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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71 毫秒
1.
一般情况下丈夫与妻子发生性关系并不构成强奸罪.但在有正当理由下妻子可以拒绝丈夫的请求权,若丈夫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妻子发生性行为应视情况以虐待罪、侮辱罪或故意伤害罪处罚.若夫妻处于诉请离婚阶段时,夫妻之间的婚姻契约因向法院起诉而宣告有随时解约的可能性,此时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属违背妇女意志,应视为强奸罪,但应转为告诉罪以区别一般的强奸罪.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法对强奸罪的规定较为粗略,对无辨认,控制能力之妇女,辨认、控制能力减弱之妇女是否要求强制手段才构成强奸罪,刑法未作特别规定,这就导致实践中发生此类特殊奸淫案件时如何定罪无法可依,有时出现放纵犯罪的现象,本文通过一起奸淫案件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完善强奸罪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3.
日本刑法中的奸淫幼女犯罪及对我国刑法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日本现行刑法关于奸淫幼女的规定与我国刑法相似,日本的判例和通说认为,奸淫幼女是强奸罪的一种表现形式(不是一种独立的罪名);奸淫幼女既遂的认定标准是采取“插入说”;奸淫幼女构成强奸罪在主观上要求明知奸淫的对象是幼女,对幼女的年龄发生误认时,阻却强奸罪故意的成立。《日本改正刑法草案》单独设立了奸淫幼女罪,对采用暴力、胁迫等普通强奸罪的手段奸淫幼女的定强奸罪,只有不采用普通强奸罪的手段奸淫幼女的才定奸淫幼女罪。日本关于奸淫幼女犯罪的刑法理论、立法和司法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相似文献   

4.
一、中外刑法对婚内强奸行为的态度 对于作为丈夫以同样方式粗暴对待其妻的,是否构成强奸罪,各国有不同的态度了。德国联邦议会各党不久前就“婚姻强奸案”达成一致意见:丈夫以暴力获取性生活或以暴力获取口腔及身体其他部位的接触,以及在妻子处于无援境地而造成的性生活无暴力行为,均构成强奸罪而须受到惩罚。并责成德国司法部尽快制订相应的法律草案,交议会及议院通过实行。美国新泽西州刑法亦  相似文献   

5.
对于抢劫罪与强奸罪的客观行为,在目前我国的刑法基本文本中表述是大致相同的.由此,在学界,关于如何理解刑法第263条抢劫罪与刑法第236条强奸罪的客观行为有了一定的争议.在目前我国刑法文本的框架下,采取体系解释的方式,两个条文中共同存在的“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的客观行为具有较为巨大的差异性和不同性,基于两个条文的自身...  相似文献   

6.
婚内强奸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问题。西方很多国家在女权运动的影响下,最终废除了丈夫婚内强奸的豁免权。我国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婚内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罪,由此导致了理论观点的激烈争论以及司法判决的大相径庭。目前在中国,有条件地承认婚内强奸的观点和判决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因为它不仅契合了婚姻本质、刑法理论和中国国情,而且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利,体现了刑法的人文关怀,兼顾了社会的福祉。  相似文献   

7.
建国60年以来,我国刑法学界对强奸罪的研究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但在实质上对强奸罪展开研究则是从第二阶段开始的。对于这一在实践中具有典型性的犯罪,我国刑法学界对于其行为方式、奸淫幼女行为的认定、婚内强奸能否以犯罪论处等问题上展开了较为激烈的争论,并且研究借鉴了域外的立法、司法经验。在许多问题上,虽然观点仍未得到统一,但是,以往研究成果的积极意义是不容否认的,对于强奸罪的诸问题以及相关的刑法基础理论都进行了较好的梳理。  相似文献   

8.
婚内强奸案件的出现引发了一场理论以及实践中的辩论.虽然我国刑法中有关强奸罪的规定中并未排除丈夫对妻子的强奸行为,但是基于婚内强奸行为不同于普通强奸行为,因此有必要以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的形式作出规定,将婚内强奸作为自诉案件处理,并且引入调解机制.  相似文献   

9.
抢劫罪与强奸罪是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的传统犯罪,虽然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的犯罪,而强奸罪是侵犯人身的犯罪,但是由于刑法将此两罪的客观行为的手段行为都规定为暴力、胁迫和其他方法,故而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比较容易混淆的地方.在司法实践中,正确把握作为抢劫罪和强奸罪犯罪手段之"暴力、胁迫和其他方法"的内涵与外延,对于正确定罪处刑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强奸案件中妇女的性自主权属于妇女个人可以完全放弃的法益,妇女放弃其性自主权的行为能阻却法益侵害,成为阻却犯罪客体的排除犯罪性事由,阻却强奸罪的成立。强奸案件中的假想同意能够左右刑法中罪与非罪的判断,属于事实认识错误的范畴;存在合理之假想同意的场合,可排除行为人的强奸故意而排除强奸罪的成立。在判断强奸罪中被害人同意与否时,应针对被害人所处的环境及条件、结合社会一般观念予以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11.
随着社会文化观念和刑法规范的变化,强奸罪的实行犯应当扩大至女性主体;对于婚内强奸的行为,应当区分情况予以刑法评价;性骚扰、强制猥亵妇女的行为,与强奸行为的根本区别是行为人有无奸淫妇女的主观意图;在认定强奸罪的过程中,罪与非罪的界限存在着极为复杂的情况,在对奸淫幼女行为归罪时,仍应坚持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的标准;界定强奸罪加重处罚的法定情节,对于刑罚的准确适用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2.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利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妻子性交(即婚内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罪?这一问题的出现经历了一个历史发展过程。在早期社会中,“最初的阶级压迫是同男性对女性的奴役同时发生的。”男尊女卑成为两性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的基本特征,也是婚姻法律的重要原则。比如,中国封建宗法制度把“三从四德”和“三纲五常”规定为广大妇女必须属守的道德  相似文献   

13.
本案是一起发生在上海的在离婚判决期尚未生效的情况下,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最后丈夫被法院以强奸罪定罪处罚的案件。这也是"97刑法"实施以来上海判决的首例婚内强奸案。但是,到底婚内是否存在"强奸"行为,对于这一行为应该如何正确地进行认定,法学界一直存在分歧和争议。  相似文献   

14.
婚姻使男女双方从性行为主体角度获得了与对方同居的资格,夫妻双方获得的是向对方的同居请求权,而非对方性的支配权.妇女性权利是妇女一项基本人身权利,不能以任何形式转由他人支配和行使,包括其丈夫.从利益衡量和妇女解放运动的趋势看,婚内强奸亦成立强奸罪.  相似文献   

15.
将“先强奸后自愿发生性行为”直接除罪化,不仅缺乏理论依据,也违反了我国《刑法》明文规定,同时还导致了法规范的不协调。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将具有这一特殊情形的强奸罪规定为亲告罪,即《刑法》应明确规定:“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但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该男子发生性行为的,对于先前的强奸行为,告诉的才处理。”  相似文献   

16.
民法视野中的婚内强奸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婚姻使男女双方从性行为主体角度获得了与对方同居的资格 ,夫妻双方获得的是向对方的同居请求权 ,而非对对方性的支配权。妇女性权利是妇女的一项基本人身权利 ,不能以任何形式转由他人支配和行使 ,包括其丈夫。从利益衡量和妇女解放运动的趋势看 ,婚内强奸亦应成立强奸罪。  相似文献   

17.
本质与特征是一对对立而统一的矛盾的范畴。基于此,笔者认为在研究过程中必须将这二者严格区分开来。本文正从这一立场出发阐释了强奸罪的本质与特征。认为强奸罪的本质属性可概括为:行为严重侵犯了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其特征包括三方面:①具有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奸淫或企图奸淫的行为。③行为侵害的对象是妇女。③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相似文献   

18.
对于丈夫对妻子能否构成成强奸罪的问题,理论学术界有很多争论.但是从伦理视角下思考,"性"是和婚姻密不可分的,排除了性的夫妻关系是没有伦理意义的夫妻关系.以"性"和"夫妻关系"的本质为前提,通过对强奸罪的哲学思考,可以得出丈夫对妻子不构成强奸罪的结论.  相似文献   

19.
在对刑法分则罪名进行研究时可以发现抢劫罪与强奸罪在犯罪构成中的客观方面表述上基本上相同,两罪名都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手段)"作为其客观行为的罪状。若从字面含义角度出发对两罪名进行理解,则几乎难以对其进行区分。立足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刑法解释角度对两罪名进行比较与解释,并分析异同的原因,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0.
对人们性自主权进行有效保护应当是当代立法维护人格尊严与基本权利的必然选择,但就目前来看,我国《刑法》只确立了对女性性自主权的保护而忽略了男性性自主权保护的问题,体现在具体规定上,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强奸罪的被害人只能是女性而不可能是男性。实际上,就域外刑法有关强奸罪的规定来看,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没有作上述狭隘的界定。为此,需要修改现行《刑法》,将男性性自主权也纳入刑法的保护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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