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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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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闻(媒体)侵权”否认说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侵权责任法不应规定"新闻侵权"或"媒体侵权"。依文义分析看,支持"新闻(媒体)侵权"者,既未能明确协调好"新闻(媒体)侵权"与侵害名誉权、侵害隐私权等侵权行为之间的关系,又未能解决好"新闻(媒体)侵权"的特殊性问题;从比较法上看,无论是大陆法系的老法典、新法典,还是比较注重实用和实践经验的美国法,都没有承认"新闻(媒体)侵权";我国的立法与司法解释也从未规定过"新闻(媒体)侵权"。"新闻(媒体)侵权"之所以不被世界各国所采纳,根本原因在于,它与近现代民法的基本技术方法背道而驰。  相似文献   

2.
《民法通则》实施以来,学者把侵权责任法与新闻传播法相互结合进行研究,形成了媒体侵权责任法这一边缘学科。这一研究方式弥补了新闻传播法立法不足的问题,发挥了制裁媒体侵权、保护媒体权利和表达自由的重要作用。《侵权责任法》在规定侵权责任一般条款的同时,又规定了网络侵权责任,为正确认定媒体侵权责任、切实保护媒体权利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媒体侵权责任法将会以侵权责任法为基础继续发挥重要的法律调整作用。  相似文献   

3.
周友军 《当代法学》2021,35(1):15-25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是《侵权责任法》经过"大修小改"而纳入法典之中的。本编积极回应社会问题并提供制度供给,吸收既有立法和司法经验并保持法的稳定性,结合时代发展进而更好地平衡自由保障与权益保护。本编的守成之处体现在体例结构、归责原则体系和特殊侵权类型等方面。同时,本编结合社会发展,推动了制度创新,包括:突出侵权责任法的事后救济法属性、保障社会公众的行为自由、适当强化侵权责任法的预防功能等方面,但这些新制度要结合司法实践进行妥当的解释。  相似文献   

4.
侵权责任法的理论和实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编者按:侵权责任法是民法典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期撷取了复旦本学法学院等单位的部分专家学者探讨我国侵权责任法相关原理和立法模式的若干文章,以供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理论研究和立法参考.  相似文献   

5.
许前川 《法制与社会》2013,(28):249-250
随着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出台,解决了很多理论以及实践中的难题。其主要原因是《侵权责任法》明确界定了一些具有争议性质的权益以及调整对象。《侵权责任法》最大程度上对哪些权利应当受到保护这一问题做出了明确的回答。其中第二条明确规定了本法所要保护的对象。这对于我国来说,实现了一次在立法设计方面比较大的突破。通过规范《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围,使我国民法体系日趋合理完善,与物权法、人格权法、侵权责任法等都实现了完美的衔接。笔者从立法背景入手,简要介绍《侵权责任法》的中国特色,在此基础上重点阐述《侵权责任法》保护范围的特色,希望该法在今后的运用中能够得到准确的理解。  相似文献   

6.
侵权责任法的法典化程度研究   总被引:6,自引:2,他引:4  
张新宝 《中国法学》2006,(2):104-121
由对大陆法系主要民法典之侵权责任法的法典化程度的比较研究和对我国有关侵权责任法草案及建议稿的法典化程度方面的实证分析看,有关侵权责任的立法应当处理好法律的高度抽象与具体列举的关系。在对我国现有侵权责任法规范进行盘点之后,文章就我国正在起草的侵权责任法应当列举的各种侵权责任以及各种特殊侵权责任关系、可救济的损害、对各种列举的侵权责任之规定的细化程度等问题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民法典"分编起草模式是产生过程性违宪风险的背景性原因,过程性合宪是"民法典"分编起草模式的必然要求。"合宪性推定"是《侵权责任法》立法程序合宪性解释的基本取向。《民法通则》是宪法意义上的民事"基本法律",而《侵权责任法》是宪法意义上的民事"非基本法律",因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侵权责任法》具有立法程序意义上的合宪性。未来中国式"民法典"将采"总—分—责"的结构,《人格权法》必须制定;如果要制定《债法总则》,必须作为新的法律案依法提出;必须通过制定"民法典"来取代《民法通则》。应该从立法依据、立法程序、立法精神、法律修改和法律解释五个方面来加强"民法典"分编起草过程中的宪法意识。  相似文献   

8.
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中的提示规则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为因应网络侵权的特殊性,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确立了此类侵权责任的明知规则与提示规则.但是,依据该法,提示规则并非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共同侵权行为成立后的免责条款,其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侵权行为是否存在承担审查义务,与立法初衷相悖,引发实务中的种种弊端.本文认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缺乏承担审查义务的能力,因此应该免除其该种义务,而代之以权利要求者的证明义务,以达成<侵权责任法>第36条的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9.
本文讨论侵权法对民事主体利益的规范范围及规范途径.文章提出的基本问题是:侵权之"权"包括哪些权利及利益,纳入侵权之"权"的权利或者利益该如何加以规范?文章提出,<侵权责任法>基本上还是延续了<民法通则>模式的规范途径.<民法通则>模式在对民事主体利益的规范上尚存在不足.但是,<侵权责任法>为进一步解释留下了空间.应当采德国法的权益区分模式解释<侵权责任法>第2条及第6条第1款,以此构建我国侵权法的权益规范途径.如此,既可以保持法律的稳定性,也可以保持法律的灵活性,还可以减轻民事立法的负担.  相似文献   

10.
侵权责任法立法最新讨论的50个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侵权责任法>足我国民三法典的重要部分,在起草过程中很多具体问题引起了专家的讨论.随着这些问题的不断解决,<侵权责任法>草案日趋成熟.所提到的最新讨论的这些问题,是侵权责任法专家对<侵权责任法>草案的最新意见,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价值,值得重视.  相似文献   

11.
商事侵权责任对侵权责任法的挑战及其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商事侵权责任制度立法的重视,反映了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现代多元风险社会利益平衡和利益保护的基本要求。寄生于传统侵权法母体中的现代侵权责任法体系,与传统侵权责任法具有共生关系。商事侵权责任制度在传统侵权责任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以应对现代社会中所涌现的各种新型商事侵权行为。商事侵权责任制度体系的核心是一般条款的构建,这要求我们既要认识到一般化与类型化两种立法技术的差异和相互借鉴的趋势,也要慎重考虑民法与商法的关系。由于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并未对商事侵权责任作出专门规定,因此应通过修法或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弥补这一缺憾。  相似文献   

12.
《侵权责任法》是我国民法立法中的又一部里程碑式的法律,在我国民法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从内容来看,《侵权责任法》属于民法范畴。但是,法律部门之间从来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探讨《侵权责任法》与《刑法》的衔接和冲突,既具有理论意义,也颇有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13.
论侵权责任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的侵权行为一般条款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侵权责任法》如何规定侵权行为一般条款,是极为重要的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草案》对此曾经做了不同的规定,至二次审议稿提出了一个较为独特的文本,即第2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个与众不同的侵权行为一般条款,实际上采纳的是最新的侵权行为一般条款的立法模式,但存在一些缺点。在作出改进后,可以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侵权责任法的核心条款,起到统帅全文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侵权责任法是借鉴外国侵权行为法和总结我国经验的新成果,是民法通则创立的"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责任"立法模式的延续和发展。将来侵权责任法会成为民法典的独立的一编,现在需要协调侵权责任法与民法其他部分特别是民法通则及物权法的关系。侵权责任法从债法分离出来以后,与债法还有一定联系。侵权责任法将传统民法的侵权损害赔偿之债变革为多种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其归责原则随之相应地发生变化。物权法第三章规定的物权的保护方式有些与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责任方式重合,应当将物权法第三章的有关规定理解为引致规范,适用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15.
我国《侵权责任法》未对媒体侵权责任作专章规定,但媒体侵权案件的特殊性和建立媒体侵权制度的紧迫性一直受到媒体、学者、司法界的重视和讨论。本文从平衡媒体的新闻自由(表达自由)与民事主体的人格权保护这一基点出发,结合法院实践和理论研究,对媒体侵权基本抗辩事由即基本真实、公正评论、公众人物进行了分析,并探讨了在司法实践中的现实应用。  相似文献   

16.
侵权责任法一般条款是侵权责任法的基础性条款,也是不同侵权责任形态界定标准的条款。一般条款以其抽象、概括的规定形式负载着法律的灵活和安全价值,对侵权责任法一般条款进行研究,有助于侵权责任的立法及司法。  相似文献   

17.
张新宝 《法律适用》2012,(10):28-32
关于侵权责任的一般条款,是《侵权责任法》立法之初以及法律颁布后学术界一直探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1〕几年前,对此话题的讨论主要是围绕立法方面的问题,例如要不要一般条款以及一般条款的内容如何。到2009年的12月26日,立法层面的问题已经有了明确答案:我国侵权责任法再次选择了一般条款的立法模式,〔2〕  相似文献   

18.
曹险峰 《法学研究》2013,(6):88-103
依国内学术界多数观点,由于侵权责任法没有对权益进行区分保护,所以我国侵权责任法的侵权构成模式属于法国法模式。但是否将民事权益作为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判断要素,才是法国法模式与德国法模式的本质区别。我国侵权责任法契合未来民法典的整体布局,明文以民事权益作为侵权责任成立的判断要素,在立法模式上属于德国法模式。但在适用层面,德国法模式未必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侵权责任法(尤其是第2条)的独特规定及特色不同于德国法,并缺少与德国民法典第823条第2款和第826条类似的法规范支撑。可依“欧洲侵权法原则”提出的“弹性制度”解释权益的区分保护问题。  相似文献   

19.
吴晨 《中国律师》2014,(8):63-64
商事侵权对律师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的概念,《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中没有商事侵权这一侵权类型,法院案由中也没有商事侵权这类案由。因此,何为商事侵权,审判机关如何看待商事侵权案件的特殊性等,都是需要讨论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法官适用《侵权责任法》应当着重把握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即将于2010年7月1日实施的《侵权责任法》在中国民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如何厘清《侵权责任法》与《民法通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在原则、规范、制度层面的承继性和差异性,辨法明义,更新审判理念,都是审判实务中即将面临的挑战。本刊特邀《侵权责任法》立法工作的重要参与者、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教授从法律适用的角度解析该法归责原则、责任形态、免责事由等方面的重点和难点,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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