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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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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违法性认识的内容在理论界有众多分歧.违法性认识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违反整体的法制性、法规范的认识,认识的内容不应当是伦理道德等前法律规范,也不宜是某具体的法.而基于违法性认识认定的推理逻辑,对其存在性的认定应当侧重于反向推定即如果特定情形下存在法律认识的丧失那么就应当排除行为人的违法性认识,反之即存在违法性认识.从学界的研究来看,对违法性认识与犯罪过失的关注相对较少,就二者关系来讲,犯罪过失的成立不需要违法性认识.  相似文献   

2.
在肯定违法性认识属于归责要件的前提下,对违法性认识可能性进行体系定位并非毫无意义,其涉及阻却刑事责任的理由根据。违法性认识可能性在我国应当被列为超法规的责任要素而非故意要素。一方面,故意与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由于存在本质的不同,应归于不同层次;且将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纳入到故意中与我国当前刑法第14条规定并不相符;另外,故意说对规范责任论的误解等都说明将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纳入到故意中是不合理的。另一方面,虽然在四要件中难以寻求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所依存的责任要素,但在犯罪论体系修正呼声高涨的背景下,修正现有刑法体系实有必要;同时,将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纳入到责任要素,不但不会导致放纵犯罪,相反还有利于预防犯罪机能的实现;此外,将其纳入到责任要素中,有助于对法定犯中违法性认识错误的解决。  相似文献   

3.
违法性认识错误,是刑事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的客观存在的情况之一,直接影响到犯罪的成立与否、成立形态,并最终影响到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承担。我国刑法学界对违法性认识这一问题的研究虽然起步较晚,但近年来争论也较为激烈。违法性认识独立于犯罪故意、过失,但可能阻却责任。  相似文献   

4.
简永发  ;李希慧 《求索》2008,(9):131-133
违法性认识是责任谴责的核心,只有具有违法性的认识,才能说行为人知道法律规范却决意犯罪而欠缺法律情绪,并以此为根据来谴责行为人。在行为阶段,行为人是基于自身的立场在行为时对行为事实所作出的价值评判,而在犯罪的认定阶段,是法官根据法定的标准站在社会的、国家的立场对该行为所作出的价值评判。此二者获得一致的基础在于刑法要获得公众的认同,即法律的精神要与社会生存的基本道理相一致,法律要让民众能理解,才能在犯罪的认定与处理上,实现结论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5.
本文首先对故意的概念进行了相关辨析,区分了心理学上的故意与刑法学意义上的故意,并对故意心理的构成进行了分析介绍。对于故意犯罪中认识因素问题本文分别从事实性认识和违法性认识两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并对两种认识的标准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6.
刑法意义上的涵摄是将生活事实涵盖于法律所描述的构成要件的过程,也是三段论中大前提与小前提互动的过程。刑法上的涵摄错误则是指行为人对自己所故意实施的行为事实并未发生认识错误,也知道可能有禁止自己行为的刑法法规存在,但对该法规之解释存在误解,认为其行为并非刑法所涵摄的行为。涵摄错误不是事实错误,不能阻却故意,但可能构成违法性认识错误,阻却行为人的责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涵摄错误主要包括对行为主体、对象、方式及性质的错误。  相似文献   

7.
在故意范畴内是否需要行为人具备违法性认识是一个聚讼争议的焦点问题。我国传统刑法理论结合刑法规定的、社会危害性主导的犯罪概念认为在成立故意犯罪时,行为人需要具备社会危害性认识,但不需要具备违法性认识,究其实质是违法性认识不要说。但社会危害性认识的价值判断存在模糊性、随意性和不确定性,有违罪刑法定原则意旨,且无深层的法理支撑,其理论根基与支持理由难以证成违法性认识不要说。置于中国刑法语境下,违法性认识与故意成立的关系问题,实际上是违法性认识与社会危害性认识的关系问题,更确切地说是违法性认识必要说与违法性认识不要说的对立与抉择问题。从我国刑法理论发展的规范化转型出发,并对支持违法性认识不要说的理由进行深入分析和深刻反思,可以发现违法性认识必要说更为合理、规范、妥当,应当予以引入和坚持。  相似文献   

8.
从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责任层面出发,只有当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所持有的是刑法禁止性枪支并对持有枪支的违法性具有认识可能时,认定其为故意犯罪才有正当性可言,才能达到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从构成要件角度观察,"枪支"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中的法律评价要素,确定作为评价基础的事实,应充分考虑法律评价要素自身属性,结合案件事实本身及行为人立场视域,综合判断行为人是否认识到刑法禁止性枪支这一"故意"的内容。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是独立的责任要件,在风险社会与法定犯时代的背景下,违法性认识的出路在于寻找责任主义原则与刑法治理功能的最佳平衡,建立对行为人非法持枪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的判断机制是恳切的现实回应。  相似文献   

9.
法定犯时代的到来使得违法性认识不要说失去了立论根基,而在违法性认识必要说的相关理论中,违法性认识可能性说是符合当前司法实践发展需求的应然选择.在坚守具有中国特色的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的前提下,应当认为违法性认识可能性在犯罪构成体系中属于故意的明知内容.贯彻适用违法性认识可能性说的难题在于证明方法,刑事推论规则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良好思路,有助于促进违法性认识理论在我国的本土化构建.  相似文献   

10.
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是构成犯罪故意的首要条件 ,包括明知的概念和认定、认识的内容和对“会”的理解。明知的认定只要符合一定的标准应成立推定明知 ,以有利于打击故意犯罪 ;其认识内容包括对行为、危害结果、行为与危害结果间的因果关系、犯罪客体方面的事实情况和违法性的认识 ,但不包括行为主体的认识 ;对“会”的理解应有两种 ,一是必然 ,一是可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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