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以2799票赞成、52票反对、37票弃权、1人未按表决器的表决结果,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物权法》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现将该法有关问题简介如下: 相似文献
2.
关于投票选举权的行使,一般要进行差额选举,有四种法定选择方式,即:赞成、反对、弃权和另选他人.选举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选举人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关于投票表决权的行使,原则上都是等额表决,只有三种选择方式,即:赞成、反对和弃权,不存在另选他人.随着电子表决器问世,在电子表决中,有可能会出现未按表决器或按表决器过轻没有反应、按键失灵等特殊情形,被显示统计为“未按表决器”人数.笔者认为,“未按表决器”一般相当于投票表决中空白票,在一定程度上也相当于“弃权”,但不同于“弃权”. 相似文献
3.
4.
笔者认为,除去技术设备故障等客观因素外,常委会组成人员或代表在人大会议上的“未按表决器”行为,既不能算作弃权,也不能视为保留个人意见,其实质就是不履职不作为.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表决、电子计票方式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上得到广泛推广和运用,电子表决系统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无记名表决要求,相应地设置赞成、反对、弃权三种表决键.对于表决事项,常委会组成人员或人大代表,既可以表示同意相应地按下赞成键,也可以表示不同意相应地按下反对键,或者对表决事项难以决定相应地按下弃权键. 相似文献
5.
6.
7.
2009年8月27日下午,北京人民大会堂。156位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郑重地按下表决器,大屏幕上先后跳出三组数字:153票赞成、1票反对、2票弃权。
“通过!”吴邦国委员长的话音刚刚落下,会场里就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 相似文献
8.
笔者以为“未按表决器”应以单独统计为佳.
从现实情况来看,造成“未按表决器”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表决器出现故障.一种是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表决权力的放弃.
从第一种情况来看,现实中,常常遇到这样的情况,代表或组成人员明明按了表决按纽,电子系统却显示不出来,显然这种“未按表决器”的情况并非权力行使者的真实表达.有可能是“赞成”未显示,有可能是“反对”未显示,也可能是“弃权”未显示,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将此与“弃权”选项进行混合统计,显然,不能真实地、客观地反映出票决情况. 相似文献
9.
四天之间,事关民祉的“税率法定”条款重回立法法,并最终通过表决,这次立法逆转幕后究竟发生了哪些不为人知的故事?
2015年3月15日,全国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的最后一天,大会以2761票赞成,81票反对,33票弃权的高票表决通过对立法法的修改.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条感叹:功德圆满.法治就是这样点滴推进的,借用龙应台的书名《孩子,你慢慢来》,中国法治在路上,我们都不要急! 相似文献
10.
笔者认为,将“未按表决器”与“弃权”两项合二为一来计票较妥.
在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人大常委会表决任免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有关人员时,其表决方式由举手表决到无记名投票,再发展到现在的电子投票表决.无论采取哪种方式进行选举或者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态度,即:赞成(同意)、反对(不同意)、弃权三种结果.对于未按表决器的问题,不能单纯的只理解为保留意见,应归类于弃权范围内. 相似文献
11.
沈阳市人大未通过法院工作报告事件回放:2001年2月14日上午,沈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按预定程序进行大会表决。一项项议程顺利通过。当进行到对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议表决时,电子屏幕上的投票结果却让人大吃一惊:人大代表应到会509人,实到474人,赞成218人,反对162人,弃权82 相似文献
12.
“下面,开始表决《关于市政府将亳州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政补贴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请按表决器进行表决。”主持会议的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学信的话音刚落,会议室的屏幕上立即显示出表决情况:“2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依法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 相似文献
13.
14.
15.
2007年3月16日上午10时,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进行表决,2799票赞成、52票反对、37票弃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高声宣布:通过!这一天,注定将被载入中国立法史册。这是全国人大立法史上第一部进入八审的法律草案,也是审议次数最多的法律草案。从酝酿到出台,被民法学者王利明称为“立法非常复杂”的物权法历时13年不同寻常的波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于200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这部上涉国本,下系民生的法律真正走进人们的生活。 相似文献
16.
笔者认为,由于我国《代表法》和《选举法》并未对“未按”这种现象作出明确规定,故而无论“未按”产生的原因如何,其与反对、弃权、未出席的最终作用一样,造成的皆是直接或间接“不赞成表决事项”的这样一种结果.
然而,“未按”与保留个人意见的“弃权”毕竟还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的.因为,“弃权”是“人作为程序主体在实现实体权利或为保障实体权利不受侵犯时所享有的一种自主权利”,因而直接将“未按”视为“弃权”确实是不妥的.而将“未按”表决器视为“操作失灵”,笔者认为这样或许还更为准确一些. 相似文献
17.
18.
3月14日是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最后一天,引人注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当天得以通过。这一天,代表还表决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和“两高”的工作报告等一系列决议。 会议闭幕次日,首都一家报纸版面上的巨大的图片将镜头对准人民大会堂内的电子显示屏,它明白无误地告诉读者,在对宪法修正案进行的无记名投票表决中,赞同票2863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分别为10票、1 7票;代表们对政府工作报告的表决结果则是2874票赞同,7票反对,15票弃权。 相似文献
19.
20.
《中国卫生法制》1998,(6)
1998年6月26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以138票赞成、2票反对、2票弃权、1人未按表决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江泽民主席发布第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执业医师法从1995年6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到通过,历时三年,终于制定出我国第一部规范医师执业活动的法律。一、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医师队伍,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医师是我国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队伍的主体。据1997年统计,全国现有各级各类医师150.3万余人,他们分布在城乡约30万个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此外,还有医士46.3万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