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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8 毫秒
1.
2.
菲尼斯同哈特、拉兹等实证主义论者一样认为权威是一种内容独立的排他性理由,在概念上排他性理由构成了权威的核心意义。但是,菲尼斯认为,排他性理由要具有规范性必须具有某些实质性的内涵,从规范存在("是")推不出"应当",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权威必须是道德权威。所以行动理由要安置共同善,法律要体现实践合理性的要求。这些理论主张在方法论上源于菲尼斯对哈特"内在观点"所做的古典自然法的重新阐释,即强化了内在观点,并对行动者与法律都作了更为严格的限定。由此,菲尼斯与法律实证主义论者关于权威论在理由的内容、就法律与权威所做的关于法律性质的判断以及判断的方法论(描述性法理学与规范性法理学)等方面都存在着细微却根本的差异。  相似文献   

3.
比克斯的<法理学:理论与语境>涉及内容非常广泛,因为作者力图尽量扩展法理学的论域,以容许法律理论在边界清晰的前提下论适度地入侵政治理论、经济学、道德哲学、形而上学、社会理论和宪法等领域.全书的内容涉及了--法律理论的问题、方法及一般法理学的可能性,当代几位影响巨大的法学家的法律理论(哈特、凯尔森、菲尼斯、富勒、德沃金)...  相似文献   

4.
原则与法律的来源——拉兹的排他性法实证主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解读任何一位重要的法理学家,都不止需要一种解经式的典籍阅读的耐心,更重要的是,还需要对其置身的法学主流思想变迁及其背景的宏观洞见能力,所以任何重要法理学家都有被误读的可能,但也有被反复咀嚼的必要。本文志向宏大,通过选择解读法理学家拉兹的理论,意欲在当今法理学主流变迁的思想纷呈中截取一段具有象征意义的思路,加以透彻的评价,从而传递出有关当代法理学核心论域为何的一种信息。作者有意识地运用了背景分析方法,并力图在一种骨架探索的策略下点描拉兹的核心思想,因而不无启发意义。作者认为,拉兹是在“德沃金对哈特”的那场当今法学领域至关重要的学术论战的激发下,以一种回应型姿态,维护和发展正统法理学的理论。针对德沃金提出的原则理论以及由此展开的对于哈特为代表的新分析法学赋予以承认规则支撑的法律规则体系以确定性和与政治道德的区隔性的努力的颠覆式批评,拉兹认为,自己可以通过发展一种“排除性实证主义”的强硬立场(与科尔曼等人的包容性实证主义的妥协立场不同)对德沃金进行有效的反批评。这一立场的关键是,应在根本上否认德沃金有关“原则是法律的组成部分”的主张,因为通过“社会来源命题”可以发现,相当一部分原则并不具有效力因此存身在法律之外,由此可以关上德沃金试图打开的法律与政治道德沟通的大门,从而维护法律实证主义的纯粹性。  相似文献   

5.
论德沃金自由主义权利论法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罗纳德·德沃金教授是继哈特之后在英美法学界最负盛名的法理学大师。只有从宏观上把握贯穿于其系列著作之中的理论脉络,方能建设性地解读其法律思想及研究方法,并真切体会到德沃金先生的法律思想的科学性及其对世界法学理论和两大法系的审判实践的巨大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6.
当代英美法理学研究的重点之一是权利问题.牛津大学法理学教授罗纳德·德沃金在《认真对待权利》一书中提出了战后西方最有影响的权利论。哈特曾评价说:这标志着一个新的法理学时代的开始。  相似文献   

7.
法官是否拥有自由裁量权,一直是法学家争论的重要问题。20世纪著名法学家哈特和德沃金围绕自由裁量权进行了激烈的争论。哈特认为法律是一个规则体系,总体上是不完整的,法官必然拥有自由裁量权。德沃金认为法律除了规则外还包括隐含的原则,它不存在漏洞,法官也不享有自由裁量权。这场争论涉及的关键问题是自由裁量权是什么,而根本问题是法律是什么,法律与道德是否有界限。  相似文献   

8.
哈特与德沃金之争及其所开放出来的问题构成了当今英美法律哲学研究的理论坐标。哈特/德沃金之争的核心在于法律与道德有无必然的关联,哈特认为法律与道德不存在必然的关联;而德沃金认为,承认规则既无法识别原则也不是一个社会规则,法律与道德存在必然的关联。法实证主义在回应德沃金的批判时,在承认规则识别法律之判准的内容上发生了分歧,分裂为排他性与包容性的法实证主义。  相似文献   

9.
德沃金的“理论争论”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德沃金的“理论争论”说刘星在《法律的帝国》中,德沃金指出:“本书与法律中的理论争论有关。其目的首先在于理解这种争论属于何种争论,然后建构一个与恰当的法律根据有关的理论并为之辩护。”①“理论争论”说是目前德沃金法理学“实然分析”的理论基石,它开拓了当代...  相似文献   

10.
余俊 《现代法学》2011,33(4):41-48
作为一种司法改革举措,民间习俗在一些法院中得到运用,民间习俗对国家司法的影响力也就成为需要法理论证的问题。在中国语境中反思哈特与德沃金关于此问题的观点,他们的思想仍有许多启发作用。哈特通过承认规则塑造了习俗的有效性,而德沃金则通过权利原则将习俗引入国家司法。尽管哈特与德沃金意见有所分歧,但他们从不同视角提供了习俗进入司法的实践方法。  相似文献   

11.
哈特与德沃金的论战是上个世纪最重要的论战之一,其中最具争议的论题是法律哲学的本质和特征为何。作为对哈特批评的正式回应,德沃金的详细地分析了哈特法哲学的特点,即其不参与性和中立性,并认为这种主张属于现今流行的“阿基米德式哲学,”应加以批判,因为在学者和法律实践者对法律的理解间并没有他们宣称的巨大差异。最后,德沃金认为法哲学的本质和特征在于以他提出的阐释的方法来理解相关政治价值,尤其是要以合法性价值为基础来诠释法律的本质和特征。  相似文献   

12.
当代美国自然法理论走势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自然法理论可从道德的、法律的等多个角度加以探讨。凡主张法之为“法”必得满足道德要求 ,或者说 ,法最重要的特征之一乃法具备的道德性这一观点 ,均属“交叠理论”。然 ,交叠理论与概念性法哲学相互交叉、渗透 ,衍生出多种不同的表达方式。本文在此基础上 ,本文对当代美国自然法理论的基本走向和流派进行了考查 ,其中 ,尤以菲尼斯、富勒和德沃金等人的理论为重。  相似文献   

13.
Abstract. The dispute between Legal Positivists (eg, Hart) and Natural Lawyers (e.g., Finnis) concerns the existence or otherwise of a necessary (conceptual) connection between law and morality. Legal Positivists such as Hart deny this connection and assert the merely contingent relationship of law and morals. However, it can be demonstrated that implicit in the valid sociological method of concept formation of post-Austinian Positivists are interpretative or ideal-typical models of the practical rationality of the legal enterprise which are not, and cannot possibly be, value-neutral. With particular attention to the work of John Finnis and his incorporation of Weberian and Aristotelian methodological principles, this paper exposes, if not the truth of Natural Law Theory, the impossibility of Legal Positivism.  相似文献   

14.
Abstract
It will be argued, firstly, that there is a link between the legal validity of a norm and the rational justifiability of a requirement that judges should apply this norm, based on a normative conception of legal validity and the postulate that judges should act as rational persons; secondly, that rational justifiability of legal norms requires the construction of a legal system in a model of principles that differs from theories, e.g., of Kelsen, Hart, Dworkin and Alexy, which are not fully adequate for a normative conception of law.  相似文献   

15.
哈贝马斯的法律“有效性”概念具有四重意蕴:一是整合性意蕴,是对既有的法律有效性概念尤其是哈特和德沃金的法律有效性概念的总结和整合;二是超越性意蕴,哈特和德沃金将法律的事实有效性和规范有效性对立起来,而哈贝马斯的法律有效性概念则将这两个维度统一起来;三是反思性意蕴,他将现代法律理解为行动系统,是建制化和合法化的统一,揭示出现代法律的实质是“事实性和有效性之间的社会媒介”,法律之“应该”最终体现在法律之“是”上;四是批判性意蕴,哈贝马斯只是在“程序”这一维度上作出了自己贡献,现代法律的有效性应该是哈特的“形式”、德沃金的“内容”和哈贝马斯的“程序”这三者的融合。  相似文献   

16.
As two parts of one overarching legal positivist project, it is likely assumed that the constitutive elements of Joseph Raz’s analysis of the rule of law are compatible with his thinking on the nature of legal authority. The aim of this article is to call this assumption into question by reading Raz in light of the core, if under-recognised, preoccupation of the jurisprudence of Lon Fuller: namely, the latter’s concern to illuminat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distinctive form of law and human agency. This not only opens up a new engagement between Raz and Fuller that was far from exhausted within debates about law and morality, but also reveals tensions between Raz’s analysis of the rule of law and his analysis of legal authority that proponents of Raz’s legal positivism need to address.  相似文献   

17.
法律的不确定性并不意味着法律合法性的丧失和法治理想破灭。法律体系必然包括不确定的法律。法律不确定性与法律的客观性是相容的。主流法律理论并不必然坚持法律的确定性立场,但是必然坚持法律的客观性立场。法治理念的经典阐述者富勒、拉兹和菲尼斯都强调法律的明确性、可预测性和稳定性。他们都没有把法律的确定性列为法治的要件。法律的不确定性意味着法官在疑难案件中需要行使自由裁量权并创制新的法律。只要不确定的司法判决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和可预测性,即使法律是不确定的,法治理想的实现也是可能的。  相似文献   

18.
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质的差别?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国内对法律原则的研究模式大量援引德沃金的相关理论,却没能突出德沃金的一个重要定性: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存在质的差别。在这种一般模式之外,国内外学者在抽象程度之别、实定性之别、形式原则之别、理由类型之别等方面试图实现对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质的差别的建构。但是,这要么不符合德沃金的基本论述,要么无法实现德沃金的理论目标——挑战法律实证主义的法律概念理论。本文尝试提出一种解读:放弃分类学模式,不把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看作两种规范类型,而将其看作两种不同的规则理论。  相似文献   

19.
权威能否正当化是法律政治哲学中既经典又前沿的问题,它可以简单概括为:服从权威意志能否得到道德上的辩护。约瑟夫·拉兹提出的“服务性权威观”对此贡献卓著,同时也饱受争议与批评,亟须澄清和回应。“服务性权威观”的核心理念是:在遵从正确理由比个人自治更重要的条件下,如果服从权威也确实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遵从理由,那么权威就具备正当性。有关的批评理论主要有制度性权威观、责任性权威观和程序性权威观,但是制度性权威观错误地将权威的本质视为制度性的,责任性权威观难以在责任与权威两者之间建立概念联系,而程序性权威观主张民主程序具备内在价值并不成立,民主只具备工具价值。因此,以上三种竞争性理论均未成功,服务性权威观仍旧得以捍卫。且经由这些交锋和反思,反而揭示了服务性权威观解释力的整体性与灵活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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