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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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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侵权责任法制定中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侵权责任法主要是救济法,并且在现代社会中具有日益重要的地位。在此基础上,我国侵权责任法制定中需要正确解决相关重要问题,主要包括该法律的名称、关于侵权法与人格权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的关系、侵权法的体系结构、关于一般条款与具体类型化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侵权法和环境保护法、国家赔偿法等特别侵权法的关系、关于违法性是否应当成为责任构成要件、关于损害赔偿等问题。  相似文献   

2.
金融调控法与金融监管法关系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法理学有关法律部门调整对象单一性的理论,金融法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是由金融调控法、金融监管法以及金融交易法等三部分组成。但长期以来,经济法学研究忽略了这一点,尤其是在宏观调控法的研究上,即表现为随意把与金融调控法性质迥异的金融监管法或金融交易法划入宏观调控法体系。当然,如果说金融交易法与金融调控法的区别还是比较明显的话,金融监管法与金融调控法之间则确实存在着让人容易混淆的地方;为此,我们必须从调整对象、法律行为以及法律渊源三方面入手,对金融监管法与金融调控法的差异作出区分与比较,以求对金融法与宏观调控法的理论研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本文通过对“法”的概念的阐述,论证了“古代法”与“传统法”的区别。作者认为古代法是静止的、并已经成为历史的不可更改的客观存在。而“传统法”则是人们对以往过去了的法律及法传统的理解和解释。因此,传统法是古代法与现代法之间的桥梁,是流动并仍在不断变化着的。甄别古代法与传统法之间的关系,其学术意义在于追求历史的真实并对法的演变规律进行理论探讨;现实意义在于自觉地把握传统法对现实和未来的影响,以便有意识地“激活”传统法中的有益因素,使法律更完美地体现优秀的民族精神。  相似文献   

4.
邹国勇 《时代法学》2007,5(1):102-109
在传统上,德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包括制定法、德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各种国际私法条约、习惯法和判例法,但是随着欧盟国际私法统一化的深入发展,尤其是欧洲共同体在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破产法和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法等领域的立法不断加强,欧盟法中的国际私法规范逐渐渗入德国国际私法,从而使德国国际私法的渊源突破了传统的范围,越来越多地打上了欧盟法的烙印,呈现出“欧盟化”倾向。  相似文献   

5.
法的功能和法的作用辨异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法的功能和法的作用是形式上相似而实质上有别的两个事物。法的功能是法所固有的内在属性,而法的作用是被赋予和设定的;法的功能是法所固有的稳定属性,而法的作用则需常有变动;法的功能是法所固有的应然属性,而法的作用则具有现实的指向。法的功能主要是描述性的,法律人应把握法的功能的天然禀性,尊重法的规律来发现和表述法的功能,使法的功能的潜质尽可能得以实现,而不要去做形式上所谓“充分发挥”而实质上则属于画蛇添足的徒劳工作。法的作用主要是规定性的,法律人应在充分利用既有条件的基础上,更好地创设和发挥法的作用,使其能够适合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实际需求。  相似文献   

6.
为私法正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私法的划分是罗马法的遗产,虽经蛮族入侵的打击,依然可以在中世纪复活,虽受自由主义的长期抵制仍能嵌入大陆法系,并在当代被世界各国普遍接受,显示了其强大的生命力。然而,对这种划分的每一次继受都伴随着权力的集中和扩张。十月革命使公法扩张、私法退却到达了它的逻辑终点,公法最终完成了对私法的征服和吞并。只有完成从自觉的法律向自发的法律、从创造的法律向发现的法律。从制定法向判例法的三大转变,才能明确私法的根本重要性,从而摆正法制建设中的公、私法关系。  相似文献   

7.
吴传毅 《时代法学》2010,8(5):53-57,66
行政法学界与法史学界观点不同,一般认为行政法是近代以后才产生的,古代社会没有行政法,主要依据是行政法必须与民主政治等联系在一起。其实,这一认识有失偏颇。行政法理当是行政管理法,自从有国家存在的社会就有行政法的存在,只是不同时期赋予了行政法以新的内涵。古代行政法主要是官僚机构组织法;近代行政法主要是行政权力控制法;现代行政法主要是公权私权平衡法。  相似文献   

8.
夏新华  刘星 《时代法学》2010,8(4):80-86
南非的法律体系具有混合性特征。除宪法、制定法、普通法外,习惯法也是南非重要的法律渊源。在公法领域,南非法主要受普通法系的影响,而私法领域则主要体现了罗马-荷兰法、习惯法的痕迹。在司法制度上,南非主要沿袭英国的做法。  相似文献   

9.
徐靖 《法律科学》2011,(1):31-41
软法乃公共治理在全球范围勃兴之产物。软法亦"法",软法乃非典型意义之"法";软法与硬法相对而生,而"法"之共性则彰显软法与道德质的区别。道德不是软法,但理论与实证均表征道德可以软法化。道德软法化是"以德入法"于公共治理领域的又一次渗透,是道德思维在软法秩序中的延伸;且此种延伸在"依法治国"、"法治立国"的当下必须遵循一定的界限与尺度,以发挥其的良好独特调整功效。  相似文献   

10.
刑法的调整对象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肖洪 《现代法学》2004,26(6):57-65
刑法有没有自己独立的调整对象,一直是国内外刑法学界争议的焦点。我国刑法学界和法学界通说都认为刑法没有自己独立的调整对象。但是,如果刑法真的没有自己独立的调整对象的话,区别刑法和其他部门法的依据主要在于调整手段的不同的话,那么,为什么调整同样的社会关系要用不同的调整手段呢?是否完全只能靠立法者来决定什么是刑法的调整范畴?那么,这样又怎么能够防止立法者可能产生的误差呢?因此,刑法应该有自己独立的调整对象。研究刑法的调整对象只能从刑法和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区别中来界定,而刑法和其他部门法的区别就在于刑法调整的是破坏法律制度的行为,即刑法的调整对象是破坏法律制度的行为。  相似文献   

11.
以保险合同法为核心的保险私法是我国保险法典的基础,制订符合保险私法原理和我国实际情况的保险私法应该是这次修订工作坚持的基本准则。这次修订应注重对现代保险合同法与保险组织法原理的认识与贯彻,着重对保险合同法、保险组织法及保险监管法的体系化的技术处理。  相似文献   

12.
顾佳 《行政与法》2006,(12):149-151
对于经济法的基本理论,法学界历来都存在较大的争论。本文旨在从利益本位出发,通过分析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的区别与联系,研究经济法的本质特征,进而认识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独立的部门法地位,促进经济法这一新兴部门法的发展。  相似文献   

13.
诚信原则不仅显耀于私法,在公法领域也逐渐得到认可.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是民商法的调整范围,与民商法相对应的基本法的是经济法、行政法,经济法和行政法的关系是实体(经济法)和程序(行政法)的分工.在政府控制经济活动的领域中,经济法与行政法分别以实体法规范(授予行政权力)和行政法规范(设定行政行为的程序)的方式互动地实现政府控制经济生活,规范政府经济行为的目标,本文拟从行政法与经济法的角度研究政府信用制度.  相似文献   

14.
章礼强 《河北法学》2003,21(5):47-49
民法本位与民法价值、民法原则、民法典制定以及人、人性、人权等都存有内在联系。民法本位是 民法无理论中的重要内容,可目前对其研究还相当薄弱。民法本位是民法的出发点,民法价值是 民法本位的指归,它们在实然法中的外化即是民法原则。当吸收多学科理论研究民法本位,构想 民法本位研究的创新体系。  相似文献   

15.
谢晖 《政法论丛》2013,(6):3-15
对司法而言,法律方法可视为除了法律、习惯和法学学理之外,法官进行司法裁判时所运用的“第四规则”,也是法官在司法中保守法律宗旨和规定,并同时有所作为的基本工具依赖.作为“第四规则”的法律方法,在司法中对法律和法治发挥着四种功能:即对法律和法治的守成功能;对法律和法治的外溢(烁)功能;对法律和法治的内卷功能以及对法律和法治的补漏功能.这些功能,有些籍由所有的法律方法获得,如守成功能;而有些籍由特定的或部分的法律方法获得.  相似文献   

16.
经济法概念是经济法基础理论的核心和关键。两种经济法概念———作为法律部门的经济法与作为制定法的经济法———存在着微妙而重要的区别。前者是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在性质上应定位于“经济行政法”;后者具有法律规范构成上的异质性,不但在分类标准上不同于前者,而且在内容上与部门法意义上的经济法形成较大出入。作为部门法的经济法的建构在思维方式上体现和反映了大陆法系的特点,作为制定法的经济法则反映了英美法系的思维方式。  相似文献   

17.
张力 《法学研究》2014,36(2):73-92
近代以来的民法典编纂促成了民法由综合整体法向一般私法的转型,推动了民法体系边界及对体系外有限开放性的形成,配合了民族国家形成及其与民法社会整体对应关系的建立,但也就此预埋风险。随着民法法源的形式化、法源中制定法优越地位的形成、对以商法为代表的传统多元社会法源的消解,民法的社会组织功能被削弱,国家借助特别民法等手段对民法的整体渗透日益不可量、不可控。危机的实质是,民法的体系化成就掩盖了自身的法源缺陷,反而损及私法自治这一现代民法自定义核心价值的实现。危机的根源是民法控权能力与民主自觉的丧失。民法法源的完善,应向正式宪法移交部分社会整合功能;通过将以商法为代表的亚社会法源渐进释出、拓展司法对社会问题与政治问题的解决途径等方法,提高民法的社会自组织能力,恢复民法对非官方公域的参与调整能力,实现通过民法的社会控制。在此基础上,民法教义学方能安全担当现代民法学的核心。  相似文献   

18.
比较法具有无穷的魅力,可以促进法律和人类的进步。有学者认为比较法的目的是创建共同法,但这种观点过于理想化。将比较法的目的定位在促进法律趋同化是较为合理的。法律趋同化具有历史必然性,而比较法可以促进法律趋同化走势的加强。因特网为比较法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法律资料,使比较法得到了蓬勃发展,从而使法律趋同化走势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同时,因特网本身促进了各国文化的趋同,这从另一方面推动了法律的趋同化。  相似文献   

19.
我国关于外国法无法查明时的法律适用问题的立法及司法实践都仍存在一些不足。对于外国法无法查明时的法律适用问题,国际上主要有以下解决办法:推定外国法与法院地法相同并适用法院地法;法院地法作为辅助性准据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抗辩;适用与本来应适用的法律相类似的外国法;适用辅助性连结点再次选择准据法;适用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适用一般法律原则。我国应借鉴他国法律规定的合理成分,在直接适用法院地法的做法上补之以适用与该外国法相类似的法律和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以及一般法律原则作为选择。  相似文献   

20.
钟瑞栋 《法律科学》2009,27(2):69-81
立法者应妥当处理宪法与民法、行政法与民法、普通民法与特别民法、民事实体法与民事程序法以及民法典内部各种规范之间的关系,通过部门法的合理分工与互动来实现公、私法的“接轨”。宪法中的规范和纯粹行政法的规范是前置型强制性规范,不宜安排到民法典内部;为实现特定公共政策目标的强制性规范是外设型强制性规范,应安排于民事特别法和行政法规中;为自治的私法行为设定最低法律要求以及铺设通往公法管道的强制性规范为内设型强制性规范,应安排在民法典内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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