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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杨杰辉 《法治研究》2014,(9):123-131
二审程序中的非法证据排除主要包括非法证据的排除对象、排除非法证据后如何处理原判决、如何进行重审以及受理审查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的时机等问题。二审程序中非法证据排除的对象原则上应该限于已经在一审程序中提出过排除请求的事项,但是对于明显错误以及当事人没有机会和能力及时提出异议的事项,也可以在二审程序中提出排除;并非只要发现一审程序非法证据排除的裁决有错误,二审法院都要撤销原判,而是只需要对属于有害错误的裁决,才需要撤销,并且对于属于非法证据排除的实体问题错误,二审法院可以发回重审,也可以自行改判,而属于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问题错误,二审法院则只能发回重审;二审法院原则上只能在一审程序终结后,才能受理并审查针对一审程序非法证据排除裁决的上诉。  相似文献   

2.
一、刑事二审程序中检察机关证据补查程序的现状[1](一)无专门的证据补查程序刑事二审程序中各主体的证据补查,法律上仅有参照一审的原则性规定。检察机关行使证据补查权时,提出补查要求的载体无统一规定,有的采用书面形式  相似文献   

3.
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 64条的规定 :“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应在何时提供证据 ,是适时提供证据 ?还是随时提供证据 ?却没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76条也只规定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一时不能提交证据的 ,应根据具体情况 ,指定其在合理期限内提交” ,对应提供证据的期间也没有具体的规定。因此 ,有的当事人在一审开庭前不提供证据 ,而在法庭审理时搞突然袭击 ;有的当事人在一审期间不提供证据 ,到二审时提供证据 ,借以推翻原审判决 ;更有甚者在一、二审期间均不提…  相似文献   

4.
案讯点击     
张国峰针对终审裁定申请再审2013年1月10日,本刊持续关注的张国峰伤害、盗窃一案,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未开庭审理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对于二审作出的裁定,张国峰认为,该终审裁定认定其犯有伤害罪的证据未经依法审查和核实,认定其犯有盗窃罪的证据根本不存在;二审法院审理本案时程序违法。张国峰指出,自己曾多次口头和书面申请开庭审理该案,并就一审认定的存疑证据、未经质证证据和事实重新审  相似文献   

5.
根据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第二审检察,是指第二审法院的同级检察机关根据当事人的上诉或第一审检察机关的抗诉,针对一审判决或裁定进行再次审查和法律监督的活动。在我国的刑事二审诉讼制度中,因当事人不服引起的二审程序基本上同于西方诸国,而在对检察机关认为一审判  相似文献   

6.
一、关于当事人举证一恶意举证的种类:1.突袭举证。突袭举证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原告提交起诉状时只提交次要的证据,而将有效的主要证据在庭审时提供,使对方诉讼参与人来不及对证据进行充分辨认和系统反驳。2)被告在答辩期或反诉时不提供主要的不利于原告的证据,而在庭审时突然提出。3)在法官主持的证据交换程序阶段,只提交次要的或对方已掌握的证据材料。4)制约定案的主要证据在一审时不提出,而是二审时才提交,致一审判决被改判或发回重审。5)影响定案的主要证据在原审时不提出,申请再审或申请抗诉时…  相似文献   

7.
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判进行监督,要立足于一 定的证据基础之上。这些证据既有原来案卷中附随的证据,也 有申诉人在申诉时提供的新证据,还有检察机关依职权调查 提取的证据。由民事诉讼的特殊性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者的 地位所决定,检察机关对这些证据的运用要遵循一定的规则, 同时也要积极履行监督职责。  相似文献   

8.
【裁判要旨】对于作为直接证据的关键证人的证言,应该审查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以间接证据定案应该具有真实性、协调性、完整性、排他性、合理性。基本构成要件事实模糊的,不能认定为犯罪。■案号一审:(2008)二中刑初字第2081号二审:(2009)高刑终字第551号  相似文献   

9.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起源于19世纪末的美国,作为一项基本刑事诉讼准则,它充分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和对司法公正的保障。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最终在2012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以立法形式确立,并创造性地将非法证据排除扩展到检察审查环节,赋予检察机关排除职权。但由于规定较为原则化,检察机关适用非法证据排除仍然存在概念界定不清、程序设置不详等问题,因此有必要通过解析现有法律条文,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构建科学合理并具有可操作性的程序机制。  相似文献   

10.
对刑事速裁案件应否采用两审终审制,我国理论界存在激烈争议.立法和司法实践虽认可速裁程序适用两审终审制,但刑事速裁案件二审启动率低、上诉撤诉率高、量刑争议占二审启动事由比例高等现象表明,简单适用普通二审程序不符合速裁程序运行的客观需求.此外,上诉是否导致被告人认罪认罚效力被否定也是刑事速裁案件二审程序必须解决的问题.重构刑事速裁案件二审程序应当以均衡价值观为指导,明确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对法官裁判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强化一审法官的审查义务并建立在不采纳量刑建议时一审法官的强制说理机制,在确保一审法官向控辩双方充分释明的基础上对刑事速裁案件二审程序的启动条件进行限制.  相似文献   

11.
龙宗智 《法学杂志》2020,(5):99-110
此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修改能够遵循立法精神,体现了司法改革成果,回应了实践需求。新规则恢复了业务机构负责人的个案审核与监督管理权,虽有积极意义,但亦可能冲击司法责任制。执行时应注意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保持谨慎与谦抑,同时应修改与细化相关规定,限制业务审核管理权限。对侦查(调查)中的职能管辖错位,规则要求以事实、证据状况作为是否退回移管的标准,还要求征求意见以确定案件处置,同时体现出程序不平等。相关规定欠妥,应以是否故意违法,即"善意管辖"和"恶意管辖"作为直接起诉或退回移管的基本标准。对二审检察机关审查一审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规则允许变更、补充。这种抗诉理由的改变不包括抗诉请求及抗诉对象的变更。为维护审级制度和法律救济原则,不得在法律适用上超出公诉范围对被抗诉人作不利变更,但就事实证据问题,因可发回重审,可提出与公诉不同的抗诉理由。但应注意抗诉理由表达方式,同时可以斟酌设置"显而易见、无争辩余地"的量刑情节例外。  相似文献   

12.
司法实践中,认罪认罚后被告人反悔存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反悔和一审判决后反悔上诉两种情形。对于认罪认罚后被告人反悔上诉的案件,各地检察机关在是否同步提起抗诉方面差异较大。反悔权是认罪认罚后被告人应有的诉讼权利。检察机关应从强化对检察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监督管理、建立证据开示制度、实行认罪认罚协商过程同步录音录像、规范认罪认罚案件抗诉权行使等方面着力构建认罪认罚后被告人反悔的预防机制。法院应着力构建认罪认罚后被告人反悔的处理机制:对被告人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反悔的,一审法院应对反悔理由进行实质性审查;对被告人在一审判决后反悔上诉的,二审法院应区分不同类型处理。  相似文献   

13.
由于立法语言的模糊和司法实践中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不同理解,导致审判阶段的非法证据排除仍存在若干疑难问题。实体方面的问题包括辩方证据能否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及违反法定程序获取的供述是否应当排除;程序方面的问题则包括非法实物证据排除程序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先行调查原则和证据能力优先于证明力原则是否应当强制适用以及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和二审程序中检察机关举示新证据是否存在证据失权等三个方面的问题。上述问题的解决,既要考虑一般的法理,又要考虑中国立法和司法的现实。  相似文献   

14.
汪某系国家工作人员,因贪污公款 7万元而被逮捕,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一审法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判处汪某有期徒刑 7年,汪某不服上诉到二审法院,二审法院审查后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仍然判处汪某有期徒刑 7年,汪某不服再次上诉,二审法院再次发还,如此三次仍无终审判决。汪某继续关押。   本案涉及的问题:当上下两级法院对证据认识不一致时,二审法院可否直接改判汪某“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简称证据不足无罪判决 )。一个问题两种看法:   一种意见认为:不能…  相似文献   

15.
兵贵神速     
一、来了两个告状人 今年2月23日,奉贤县检察院接待了一起债务纠纷案当事人毛某某、潘某某的来访,他们不服法院一审、二审判决,正式提出民事申诉,要求检察机关主持公道依法抗诉,同时检举了县法院一审承办人史育在审理该案过程中与原告方上海康福食品厂关系密切,来往频繁,有贪赃枉法之嫌。检察机关在初步调查后发现,此案一审判决出现“一边倒”,县法院将14万元的债务全部判给潘某等人偿还,二审改判为双方各负  相似文献   

16.
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再讨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瑞华 《法学研究》2014,36(2):166-182
对于被告方提出的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法院要进行专门的程序性裁判。作为一项基本原则,被告方一旦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法院就要优先审查侦查行为的合法性问题,使程序性裁判具有优先于实体性裁判的效力。作为程序性裁判的两个重要部分,初步审查要求被告方承担初步的证明责任,具有过滤不必要的程序性裁判的功能;正式调查作为法院的程序性听证程序,具备基本的诉讼构造,偏重于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并由公诉方承担证明侦查行为合法性的责任,且要达到最高的证明标准。对于一审法院就非法证据排除问题所作的决定,二审法院无法提供独立的司法救济,只能将其与实体问题一并作为是否撤销原判的依据。  相似文献   

17.
在司法实践中,随着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开展,出现了这样一个新问题,即有些事人在一审法院对其案件作出裁判后,虽然对裁判不服,甚至在手头中持有能轻易证明该一审裁判确有错误的证据,但在法定上诉期内不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而是等到上诉期间届满之后即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这一现象的出现,一方面,反映出当事人对检察院的信任;另一方面,也无疑加大了民行检察部门的工作量。  相似文献   

18.
自由证明并非是完全自由的证明方式。虽然自由证明可以免除严格证明的一部分或全部要件,但在证据采纳方面和证据调查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限制。在证据采纳方面,自由证明要求证据至少要具备相当的关联性;可以采纳传闻证据,但必须保障来源可靠;相对于严格证明,自由证明对于非法证据的排除应较为宽松;在自由证明中并不要求最佳证据,但在证明力层次上要对非最佳证据进行限制。在证据调查方面,自由证明过程中必须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异议权,并且裁判者必须遵守心证公开制度,防止其心证过程不遵循经验法则和逻辑法则。  相似文献   

19.
肖沛权 《政法论坛》2021,(2):138-145
认罪认罚案件上诉权的设置存在多元价值冲突的情形,基于公正价值与效率价值的平衡需要,应当明确赋予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上诉权。在上诉权的设置上,应当对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的上诉权进行限制,要求速裁案件被告人上诉必须有正当理由,而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其他程序审理的则无需附加理由。速裁案件被告人上诉的正当理由主要包括:定罪问题,主要包括被告人一审程序中的认罪是非自愿的以及一审判决作出后出现影响定罪的新事实、新证据等,量刑问题以及重大程序违法问题。为保障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上诉权的行使,应当要求被告人上诉向二审法院提出申请、二审法院对被告人的申请应当迅速及时审查;同时,二审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遵循重点审查原则和上诉不加刑原则;采取措施限制检察机关提起"技术性抗诉"。  相似文献   

20.
“以审判为中心”广义上强调审判独立、罪从判定,狭义上强调针对一审程序的“以庭审中心”.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过程中,要适当弱化检察机关的一审审判监督职能,同时强化二审监督职能.针对当前我国检察机关二审监督范围立法缺位、独立性缺乏、程序不健全、抗诉理念偏差等问题,应从提升诉讼质量、推行抗诉说理、全面履行监督职责、拓宽监督范围以及健全配套措施等方面努力提升审判监督的水平,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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