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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九条对民行申诉案件的管辖作出了规定,其中第(一)项规定: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处理。根据上述规定,民行案件申诉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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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调整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侦查分工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规定了民行检察部门在办理民行抗诉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审判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经检察长同意,可以进行初查和直接立案侦查。高检院民事行政检察厅随即下发了《关于贯彻(关于调整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侦查分工的通知)认真做好查办审判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对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侦查的案件范围、如何处理好抗诉与侦查的关系等方面做出指导性规定。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自1998年侦查权归口后首次明确了查办民行审判领域审判人员的职务犯罪是民行检察部门的重要职责。笔者认为此举非常必要,意义重大,为此,拟对民行检察部门负责侦查案件的范围、罪名和立案标准等进行分析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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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制订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办案规则(2001)》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对应当再审的案件,可以以检察建议的方式建议原审人民法院启动再审程序,进行再审。据此,对已发生效力的民事、行政裁判,检察机关存在提起抗诉和发出检察建议两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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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公诉案件审判活动的检察监督具体由刑事检察部门负责。因此,有人认为人民检察院对自诉案件审判活动的检察监督也应由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但是,笔者认为,对自诉案件审判活动的检察监督由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实行法律监督更为合适。原因是;一、刑事检察部门对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审判活动的监督主要是在起诉环节上的监督。二、自诉案件和民事案件的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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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需要没收被不起诉人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明确了扣押款物中属于被害人合法财产的,应当及时返还。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撤销案件的,对扣押在人民检察院的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需要没收的,应当提出检察建议,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需要返还被害人的,直接决定返还被害人。可见,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明确了检察机关对违法所得的认定权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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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四十八条对报送案件作了具体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对此也有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于认为案情重大、复杂或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应当经合议庭报请院长决定后,在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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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基层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运用检察意见的形式,履行审判监督职责已成为趋势。这一形式经过长时期的磨合和检法两家沟通,逐步发挥出较大的监督功能。但是,由于民行检察意见缺乏相关立法上的支持,以及各地操作上的不同,导致基层院民行检察意见的运用已出现一定的负面作用。对此,笔者认为:基层院民行检察意见的运用问题亟待研究。一、当前基层院运用民行检察意见存在的不足1.缺乏刚性。目前,民行检察意见的形式,虽然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有专门一章规定,但该规定属于检察单方意思表示,没有得到法院连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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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察意见书的概念检察意见书是人民检察院认为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违法所得,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时所制作的文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扣押、冻结。对波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这说明,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还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提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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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加大查处审判人员职务犯罪的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了《关于调整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侦查分工的通知》,规定“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对在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审判人员职务犯罪线索,经检察长同意,可以进行初查;经初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直接立案侦查。”但在司法实践中,查处民事审判职务犯罪的难度较大,不容易突破。笔者在此就查处民事审判职务犯罪的难点和对策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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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对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是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和手段,对促进司法公正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当事人申诉是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来源之一,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进行审查,是决定是否提出抗诉的重要环节。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进行审查的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笔者结合办案实践,试对审查中应着重把握的有关问题作一探讨。 一、对原裁判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审查 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的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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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以下简称“办案规则”)第十七条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方式为:以书面审查案卷为主,辅以必要的调查取证。而在“办案规则”出台之前,根据高检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试行规则》(以下简称“试行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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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的立法建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已有的文件规定及其不足为了保证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惩罚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以及其他犯罪,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国务院于2001年7月9日公布施行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上述《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于2002年1月发布了《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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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管辖“认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其他案件”。如何理解这一规定的含义呢?在经济检察中,哪些经济犯罪案件属于“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其他案件”呢? 笔者认为,无论是现行刑法典中规定的犯罪,还是其他立法中补充规定的犯罪,只要管辖这些案件与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相一致,检察机关就可以“认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就经济检察中的案件而论,有以下四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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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是专门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正在准备对民事诉讼法进行全面修改,认真地分析我国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制度的建议和意见,显得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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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从受理到审查终结的期限有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以下称《办案规则》)有明确的规定。《办案规则》第1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立案”;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立案以后调(借)阅人民法院审判案卷,并在调(借)阅审判案卷后三个月内审查终结”。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