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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78 毫秒
1.
合同中常规定这样的条款:“合同经公证(或鉴证、见证等)后生效”,或“合同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这些条款约定了合同的生效条件,是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由于这些约定条件产生于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之上,遵循意思自治原则,一般情况下只有当合同约定条件完成后,合同才能生效。但实践中往往会出现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在完成合同约定生效条件之前一方反悔的情况,这时应如何认定合同的效力?按照现行通常做法,该合同必将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对双方当事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样做的弊端是为一方当事人基于自身利益,…  相似文献   

2.
预约合同,一般指双方当事人为将来订立确定性本合同而达成的合意。预约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均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当事人未尽义务导致本合同的谈判、磋商不能进行,构成违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3.
违反合同赔偿损失原则的探讨李延彬木文所说赔偿损失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依照法律规定或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进行赔偿,以补偿受害人的损失。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  相似文献   

4.
赔偿损失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重要方式。就经济合同纠纷而言,赔偿损失一般发生在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二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尚未履行的合同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要相互返还从对  相似文献   

5.
一、技术合同仲裁与执行的关系 技术合同仲裁是技术合同仲裁机构运用仲裁方式,对技术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公断,在权利义务方面作出裁决的活动。技术合同仲裁实行一次裁决制度。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对仲裁决定不服的,可以请求上级或者原仲裁机构复议一次。复议的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决定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仲裁决定。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仲裁决定,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仲裁决定的执行是人民法院根据享有权利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有关执行的规定,强制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履行生效的仲裁决定所确定的义务的行为。  相似文献   

6.
合同相对性的基本含义可以理解为对某一特定事项有约定的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只对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对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了就是说,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既不是合同契约的双方当事人,不得请示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义务,即使因为第三人的行为而使合同当事人遭到损失或获得利益或者第三人因合同约定而获得权益,合同的当事人或第三人也不能对第三人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提出要求履行或赔偿的债权请求。  相似文献   

7.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后,各方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以实现合同双方各自的经济目的。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另一方有权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本文通过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相关规定的分析,对国际货物买卖中的违约救济方法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8.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黄毅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即一方当事人愿意负担履行义务,旨在使他方当事人负有对待履行的义务,或者说,一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就是他方当事人所负担的义务。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均属双务合同。双务合同履行中的...  相似文献   

9.
邵晶  张志泉 《经济与法》2003,(12):40-42
预期违约制度,又称先期违约或事前违约,是指在合同到期前,合同义务人无法履行或通过明示或默示方式表示其将不履行到期合同义务的一项合同法律制度。预期违约制度与实际违约制度不同。当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届至时,对有效合同的义务的不履行,即构成实际违约,当事人对违约行为必然承担合同约定的或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10.
【裁判摘要】为达成合作目的,当事人签订多个合同,但仅在一个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涉及该合同的仲裁裁决生效后.又因其他未约定仲裁条款的合同的争议形成诉讼,一方当事人仅以仲裁裁决已生效为由主张人民法院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生效仲裁裁决依据的合同与人民法院处理争议案件依据的合同不同,人民法院审理的内容也不涉及仲裁条款约定事项的情形下.一方当事人以“一事不再理”为由主张人民法院不应重复处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似文献   

11.
先履行抗辩权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先履行抗辩权为合同履行抗辩权的一种,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因合同约定或合同本身的性质等原因使当事人履行他们之间的有关联性的合同义务有先后顺序,后履行一方在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前可以拒绝履行自己合同义务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这一条文规定的实际上就是先履行抗辩权的内容,这也是我国在立法上首次承认先履行抗辩权,因而,在我国也是…  相似文献   

12.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及其效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以下称先履行方),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以下称后履行方)在订约后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等情况造成难以履行对待给付义务时,在对方未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前,有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在实际生活中,大多数双务合同的订立和履行都不是同时进行的,且双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期限也不尽一致,往往约定一方先履行其给付。但在合同成立后,发生后履行方财产状况恶化、丧失商业信誉等情况,可能危及先履行方债权的实现时,如果仍强迫先履行方先为给付,其利益就会受到损害,如果先履…  相似文献   

13.
《法学》2007,(8)
在成立后履行抗辩权问题上,当事人之间的履行顺序以及先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是否构成未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较易判断,但对双方当事人间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的债务必须具有对价或牵连关系,学界的评判标准不一。当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从给付义务,与合同相对方实现合同目的有密切关系时,应视为从给付义务与主给付义务具有牵连关系,合同相对方可以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相应的主给付义务。  相似文献   

14.
金琳 《法制与社会》2011,(22):42-43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多数当事人之间因合同交易互负的给付义务,履行期限往往是不一致的。合同成立后,由于各种经济活动的变化导致违约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在双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约定的先履行一方在履行合同义务后,一旦后履行一方在订约后出现财产状况恶化,就可能得不到该方的对待给付,从而危及先履行一方债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15.
根据合同法规定,居间人获得居间报酬的主要条件在于促成合同成立,合同成立只要要约与承诺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意思表示协商一致即可,其纯属一种事实状态,不涉及合同是否生效的问题。因此,实践当中,不少居间人为了促成合同成立,往往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在重要事项未核实的情况下即催促双方签订合同。在此情况下,若合同订立后未生效或不能实际履行,当事人往往归咎于中介,拒付报酬。而居间人是否就其所知(知道及应当知道的情况)履行如实报告的义务,对于合同是否生效,能否实际履行起到至关重要的因素。本文从具体个案出发,分析居间人在未履行重要事项如实报告义务的情况下促成合同签订是否应该依居间合同的约定获得报酬。  相似文献   

16.
吴忠伟 《经济与法》2003,(10):36-37
在传统的民法理论上,合同当事人的义务以法律明确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为限。否则对合同当事人没有约束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往来的增多。交易形式更趋于复杂化.导致合同法的发展中产生了一项新的制度——附随义务。法国民法典将合同的违约行为分为:完全不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附属义务或附随义务五种情况.其将违反合同的附随义务作为合同违约的情况之一,可见该项制度的重要。  相似文献   

17.
正前几期介绍了订立合同的相关问题。本期和残疾人朋友谈谈履行合同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合同履行,指双方当事人将合同内容付诸于行动,使合同的权利、义务得以实现。如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按合同向买方交货,买方按合同向卖方付款。合同履行是合同活动的关键步骤。履行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合同义务包括两种:一是双方约定的义务,如双方约定的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时间、地点、方式等;二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包括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保密义务、照顾义务等。  相似文献   

18.
钱程  崔蕾 《法制与社会》2013,(17):61+73
在日常的经济往来中,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常常就合同的履行顺序及违约金的内容作出约定。一旦出现先履行义务方迟延履行的情况时,后履行义务方有权利依约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作为惩罚。但若在先履行义务方不同意给付违约金时,后履行义务方是否可以以此作为抗辩事由而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法律对此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本文将通过一个真实案例来分析和解答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19.
浅议合同中[经公证成立(生效)]条款的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牟东 《中国司法》2001,(4):43-43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公众法律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选择了“公证”这种法律形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我们日常办理合同类公证中,经常遇见 “本合同双方签章经公证处公证后成立(生效)”的条款。对此条款一直存在着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该条款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约定的合同成立(生效)的条件,应认真履行,否则,将影响合同的成立(生效)。第二种观点认为,合同只要具备了必要条款即应该成立,公证条款只是一种形式,不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公证不公证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对此,笔者通过以下3个…  相似文献   

20.
我国合同法不安抗辩权制度评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大陆法系的不安抗辩权双务合同中,双方既可以约定双方同时履行债务,也可以约定一方先履行债务。在合同约定一方先向对方履行债务的情况下,若合同订立后对方的财产状况明显恶化,基本丧失履行能力,此时如仍强迫一方按约先行给付,则有背公平原则。为避免这一不公平结果的出现,大陆法系设立了不安抗辩权制度。所谓不安抗辩权,亦称“保证履行抗群权”,指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如发现对方的财产状况明显恶化,债务履行能力明显降低,以致可能危及其债权的实现时,可主张不安抗辩权,要求对方提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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