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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08 毫秒
1.
1996年刑诉法修改以后 ,围绕着如何保障律师阅卷权的问题 ,学术界展开热烈的讨论。笔者认为 ,要保障律师享有充分的阅卷权 ,就要求检察机关必须彻底转变诉讼观念 ,在新的诉讼模式中明确自身的价值与地位 ,积极向辩方开示本方所掌握的所有证据 ,在与辩方平等对抗中发现案件事实 ,实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2.
审查起诉阶段充分保障律师的阅卷权,对于保障律师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实现控辩平衡有重要意义。新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对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阅卷权作了规定,但实践中的检察人员对此存在抵触心理,且由于法律规定较为原则的问题,关于律师阅卷的有关内容规定的不够具体,实践操作不一,律师阅卷权没有得到完全保障,因此,检察人员要进一步转变思想,正确认识律师享有充分的阅卷权的重要意义,检察机关也要进一步明确律师接待、阅卷的相关事宜,充分保障律师的阅卷权。  相似文献   

3.
《刑事诉讼法》、《律师法》颁布之初 ,受到广泛欢迎 ,随着两法的实施 ,越来越多的问题不断凸现出来 ,在刑事辩护的各个阶段。问题都很严重。是无视刑事辩护遇到的问题 ,还是直面它 ,成了律师、学者共同面对的课题。在侦查阶段 ,告知义务、律师的地位 ;在审查起诉阶段 ,保障律师的辩护权、阅卷、调查取证 ;在审判阶段 ,阅卷、证人出庭、对律师的职业报复都成了突出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能够保障认罪的合法性、合理性、自愿性。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值班律师制度存在诸多问题。法律要求值班律师有系统的阅卷权、会见权、协商权,但是在司法实务中值班律师阅卷权、会见权、协商权行使受限;法律将值班律师定性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帮助者。同时由于认罪认罚案件所带来收益较少,很难吸引优秀律师参与其中。究其原因,是我国值班律师制度的缺失。为此,需要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明确值班律师的诉讼地位,保障值班律师相关的权利行使等,使得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相似文献   

5.
新辩护制度赋予侦查阶段律师的辩护权,从侦查阶段律师辩护权的行使、辩护律师的会见权、通信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利与证据展示义务等几个方面对辩护权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完善。通过几年的司法实践,又出现了一些新的实务问题,对这些问题应作分析探讨并再予完善。  相似文献   

6.
律师执业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提高政法机关执法能力建设的需要。律师执业权利在刑事诉讼中主要表现为会见权、提出意见权、调查取证权、阅卷权和投诉权。在现行的法律规定和执法环境下,律师执业权利的充分实现还存在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应当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予以重构,以充分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律师作为保障侦查法治化的重要力量,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制约违法侦查行为等方面举足轻重。但实践中,律师所享有的与辩护权运行态势和保障程度密切攸关的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在场权的运行状况仍饱受诟病,这不仅与结构形态缺位、侦辩双方诉讼地位不平等、律师职业素养滞后有关,还与缺乏有效的权利救济手段有关。为此,需从转变对抗观念、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及转变辩护策略,确立律师刑事豁免制度、完善会见权的行使和调查取证权的规定以及设立讯问律师在场权制度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侦查阶段律师应否享有调查取证权,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观点。在侦查阶段赋予律师一定的调查取证权对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律师更好地履行职责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未得到有效的实现,需要在立法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9.
侦查阶段律师调查取证权的配置以该权利的确立为前提,它关乎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大小、限度及其与侦查权的冲突和平衡问题。因此,简单地赋予律师在侦查阶段以调查取证权并不能解决实务中律师调查取证难的问题。律师调查取证权的配置既要立足于有效辩护的需要,又要关照我国相关资源供给不足的现实。在综合考量相关因素之后,本文提出了以申请取证为主、自行取证为辅的权利配置模式,在强化律师取证申请法律效力的同时,赋予律师在侦查阶段一定的阅卷权,以此弥补侦查阶段自行调查取证能力之不足。  相似文献   

10.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在律师权利方面的修改重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体现在通过对律师会见和通信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方面的修订,严格了操作规范,防止公权力被滥用.这些修订对侦查工作产生了重大影响,公安机关应深刻领会《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精神,正确看待律师权利的变化,在维护侦查权正当性的同时,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11.
律师在侦查阶段享有调查取证权在法律上已不是问题,但是律师们基于潜在的职业风险在实践中却不敢使用,这值得我们认真反思;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具有民间调查的性质,不具有强制性,有关单位和个人并无向律师提供证据和作证的义务,因此律师调查取证仍需经过被调查人的配合或同意,否则难以实施;律师的申请取证权如要得到落实,必须赋予律师取证申请以法律效力,明确法院拥有强制取证的权力,给予律师必要的权利救济等;为了强化辩方的取证能力,化解律师职业风险,应当允许律师聘请私人侦探代为刑事调查取证。  相似文献   

12.
较旧律师法而言,新律师法在律师的执业权利方面有诸多突破,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律师的执业环境,但仍然存在如何保障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以优化律师执业环境等诸多问题。应从大处着眼,不断完善中国的律师制度,以加强对律师权利的保障和救济。  相似文献   

13.
刑事审前程序中律师辩护权利规定的不完善已成为法学界的共识。保障辩护律师参与侦查程序,完善其权利,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关注的焦点之一。以现实的视角确立保障程序正义的基本权利与制度,对不同权利的作用进行体系性的定位,并确立相应的权利保障与救济机制,是增强侦查程序辩方力量的关键。  相似文献   

14.
在刑事审判中,辩护律师的发言权对于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实现控、辩对抗,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均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与意义。本文在阐明了辩护律师的发言权的特定含义之后,具体陈述了辩护律师发言权的现实问题。同时,就辩护律师发言权的改进与完善提出了相应的构想。  相似文献   

15.
及时获知裁决权,是指诉讼程序的参与主体及其他主体有及时得到司法裁判结果的权利。对于程序参与者而言,他们参与到诉讼程序中来的目的之一便是获得一个对自己所支持的一方有利的裁决;而对于另外一些主体而言,他们与案件或者当事人有着某种特定的关系。这就决定了以上主体有权获知裁决。而且这种获知不应受到不必要的拖延,因为及时意味着社会关系待定状态的缩短和及时救济。在死刑案件中,保障被害人亲属、辩护律师及时获知裁决的权利是司法人性化的要求,也是对死刑犯实现最后救济的保障。  相似文献   

16.
本文从中国法制建设的移植法背景出发,首先从知识的类型学角度指出了国家法与地方性规则知识这两种知识之间的张力;其次从理论上论证了律师在缓解这种张力上的沟通作用;最后基于对“律师”这种沟通作用性质的进一步追问,指出中国律师在整个国家政权建设和经济建设中的这种沟通作用实际上是一种合法化作用。  相似文献   

17.
《律师法》实施全面拓展了律师会见权与调查取证权,强化了对职务犯罪侦查的监督制约,也对职务犯罪侦查措施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必须从把职务犯罪情报机制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作为扭转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被动局面的战略措施这一高度上来认识,转变观念、增强情报工作意识。反贪部门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的同时,有必要积极建议立法机关合理地配备特殊侦查措施,应对新形势下的办案压力。  相似文献   

18.
为实现律师提前介入之立法意图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关于律师介入侦查程序的具体时间应提前至犯罪嫌疑人被第一次讯问前 ,并应增加规定侦查人员有义务立即告知犯罪嫌疑人有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之权利 ,同时将免费律师法律援助制度引入侦查程序。  相似文献   

19.
论利用法律文书完善权利告知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权利告知是保障行政当事人、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法律赋予的一系列权利的前提和基础。当前公安机关履行告知义务的情形堪忧 ,对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的保障相对缺失 ,对犯罪嫌疑人各项权利的告知也不到位 ,根本的原因是权利告知制度不够完善。鉴于目前并无统一的告知形式规定 ,应充分利用现有法律文书记录完成权利告知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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