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李玉骞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11):97-99
在带驾驶员的车辆、机械租赁合同中,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是租赁合同法律关系。该法律关系的客体仅仅是租赁的车辆、机械,并不包括驾驶员。如果是由于该租赁的车辆、机械导致的安全事故,应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或者有关租赁合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在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进行责任分配。如果是由于该租赁车辆、机械驾驶人员导致的安全事故,则要详细分析驾驶人员与出租方、承租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的主体。 相似文献
2.
3.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他人物品以及出租自己物品是盘活固定资产的重要手段,是充分利用资源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同时,也是投资的重要渠道之一。因此,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物物自己购买的时代早已过去,租赁他人物品或出租自己的物品已成为大家认可的一种快捷有效的方式方法。不管是个人还是公司、企业,租赁他人物品或出租自己暂时不用的物品成为难于回避的问题。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碰到最多的应该是租赁房屋,因此,一提到租赁,大多数人首先考虑到的是房屋租赁,甚至有人错以为租赁就是房屋租赁。确实房屋租赁在租赁市场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也占据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租赁标的不仅仅只有房屋,还包括众多物品,而且由于标的的不同,所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也不同。 相似文献
4.
5.
6.
7.
汪晓华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4):170-171
自上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引进融资租赁制度以来,虽历经三十年变革,但租赁业对于GDP的贡献率仅为万分之三。如此低的贡献率与立法的不完善不无关系。自2004年开始起草的融资租赁法历经了三次征求意见稿,但由于所涉利益各方的争执,其出台时间变成了未知之数。由此看来,分析当前我国融资租赁法律规定的漏洞与不足,针对《融资租赁法(草案)》第三次征求意见稿进行分析,对于完善我国融资租赁立法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8.
9.
原、被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原告在明知租赁房屋属于居住用房的情况下仍与被告约定将房屋用于办公,事后以此为由主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原告退还押金并赔偿违约金。法院判决:双方租赁合同解除,被告退还原告租赁押金。 相似文献
10.
案例:1995年,某台商独资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台资企业)与大陆某物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大陆企业)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大陆企业出资120万元人民币购买搅拌机及吊车各2台出租给台资企业使用,租赁期限6个月,租赁期满后,租赁物归台资企业所有。台资企业应于1995年8月5日前,分3次归还大陆企业租赁物资款120万元,并同时按月利率16.85%支付租息。如逾期,则在该月利率基础上加罚30%。合同签订后,台资企业于1995年2月5日前以银行转帐支票直接付给租赁公司人民币120万元。截止1997年2月5日止,房地产公司共归还大陆企业… 相似文献
11.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6,(5):31-36
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认定在法律理论和实践上存在诸多问题,产生根源在于法律缺乏对其经济实质的考虑。在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性质时应充分理解租赁物性质、价值、租金等经济实质要素,通过租金和以间接占有担保作出法律解读。 相似文献
12.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1,34(2):140-150
《民法典》第760条规定了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效时的租赁物归属规则,属于新增的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规则,在性质上属于形成诉权。如此规定的原因在于,融资租赁交易中的所有权已"功能化"为担保物权,作为抵押人与事实物权人的承租人,相较出租人更能发挥租赁物的实际效用。但仅凭第760条不能周延解决融资租赁物之归属的所有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民法典》第760条可类推适用于合同解除、合同撤销情形下融资租赁交易中租赁物所有权的确定。类推适用时,需考虑融资租赁交易双方的过错程度、信赖利益,并综合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价值进行裁量。 相似文献
13.
单吟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5):115-116
《合同法》第229条揭示租赁合同对第三人的对抗性和承租人对新的所有权人的对抗性,所以应将其解释为"买卖不破租赁"规则。"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运用空间和将来在实践中所产生的作用是积极的,并且是必要存在的。条文规定的简约使得其适用有着极大的争议性,必须对其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4.
和丽军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12):105-107
融资租赁是一种集融资、销售、租赁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新型合同关系。当以机动车为租赁对象时,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彻底分离,承租人完全占有并使用、收益该机动车,且意图通过"融资"达到"融物",乃至最后取得机动车所有权的目的,而出租人仅享有所有权中有限的处分权。故在该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责任的承担者便不再是机动车所有人,而是实际控制、使用且对该租赁车辆享有相关收益的承租人。 相似文献
15.
【案情】出租人向某和承租人何某签订租期为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称主租赁合同)。后承租人何某在没有征得出租人向某同意的情况下,与罗某(次承租人)签订了租期为两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称转祖合同),向某得知该转租之事后,各方当事人就转租一事进行了协商但无法达成一致意向,向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要求解除主租赁合同;二、要求确认承租人何某与次承租人罗某的转租合同无效;三、要求何某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并腾出房屋,归还向某。 相似文献
16.
【案例】:
肖某是上海一家中日合资企业的员工,因公司没有汽车和专职司机,为了工作方便与一家出租汽车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以租赁该汽车公司的车作为公用。但肖某却偷配了一把公车钥匙。 相似文献
17.
18.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14)
正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渝交委[2014]50号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渝中区建交委、北部新区交通局、万盛经开区交通局,市运管局、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各区县(自治县)工商(分)局,两江新区市场监督局,各相关汽车租赁经营者:为规范汽车租赁行为,保护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交委会同市工商局制定了《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并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登记(渝文审[2014]46号)通过,现予印发,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自2014年9月1日起,全市启用《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相似文献
19.
案情:2011年4月,原告李美丽与被告黄明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黄明将位于扶绥县城的房子租给李美丽,租期三年。签订合同的当天,李美丽即把当年的租金50000元及押金5000元交给黄明,并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没想到过了不久,黄明突 相似文献
20.
甲乙双方在签订租赁出租车合同中,就乙方违约作出“支付违约金1万元、押金4万元不退,每日支付滞纳金200元”等3种违约惩罚方式的约定。双方发生纠纷后。如果将这3种违约惩罚方式同时加罚于乙方,则赔偿额过分高于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对乙方明显不公。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