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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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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公正与效率视野下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考察了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国家的诉讼证明标准,指出了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与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差异后,以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为支点,对传统上的“客观真实”的证明标准提出质疑,主张建立以“法律真实”为诉讼价值目标,以“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明标准为主,而以在一些特殊案件实行“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为辅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最后,文章还关注法学界和司法审判的最新动态,探讨了“盖然性占优势”与“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在审判实践中的具体运用及其应该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关于完善我国刑事证明标准体系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明标准的规定仍欠完善 ,传统的证明标准理论也存在诸多不足。论文从诉讼规律出发 ,结合各国相关的法律规定 ,探讨了我国刑事证明标准体系的完善问题。作者否定了“客观真实”说 ,对“诉讼真实”、“法律真实”说进行了论证。对有罪判决的证明标准 ,作者提出了两条思路 ,一是沿袭“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既有表述 ,二是改采“排除合理怀疑”的全新表述。论文还对其他刑事证明标准的再造进行了研讨。  相似文献   

3.
关于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在各个诉讼阶段是否存在区别的问题,当前主要存在两类观点,第一类观点认为,案件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的证明标准应当是不同的,刑事诉讼活动必须按照先后次序严格进行,只有前一诉讼阶段任务完成之后,才能进行下一个诉讼活动,既不能跨越也不能颠倒。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在立案阶段为怀疑;在侦查阶段为确实、足够的证据;审查起诉阶段为确实、足够的证据;而在审判阶段的标准才能沿用法律所规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从总体上讲,自侦查机关到起诉机关最终至审判机关的刑事证明标准应是越来越严格的递进关系。第二类观点认为,我国法律对刑事诉讼的三个诉讼阶段都明确的提出了刑事证明标准,并且三个标准基本表述均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所以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证明标准的掌握上基本是一致的,没有显著的区别。  相似文献   

4.
本文就诉讼证明的概念、特征、目的、原则以及方法等问题作了较系统的探讨。文中首先从诉讼证明与逻辑证明的异同,阐明了诉讼证明的特征。其次,论述了诉讼证明的目的和原则。同时论证了收集证据的法制原则和审查、运用证据的实事求是原则。最后,还提出了证明方法要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事实与逻辑规则必须合乎法律的要求。  相似文献   

5.
人类的行为可以分为基本行为和诉讼行为,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诉讼行为对基本行为具有激励作用,能够促进和改善人们的基本行为.为了通过诉讼行为遏制和减少家庭暴力,考虑到家庭暴力案件“证据少”“证明难”的特点,应当通过一系列证据机制来强化司法裁判中对家庭暴力行为的认定,包括强化证据固定、证据范围拓宽、证明责任减轻、证明标准降低等.在重视家庭暴力案件证据规则特殊性的背景下,我国反家庭暴力立法中的证据规范应作相应调整.  相似文献   

6.
杨宇冠 《清华法学》2012,6(3):67-79
文章论述了死刑案件的定罪和量刑的证明标准与普通刑事案件的异同,认为增加死刑案件的证据数量和种类的办法并不能提高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提出通过程序设置,如增加死刑案件合议庭的人数和对死刑案件进行审查的阶段可以达到提高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的效果.文章还认为死刑案件的证明应当摒弃法定证据的残余,采用严格遵守法律正当程序的途径提高死刑案件的质量.文章论证了死刑案件中不利于被告人和有利于被告人两种情况的证明应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定罪和判处死刑的证明标准应当采取最高标准,而有利于被告人的情节的证明标准可以采用优势证据标准或存在合理怀疑的标准.文章分析了“证据确实、充分”和“排除合理怀疑”的内涵,指出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不仅体现在对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等实体方面的要求,还应当包括符合正当程序的要求.  相似文献   

7.
我国传统的刑事证明对象理论仅在“证据—证明”的简单逻辑关系中研究需要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且以自然事实划定证明对象范围,所以产生了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为了发挥证明对象的实质性功能,应当将刑事证明对象理论置于“要件事实—证明责任”的逻辑关系之中,在证明的起点以要件事实厘清证明对象的范围,在证明的终点将证明对象与证明责任紧密相连,如此方能消除证明对象范围的混乱,澄清对证明责任的误解,促进法官裁判路径的合理化。因此,证明对象包括犯罪构成要件事实、量刑要件事实、程序法要件事实、证据法要件事实,非要件事实并非证明对象。我国刑事诉讼中法官不受控辩双方诉讼主张的限制,因此诉讼主张与证明对象在诉讼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偏离。证明责任是证明对象的归宿,对于各类证明对象,要由法律根据无罪推定原则、举证便利、可能性、经济性、刑事政策等多种因素进行证明责任的分配。证明标准是针对证明对象的认知标准,所以不能将证明标准用于对自然事实的衡量。  相似文献   

8.
试论民事诉讼证明上的盖然性规则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在民事诉讼中 ,法官对事实的认定 ,常常不能回避对盖然性规则的适用。盖然性规则是指构成内心确信的一种证明规则。相比较而言 ,英美法系热衷于一种“盖然性占优势”的标准 ,而大陆法系在诉讼证明上则主张“高度盖然性”的标准。但这二种标准并无本质上的差别 ,其差异主要来于文化传统和法律习惯。笔者认为 ,在我国应设定一种“高度盖然性”(或称法律真实 )的证明标准 ,这种标准的实质内涵就在于 ,它在形式上是主观的 ,即存在于法官的内心和主观之上 ,但它在内容上则是客观的 ,即是主观对客观的能动反映、形式与内容的有机统一。在价值取向上 ,这一标准正体现了只有通过正当程序才能发现实体真实的理念。  相似文献   

9.
刑事疑罪与刑事赔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疑罪是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种十分复杂的法律现象,笔者在此仅就刑事疑罪是否会引起刑事赔偿作一探讨。一、刑事疑罪的法律特征及处理原则刑事疑罪是指诉讼主张虽有证据予以支持却达不到证明程度所要求的标准,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构罪处于一种既不能证实也不能证协的状态其基本特征是: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二、用以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没有达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程度,或数量不够,不能印证,或虽有证据印证,却不能形成证据锁链,或质量不高,不能达到确实可靠的程度。刑事诉讼法明确确立了“疑罪从无”的原则,该法一百四十条第四…  相似文献   

10.
诉讼证明的客观标准与主观标准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熊志海 《现代法学》2000,22(5):75-80
本文认为 ,诉讼证明主观标准不能作为我国的诉讼证明标准 ,只有“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的客观证明标准是我国诉讼证明普遍适用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1.
王琨 《法制与社会》2010,(15):271-271
证明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其自身内容丰富、观点繁杂,证明标准在不同法系国家的理论体系与实践中都存在着一些差别。英美法系国家奉行的是“排除合理怀疑”,大陆法系国家的表述是“内心确信”、“高度的盖然性”。我国则是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证明标准。随着我国诉讼理念的发展以及对证据制度的深入研究,我国不少专家学者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及“排他性”,”惟一性”这一标准过严、过高,无法达到,本文认为我国应当在法律真实说的基础上确立“排除合理怀疑”的刑事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2.
毒品犯罪案件有着明显区别于其他类型犯罪的规律和特点,因此决定了在毒品案件的诉讼过程中,侦查、检察和审判机关及辩护律师的诉讼活动,都应当围绕对诉讼结果产生重要影响的证据运用问题进行研究。而毒品犯罪证据体系是指由国家法律规定或者确认的关于刑事诉讼中涉及毒品犯罪的证据、证据种类、证明对象、举证责任与证明责任、证明标准与证明要求,以及如何收集、审查判断证据,如何运用证据认定案情的一套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13.
也论刑事证明标准的确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证明标准的不明确 ,使刑事诉讼的证明过程显得杂乱无序。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要在程序公正与诉讼效益之间寻求平衡点。这直接影响到证明标准的确立。西方的“必然的确实心证”或“排除合理怀疑”更注重证明的程序性。作者认为 ,在确认诉讼事实是一种证据事实的前提下 ,刑事证明标准应更多地体现程序的价值 ,注重证据规则的运用。  相似文献   

14.
沈志伟 《法制与社会》2010,(16):135-136
证明标准是认定案件事实所需的最低证据要求,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相对低于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我国现行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缺陷导致司法裁判的不统一,未来我国应确立以高度盖然性为主、盖然性占优势为辅的多元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并在不同诉讼阶段实行不同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5.
王卓青 《天津检察》2008,(5):57-57,56
修订后的《民事讼诉法》第179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其中第二项列举的再审情况为“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此款是由原《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二款“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修改而来。修改后的条款虽然仅多了不到十个字,将“不足”这一数量名词修改为“缺乏证据证明”,这一表述不仅说明证据在诉讼过程中的证明作用,而且更加明确了证据在诉讼过程中至关重要的法律地位,体现了证据运用的司法水平。对此,笔者在具体的民事检察中体会有三。  相似文献   

16.
在刑事诉讼中,证明标准贯穿着整个刑事诉讼证明过程的始终。刑事诉讼主体收集证据、审查证据、判断证据等活动都需围绕着证明标准而展开,因此,建立一个什么样的证明标准体系关系着证明主体的利益,也直接影响着诉讼的整个进程。笔者意在借鉴英美法系的“排除合理怀疑”和大陆法系的“内心确信”理论基础上,结合我国诉讼文化和实际情况,提出构建“多维”的刑事诉讼标准。  相似文献   

17.
诉讼性质和诉讼目的的不同导致了价值追求上的不同,体现在证据运用上,不同的诉讼要求达到“真实”的程度必然各异。因而,统一的法律真实标准在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中其内涵有所区别,接近客观真实的程度要求不同。  相似文献   

18.
众所周知,对于一种行为,我们可以通过比对法律条文来判断该种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是否应当受到处罚,法律条文在这里即为判定行为是否违法的“标准”.同样也存在这样的“标准”,用于判定证据是否充足、事实是否清楚、证据和事实是否足以“证明”违法行为确实存在,我们称之为“证明标准”.本文对行政处罚证明标准问题略作探究.  相似文献   

19.
证据裁判原则是作为我国证据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对诉讼案件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从证据裁判原则的历史出发,重点关注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和非法证据排除问题,从认识论和价值论的角度,将证据法学相关理论同司法实践相结合,致力于最大程度还原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期避免冤假错案的出现.  相似文献   

20.
囿于传统“证明责任倒置”理论在环境侵权诉讼“因果关系”要件证明责任的适用中存有逻辑结构的缺陷,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实应以法律推论推定予以重新解读。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原告所负担的证明责任根据诉讼阶段的不同而有所区分。起诉阶段,原告对被告实施的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可能存在的“因果关系”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实为满足起诉条件的程序性事实证明事项;“关联性”的初步证明为诉讼程序中,因果关系推定规则适用的大前提即“常态关系”的证明事项;对要件事实的“因果关系”原告无须负担初步证明和客观证明责任。与此同时,应根据初步证明适用对象的不同,适当降低上述初步证明事项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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