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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论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政府有限监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德峰 《现代法学》2012,(6):126-135
合作金融与政府监管存在内生的冲突,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独立自主性决定了政府对其监管应当是有限的。除非出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由政府对农村资金互助社进行监管,互助社的设立、管理与运行应当主要留给社员自行决定。实际上,农村资金互助社通过其自主制定的章程,依靠当地的习惯规范以及互助社自身的特有优势,可以有效地进行风险管理。因此,就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监管模式改革而言,我国当前银监会的监管职能需要收缩,监管的范围要改变,同时,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自我管理能力也需进一步加强,但这些均需纳入法律的框架中。  相似文献   

2.
商业诚信在我国日益受到社会重视。然而,由于我国法人人格制度存在缺陷,法律对法人人格规定过于刚性,没有确立法人人格否认的制度,造成了对债权人和社会利益保护不力的客观结果,出现了债权人与债务人保护错位的结果,从而引发对社会诚信的冲击,防范的对策是我国法律借鉴国外立法的成功经验,引入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相似文献   

3.
《民法通则》确立了我国法人制度的基础。随着社会发展,尤其是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现行的法人制度缺陷日益显现。因此,需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遵循公私法的法律划分标准,将我国的法人制度予以完善,进而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  相似文献   

4.
我国立法对合作社法律目的之规定存在诸多抵触之处,这引发了我国民法学界的激烈争论。目前学界围绕合作社的法律性质提出了营利性法人、非营利性法人、中间法人、合作社法人、特殊法人、双重本质与整体本质等学说。其中前三项为当下主流观点,但存在着单一目的论的致命缺陷;后几项仅有少数学者认可,并也具有明显的缺陷性。为此,我国合作社的法律目的应定位于公私合作法人而采取双重目的论。  相似文献   

5.
互联网在改变我们生活方式的同时,也改变着经济活动的方式.民间资金与互联网结合形成一个既不同于正规金融市场,也不同于民间融资市场的新型金融市场,生成一个配置民间金融资源的新型市场体系,改变了传统民间融资市场的信息约束条件,克服了传统民间融资法律监管中的信息不对称困境,使民间融资法律监管成为可能.同时,互联网金融实现了销售渠道和方式的创新,改变了金融市场的主体、价格、交易工具等要素.面对互联网时代民间融资市场的新发展,既不能简单地强调严厉监管,完全适用正规金融监管制度,也不能完全适用规制传统民间融资的法律制度,应当在现行民间融资法律制度基础上,构建适用于传统民间融资和互联网民间融资的二元民间融资法律制度,采用非审慎的重点监管原则,纳入宏观监管的框架,以消费者保护、合规监管、竞争监管为重点,建立适合互联网时代民间融资特点的法律制度,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的公司设立登记制度分别散见于不同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当中。本文旨在讨论法人企业即公司的设立登记制度的缺陷及其改善,提出笔者对法人登记制度的一些拙见。  相似文献   

7.
樊星 《法制与社会》2012,(13):33-3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公司法人制度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核心要点,公司法人人格化是公司运行,市场经济效率的保障,但法人人格化也产生了很多新的公司问题,为了弥补法人人格化制度在法律实践中的不足,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由此产生,本文通过对法人人格化和人格否认理论进行探讨,借助经济学分析方法论证了法人人格否定制度的必要性,提出法人人格化及其否定的适用发现其缺陷性和改进措施,  相似文献   

8.
2007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将应收账款新增作为权利质押标的种类之一,是一个大胆超前的立法创新举措,从法律制度层面上满足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需要。丰富了我国权利质押融资的方式,对于推动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有着积极意义。本文认为在理论上有必要从法律方面对其含义做出明确的解析界定。  相似文献   

9.
网络金融监管在蓬勃发展的网络金融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位置,但我国的网络金融监管存在着监管法律体系不完善、监管模式滞后等缺陷,这些问题阻碍了我国网络金融的积极发展。未来可以从我国的网络金融监管的现状和问题着手,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协调监管和创新,实现跨境合作的立法监管,建立专业化监管模式,完善我国网络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从而更好地控制网络金融发展各个阶段出现的风险。  相似文献   

10.
浅析浮动抵押在我国船舶融资中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浮动抵押制度在我国起步较晚,其主要作用是便利融资。船舶领域一贯被认为是"融资大户",经营船舶的企业能否及时的筹集到大量的资金已成为衡量该企业能否继续发展乃至生存的关键指标。本文认为通过法律合理限制浮动抵押主体范围,缩减抵押登记成本,形成良好的配套金融信贷信托法律服务体系等措施,相信浮动抵押制度定能为我国的船舶融资事业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11.
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方针,将"三农问题"摆在了现代化发展的最前沿。本文分析了我国农村金融立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国外农村立法的经验,提出在我国应构建农村正规金融与非正规融资相结合的金融架构形式。在完善农村金融法律制度建设过程中,应走综合立法与分业立法相结合的道路。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应尽快实现稳定发展,竞争适度的局面。  相似文献   

12.
郭德香 《河北法学》2012,(10):117-124
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的核心,但长期以来,我国对农村金融合作制的基本原则认识不清,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定位模糊,导致农村信用社及有关组织严重异化甚至背离了其本质属性。从法律视角对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及省级农信联社进行探讨,对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进行分析,进而对我国农村金融立法进行展望,这对促进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良性运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在经济日益金融化的今天,金融成为经济的核心。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法律体制严重滞后,使得农村现有的各金融机构之间法律属性不明、职责不清。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功能和法律地位重新定位。农村金融机构的功能应定位在政策性功能、合作性功能、商业化服务功能等方面;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民间金融机构、邮政储蓄机构、农业保险机构的法律地位也应重新明确。  相似文献   

14.
农村合作金融现状分析与发展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国外合作金融近几年出现了四点新动向,即合作金融组织业务经营范围扩大,互助精神淡化,营利和商业化倾向加重,民主管理和自治原则受到削弱,在分配和股权处置上出现股权化倾向等,随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深入,农村使用金融体制,经营状况和功能作用都出现了一系列严重问题,急需找出有效的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15.
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已成为一项战略任务,而完善农村合作经营体制是新农村建设的必然选择。通化市农村专业合作经营组织主要有能人带动、部门领办、龙头企业、农民自发和社区消费五种类型。但是,在这一组织中存在成长缓慢,思想认识不足,法律地位缺失,外部环境不佳,内部机制不完善等因素,阻碍了其进一步发展。因此,只有强化思想认识,推动立法进程,落实扶持政策,加强合作组织自身管理,才能在新形势下完善农村合作经营体制,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相似文献   

16.
论合作社的法律地位   总被引:31,自引:0,他引:31  
谭启平 《现代法学》2005,27(4):112-121
合作社是自愿联合起来的人们通过共同所有与民主管理的组织以实现其共同的经济、社会与文化目标与抱负的自治联合体。合作社的基本价值是自助、民主、平等、公平和团结;合作社社员信奉诚实、开放、社会责任与关怀他人的道德价值观。合作社的原则包括社员资格的自愿和开放、社员民主管理等七项。合作社与集体制是两种极易混淆,但实存重大区别的制度。由于合作社类型的多样性,规模大小不一,因此不宜将合作社的主体地位统一确定为法人,而应由合作社发起人自行选择。既可以选择为有限责任性质合作社、股份合作社等法人形式,也可选择为合伙组织、合作社分社等非法人组织形式。  相似文献   

17.
杨千雨 《法律科学》2014,(3):92-101
知识产权许可交易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其融资机制必然成为知识经济发展的调节器,故应将其纳入法律规制。美国融资许可的法律规制具有通过设立知识产权融资许可制度来规制知识产权许可融资;采用私法手段;发挥知识财产被许可使用的积极作用等特点。我国应在借鉴美国规制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知识产权许可与融资的实践及国情,有的放矢地建立完善的规制机制。然而,我国现行融资制度并不利于知识产权许可交易。因此,应对我国知识产权融资许可法律规制作全新的制度建构,其主要内容包括:明确融资流程,并设立担保制度、被许可人融资合同义务条款限制解除制度、知识产权瑕疵责任制度、资金供给者违约救济制度等。  相似文献   

18.
低收入群体组建或者参加合作金融组织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便利的金融服务,而不是资本收益的最大化,这是合作金融组织与商业金融组织相区别的特质之一。因此,社员金融服务权利的保护成为合作金融立法的核心。合作金融组织为社员提供的存款、贷款、金融理财和教育培训等服务,构成了社员金融服务权利的基本内容。现代国际合作金融立法已经放宽了服务对象的范围,可以为非社员提供部分金融服务。但对于我国合作金融的发展趋势而言,合作金融组织可以为非社员提供存款服务,但不得为非社员提供信贷资金服务。  相似文献   

19.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07年7月实施以来,各地反映良好,但作为一个新型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地位还需进一步提升,在各地实践中,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的许多问题急需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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