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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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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现代刑事诉讼模式主要有职权主义诉讼和当事人主义诉讼。这两种诉讼模式尽管在诉讼结构、发现犯罪事实等方面有许多不同,但同作为现代诉讼模式,两者没有实质的不同,在人权保障、诉讼职能等方面有很多共同点。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模式不属于职权主义诉讼,在诉讼理念上存在重大差别。本文指出我国的刑事诉讼改革应确立一种现代的诉讼模式,并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制度。  相似文献   

2.
汪敏  任志中 《法学杂志》2003,24(2):43-45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尚存在种种缺陷 ,主要是现行的职权主义模式的审前准备程序与控、辩式庭审方式之间存在着机制冲突所致。应当以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提高公正和效率为审前准备程序改革的价值取向。同时 ,应配置相应的配套制度 ,以确保新的审前准备程序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效。  相似文献   

3.
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我国的庭审方式已经由过去的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发展为一定程度的当事人主义抗辩式的诉讼模式,这一改革是我国刑事程序立法的一大进步。如何在现行刑事诉讼法的框架内,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成为当今我国刑事诉讼理论界探讨的热点。  相似文献   

4.
黄成纲 《法制与社会》2013,(12):170-171
我国现行的诉讼模式是在职权主义的基础上引入了当事人主义的因素,但却没有设置与对抗制配套的证据开示制度,不利于实现刑事诉讼公正效率的价值目标。为此,我国应当借鉴国外刑事诉讼立法的成功经验并结合实际情况,探讨建立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这对我国刑事诉讼的立法与司法实践都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我国施行卷宗移送主义的可行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我国刑事证据移送方式的变迁所谓刑事证据移送方式,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卷宗材料从公诉机关向审判机关移转的具体方式。一般划分为当事人主义的移送方式和职权主义的移送方式两大类型。职权主义移送方式也称为卷宗移送主义,即公诉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不仅提供起诉书,还同时移送所有卷宗材料。当事人主义移送方式也称为起诉状一本主义的卷宗移送方式,指检察官在提起公诉的时候,  相似文献   

6.
一 刑事诉讼结构又称刑事诉讼构造、刑事诉讼形式或刑事诉讼模式。作为一个理论范畴,刑事诉讼构造的概念是由日本学者较早提出来并确立于刑事诉讼法学之中的。关于刑事诉讼结构的类型,国外理论界有多种说法,如:犯罪控制型与正当程序型、弹劾式与纠问式、当事人对立主义与非当事人对立主义以及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等。其中,最为通行的是将当今国外刑事诉讼结构归纳为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  相似文献   

7.
民事诉讼模式的转换与处分原则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由于受传统法律文化(主要是马锡五审判方式)和外来法律文化(主要是前苏联法律文化)的影响以及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民事诉讼体制采取的是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但是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瓦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以职权主义为特征的民事诉讼体  相似文献   

8.
当下中国刑事诉讼模式为何,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以下观点:一是职权主义模式;二是混合模式;三是超或强职权主义模式。这些归类并不能全面概括中国刑事诉讼的形态,也不能满足中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现实需求。  相似文献   

9.
荆忠 《犯罪研究》2002,(4):51-55
我国刑事诉讼的传统价值取向主要是以职权主义的方式存在的,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我国的刑事诉讼结构进行了较大调整,主要是将职权主义的诉讼方式开始了向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方式的转变。入世后主要应从四个方面来思考我国刑事诉讼法价值取向。一是应该从我国的历史传统、社会心理特征以及政治结构的特点等综合因素来思考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价值取向。二是在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中来思考我国的刑事诉讼的价值取向。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实际上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的问题。三是在正确处理好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之间的辩证关系中来思考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价值取向。四是从我国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对刑事诉讼价值的适应与需要来思考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10.
从积极到消极的实质真实发现主义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张建伟 《中国法学》2006,(4):169-179
我国刑事诉讼实行以务必发现事实真相为基本主张的实质(客观)真实发现主义,近年来此一主义受到挑战。本文比较了实质真实发现主义与形式真实发现主义、积极的实质真实发现主义与消极的实质真实发现主义的差异,分析了实质真实发现主义与诉讼类型、诉讼模式的关系,指出实质真实发现主义是职权主义刑事诉讼的构成要素,它与职权主义有着共同的理性主义的认识论基础。作者反对在刑事诉讼中弃置实质真实发现主义,同时主张将我国实际实行的积极的实质真实发现主义转移为消极的实质真实发现主义,将审判活动的重心转移到防止给无辜者定罪上来。  相似文献   

11.
梅文娟 《现代法学》2014,36(5):128-135
我国刑事诉讼法未就未成年人刑事判决宣告方式做特别规定,这一法律漏洞致使未成年人刑事判决只能适用成年人模式即公开宣告,但公开宣判方式不符合未成年人隐私保护和少年司法矫正之宗旨,因此,急需通过法律修订以填补法律漏洞。修改时,需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判决宣告和判决文书网络公开之法律规定作为一个整体予以考量。为了未成年人隐私保护、公众知情权和司法监督等诸价值之平衡,未成年人刑事判决应当有限公开,即未成年人刑事判决宣告原则上实行不公开主义,无罪判决可申请公开;未成年人刑事判决文书采用隐去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网络有限公开模式。  相似文献   

12.
邵俊武 《河北法学》2007,25(10):119-126
如何对刑事侦查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与制约,至今仍是困扰我国司法工作的一项尚未完全解决的难题.这个问题虽然通过刑事诉讼表现和反映出来,但却不仅仅是刑事诉讼范畴内的问题,也不仅仅是通过刑事诉讼程序就可以完全克服的.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在完善刑事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制度的同时,赋予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以行政诉讼的权利,通过行政诉讼程序运用司法审查的手段和途径解决,无疑是一个有益的选择.  相似文献   

13.
刑事诉讼价值目标的转换与推证--一种法理学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事诉讼价值目标是立法群体对刑事诉讼法及其实现活动的基本期望,是关于刑事诉讼法的绝对超越指向的一般要求.一国刑事诉讼价值目标应与其社会现实基础相互动.当前,我国刑事诉讼价值目标顺应社会的变迁,在立法层面上已经发生了一定程度的转换,由实体正义趋向现实正义.但要在立法层面和司法层面上完全实现现实正义,还有赖于我国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社会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的进化、社会大众刑事诉讼价值观的更新和刑事司法制度体系的完善.  相似文献   

14.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功能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叶青  谭志鹏 《法学杂志》2012,33(2):105-112
诉讼功能认识的偏差影响人们对诉讼的运用及诉讼理论、诉讼制度的建构。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一方面不应削弱惩罚犯罪的功能,另一方面也应进一步强化人权保障的功能。本文试图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作功能性分析的基础上,围绕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中的几个争议问题,提出以强化与完善相关制度与程序予以解决的方法和建议。  相似文献   

15.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是我国刑事审判制度应对现实需要所作的实验性改革,在司法实践中显示了较强的生命力,对推进我国的刑事程序简易化进程有着积极的意义,但这项改革有一定的局限和缺陷。应该在总结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把《刑诉法》原有的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结合起来,构建统一的刑事简易化程序,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的法律制度,通过《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刑事案件简易化程序。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我国活跃的刑事立法中呈现出法定最高刑为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含拘役)的微罪类型,这在我国刑罚结构明显趋重的刑法体系中显得尤为特殊。我国刑罚附随后果的严重性和广泛性,使微罪在司法适用中受到了质疑,其中最为明显的当属醉酒驾驶型危险驾驶罪。微罪的正当性建立在法益保护原则以及比例原则的基础上。在立法设计方面,微罪入刑应当严守“非实害犯”的界定,并以故意这一主观要件对刑事可罚性予以限制;同时应配置轻缓化的处遇措施,注重与行政处罚的衔接。在司法适用方面,微罪一律起诉、一律判刑的思维不可取。为实现个案公正,应当充分发挥现有刑事诉讼制度框架内的相对不起诉制度功能,并激活我国《刑法》第37条定罪免刑条款,以达到微罪的轻缓化处罚效果。  相似文献   

17.
刑事诉讼制度发展的三种模式:一个概要性的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各国刑事诉讼制度变迁的基本事实出发,大致可以概括出三种不同的刑事诉讼制度发展模式,即立法修律模式、司法判例模式与试点实验模式.这三种模式具有不同的内在特质,在推动刑事诉讼制度发展上各有其独特优势与内在局限.各国刑事诉讼制度变迁的历程表明,刑事诉讼制度发展不能只依赖一种模式,应是多种模式的组合或交替使用.目前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发展主要依靠立法修律和试点实验,司法判例还未被有效运用.未来应该根据各国刑事诉讼制度发展的经验以及上述三种模式的实际价值与内在局限,合理确定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发展的模式组合。  相似文献   

18.
詹建红  张威 《法学研究》2015,(3):139-157
我国现有的侦查权程序性控制表现为以内部自律的科层制控制为主、外部他律的分权式控制为辅的基本制度格局。从制度构造的表象看,传统的线性分工模式、功利导向的控制方式和不彻底的程序性救济,暴露了侦查权程序性控制体系的残缺和现有制度的羸弱。在社会文化和制度环境的作用下,长期的科层制控制和检察监督所形成的固化观念,使我国侦查权的程序性控制陷入了理念上的“内卷化”,并逐步消解着以现有制度为对象而进行的种种机制性改良尝试。立足于未来发展,我国侦查权程序性控制的制度远景应该是建立合乎我国国情的司法审查模式,使侦查权的控制走向彻底的法治化和专业化。在既有的法律框架下,侦查权程序性控制的制度近景则是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为后盾,通过与检察监督的衔接,建立审前程序中以检察机关为中心、审判程序中以法院为中心的二阶层控制模式;并通过与案例指导、国家赔偿、司法建议等制度的配套运行,形成制度合力,倒逼侦查方式和技术的改善,进而促进制度远景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19.
组织进化视野下对企业刑事归责模式的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传统企业刑事归责模式的典型特征在于:一方面,其包含了企业和企业成员两个主体的归责,另一方面,企业归责适用的是以特定企业内个人犯罪行为为处罚根据的同一视原则。虽然该模式与我国早期单一科层制企业形态相适应,但随着组织形态的进化,企业规模扩大,内部权力去中心化以及组织结构复杂化,企业犯罪出现了不同于我国早期企业形态下新的特征。为此,传统企业归责模式不仅难以公正地对企业及其成员进行归责,还会造成组织无责、惩罚效果不理想等一系列不利后果。在法人社会下忽略对企业组织犯罪的控制需求并不现实,法人刑事责任拟制论应当被否定。相反,有必要构建与企业成员归责路径相分离的、以企业自身过错为处罚依据的组织责任模式。应当依据功能对等原则对组织责任模式进行构建,维持刑法体系的逻辑严谨性,并遵守刑法的罪责原则。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事和解实证分析   总被引:33,自引:0,他引:33  
在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当事人和解刑事案件的宽缓处理方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由于受现行法律框架、司法资源、考评机制以及传统司法观念的束缚,对当事人和解的刑事案件的处理,在适用范围、处理方式及相关配套措施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应当建立与我国时代背景和法律文化相契合的刑事和解制度,包括填补立法上的缺失,明确其适用程序,并健全相关的配套措施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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