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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民事主体之间以变动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物权为目的的合同一经生效,物权即产生效力。合同生效后,在一些情况下,并不意味着物权当然发生变动效力,还需进行公示,登记或交付后,物权才得以变动。  相似文献   

2.
电子合同的效力:法律规范、道德约束与技术控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以传统合同为参照对象 ,指出网络状态电子合同的基本特点和立法现状 ,着重论述了电子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条件 ,即法律规范、道德约束和技术控制 ,提出完善电子合同效力认定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包括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三类。我国《合同法》对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规定并不十分明确。通过对其概念和与其他法律制度的冲突分析,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应该采取无效说更为科学和合理。  相似文献   

4.
试论教育合同及其成立和效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教育合同是教育机构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之间以提供一定教育或教学行为为目的的民事协议。教育合同主要具有教育性和公益性等特点。教育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教育合同的成立、效力可以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教育合同领域的一些具体问题应该加以明确。  相似文献   

5.
本文结合我国合同立法对合同相对性与合同效力的扩张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在坚持合同相对性原理的前提下,合同效力适度扩张的有益见解。  相似文献   

6.
浅析合同效力的根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两大法系国家对合同效力的根源有不同的认识和规定,但无论何种认识和规定,以美国和法国为代表的两大法系国家均注意到了“合意”的物化性,体现了国家公权力对当事人意志的介入。我国学理界很少探究合同效力的根源,但也并未仅仅将当事人的合意作为合同效力的根源,而是在立法中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即“成立+合法”是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效力的根源。与先进的德日民法相比,我国合同法构筑的合同行为效力制度还存在着一些缺陷。  相似文献   

7.
刘胜利 《人民论坛》2010,(5):116-117
合同效力问题是合同法中最核心的问题之一,直接决定着合同有无法律约束力以及违反合同的法律后果,合同成立、有效、可撤销、无效等四种不同类型可以产生不同的法律责任,厘清上述问题对准确领会合同效力的实质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何文杰 《求索》2023,(6):133-144
《民法典》对折价补偿和无效、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的规定,为我国劳动合同效力的理论创新与制度完善提供了比较法上的视角。事实行为—事实劳动行为—事实劳动关系理论为劳动合同自始无效后按照法律规定确定及由法官按照一定原则判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提供了理论指引。结合劳动合同的特性,可对我国劳动合同效力制度作如下完善:构建无效、有效、可撤销(可变更)三种效力形态;规定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明确规定无效劳动合同自始无效、确定无效、当然无效;无效一般可按事实劳动关系处理,必要时可排除适用事实劳动关系规则;完善无效劳动合同的类型;废除无效劳动合同可被解除的规定;明确赋予劳动行政部门主动查处无效劳动合同的职责。  相似文献   

9.
作为传统契约理论基础的合同相对性原则,已经不能够完全适应现代交易的发展。有鉴于此,各国(地区)立法和判例通过承认涉他合同,引入债权不可侵性理论,规定合同的保全制度,承认合同关系第三人之保护效力,以及租赁权的物权化,对合同相对性原则进行了修正和突破。  相似文献   

10.
效力待定合同有别于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变更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类型。为此,正确认定该类合同,有助于规范交易、交往中的民事活动,有利于处理仲裁、诉讼纠纷。  相似文献   

11.
向第三人给付契约属于涉他契约,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使第三人直接取得向债务人请求给付的权利.向第三人给付必须依赖补偿关系和对价关系等基础关系而存在.我国<合同法>64条的规定未涉及第三人可以直接取得请求债务人给付权利,因而不能认定是向第三人给付契约的规定.  相似文献   

12.
合同相对无效是因为合同欠缺有效要件,而由当事人或第三人来决定其效力,游离于有效与无效之间。其相对于绝对无效的灵活,既能充分维护意思自由原则在合同领域的神圣地位,又能彰显合同法鼓励交易的精神,越来越受人们的欢迎,在学理上的地位也大有扩张之势。然而,相对无效的提法是否合理却鲜有人问津。仔细推究,合同相对无效的提法并不合理,没有独立存在的必要。  相似文献   

13.
行政合同是在近现代民主思想的影响下产生发展起来的,是一种较柔性的行政管理方式。它是权力因素和契约因素相结合的产物。行政合同中所体现的权力和契约的双重性造成了价值上的悖论,但是这两种价值并非根本上的对立冲突,而是可以互补相融的,形成一定程度中的释然。  相似文献   

14.
论强制缔约     
强制缔约是对传统合同自由的限制,其目的是实现社会公正,它与格式合同、命令合同均存在着差异。该制度的产生对承诺制度形成了一定的冲击。我国强制缔约义务的规定具有极大局限性,不能满足市场经济的发展。但它体现了消费者保护的思想,我国民事立法不仅要确立各种具体的强制缔约形态,而且要建立起关于强制缔约的一般规则。  相似文献   

15.
行政合同是从民事合同中产生的,与民事合同有着天然的联系,可以说它是民法精神渗透行政法的融合物。但行政合同又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它属于行政机关实施的一种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在行政合同中享有优益权。为了防止行政优益权的滥用,防止行政机关借用合同的形式损害公共利益或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对行政合同行为予以法律控制,将这种新型的行政方式纳入到法治的轨道上来运作,促使其功能的有效发挥。  相似文献   

16.
长期以来,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一直是以政策调整为主,受此影响,对于如何依法追究土地承包当事人的民事责任,无论是立法、司法还是学界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新的《土地承包法》虽然明确规定土地承包合同纠纷适用《合同法》,但合同当事人如何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依然没有明确规定。本文着重分析了当前土地承包合同中违反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具体表现,以及立法上存在的内在冲突,由此导致在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实践中根本无法适用《合同法》追究违约方的民事责任。因此,必须尽快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17.
婚姻是每个人的事情。古往今来,关于婚姻的论说举不胜举,但有关婚姻契约的话题却有些少见,而具体阐述婚姻契约关系的文章几乎没有。众所周知,婚姻不仅是个人问题,而且是社会问题,因此有很多人把自己的婚姻完全寄托在社会法律制度的保障和救济上。笔者认为,在社会制定婚姻法律制度保障个人婚姻权利实现,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每个人更应该认清婚姻的本质,正视自己在婚姻中的权利义务,对自已的每一个行为有一个正确的判断,认真对待(或者经营)自己的婚姻。本文就是从社会契约(本文所指社会契约都仅指民商事领域)的角度来分析婚姻关系。笔者认为,婚姻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这种契约既有作为契约的共性,又有其独特的个性;同时,婚姻关系也是一种心理契约关系,它于无形中制约着婚姻中的男女,这种制约导致了许多规避婚姻法律的社会现象,因此,笔者强调,婚姻契约关系应由封闭走向开放。  相似文献   

18.
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行之有效的土地管理政策。它符合我国大田农作区的文化传统,所以取得了极大的效益。在西部非大田农作区,特别是西部民族地区实施该政策,在短期内也可收到一定效益,但从可持续发展看,则潜藏着诸多隐患。诸如降低土地资源利用效力,制约民族经济发展,诱发生态环境恶化或激化社会矛盾等。因此,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于西部地区须针对不同自然和人文背景作适当调整,与当地民族文化形成合力,才能发挥其最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相似文献   

19.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试用买卖越来越多地进入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同时成为商家推介新产品的重要方式之一.我国合同法对试用买卖的规定过于简单,在关于试用买卖的性质、试用期间的费用和风险承担等方面缺乏明确的规定,不利于该领域内纠纷的解决.本文通过试用买卖与一般买卖的比较,认为试用买卖是一种附条件的买卖,属于特殊的买卖合同,在合同的生效、风险承担等方面具有独特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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