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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约自杀案件的刑事责任———兼析李某见死不救行为的定性处理□赵秉志《人民公安》杂志发表的《见死不救的行为应如何处理》(1997年第7期),就李某与王某相约自杀而李某未自杀且见死不救一案引发了一场讨论,出现截然相反的主张。《人民公安》杂志邀请我就此发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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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王某(男,35岁,浙江省温州市人)与邱某(女,19岁,温州市洞头县人)于1998年下半年在某舞厅认识后,就多次到市区一些酒店、宾馆发生性关系,邱某每次收取由王某支付的退房押金。2000年6月,王某出钱承租房屋,购置电器给邱某居住使用,从此两人在出租房里经常发生性关系,而邱某每月从王某处收取现金数百元,共累计收取金额四万元。某公安局以卖淫嫖娼为由,对两人分别作出治安处罚。王某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认为王某长期包养邱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认定王某的行为属嫖娼,系定性不准确,遂撤销了原行政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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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见死不救﹄的亦应重罚□郎俊义本刊第七期载《见死不救的行为应如何处理》,笔者粗读之下,亦想略抒管见。李某的行为并非一种简单的“见死不救”行为,而是一种相约自杀时单方临时改变主意并且未尽抢救义务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相约自杀,是指两个或两个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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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事实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邱利军廖慧兰一、案情简介王某,男37岁,系湖南省某县农民。1977年,王某与本村女青年李某(时年16岁)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一子。1989年,二人闹矛盾后李某负气远走他乡。1990年,王某与本乡另一女青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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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李某(男)和王某(女)已确认恋爱关系达半年之久。因李家人不同意李与王相处,逼迫李与王终止恋爱关系。一天上午,李去王家声明解除恶爱关系,由此引发王寻死之念,遂操起菜刀欲割动脉血管,被李夺下菜刀。因李对王深表同情,也表示与其共同寻死,双方商定服药自杀。两人在市内药店各购买两瓶安定,又购买两瓶汽水,一同去李的单位,将安定药片放入茶缸,又倒入汽水稀释,王先喝下半茶缸药水,历李改变主意不想死,故未喝。李将王扶床躺下,6个半小时,李见王已停止呼吸,便到率仅保p$门报案。办案人员刘琴的面力究竟妞门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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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1月24日,王某与在外国注册的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于该公司的中国办事处工作。1995年6月20日,双方达成劳动合同补充协议:鉴于王某系公司的高级雇员,为鼓励王某全身心投入工作。公司为王某提供848,000.00元人民币的住房资金,王某购房后每月向公司支付住房资金的1/240(即人民币3535元),公司期望并经王某本人同意合同至少履行10年。劳动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还特别约定合同的有效性及争议的解决应依照我国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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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的“小悦悦事件”,正让那些漠视生命、见死不救者受到人们道德上的谴责,也让中国开始反思国人的道德教育。“见义勇为”与“见死不救”是两种截然相反的社会行为,国外是否也存在路人冷漠,或救人反被讹赖的现象?其他国家又如何从法律法规方面对民众进行引导与约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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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鉴于社会上见死不救的行为屡屡发生,早在2001年的全国人代会上,就有32名代表提出增加"见死不救罪"。2004年12月15日的《人民日报》发表记者综合报道, 再次将设立"见死不救罪"的问题提出讨论。记者给"见死不救"下了一个定义:"何为见死不救?眼见他人陷入险境,自己有责任救助或有能力救助而袖手旁观,这就是所谓的见死不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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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打架斗殴治安案件不仅在数量上有所增加,而且在处理过程中也出现了某些弄虚作假行为。本文通过一例冒名验伤的法医学检验,对冒名验伤现象进行了分析讨论。案例报告1995年11月6日,一名头缠绷带自称王某的男青年持某单位验伤介绍信前来验伤,称被同事用口杯底打击头部。但经检验,其右顶部为6厘米长条状头皮裂伤(已缝合),与口杯底部打击损伤特征不吻合,笔者遂去医院核实,结果证实前来验伤者与介绍信上所称的王某不是同一人,而是王某同病房的刘某。只因王某,男,29岁,某厂职工,一天前与同事发生争执,被同事用口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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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2012年1月11日,王某向杜某出具欠条一张,内容为:"今欠杜某现金玖拾万元整(900000元),待绿化工程雪浴大道第一笔款到账时支付"。后因王某迟迟不予支付欠款,2013年7月22日,杜某持上述欠条来法院起诉,要求王某给付欠款900000元及利息83362.5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庭审中原告杜某称其与王某因雪浴大道工程相识,双方无其他往来关系,王某承包工程后因资金紧缺而向其借款,杜某便向多人借款后以现金形式将900000元交付王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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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的一篇文章指出,人大代表建议增加“见死不救”罪名,其理由是:“见死不救”事件屡屡发生一再表明.惟有施以全面的法律手段.方能惩治这种具有极大社会危害性质的冷漠和怠责行为。每个公民应当对自己义务范围内的危险情势负有义不容辞的救助义务.这种责任应当强制提到法律的层面上。在今年初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高强在讲话中也提出.“要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建立医疗救助基金.不许见死不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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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王某与刘某在谈恋爱时,向刘某借款5万元,当时双方对借款利息和归还期限没有明确约定。两人婚后,由于感情恶化,刘某遂向王某索要借款,未果后,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王某欠原告刘某借款5万元至今未还,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该借贷关系行为发生在原、被告结婚前,借款并非用于婚时夫妻财产购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