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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合同无效制度是对合同自由的限制,是国家运用公权力对当事人民事行为所进行的主动干预,且无效的原因主要在于其违法性,时间的经过不能改变无效的法律性质,故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应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但因合同无效而产生的返还或赔偿损失请求权,则属于请求权的范畴,应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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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合同效力的诉讼应否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在法学理论界和审判实务中存在较大争议。有的认为,确认合同无效之诉是确认之诉,原则上不应适用诉讼时效制度,但仅涉及第三人利益时除外;有的将确认合同无效之诉归类为形成之诉,主张通过除斥期间限制当事人对该权利的行使;还有的认为确认合同无效应当受到诉讼时效限制,因为如果当事人随时提起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会使其法律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笔者认为,当事人对合同效力产生争议后,通过法院主张权利的表现形式并不是仅要求确认效力,而是常常同时请求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因此,应当具体分析确认合同效力之诉的诉讼不同情况,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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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4,(10)
为正确审理人民法院在审判和执行中违法侵权的确认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及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国家赔偿请求的!除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应当依法先行申请确认第二条公民法人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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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之无效合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同法》第52条第2项规定的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效力与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有着天然的区别,其合同的性质并非一律当然无效、绝对无效。首先对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无效合同的请求确认权必须是利害关系人得以请求的权利,并非任何人都得以主张之。其次,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的主张应当依诉讼时效加以限制,从而促进权利的有效快速行使,同时也是对市场交易环境安全稳定的考虑。再次,对于损害第三人利益而无效的合同,法律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并不必然需要规定一律无效,有效的补正亦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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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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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抵押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之间责任的承担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确认。对于因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而认定无效的抵押合同,因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均对外公开,各方当事人都应当了解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故应认定各方当事人对于抵押合同的无效均存在一定的过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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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权利自合同应当履行之次日起两年后不得行使,未规定履行期限的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次日起两年以后不得行使。合同被确认无效之后,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裁判确定之次日起计算。但是,如果权利人未在两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应自除斥期间届满之次日起计算;如果权利的客体是物,而物在合同被确认无效之后灭失,或者物在除斥期间届满之后灭失,那诉讼时效应当从物灭失之次日起计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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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仲裁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几个问题的批复》第一条的规定,在仲裁法实施后重新组建仲裁机构前,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只约定了仲裁地点,未约定仲裁机构的,双方当事人在补充协议中选定了在该地点依法重新组建的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有效;双方当事人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依照上述规定认定仲裁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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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在刑事赔偿程序中作了“确认”的规定,对非刑事司法赔偿,该法第31条亦明确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对以上关于“确认”的规定,我们称其为司法赔偿中的确认,以便区别于行政赔偿之确认。 国家赔偿法第20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15条、第1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确认有本法第15条、第1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被要求的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这条规定清楚地表明:依法确认,是国家司法赔偿的前提条件,即没有依法确认,就不进入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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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1,(5):46-48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该合同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应当认定为有效。实际出资人有权依约主张确认投资权益归属。如实际出资人要求变更股东登记名册,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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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诉讼时效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合同法》对无效合同确认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没有作出相应规定,因此,无效合同诉讼时效问题引起了合同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争论。通过对无效合同的确认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各种观点及理由的评析,认为无效合同的确认应受诉讼时效限制,无效合同确认的诉讼时效以合同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为准,无效合同所产生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分别从合同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和合同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二年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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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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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7,(6):21-2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但是,被视为放弃举证权利的一方当事人依法仍享有抗辩权,人民法院对其抗辩应当依法审查,抗辩有理的应当予以采纳、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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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4,(3):30-41
【裁判摘要】在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情况下,债权人保护债权的方法,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订立的相关合同;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债务人签订的相关合同无效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