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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93 毫秒
1.
假集体是指形式上经工商登记取得集体企业法人资格或营业资格,实际上并不具备集体企业性质的冒牌经济组织。近年来,一些人乘市场经济转轨之机,办起了各种名目的假集体;一些私营企业也缘由“大树底下好乘凉”纷纷挂上“集体”的招牌。国务院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曾多次发出通知,要求加以整顿。但由于假集体有利可图而屡禁不绝。笔者在执行假集体债务中,眼见企业负债累累,经营者却家藏万贯,只因经营  相似文献   

2.
假集体企业合同欺诈犯罪有关问题探析方龙华,李珂近年来,一些戴着“红帽子”(假集体)的不法分子利用法人名义和合同形式,采取欺诈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或大量侵占企业贷款长期拖欠拒不返还的现象日趋严重,已经达到应当给予刑事制裁的程度。据对某市法院涉及假集体企业...  相似文献   

3.
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经常可以遇到这样一些企业,他们以集体的名义,领有集体《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而实为个体或个人合伙私营企业,这种名义上的国营集体企业,审判实践中称之为“假集体”.这种企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产生,较多地出现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它的存在,给法院的审判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有时影响法院对案件的正确认定和审判.“假集体”又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形象,其表现形式千差万别,有的处在集体和个体的两可之间,因此探讨对“假集体”的判断方法,研究其处理方式,对审判工作无疑具有重要意义,笔者略谈以下一些浅显看法.  相似文献   

4.
<正> 所谓“假集体”,是指私人投资、领取集体营业执照,从事私人生产经营活动,享受集体企业各项优惠待遇,经营成果归私人所有的经济组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实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格局已经形成。个体私营经济得到了迅速的恢复与发展,在活跃流通、发展生产、方便群众、扩大就业、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在恢复和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中,一些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由于遇到了诸多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而不得不将自己经营的企业转为“名为集体,实为个体私营”的“假集体”。个体户私营企业转为“集体”后,  相似文献   

5.
论原产地名称侵权行为的认定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越来越认识到原产地名称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与作用,与此同时,假冒他人原产地名称进行不正当竞争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市场上诸如假“哈密瓜”、假“龙井茶”、冒名“天津鸭梨”等泛滥,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也给真正“哈密瓜”、“龙井茶”、“天津鸭梨”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造成了严重损失。原产地名称侵权现象的盛行,一方面是因为我国法律对原产地名称权的保护水平尚低,没有专门保护原产地名称权的法律,散见于相关法律法规中的一些有关规定不仅“散”,形不…  相似文献   

6.
“假集体”企业即名为集体实为私营的企业.所谓名为集体,就是说它挂着集体企业的招牌(领有集体企业营业执照).这类经济组织在全国很多,占私营经济成份很大比重.由于所有制性质名不副实,破坏了我国正常的经济秩序,影响着集体企业的健康发展,由此而造成的矛盾也越来越多,有不少矛盾已形成纠纷,也有的形成了行政案件、民事案件甚至刑事案件.摘掉这顶“红帽子”,恢复其本来的所有制面目,成为经济体制改革中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一、“红帽子”现象的产生及其违法性  相似文献   

7.
物权法如何保护集体财产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财产属于集体、分配归成员、实行民主管理、成员有严格的身份特征、成员的入退不影响集体组织的存续,这是半个世纪以来对我国集体公有所形成的共识。集体公有的这些特征与以中世纪日耳曼村落共同体土地所有形态为典型的“总有”具有高度相似性。以总有解释和规制集体所有权对于集体财产的保护、加强集体财产的管理、维护集体成员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现实意义。集体财产凝聚着集体成员的个人利益。成员身份是成员权利的基础。物权法应当以户籍登记作为确认农村集体成员身份的依据,以在集体企业连续工作一定年限或连续脱离集体企业一定年限作为认定成为或丧失城镇集体企业成员身份的依据。保护集体财产不仅仅是标语口号,物权法必须确保集体财产在公权力面前的独立性,必须防范集体组织经营者侵害集体财产。  相似文献   

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区)及南京、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年来,有些地方在企业登记工作中,审查不够严格,将某些个人投资、家庭投资、合伙人投资的私人经营的工商业定为集体企业,将一些国营或集体单位以下属企业名义代私人经营者申请登记酌定为集体企业,有的还把挂靠集体企业的个体工商户和私人经营的企业,定为集体企业。这些企业领取《营  相似文献   

9.
当前在审理涉及“集体企业”发生的经济纠纷案件中,常有出现将挂靠集体户与名集体实私体户(简称名义集体户)认同为同一形式的经济组织。因此.如何分清挂靠集体户与名义集体户的经济组织形式及其在诉讼中的地位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探讨的问题。笔者认为,区分假集体企业中两种表现形式.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正确区分假集体企业中的两种表现形式(一)从两者的概念及成因来分清挂靠集体户是通过与某些集体所有制企业订立合同或协议直接挂靠在集体所有制企业并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对外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家庭工…  相似文献   

10.
辽宁省朝阳县北沟门乡铁矿属于张自明、张自余兄弟共同投资的私营企业。1992年初创时,由于受当时政策限制,企业被挂靠在了北沟门乡,以集体企业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这类企业后来在产权上均被定性为“假集体真个人”。20世纪90年代中期,政府对私营的经营政策放宽后,此类企业都逐步公开为私营企业。  相似文献   

11.
人们经常看到或听说这样的现象:某些国有企业厂外有厂、账外有账;一些国有、集体企业公亏私盈,效益暗流,“富了方丈穷了庙”;一些国有、集体企业喂肥了与其交易的有关个人等等.国有、集体资产流失的速度之快、数量之大令人触目惊心,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相似文献   

12.
前一个时期,关于私营企业戴上假集体的红帽子而引起的产权纠纷已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重视。1999年1月22日,中共中央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宪法修正草案,建议把“保护个体经济合法权利和利益’与进宪法。然而作为“法律之师”的律师界,冒牌的国资所还大量存在,并已经或正在产生着一系列的消极因素,影响着我国律师事业的正常发展。哈尔滨市太平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少波被捕一事就是一个极好的说明。目前,法学界一致认为,划分一个律师事务所是国有还是非国有的标准,应参照1991年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通知》,依据…  相似文献   

13.
公平交易权,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神圣不可侵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文简称消法)第49条对经营者的商业欺诈行为规定承担双倍赔偿责任。实践证明具有较强的惩戒功能。但是由于缺乏对消费者获赔的主观方面明确规定,法理和司法实践中对知假买假者能否获赔,成为赔偿对象观点做法不一。一种观点认为消费者获赔的构成要件为购买行为和经营者欺诈行为两个要素,知假买假者具有获得赔偿权,成为赔偿对象。另一种观点认为消费者获赔的构成要件有三,即购买行为、经营者欺诈行为和购买者无主观恶意,知假买假行为人不是“消费者”,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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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商品流转过程中,商品经营者对于减价商品一律在店堂告示中规定“一经售出,概不退换”亦即表明经营者对减价商品无瑕疵担保责任。由于现实生活中减价商品情形多样,商品经营者的这种作法有时会明显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文根据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的实际,对减价商品之仅疵担保责任作一些探讨。一、我国民法对接疵担保责任的规定我国民法理论认为,仅疵担保责任是指财产出让人在出让物出现权利撤疵或物的假疵时应依法承担的担保义务,而浪疵是指标的物的质量不合标准或有使标的物的价值或使用价值降低的缺陷,或者转让…  相似文献   

15.
目前,各地以承包、租赁、转让等形式对企业进行了改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改制后,部分经营者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损害国家、集体、职工利益,引发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问题不容忽视。 l、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改制后,由于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对滞后,部分经营者认为取得企业的经营权后就拥有了资产的处置权,对国有资产随意处置,有的甚至进行“暗箱操作”,低价、无偿变卖给亲朋好友,从中牟取私利,变相侵吞国有资产;有的经营者利用经营企业的资本、技术、资源等来经营自己的“小企业”。有的利用国有资产抵押贷款,把贷款大肆挥霍…  相似文献   

16.
在我国经济体制确定了向市场经济转换的目标,而近阶段市场经济发育尚不成熟条件下,经济生活的法制化和规范化程度都还未适应发达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和各类经营者在经营管理的法制意识方面呈现出一定程度的不规则和随意性特征。一些中小企业、个体经营者,“皮包公司”、“骗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基础工作更具有任意性,各项经营活动、财务活动无章可循、有章不循,帐簿、报表以及经营  相似文献   

17.
自古以来,中国就有藏“私房钱”一说。时至今日,集体、单位也纷纷藏起“私房钱”来,君不见,大量的国家资金、集体收入通过各种隐形渠道悄悄地敛聚进了一座座“小金库”内。据某市审计机关最新的一份材料透露,不仅厂矿企业有,行政机关也有,有财政收入的单位有,无财政收入的单位同样有。某县14户国营企业竟无一不有“小金库”。人们不禁要问,那些“小金库”财源来自何处?又是怎样去支配这些“私房钱”的呢?笔者从大量查获的“小金库”资料中发现了他们的一些共同点。  收入来源──“假”、“截”、“瞒”、“钻”  翻开一摞摞…  相似文献   

18.
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视察过的一家企业,一家有着14年历史的集团公司,在其效益蒸蒸日上之时,却被区、镇和社居委三级下发的三纸荒唐文整得全面停产:区里下文把公司界定为“村办集体企业”;镇党委下文任命一个假党员为党支部书记;假党员书记下文免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相似文献   

19.
张梦 《检察风云》2011,(24):8-11
中国拍卖行业恢复至今已有22个年头,期间,随着中国经济的市场化发展,业态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资源配置、价格发现的重要手段。然而,近年来,此起彼伏的“拍假”、“假拍”事件,  相似文献   

20.
最近,围绕《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一些媒体和学者,就“知假买假索赔行为”是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保护等问题展开了讨论。依照《消法》相关规定,知假买假索赔行为不是“为生活需要”而购买的行为,因而不受《消法》保护。这本来是明白无疑的道理。但是,有的论者却将它等同于为生活需要而购买的行为,强行列入《消法》的保护范围。《为知假买假索赔行为正名》一文(原载《法制日报2002年7月18日一版,以下简称“为文”),就是其中较有代表性的一篇。乍看“为文”,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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