典乃至整个私法的"公因式",以民事权利要素为体系基础;另一方面,民法典分则以典型民事权利为基础,要求高度独立性和体系完整性,分则是民事权利要素分化的结果,同时构成了流动性私权体系的基础。  相似文献   

3.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条不能简单地理解成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关于侵权的一般条款。大陆法系国家关于侵权的一般条款都是关于损害赔偿责任之构成与责任之承担的一般规定。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条的规定并不是关于损害赔偿责任之构成与责任之承担的一般规定,相反,它要更为抽象。因此,《侵权责任法》第2条规定的超级一般条款应理解为所有侵权责任之构成与侵权责任之承担的最根本的法理依据。  相似文献   

4.
《法国民法典》第544条确认所有权是一种绝对权。赋予其其他主观权利所不具有的绝对效力。其他民事权利中,仅只人身权具有同一特点,而二者的这种相近不是偶然的:在传统的概念中,所有权是人所不能被侵犯的基本权利。为此,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将这称为“与生俱来的永存的”权利(第2条)、“不可剥夺的、神圣的”权利(第17条)。所有权的  相似文献   

5.
民法以民事权利为本位,传统民法典以民事权利为核心保护对象。现代民法典不仅应以民事权利为保护对象,而且应予以扩展。我国未来民法典保护对象的确立也不应只局限于民事权利。顺应民商合一立法趋势以及实现私权一体化保护的需要,应将民法典的私权保护对象确立为私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浅谈对我国监护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我国现行《民法通则》第14条、第16条、第17条.第18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简称贯彻意见)第10条、第20条、第22条对监护制度的适用范围、监护人及被监护人的条件及监护人需履行的职责、享有的民事权利、需承担的民事义务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和补充规定,从而在民法体系中为监护制度设立了初步的框架.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各种新型法律关系的出现,现有的法律制度逐渐显现出其滞后性及不完善之处.笔者仅就我国民法中的监护制度之完善提供几点意见,以求教于同仁.  相似文献   

7.
本案系《民法典》施行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第1176条“自甘风险”规定审理的第一案。《民法典》首次从法律层面将自甘风险规则确定为阻却违法性事由,本案二审纠正了一审法院基于普通侵权案件判定各方承担赔偿责任的错误认识,亦没有适用公平分担损失规则在各方当事人之间进行司法调和,而是根据篮球训练的固有风险、当事人是否明知或应知该固有风险并自愿参加,以及活动组织者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等因素予以综合判断,最终准确适用《民法典》第1176条自甘风险条款并确立了相应的裁判规则。  相似文献   

8.
传统民法学研究对于民法的裁判规范属性未给予足够重视。这种学理局限在遭遇民法典在裁判规范问题上的“准备不足”时又被加剧和放大,对此有必要引入作为“裁判规范之民法”的要件事实论予以克服,从而实现实体与程序的顺畅衔接。借鉴要件事实论的“请求原因不同则诉讼标的不同”等思维并结合对于民法典合同编通则上规范群的解释,可以探索识别和区分请求权的标准从而构建完善的请求权体系。借鉴要件事实论的“原则/例外”等思维并结合《民法典》第235条等规范群的解释,可以思考要件事实的法解释学操作流程从而建立妥当的“请求原因/抗辩/再抗辩”的要件事实体系。  相似文献   

9.
就民事权利的保护而言,作为权利宣言的民法典首先是从预防功能来体现商品交换的行为规则的,而作为负面调整的民事责任则是在侵权行为发生后的恢复原状之法律机制。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从其立法目的,从特殊侵权在社会生活的扩展以及随之而发生的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变化,足以证明其在本质上就法律规范的主要内容来说,其实就是消费领域的侵权责任法。  相似文献   

10.
《合同法》第167条的立法目的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是为了保护买受人的利益,应当用二分的眼光看待该问题,其既保护了买受人的利益也保护了出卖人的权益。通过体系解释,该款作为赋予出卖人法定解除权的条款,有增加催告条款与合理期限条款来限制解除权使用的必要性。最后,出卖人的解除权具有其独立的地位,结合《合同法》第94条第3款之规定适用,可以完善《民法典合同篇》的法定解除权体系。  相似文献   

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6条和第7条第1款关于《婚姻法》第18条所涉夫妻个人财产的释法性规定,过于强调在当今离婚率高企情况下夫妻财产分割裁判标准的工具性和实用性。该解释第6条将夫妻间财产赠与视同社会一般人之间的赠与规定,忽视了夫妻之间的身份性和家庭的伦理性特征;第7条第1款看似平等的权利制度,实则剥夺或削弱了法律对家庭弱者的保护,加剧了当事人地位的不平等,与婚姻家庭法保护家庭弱者利益的宗旨相悖。因此,有必要从司法解释、法律适用和立法设计等层面对相关规定进行整合与完善,以期使我国婚姻立法(包括司法解释)方面过于强调财产规则而对婚姻自身特征重视不够的局面得以改变。  相似文献   

12.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5条第1句创造性地规定了第三人责任类型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在法律适用时,要结合《民法典》第500条,并准用《民法典》第509条,承认第三人也应当负有合同前的保护义务。第三人责任的成立以违反先合同义务为前提,第三人原则上承担信赖利益损害赔偿责任;在第三人欺诈的情况下,还可能承担惩罚性损害赔偿责任,并且在刑事追缴、退赔之外也可能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5条第2句的但书规则,排除了非真正的缔约过失责任类型以及侵权责任属性的缔约过失责任类型,但在体系上仍保持一定的再发展的可能性,第5条第1句规定的第三欺诈人、胁迫人责任可以类推适用到“引发信赖、影响缔约”的第三人责任类型。  相似文献   

13.
引言惩罚性赔偿(punitive damages),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大于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也称为示范性赔偿(exemplary damages),报复性赔偿(vindictive damages),抚恤金(smart money)。近年来,我国也已经逐渐引进这一制度,出现了惩罚性赔偿的立法和司法解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合同法》第11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第9条。惩罚性赔偿制度无论在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在大陆法系国家一直具有较大的争议,联系到我国目前正在制定的民法典,本文拟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功能入手,分析…  相似文献   

14.
《<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规定的共同担保人之间享有追偿权的三种情形不仅彰显了意思自治原则,而且符合《民法典》连带责任的法理,更是回应了担保人的现实关切,殊值赞同.承担了赔偿责任的担保人即使存在过错,也可向债务人追偿,而且主债权债务合同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也应涵盖在追偿范围之内.当债权人仅起诉一般保证人时,《<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的处理方式与《民诉法解释》和《民间借贷规定》的规定不同,在现阶段宜采取参照各自适用范围予以解决的方式.定金应被《<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1条前段中的"等"字所涵盖,因《民法典》侧重承担违约责任的功能并将其规定在合同编违约责任部分,故而《担保制度解释》未予体现.  相似文献   

15.
《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权利保护方法,采用了统一民事责任的立法模式,无法分清固有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的界限。嗣后的民法单行法立法继续沿着这种立法模式发展,混淆了我国民事权利保护的不同方法,造成体系的混乱和司法实践的无序。《民法典》对民事权利保护方法进行了成功改造:首先在总则编只规定民事责任的一般规则,规定侵权请求权且性质为侵权损害赔偿之债;其次在物权编和人格权编分别规定了物权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人格权请求权和身份权请求权等固有请求权;最后在侵权责任编规定了侵权请求权。这样,就实现了固有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的不同功能配置,使固有请求权作为民事权利保护的固有权利,负担对权利受到侵害的恢复性救济;侵权请求权作为民事权利保护的新生权利,负担对权利损害的填补性救济。二者相互补充和衔接,完成了这一民事立法的重大改革,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民事权利保护方法体系,能够全面保护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目前立法中还存在一些遗留问题,将在司法实践中不断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6.
为应对日渐增多的高空抛物案件,《侵权责任法》第87条创造性地规定了"高空抛物责任",为法院裁判提供了思路和依据。然通过实证分析发现,高空抛物责任的适用效果颇遭当事人抵触,主要表现在案件发生频率持续上升的背景下案件上诉率却居高不下,进而引发裁判结果执行难等连锁问题;反观案件的裁判过程,关于高空抛物责任的适用同样问题频出。上述困境的根源在于支撑高空抛物责任法理依据之缺乏,裁判中用以论证的弱者保护、损失分担和风险防范等皆不足以证成其正当性;且因强行赋予其公平责任内涵,造成其内容与实质的严重龃龉,导致侵权法体系和适用的混乱。综合衡量,高空抛物责任之弊远甚于利,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应当考虑废除此项规则,转而由商业保险、救济基金等社会救济方式对受害人权益进行保障。  相似文献   

17.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第828条第4项规定,"以伪造、变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婚姻是无效婚姻,该项规定存在表述方式突兀、涵义不明确等问题。以特定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行为实质是违反了婚姻的成立要件,规定其为无效婚姻不符合法理,也不利于保护被侵害民事主体的利益。结婚登记瑕疵对婚姻关系的影响,应从行为是否违反了婚姻的成立要件或生效要件进行判断。涉及婚姻成立与效力的实体问题纠纷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相似文献   

18.
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扩大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空间,进一步保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是法定特殊地域管辖,不排斥协议管辖。劳动合同可以协议地域管辖法院,属于约定特殊地域管辖。《解释》第8条没有体现对劳动者实质倾斜保护,而且跟不上形势发展。2013年生效的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四)》对此未做规定。立法或司法需在《解释(四)》(征求意见稿)第1条的基础上,坚持劳动诉讼可协议管辖法院的规定,增加劳动者住所地和其他与劳动合同有密切联系的地点作为有权管辖的法院,以完善劳动诉讼地域管辖制度。  相似文献   

19.
知识产权在《民法典》中的基本权利定位,奠定了著作权侵权行为规制可以同时适用基本性法律规范和一般性法律规范的基础。网络著作权侵权问题屡禁不止,重复侵权、隐匿侵权和高频侵权问题损害了著作权人的重要权能。著作权权利保护体系的宏观结构已经形成,但微观设计仍有待从民事基本法和著作权一般法律之间进行融合续造。当前,通过规范考察、实践经验和权利保护范式分析,解决网络著作权侵权问题,应提高网络服务提供者版权注意义务,侵权赔偿与收益分享机制建设并重,治理与疏解并举,强化网络著作权保护与运用的行业生态体系。  相似文献   

20.
法人是国际私法的重要主体,通过对法人的国籍、住所、营业所、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等制定冲突规范,可以有效解决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发生的各种冲突。同时,由于各国法人制度的不同规定,因而存在外国法人的认可问题,我国主要采取特别认可制。总之,对各国法人制度的研究对当今国际民商事交往有重大的理论意义,我们在《民法典》的立法过程中应实事求是地借鉴各国的普遍做法,提高我国的立法水平,繁荣民商事交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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