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
3.
[基本案情] 2001年12月5日凌晨2时许,犯罪嫌疑人杨某、江某、陈某及刘某经预谋后,由江某、陈某租乘许某驾驶的出租车行驶至一偏僻镇郊处,与事先守候在此的杨某、刘某一起,采用殴打、持剪刀威胁等手段,劫得许某的人民币137元及价值80余元的 相似文献
4.
“禁止许某殴打、威胁妻子陈某”——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人身安全保护民事裁定,首次在民事诉讼中将人身安全司法保护的触角延伸至家庭内部和案件开庭审理前。 相似文献
5.
【案情】 1997年5月13日许某、徐某、郭某在某市一歌厅内见事主焦某、李某团结账问题与歌厅服务员发生争执,遂上前干涉,并与事主发生互殴,致焦某鼻部流血。后三人将二事主挟持至歌厅包房内继续殴打,并以赔偿己方“医药费”为名,强迫二事主交付人民币1900余元。后许某、徐某伙同康某又挟持李某乘出租车至其单位,迫使李某交付人民币2000元。 相似文献
6.
被告人刘某系本市某市场出售水产品的个体商贩。2007年9月5日展,刘某因与同行许某在市场上相互“砸价”发生矛盾,刘某遂将此事告知亲戚李某,让他“教训”一下许某。李某带领多人于当日十时赶至现场后,从现场捡拾木棍、木板等物将被害人许某打伤。经鉴定,许某头面部、躯干部、肢体部软组织的损伤程度均属轻微伤。法院以聚众斗殴罪(持械)对被告人刘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相似文献
7.
广泛软组织挫伤致呼吸窘迫综合征死亡1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 1 案例资料 死者,男,31岁,被殴打致躯干及四肢广泛挫伤。伤后第二天自觉胸闷、呼吸困难,并逐渐加重。症状出现后4h被送到医院,抢救1h无效死亡。尸检:软组织挫伤分布在双侧肩背部、双臀部、两股背外侧及两前臂伸侧,范围约占体表总面积的35%,且伤区肿胀。解剖:大脑外观水肿改变,未 相似文献
8.
钝性损伤引起腹膜后间隙血肿,在法医临床学鉴定中常可遇到,但因血肿延迟性破裂出血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的案例文献中报道较少,现报道1例。1案例某男,31岁,农民。某日晚8时许,酒后被他人殴打。次日早晨7时许,诉腹痛、口渴,上午10时许死于家中。2尸检死后8小时解剖。面色、口唇、球结膜苍白。双侧瞳孔等大圆形,直径0.6cm。颈右侧、胸部左侧2~3肋间,腰部3~5椎旁及四肢可见散在点片状软组织挫伤伴表皮剥脱共11处,范围分别为2cm~7cm不等。其中腰部软组织挫伤较重,范围约5cm×10cm。局部青紫肿胀。解剖见:… 相似文献
9.
10.
11.
12.
13.
简要案情 许某,男,35岁,1998年3月3日18时许,被他人用拳猛击左下颌部后,即入院治疗。据病历记载:患者左下颌皮下血肿,张口困难。右卫道新鲜血迹。清理后可见右外耳道前壁骨壁凸出,有鲜血溢出,压之回位。CT片显示右外耳道前壁骨折。1998年3月6日,对许某进行了法医学检查。伤者左下颌部青紫肿胀,张口度1cm,右耳道内有环丙沙星纱条,取出纱条见右耳道前壁皮下淤血,有一0.5cm长条状皮肤裂口未缝合。 相似文献
14.
随意殴打他人是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方式之一,其侵犯的客体是安定的公共秩序。在对随意殴打他人的认定过程中应当坚持以扰乱公共秩序为基础,考虑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殴打行为的"事出无因"或者行为人小题大做、反应过激,殴打对象的不确定以及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主观态度等多种因素。 相似文献
15.
"随意殴打他人"型寻衅滋事罪是常见多发的犯罪,由于缺乏明确的界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本文分析"随意殴打"型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内容中的两个主要疑难问题:对"随意"的理解与认定,以及情节"恶劣"的界定,有助于理解立法者的立法本意,同时利于司法机关准确认定"随意殴打型"寻衅滋事罪,区分其与故意伤害罪。 相似文献
16.
3月15日,43岁的许某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天台警方刑事拘留。据了解,许某在中学任教20余年,该案是浙江省首例教师容留他人吸毒案件。据悉,3月13日晚上,许某因琐事与妻子吵了一架后,邀约胡某在天台新城某宾馆吸食冰毒。次日下午,天台警方对宾馆例行检查时,发现许某、胡某二人精神恍惚,便将两人带回派出所检查,尿检结果呈 相似文献
17.
某市人民检察院办理许某(中共党员,某局副局长)受贿案,查扣了其涉嫌违法犯罪所得财物。2001年9月,当地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许某构成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没收其受贿所得9万元;其他暂扣钱款10万元发还许某。同年10月,法院执行庭将暂扣钱款10万元发还许某家属。在此期间,该 相似文献
18.
李某,男,32岁。某公安局刑警大队侦察员。1998年7月,李某分担的管区女青年鲍某由其父母带领,向管片刑警李某报案,称鲍某在三个月以前被来卢家打工的河南民工许某强奸,并道出了关于强奸案的一些具体情节。李某和另一名侦察员接受任务,负责办理鲍某被强奸一案。李某等二人首先把涉嫌强奸犯罪的许某抓获,在取了笔录、许某承认有强奸事实以后,把许某刑事拘留。许某被拘留后,在李某等二人第二次提审时翻供,提出自己属嫖娼,不是强奸。理由是鲍某在与许某发生性行为之前,曾与几名男子有染,此事风言风语全村皆知。许某说他是在… 相似文献
19.
[案情]2003年6月3日清晨,李某与张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张某即打电话叫来武某等3人对李某进行殴打,致使李某头皮撕裂,左眼睑青紫,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李某住院治疗,支出医药费2980元,鉴定为轻微伤。经当地派出所调解,双方未能达成赔偿协议。因对参与殴打的其他3人不认识,再说他们都是应张某之邀来帮忙的,李某便将张某一人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