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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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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庭审直播有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从各国对庭审录音录像和电视直播的法律规定来看,大多数国家对电视直播持开放的态度.我国法律没有对庭审直播问题作明确规定.审判应当以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形式对外公开.对公开审理的案件,可以进行庭审直播和录音录像才是常态,而不允许如此才是一种例外.在进行直播时,一要坚持设备使用的"三无"规则:无声音、无特殊光亮、无大幅度的动作;二要根据法庭的决定来确定使用何种形式的设备;三要禁止对法庭上某些特殊的人进行拍摄.另外,是否庭审直播的决定应当由法官作出.  相似文献   

2.
司法审判通过新闻媒介,使得"庭审直播"成为可能和实现,从而有效体现了司法审判公正、公开原则。本文通过研究"庭审直播"的不同观点,总结其存在的主要法律依据,归纳出庭审直播需要完善的措施和方法,旨在推动庭审直播的发展和提高。  相似文献   

3.
邵俊 《人民检察》2023,(12):57-60
实践中,直播庭审存在引发舆情事件、泄露个人信息等风险隐患,有损司法公信力。域外直播庭审的发展趋势整体上由绝对禁止向审慎适用转变。为防范直播庭审发生负面效应,有必要借鉴域外有益经验,完善我国直播庭审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覆盖式的保障机制。检察机关应围绕其在直播庭审中的角色定位,健全网络直播庭审检察工作机制,能动履职,及时发现和纠正庭审直播中的不当行为,积极推动庭审直播规范有序运行。未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联合制定统一的关于直播庭审的司法解释,对直播庭审的案件范围、突发情况处置、权利保护、相关法律责任等作出细化规定。  相似文献   

4.
公开审判是一切法治国家的重要法律制度,加入 WTO 后,中国司法应尽快“透明”起来。对刑事诉讼审判公开的缺陷进行思考:审判公开是原则还是制度;关于公开审判的庭审直播问题:审前报道问题;评议制秘密性与审判公开的矛盾冲突等,并对这些问题提出建议或解决的方式。望审判公开的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证据开示制度缺乏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司法实践中,控辩双方在庭审的过程中经常相互实施证据突袭,这一现象妨碍诉讼公正和诉讼效率。因此,完善和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证据开示制度,赋予控辩双方庭审前的知情权,禁止庭审中的突袭,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诉讼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6.
2014年以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微博直播庭审工作,采取三项措施确保微博直播庭审程序规范。第一,建立直播案件选择审核制度。案件选择坚持业务庭上报、主管院长审批制度,做到依法或依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严格禁止直播,切实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同时,保证案件选取类型多样化和案例典型性,充分发挥普法、讲法、释法的作用。第二,规范庭审直播工作操作流程。直播中,资深  相似文献   

7.
近段时间来,众多社会关注度高的大要案在法院微博直播庭审,直接满足了公众对案件审理细节的知情权,为我国法院系统加强司法公开工作带来一股清新之风。与此同时,微博作为一种新的信息传播手段,也给法院的传统审判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在新的司法环境下,法院、法官如何应对,从而进一步增强司法的公信和权威成为我们应当认真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在重庆“打黑”行动中,公安、司法司法机关在处理媒体与司法关系的过程中,有很多值得推广的经验,也有一些存在的问题。“打黑”行动中重庆市公安、检察机关新闻发布的经验有:重庆公安、司法机关适度公开信息体现执法文明,及时回应媒体质疑符合公诉机关的职责。“打黑”行动中重庆市法院及法官新闻发布的经验是:推行“分区就座”和“声音直播”实现审判公开;宣判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审后答疑。公安、司法机关在处理媒体与司法关系的过程中应当改进的方面是:限制个人隐私和证据内容的公开;对民众特别关注的案件应当庭审直播。  相似文献   

9.
正"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能够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这句话道出了司法审判公开透明的重要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高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要求,开通了全国首家庭审直播网站——北京法院直播网。  相似文献   

10.
5月6日,陕西省西乡县人民法院刑庭审理了一起一名聋哑人涉嫌盗窃财物案件。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体现公正公开,增强庭审透明度,法院将庭审情况通过微博进行了同步直播。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事审判法律监督正当性再证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黄通荣 《河北法学》2011,29(10):193-197
受西方现代法治之"权力分立"、"司法独立"及"禁止双重追诉"等理念影响,有学者对我国现行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制度提出正当性质疑。持上述观点的学者认为,在对抗制庭审模式下,检察机关的控诉方地位与对刑事审判的法律监督者身份存在矛盾与冲突;检察机关监督法院审判工作破坏了司法的独立性与终局性;再审程序的启动不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如此观点既有其合理性,亦有可商榷之处。在探讨我国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基本特征和价值取向的基础上,对质疑刑事审判法律监督正当性的观点作出积极回应。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为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相继出台了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办法,其中有的规定由旁听的人大代表对法官庭审情况按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作出评价。对于这一做法,有人认为,人大代表对法官庭审情况作出评价符合人大代表作为监督者的这一身份;但也有人指出,人大代表走进法庭对法官庭审实施现场监督,并对法官庭审进行评判,这已在某种程度上妨碍了法官审判职权的独立。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为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相继出台了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办法,其中有的规定由旁听的人大代表对法官庭审情况按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作出评价。对于这一做法,有人认为,人大代表对法官庭审情况作出评价符合人大代表作为监督者的这一身份;但也有人指出,人大代表走进法庭对法官庭审实施现场监督,并对法官庭审进行评判,这已在某种程度上妨碍了法官审判职权的独立。  相似文献   

14.
审判方式改革的目的是落实审判公开制度,建立高效、公开、公正的审判机制,以追求法律的最高理想———正义。落实审判公开制度的核心在于庭审活动的公开,即要求在庭审阶段当事人要当庭公开举证、质证,法官要当庭公开认证,使整个庭审活动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为此,我国各级人民法院都进行了长期的探索,积累了不少宝贵的经验。然而,从当前审判方式改革实践来看,当庭认证率低,且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是困扰我们审判方式改革的一大难题。据此,本文试图从在庭审程序中设立独立认证阶段的角度对认证问题作一探讨,以期对解决认证难的问题有所稗益。…  相似文献   

15.
唐静 《法律适用》2014,(4):111-115
心证公开作为更深层次的审判公开,是实质意义上司法公开的重要内容。法院在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平台建设的过程中,应当注重心证过程的动态公开即庭审中的心证公开,构建符合我国司法规律和审判实践的民事诉讼庭审中的心证公开模式。本文以庭审心证公开的价值功能为研究基点,分析了庭审心证公开失范背后存在的困顿现象,并在立法完善、程序构建和制度配套三个方面提出消解困顿的具体路径。  相似文献   

16.
《政法学刊》2017,(3):32-39
指纹信息具有特定性、稳定性和触物留痕性,在法律性质上属于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有敏感与一般之分,前者受隐私权保护,后者可成为财产权客体。指纹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但隐私公开在信息社会下具有相对性,即在特定领域内公开并不意味着在任何领域均公开,所以指纹搜集并不必然侵害隐私权。隐私权作为一项基本权利,对其限制须受公法规制,即须符合法律保留原则和比例原则。指纹搜集缺乏相关授权法律,不符合法律保留原则;未建立完善的配套制度,未必符合比例原则。建议立法机关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以补足指纹考勤等信息利用的合法性。  相似文献   

17.
正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全国法院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的通知》要求,6月11日,北京市高级法院行政庭敲响市高级法院视频直播案件第一槌,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全程直播庭审过程。正在国家行政学院学习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干部学员  相似文献   

18.
谭语 《法制与社会》2014,(7):115-116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背景下,微博凭借自身的便捷性、及时性、低门槛性在全社会迅速风靡。微博所引发的信息传播模式的颠覆性转变,影响和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司法当然也无法置身世外,近年来,司法领域所掀起的微博舆情一轮接着一轮:微博曝光启动司法程序;微博之直播司法审判;微博舆论压力引发再审程序……微博对司法特别是司法公正、司法公开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此通过对微博影响司法方式的探讨并着力分析了微博对于司法公开、司法公正的强大影响,力求为建立微博及微博舆论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9.
审判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诉讼原则,现已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所首肯和普遍采用。在现代法治国家,公民有权要求迅速公开审判,已成为一项宪法性权利。我国宪法第125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这意味着,审判公开在我国已成为一项重要的宪法原则,并且这一原则在我国三大诉讼法中得以体现和贯彻。 一、审判公开的涵义及其价值 审判公开的思想最早源于意大利著名的法学家贝卡利亚,他在《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指出:“审判应当是公开的”,“以便社会舆论能够制止暴力与私欲。”①针…  相似文献   

20.
正司法公开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普遍性要求,透明的司法不仅能够有效保护影响性诉讼中的法官权威,还能够向社会传递司法运送正义的价值理念,塑造理性的法治思维和观念。司法公开本身并不是目的,只是展现正义的一种理性方式,由此决定了推行司法公开不能"为公开而公开"。庭审直播固然能倒逼庭审规范,但绝对不能出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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