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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诺之美     
法诺是美,理性与正义的美。美是天成,亦是真心,铁面的一边用温情诉说真谛,用人文呵护,用和谐拓印,用诚信奠基,用一心皈依信仰,美的触发,与旁无关。法诺性本善,奉献的道路,蜿蜒求索。不惑视听,不迩馋邪,用公心诠释着对法律的忠实,对人文的关爱。法诺性本智,以"诚"为号,谱写着法诺人努力篆刻的正义之史。不欺不诈的诚信之碑树立着不倒的威名。法诺的每一步,是诚信的每一步。  相似文献   

2.
法诺之美     
《中国公证》2013,(9):F0003-F0003
法诺是美,理性与正义的美。美是天成,亦是真心,铁面的一边用温情诉说真谛,用人文呵护,用和谐拓Ep,用诚信奠基,用一心皈依信仰,美的触发,与旁无关。量。法诺性本善,奉献的道路,蜿蜒求索。不惑视听,不迩馋邪,用公心诠释着对法律的忠实,对人文的关爱。法诺性本智,以“诚”为号,谱写着法诺人努力篆刻的正义之史。不欺不诈的诚信之碑树立着不倒的威名。法诺的每一步,是诚信的每一步。  相似文献   

3.
法诺之美     
《中国公证》2014,(2):F0003-F0003
正法诺是美,理性与正义的美。美是天成,亦是真心,铁面的一边用温情诉说真谛,用人文呵护,用和谐拓印,用诚信奠基,用一心皈依信仰,美的触发,与旁无关。法诺性本善,奉献的道路,蜿蜒求索。不惑视听,不迩馋邪,用公心诠释着对法律的忠实,对人文的关爱。法诺性本智,以"诚"为号,谱写着法诺人努力篆刻的正义之史。不欺不诈的诚信之碑树立着不倒的威名。法诺的每一步,是诚信的每一步。  相似文献   

4.
法诺之美     
《中国公证》2014,(9):F0003-F0003
正法诺是美,理性与正义的美。美是天成,亦是真心,铁面的一边用温情诉说真谛,用人文呵护,用和谐拓印,用诚信奠基,用一心皈依信仰,美的触发,与旁无关。法诺性本善,奉献的道路,蜿蜒求索。不惑视听,不迩馋邪,用公心诠释着对法律的忠实,对人文的关爱。法诺性本智,以"诚"为号,谱写着法诺人努力篆刻的正义之史。不欺不诈的诚信之碑树立着不倒的威名。法诺的每一步,是诚信的每一步。  相似文献   

5.
法诺之美     
申媛 《中国公证》2012,(7):65-F0003
法诺是美,理性与正义的美。美是天成,亦是真心,铁面的一边用温情诉说真谛,用人文呵护,用和谐拓印,用诚信奠基,用一心皈依信仰,美的触发,与旁无关。  相似文献   

6.
法诺之美     
申媛 《中国公证》2012,(3):65-F0003
法诺是美,理性与正义的美。美是天成,亦是真心,铁面的一边用温情诉说真谛,用人文呵护,用和谐拓印,用诚信奠基,用一心昄依信仰。美的触发,与旁无关.  相似文献   

7.
申媛 《中国公证》2009,(2):F0003-F0003
法诺是美,理性与正义的美。美是天成,亦是真心,铁面的一边用温情诉说真谛,用人文呵护,用和谐拓印,用诚信奠基,用一心皈依信仰,美的触发,与旁无关。  相似文献   

8.
申媛 《中国公证》2009,(6):F0002-F0002
法诺是美,理性与正义的美.美是天成,亦是真心,铁面的一边用温情诉说真谛,用人文呵护,用和谐拓印,用诚信奠基,用一心(扳)依信仰,美的触发,与旁无关.  相似文献   

9.
申媛 《中国公证》2008,(11):F0003-F0003
诺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法诺",集"法律"与"公证"于天成,"fa nuo"(法诺)与"notary"(公证)珠联璧合,涵盖着对法律的忠实承诺,公证人与申请人对法律的双重承诺乃"法诺"之精髓也.  相似文献   

10.
申媛 《中国公证》2008,(6):F0002-F0002
诺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法诺”,集“法律”与“公证”于天成,“fanuo”(法诺)与“notary”(公证)珠联璧合,涵盖着对法律的忠实承诺,公证人与申请人对法律的双重承诺乃“法诺”之精髓也。  相似文献   

11.
申媛 《中国公证》2008,(8):F0003-F0003
诺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法诺”,集“法律”与“公证”于天成,“fa nuo”(法诺)与“notary”(公证)珠联璧合,涵盖着对法律的忠实承诺,公证人与申请人对法律的双重承诺乃“法诺”之精髓也。  相似文献   

12.
新疆乌鲁木齐法诺公证处,处西北边陲之地,始创于1992年。所名"法诺"者,为"诺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之细说。更有北宋文人张载所言之来历:"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重诺者,遵服务。2014年始,"法诺"乔迁新址于乌鲁木齐市通宝大厦,坐拥3000平方现代办公之场地,以服务为民为执业信念,创新公证法律顾问和非诉讼的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定"法诺服务就是生活,公证服务无处不在"之基调,立  相似文献   

13.
"奋斗者协议"与"自愿弃保"案件背后隐含的法理可简概为民法诚信原则与劳动法适用问题。实践中的误读和误判、《民法典》缺失劳动权(益)之基本民事权利设置、共享经济下新型劳动用工和疫情与后疫情时代之多重叠加效应,导致了劳动法之"衰"与"殇"。民法诚信原则同样适用劳动法含社会保障法,所谓劳动法不能适用该原则或者民法思维模式都是不严谨之"伪"命题。劳动法适用诚信原则应当考量其特殊性,惩戒权适用时,应当遵循比例原则和有利原则,并不得涉及劳动者非职业行为即私人行为和排除社会保障权。任何排除或剥夺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的约定或规章都是无效的。后劳动合同义务适用诚信原则不能"选择性""遗漏"抗辩权,如果当事人依法行使抗辩权,则不能裁定其违反了诚信原则,否则就是"伪"民法思维模式。实习关系属于特殊的劳动关系,在实习法律规范严重缺失下,用具有弥补法律不足之价值与功能的诚信原则治理"虚假实习"完全必要而且可行。  相似文献   

14.
好的文学批评应该具有"正义"与"及物"的内在属性:好的文学批评不仅是在"寻美",更是一种敢于冒犯、体现知识分子批判理性的"求疵"过程,是散发着知识分子正义的"及物"活动,是批评者"不低于"批评对象的对话与"问诊"——这是我所理解的高明、有效的文学批评应该具有的品质和向度。当前文学批评中流行的"不及物"批评形态包括"化简为繁"式义理叠加、"邻猫生子"式的伪问题、"砍头割脚"式的阉割批评模式和"求全责备"式的错位标尺判断,其共同特征在于看似充满了各种"理性"和"问题",实是"不及物"或是非理性的胡搅蛮缠。  相似文献   

15.
周一平 《河北法学》2011,29(10):2-8
"瘦肉精事件"的发生绝非偶然。在一个失却诚信、监管无力、救济渠道不畅的环境中,此类事件过去有过,现在还在发生,更无人敢担保将来不再发生。此类事件已不再是单纯的产品质量问题,它同时在无情地考验着我们的基本社会价值观、我们的政府能力、我们的法律正义。作为一个社会问题,人们可以从多视角审视、评说之,法律上的思考、检讨亦不可少。  相似文献   

16.
王洪 《政法论丛》2014,(5):130-136
在司法过程中,法官不依法裁判就是司法的不法,没有公平与公正裁判就是司法的不正义。在司法领域也存在着如下的拉德布鲁赫公式:在司法的不法与虽不正义但仍属依法裁判的司法之间划出一条截然分明的界限是不可能的,但最大限度明晰地作出另外一种划界还是可能的,即凡正义根本不被追求或构成正义之核心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意不被承认的司法裁决,就不仅仅是司法的不正义,它根本上就是司法的不法。  相似文献   

17.
正义是一个古老又常新的概念。在中文里,正义即是公正、公平、公道。不可否认,人类始终存在着对正义的追求。有人认为.正义是一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德行;有人认为,正义各定其分,各得其所;有人认为,正义是一种对等的回报——"一个以某种方式对待别人的人.不能认为别人在同样情况下以同一方式对待他自己是不公正的";有人认为,正义指法治或合法性;还有人认为,正义指一种公正的体制。正义就像人们心中的一盏明灯。时刻指引着人们朝着它的方向前进。亚里士多德把正义分为分配正义和校正正义,分配正义涉及财富、荣誉、权利等有价值的东西的分配,以这个领域,对不同的人给予不同的对待.对相同的人给予相同的对待就是正义。校正正义涉及对受到侵害的财富、荣誉和权利的恢复和补偿.在分配正义领域里,伤害者应该对其加害行为付出代价.受害者从加害者那里得到补偿就是校正正义。现代法治社会的一系列制度设计和安排都是围绕着  相似文献   

18.
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念,他从"无知之幕"的"原初状态"出发,推出了正义的两个原则,即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这两个原则是按照"词典式"先后次序安排的。罗尔斯的正义理论试图求解西方社会普遍存在的形式上的平等与事实上的不平等这一难题,因而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这一理论对于我国加强制度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9.
王洪 《政法论丛》2014,(6):112-120
在司法过程中,法官不依法裁判就是司法的不法,没有公平与公正裁判就是司法的不正义。在司法领域也存在着如下的拉德布鲁赫公式:在司法的不法与虽不正义但仍属依法裁判的司法之间划出一条截然分明的界限是不可能的,但最大限度明晰地作出另外一种划界还是可能的,即凡正义根本不被追求或构成正义之核心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意不被承认的司法裁决,就不仅仅是司法的不正义,它根本上就是司法的不法。  相似文献   

20.
罗尔斯将超功利的"纯粹正义"确定为至高无上的普世价值,然而这种正义仍然建立在"功利的平衡"的基础上;将处于现实社会关系下的人拉回到处于"无知之幕"的初始状态以得到评判"公正"的标准,然而人们一旦离开其所处社会关系下的实践就会失去其评判能力。罗尔斯认为人们在"无知之幕"下为了自我保护必然选择"最差社会地位下的最好状况"的制度设计,以达到对弱势者利益的关照而实现"平等",而实际上这不仅以承认不平等制度的合法性为前提,并且是违背现实的空想。实际上,正义观念在人类实践中生成,正义的制度在人们通过内在联系而形成整体"社会人"的过程中逐步建立,其目标是为了实现最根本的功利——人的生存与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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