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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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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探讨乌头碱对新生大鼠心肌细胞DNA损伤的影响。方法新生SD大鼠20只,随机分为4组,取心室肌以差速贴壁法原代培养心室肌细胞。培养第6天,制成密度为2×105个细胞/mL的细胞悬液,分别加入乌头碱混合液至终浓度为0.1、0.5、1、2μmol/L,染毒30m in;采用彗星电泳技术及CASP分析软件,检测不同浓度乌头碱染毒后心室肌细胞DNA损伤程度。结果心肌细胞被不同浓度乌头碱染毒后,尾部DNA含量、彗尾长度、尾矩、O live尾矩均随乌头碱浓度增加而升高,头部DNA含量则逐渐降低,与对照组相比,有显著性差异(P<0.01);乌头碱染毒剂量越大,心肌细胞DNA损伤越严重。结论乌头碱染毒引起细胞DNA断裂损伤呈明显的剂量—效应关系,推测细胞DNA损伤是乌头碱毒作用机制之一。  相似文献   

2.
目的建立细胞水平的染毒模型,观察乌头碱对心肌细胞缝隙连接蛋白Connexin43(Cx43)的影响。方法实验分0.25、0.5、0.75、1.0、1.5和2.0μmol/L等6个不同浓度乌头碱染毒组,运用蛋白印迹法和免疫荧光技术,检测各组及对照组心肌细胞Cx43蛋白磷酸化状态的改变。结果蛋白印迹检测显示,不同浓度染毒组心肌细胞中Cx43蛋白总量与正常对照组无显著差异;0.5μmol/L乌头碱染毒后,Cx43开始出现脱磷酸化;当染毒浓度达到1.0μmol/L后,Cx43脱磷酸化显著,且1.5及2.0μmol/L染毒效果和1.0μmol/L染毒组相当。免疫荧光分析结果提示乌头碱作用后,心肌细胞Cx43蛋白在羧基端第368位点丝氨酸残基(Ser368)发生明显的脱磷酸化。结论一定浓度的乌头碱能诱导心肌细胞缝隙连接蛋白Cx43发生显著脱磷酸化。  相似文献   

3.
目的研究乙醇对地西泮半数致死量及早期代谢的影响。方法 1利用AOT425tat Pgm程序测定雌性小鼠经口灌服地西泮单独或与不同剂量乙醇联合染毒时的半数致死量;2低、中、高剂量(50、100、200mg/kg)地西泮单独或与不同剂量乙醇联合染毒,HPLC法测定染毒后15、30、60min时小鼠心血中地西泮及其主要代谢物去甲西泮、奥沙西泮血药浓度,观察染毒早期乙醇对地西泮代谢的影响。结果 1联合染毒使地西泮LD50值明显降低,且下降幅度随乙醇剂量增加而加剧;2各联合染毒组染毒15、30、60min时地西泮、奥沙西泮血药浓度较单独染毒时低;50、100mg/kg地西泮与乙醇联合染毒60min时去甲西泮浓度较单独染毒显著升高,但乙醇剂量影响不大;高剂量地西泮与低、中剂量乙醇联合染毒60min时去甲西泮浓度较单独染毒组时低。结论 1地西泮与乙醇确有毒性协同作用,联合中毒时地西泮半数致死量变化与乙醇剂量有关;2染毒早期,乙醇可使地西泮及奥沙西泮血药浓度降低,同时抑制去甲西泮的代谢,使其药浓度升高,在毒性协同效应发生中有意义。  相似文献   

4.
本文用组织化学和细胞化学方法分别对乌头碱染毒后不同时间组大鼠心肌NADHD进行了光镜和电镜观察。结果表明:乌头碱染毒后30分钟,2小时和4小时的大鼠心肌NADHD活性明显降低并有定位改变,而染毒后12、24小时的心肌NADHD活性有所回升。证实产能较多的NADH氧化呼吸链在乌头碱中毒时受到抑制。  相似文献   

5.
目的应用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对涉案药酒中有毒成分乌头碱、次乌头碱、新乌头碱快速定量分析。方法样品过膜后用乙腈稀释500倍,使用Waters ACQUITY UPLC BEN C18(100 mm×2.1 mm,1.7μm)色谱柱,以乙腈-10 mmol/L碳酸氢铵溶液(pH=10)为流动相梯度洗脱,多反应监测模式下测定涉案药酒中乌头生物碱的含量。设定方法下乌头碱、次乌头碱、新乌头碱的保留时间分别为5.10 min、5.64 min、4.58 min,用于定量分析的离子对(m/z)分别为646.6-586.6、616.6-556.6、632.7-572.6。在1~200 ng/mL内,乌头碱线性回归方程为Y=343.8X+38901(R2=0.9995);在100~1000 ng/mL内,次乌头碱线性回归方程为Y=3.817X-357.579(R2=0.9991);在0.5~10 ng/mL内,新乌头碱线性回归方程为Y=719.562X+128.748(R~2=0.9995)。用此方法检测出涉案药酒中乌头碱、次乌头碱、新乌头碱含量分别为71.85,415.86,1.49μg/mL。结论建立的高效液相色谱-质谱法可用于药酒中乌头碱、次乌头碱、新乌头碱的快速测定。  相似文献   

6.
本文应用甲醇-0.05mol/L碳酸铵水溶液-二氯甲烷(90:10:2)作流动相,在YWGC_(18)H_(37)反相键合相色谱柱上分离乌头碱和内标,用紫外分光检测器在235nm外定量,改进了动物组织内痕量乌头碱的HPLC检测法。运用该法检测家兔静脉注射乌头碱后的血毒物浓度,初步研究了乌头碱在家兔体内的代谢动力学过程,表明其体内过程符合开放二室模型,T_(1/2α)=1.4682min,T_(1/2β)=34.1379min。体内乌头碱可以原形由尿和胆汁中排出,但以前6h尿排泄为主。  相似文献   

7.
本文用组织化学和细胞化学相结合的方法,对乌头碱染毒后不同时间的大鼠心肌乳酸脱氢酶(LDH)进行了显微和超微结构定位。染毒后30min、2h 和4h,大鼠心肌 LDH 酶反应增强,至染毒后12h,24h 活性仍高于对照组。表明在有氧氧化障碍的同时,中毒鼠的心肌糖酵解增强,为乌头碱造成心肌能量代谢障碍的中毒机理进一步提供了证据。  相似文献   

8.
甲基苯丙胺和乙醇在染毒大鼠体内联用的实验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目的研究甲基苯丙胺(MA)和乙醇联合应用在急性、亚急性染毒大鼠体内的情况。方法以MA1.0 mg/kg剂量对慢性自由饮酒大鼠多次腹腔注射,分别建立急性、亚急性染毒大鼠模型;处死后即时检测血中乙醇浓度、体液和组织样品中MA的浓度。结果多次注入MA药后,亚急性中毒大鼠体内的MA浓度高于急性中毒大鼠;急性和亚急性联合中毒大鼠体内MA浓度均高于急性和亚急性单一药物组。结论无论是否联用乙醇,14d内增加注射次数会在大鼠体内产生不同程度的MA残留;与乙醇联用可加速MA在大鼠体内的吸收,其药物浓度的升高程度随生物样品不同存在差异。  相似文献   

9.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测定乌头碱在大鼠体内代谢产物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目的鉴定乌头碱在大鼠体内的主要代谢产物。方法灌胃给予雄性大鼠1.0mg/kg乌头碱后,收集24h尿液,固相萃取法提取,液相色谱-质谱法测定乌头碱及其代谢物。结果经与空白组对照发现给药后大鼠尿样中除乌头碱原体外还有4种代谢产物,并分别测得其准分子离子峰及其各级碎片离子。结论经与对照品比较及质谱断裂规律推断4个代谢产物分别为中乌头碱、16-O-去甲基乌头碱、16-O-去甲基中乌头碱、苯甲酰乌头碱。  相似文献   

10.
血液中乌头碱、次乌头碱、新乌头碱的LC/MS/MS分析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目的 建立血液中乌头碱、次乌头碱、新乌头碱的LC/MS/MS分析方法。方法 用 1%三氯乙酸 乙腈萃取血液样品 ,采用电喷雾离子源 ,正离子MRM扫描。结果 本方法线性相关系数r≥ 0 992 2。最低检测浓度(LOQ ,S/N =5 )分别为乌头碱 2 0ng/ml ,次乌头碱 0 5ng/ml ,新乌头碱 0 5ng/ml。空白血添加回收率 91 2 5 %~10 3 1%,变异系数 (CV ,n =6) <10 93 %。结论 LC/MS/MS法灵敏可靠 ,样品处理快速简便 ,适用于血液中乌头碱、次乌头碱、新乌头碱的检测。  相似文献   

11.
<左传>文辞古奥,义蕴深微.由于时代悬隔,虽经历代训释,疑义犹夥.本义湮没,通假不明,指代不清,诸般情形,在在多有.本文就襄公时期若干训诂问题予以新的探讨.  相似文献   

12.
物权变动的公示主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肖厚国 《现代法学》2005,27(3):18-30
物权变动涉及财产的涌流,关乎一国的交易秩序,因而公示极其重要。公示将物权的实际状态表彰于外,为社会认识。公示主义的中心理念在于交易便捷与安全的社会价值,通过对交易人信赖的维护,向社会交易界提供统一的、稳定的、普遍信服的法律基础。  相似文献   

13.
胡东海 《法律科学》2011,(4):121-127
民法教义学中,合同履行请求权至少应包括合同生效要件。其中,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由原告承担证明责任,学说及实践中已无异议;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并无"符合"与否的问题,而只有"违反"如何的问题。私法自治原则要求,证明责任分配在参与民法外部体系的构建时,将合同效力要件规定为"效力阻却要件",交由被告承担证明责任,所以,应对《证据规定》第5条规定之"生效要件"作目的性限缩。此种以证明责任为解释目标的进路,表明证明责任分配也是法规范之关联脉络的一种,解释论亦应以证明责任分配为解释目标。  相似文献   

14.
董邦俊 《河北法学》2004,22(4):67-69
贪污罪的概念是关系到贪污罪的认定的重大问题。然而刑法界对贪污罪的概念的表述各不相同,对贪污罪概念的重构已成为当务之急。结合实践,通过比较研究,对贪污罪作出了新的界定。  相似文献   

15.
程燎原 《法学研究》2011,(5):143-163
法治政体理论在根本上把法治理解为,只有立宪政体才会要求并实现法律统治的一个政体问题。建立民主立宪的法治政体是辛亥政治革命的目标。为达成这一目标,民国初年的《临时约法》等法律初步构建了中华民国法治政体的雏形,但这一政体也陷入多重困厄之中。孙中山等人对这一政体及其困厄进行了富有价值的探索与反思。从法治政体理论及民初缔造法治政体的实践出发,可以对治法型法治的思想观念进行比较性的检视。  相似文献   

16.
康明 《行政与法》2005,(7):120-123
如果仅从根据立法原意和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相关规定来理解,渎职罪主体应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如考虑到刑法总则第九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以及总则对分则第九章渎职的指导作用,则渎职罪主体不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文试就如何界定渎职罪主体范围略陈管见。  相似文献   

17.
罗时贵 《北方法学》2012,6(3):115-124
法律资格纷争成为英美法理学传统的一道难题,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形成了不同法学流派。从法的合法性判准的不同模式出发,证立整全性不仅可以进入法的合法性判准的行列,而且必然成为当下法的合法性判准的最佳选择。这一必然的最佳选择基于整全性在理论上符合法律的终极目的,即最高指令——人类"善"的生活,在法律实践中实现了平等尊重和普遍的人文关怀,只有这样的法律才是理想型的法律。如果这一论证结论确实可行,那么,我们就可以超越哈特与德沃金关于法律概念之争,终结和平息不同法学流派对法律资格的纷争。对于法律资格的回答将聚焦于法的合法性和整全性的关联考察,其对法理学的重述将开辟新的理论疆场。  相似文献   

18.
提单的管辖权是正确处理无单放货等提单纠纷的首要问题。提单的管辖权条款属于协议管辖,是国际私法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产物。无单放货案件存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形,所谓的“侵权纠纷一般不适用协议管辖条款”的规则并不能当然适用。根据现行法以及民事侵权的基本法理,分析中国法院用于否定提单管辖权条款适用的“侵权诉因”及“与争议没有实际联系”两个主要事由,认为以“侵权诉因”排除提单管辖权条款适用的做法不仅于法无据,而且违背法理;而以“与争议没有实际联系”作为否定承运人总部或主营业地之管辖连接点的理由也过于极端。在上述批评的基础上,提出解决提单管辖权条款问题的三点策略。  相似文献   

19.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之再定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传统民法把不当得利返还权定性为债权而归入债权编,然而这种定性定位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与我国物权变动的有因模式相冲突。通过对不当得利制度的历史考察和价值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它是一种概括的混合的救济权,既可以救济对人性的权利,也可以救济对物性的权利。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之债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是不同范畴的概念。  相似文献   

20.
无罪推定原则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吕哲  陈瑞英 《河北法学》2004,22(3):138-141
无罪推定原则作为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原则 ,对于确保被告人在审判中受到公平对待、参与法庭判决制作和保障人权具有重要意义。其思想在我国古代已有体现 ,但真正现代意义的无罪推定原则是近代资产阶级大革命胜利的成果。我国现行法律还没有确立完全意义的无罪推定 ,但吸收了其合理内核。在正确理解无罪推定原则时 ,我们应注意该原则与实事求是、沉默权、传统法律观念和配套法律制度等问题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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