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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本文从具体案例入手,笔者主张,我国司法适用国际民商事公约,应以涉外法律关系为必要,在国内法律关系中,一般应适用国内法,在国内法没有做出任何规定时,可以参照国际公约的规定判案,但是其性质不是适用国际公约,而是将国际公约作为国际通例填补国内法的漏洞.  相似文献   

2.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将完全执行TRIPS协议。根据我国的法律制度,我国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可以直接在国内发生效力;当条约与国内法发生冲突时,应优先适用条约。因此,TRIPS协议的一些规则将成为国内法院处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中应直接适用的规则。  相似文献   

3.
在美国 ,宪法赋予了国际条约与宪法相等的地位 ,在特殊情况下 ,国际条约甚至高于宪法。对于国际条约在国内法院的适用问题 ,美国的实践做法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直接适用 ,二是间接适用。我国宪法没有关于国际条约在国内法和法院适用方面的规定 ,只是在《民事诉讼法》和《民法通则》等有关的具体法律中有零散的规定 ,对国际条约与国内法的关系 ,即国际法在国内法中具有什么样的法律地位没有作出明确的宪法性规定。因此 ,借鉴美国关于WTO协议在法院适用上的规定和做法 ,对于我国入世后 ,法院如何适用WTO协议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在国际法上,条约对某国具有拘束力或者适用于某国领土,并非指其具有直接的适用效力。《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我国香港一直不具有直接适用效力,其第25条乙项关于普选权的规定也始终没有对香港发生法律效力。中英联合声明和香港基本法规定该公约原适用于香港的规定继续有效,含指该公约原不适用于香港的规定继续不适用。香港的政制改革、特别是落实普选目标的法律基础是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决定,而非《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相似文献   

5.
中国在入世前,根据世贸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修改了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入世后根据我国的法律制度,我国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条约可以直接在国内发生效力,当条约与国内法发生冲突时,应优先适用条约。因此,TRIPS协议的一些规则将成为国内法院处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中直接适用的规则。TRIPS协议中有关知识产权的执法部分,将是与国内法院知识产权执法直接相关的,也是审判中应直接适用的规则。TRIPS协议强调对知识产权的全方位法律保护,其保护手段也是迄今为止最为完善的。  相似文献   

6.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中国国内法的适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中国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意味着中国在国际法上承担接受该公约约束的法律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该公约可以立即在中国国内法院直接适用。虽然,履行国际条约是每一缔约国的义务,但一个国家以何种方式适用国际条约,却是由各该国依其主权决定并由其国内法加以规定的。  相似文献   

7.
论条约在我国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同的条约具备不同的效力等级,因此,笼统地谈论条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适用问题是不严谨的。只有当处于同一效力等级的条约与国内立法冲突时,条约才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关于我国所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在国内的适用问题,我国采取的是逐一立法的方式,即只有当我国的一项立法明确规定某项或某类条约可在我国直接适用时,该项(类)条约才可以通过并入的方式直接在我国适用,否则,只有通过制订国内法的方式,将条约内容转化为国内法。  相似文献   

8.
我国参加了TRIPS协议、《世界版权公约》和《伯尔尼公约》三个涉及到版板保护的条约。但具体到圆谷株式会社诉著作权侵权两案中,TRIPS协议和《世界版权公约》是不应适用的,人民法院在条约的层面上只需适用《伯尔尼公约》。《伯尔尼公约》提供的是最低限度保护标准,我国《著作权法》提供的保护低于《伯尔尼公约》的,应适用《伯尔尼公约》;我国《著作权法》提供的保护高于《伯尔尼公约》的,应适用我国《著作权法》。  相似文献   

9.
中国涉台海事案件类比涉外案件处理。当中国为国际海事公约缔约国时,公约在涉台海事案件中有直接适用之余地。国际海事公约的直接适用以该公约与国内法存在冲突或者国内法缺失相关规定为前提,当公约与国内法规定相一致时,则适用国内法。同时,应区分私法和公法性质的国际海事公约,私法性质的国际海事公约能够直接适用,而公法性质的国际海事公约其直接适用的范围以技术条款为限。当中国为非公约缔约国之时,因国际海事公约的效力及于非缔约国,因此通过冲突规范的指引,国际海事公约也可以适用于涉台海事案件。  相似文献   

10.
吴秋萍 《法制与社会》2011,(33):256-258
条约在中国的适用主要包括条约在国内的适用方式,条约在国内法上的效力以及条约在国内适用时的解释三方面的内容。本文指出针对条约在我国适用的立法与实践较为混乱的问题,我国应在《宪法》中对条约的适用作出原则性规定,采用纳入与转化相结合的条约适用方式,并区分“直接适用条约”与“非直接适用条约”,以便更好地确定在“直接适用条约”与国内法相冲突时如何适用及解释条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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