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论生态危机对传统宪法的挑战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传统宪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大致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简到繁的不同阶段。圃于自身的时代实践,传统宪法是在非持续发展模式上建立起来的,反映了“人类利益至上”的立法倾向,法理基础存在缺陷,以保护当代人的权利作为权利保护的核心,在立法内容上也存在诸多的局限性。按照21世纪环境时代的要求,应对传统宪法进行变革,以法律生态化的理念重新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对传统的以当代人为本位的宪法法理基础和价值取向进行深刻的反思,重构宪法体系。  相似文献   

2.
《法治与社会》2008,(9):12-13
5月24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根据宪法规定,重新设置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互相配合。又相互制约,同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相似文献   

3.
言论自由的法律保护离不开宪法视角,解释宪法需要考虑文本、结构和历史。我国宪法言论自由条款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既相像又有所不同。美国宪法文本没有规定言论自由应承担的宪法义务,但由最高法院划定言论自由的界限;我国宪法文本规定了言论自由及其界限。美国采用"不得立法"模式,禁止立法剥夺,法院可直接援引宪法;我国采用"经由立法"模式,先将宪法言论自由具体化为法律,然后法院援引法律。美国宪法属于"差别保护",公共言论的保护优于私人言论;我国宪法承认这一区分,但具体化为法律后消除了这一区分。中美两国宪法均承认人民主权,这为我国言论自由条款的重新解释提供了可能。民法和刑法有关言论的规定应予以重新解释。  相似文献   

4.
迁徙自由及其保障制度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迁徙自由是现代法治社会中公民应当享有的一项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它不仅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宪法所确认,也为国际人权公约所确认。我国现行宪法却没有规定公民的迁徙自由。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宪法重新确认公民的这项基本权利是十分必要的。同时为了保障迁徙自由在我国的真正实现,必须对其实现条件和保障制度问题展开进一步的研究。  相似文献   

5.
我国宪法学界,关于宪法的概念,学者们众说纷纭,但始终都未能触及宪法的最本质的属性。本文在对传统的宪法概念进行梳理辨析的基础上,分别从宪法的发展历史、内容以及形式特征三个方面进行考察,对宪法的概念进行了重新的解读:宪法是分配和规范国家权力的基本法律准则。  相似文献   

6.
蒋银华 《法律科学》2012,(4):189-195
疑难宪法案件的形成有其思想和规范渊源。司法审查必须补充演绎正当的大前提,即证立“个案宪法权利”的正当性。宪法解释学模式通过回溯道德权利的理论渊源重构个案中的宪法权利以支持宪法裁判;恢复性民主商谈司法模式主张将制宪者达成宪法原则的民主过程嵌入宪法裁判之中,寄希望法官间通过协商方式达成低限度的理论共识支持未完全理论化司法协议作为裁判的结果。程序主义宪法观将司法审查的合法性置于民主理论的语境中,使司法审查的合法性问题能够在民主的语境中得到缓解。宪法解释学模式的一元论与恢复性民主商谈司法模式的多元论欲满足司法审查所承载的立法与裁判的双重责任,必须将司法审查视为原则的论坛、公共理性的典范,以弥合重新道德化解释与重新民主化商谈之间的裂痕。  相似文献   

7.
经济全球化与我国宪法制度变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欧仁山 《行政与法》2004,1(2):31-33
经济全球化对法律变革的需求,首先是对宪法变革的需求。我国现行宪法,在人权保障和宪法监督方面还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宪法变革的重点,一方面是完善财产权的保护,重新确认公民的罢工权和迁徙自由权等基本权利;另一方面是通过建立宪法法院,推行宪法诉讼制度来完善宪法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8.
1994年11月16日生效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实际上是一部海洋宪法”。①这部由国家扩展管辖和开发范围而引发制定的海洋宪法,重新划分了国家在海上的管辖范围和管辖事项,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现代国际法关于国家管辖权的内容。研究公约对国家管辖权的界定和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9.
光荣属于1978     
当时光进入2008年,也意味着人民检察院重新设置30周年了。 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体代表一致通过了新中国第三部社会主义宪法,规定重新设置人民检察院,揭开了当代中国检察制度崭新的一页。历经磨难的人民检察制度,开始获得新生。  相似文献   

10.
论宪法概念的重新界定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宪法概念的界定,关系到人们对宪法实质和功能的认定,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宪法学范畴体系的结构和研究方法的选择,因而不能不给予特别的重视。笔者感到,我国现有的宪法学论著中的宪法定义到今天已显得很不合理,应当重新表述。  相似文献   

11.
我国社会转型期中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障碍众多。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宪法对行政权力的配置不科学、不合理。从宪法层面重新界定行政权力范围,科学配置行政权力,优化宪政秩序是当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所在。本文在对两个理论基点即行政权力行使的有限原则和限制行政权力与利用行政权力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进行阐述后,提出了关于宪法科学配置行政权力的一些思考,以期为我国转型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些许的参考作用。  相似文献   

12.
刑法典中“根据宪法”的规定,明确了刑法的权威源自宪法。只有刑法立法符合宪法和立法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刑法司法没有代行刑法立法权,才能实现刑法权威。由此,须划清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限,后者应限于对刑法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基础性规范之外的规范的补充和修改。刑法修正案经过一次或二次审议后又新增条文的,应对该新增条文重新进行三次审议。刑法司法解释容易产生争议的是罪量标准、类推解释抑或扩大解释、是否直接造法三类情形。我国宪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罪刑法定原则,基于自由主义思想提出法益保护原则也与我国宪法不符。特定行为只有侵犯宪法上具有基本性的社会关系,才能将之规定为犯罪,现行刑法将妨害兴奋剂管理行为犯罪化存在疑问。宪法中的权利规范是刑法解释的主要根据,因而刑法的合宪性解释的基本性质是保障人权的出罪解释。要实现刑事制裁的合宪化,须完善剥夺政治权利刑,废除没收财产刑。全面而深入地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下宪法与刑法的关系,是形成中国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3.
宪法监督司法化若干问题的理论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宪法监督制度的设立及其实现是树立宪法权威的重要保障 ,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状况的主要依据 ,没有该项制度或该项制度不健全 ,就不可能建设法治国家。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是一种非司法化、非专门化的监督制度 ,在现实运作中存在着不少弊端 ,不能充分、有效地保障宪法的实现。因而 ,我国在借鉴他国经验的基础上 ,应重新建构新的具有司法化、专门化的宪法监督模式。  相似文献   

14.
从1954年颁布第一部宪法至今将近40年的时间里,我国曾对宪法作过三次重大的系统性修改,重新颁布过三部宪法,即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今年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要算是建国以来第四次局部性修改了。回顾宪法发展的历史,无论是对宪法的系统性修改,还是局部性修改,都是客观实际变化的反映,是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但另一方面,它又不是现实情况的简单记录,而是现实的提高,即宪法要将现实情况提炼为原则和规范,向人民提出今后的任务、目标和行动的方向和准则。  相似文献   

15.
于明 《中外法学》2012,(1):68-84
对于民初十年制宪史的重新检视表明,导致宪法迟迟未能颁布的原因,并不只是军阀势力的干预,还同时源自国会内部在有关"政体"与"国体"等问题上的争论不休。而在这些争论的背后,真实的冲突来自于作为军阀政治本质的派系政治,其根源在于民初政治在构建统一主权国家的"建国"问题上的不足。而1923年宪法及其法统最终被否弃的原因,也就并非只是因为"贿选"导致的宪法危机,而更多来自于从军阀政治和宪法政治向党国政治转型的重大政治变迁,是人们在建国问题上的重新思考与道路转折。  相似文献   

16.
本期三篇主题文章都将清帝《逊位诏书》视为中华民国的建国性宪法文件,使得这个一百多年来为国人所忽视的文献重新获得了应有的地位,这无疑是在政治宪法学立场上所做的开创性研究。但由此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清帝《逊位诏书》与同样作为建国性宪法文件的《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之间的关系,对这个关系的澄清,  相似文献   

17.
迁徙自由作为公民一项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一直为国际社会所关注,并被载入许多重要的国际人权文件和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长期以来,我国法律对于迁徙自由采取限制的态度,这种状况是由计划经济体制所决定的,有其历史和社会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原因。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宪法重新确认公民的这一权利是十分必要的,有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和谐、持续发展,也将是我国民主法制进步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相似文献   

18.
王世涛 《法学家》2005,(5):50-56
违宪构成是确定违宪的标准,对宪法责任制度、宪法救济制度及宪政实践具有基础性的理论价值.违宪构成概念是建构我国宪法监督及宪法诉讼制度的基石,同时我国宪政实践中许多宪法案件得不到有效处理的根本原因在于对违宪构成缺乏基本的认识.本文在综合国内对违宪的几种学术观点的基础上,对违宪进行了重新界定,据此提出了违宪构成诸要素的具体内容.  相似文献   

19.
一 宪法文本制定实施后不是一成不变的,其所承载的宪法规范的内涵如同一个活的生物体,会随着外在环境的变化而变化,表现为“活的宪法”(living constitution)形象,通过与社会发展保持同步状态,维护宪法文本和宪法规范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宪法变迁理论强调的是,在不断变化着的局势中,通过宪法文本和宪法规范的变化,保持宪法对公共权力的有效控制和对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以体现和维护宪法的尊严。宪法变迁可以概括为两类,常态宪法变迁,以宪法解释、宪法修改、宪法惯例的变革等方式为代表。非常态宪法变迁,以宪法危机或宪法时刻等最为典型。世界各国的宪法变迁基本上都是以这个范畴内所列举的现象为主要表现形式,其中常态宪法变迁最为普遍,并且表现为渐进式、和平非暴力的特点。  相似文献   

20.
<正>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德国)的宪法,正式名称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简称《基本法》)。联邦德国立宪人所以要选择这个名称,目的在于使《基本法》作为过渡性和临时性宪法,待德国重新统一后,再制定"最终宪法"。立宪人的达种思想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