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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31 毫秒
1.
立法质量是指作为立法活动的结果的法律产品的好坏程度。立法质量深刻影响法律运行和操作的各个环节,在法治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立法质量衡量的指标体系包括遵循法治原则,运用科学的方法,依照合理的程序等指标,通过立法质量指标体系进行时间上的预估,立法后的评估以及长期的跟踪评估,对我国的法律进行检查监督,从而提高公众的参与程度,使法律更具可行性和操作性。  相似文献   

2.
对地方性法规进行立法后评估,是地方人大为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作出的一种新探索,采取的一种新形式。据统计,7年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对20多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了立法后评估。据介绍,2004年,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建立了法规跟踪评估制度。  相似文献   

3.
立法前质量评估将立法质量的关口前移,是提高立法质量的一种有效措施。立法是国家行为,我国宜及时建立立法前评估制度。立法前评估必须与立法项目同步进行。地方立法前评估可以采取以量化评价为主,在定量分析基础上进行定性分析的"立法前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估方法,也可以采取着重于对立法影响因子进行研究分析的"影响性评估"方法。在地方立法前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中,基本质量指标有四项: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立法的合法性;立法的影响性;效益和成本分析。鉴于"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立法成本分析是该项法规当立不当立的前提与基础,建议可以选取为"一票否决"性指标。  相似文献   

4.
李克杰 《北方法学》2017,11(1):114-125
"人大主导立法"是指在立法中应由人大把握立法方向,决定并引导立法的内容、原则和基本价值取向。"人大主导立法"既是党的重要主张,也已成为一项立法原则,是我国基本立法制度的强力回归。而要贯彻落实"人大主导立法"原则,则需要对我国的立法体制机制的相关方面进行更为科学合理的重塑,包括人大主导立法与党领导立法的关系定位、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立法关系机制重塑、人民代表大会与人大常委会立法关系机制重塑、人大与政府立法关系机制重塑以及人大主导立法与公众参与立法关系机制重塑。  相似文献   

5.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立法质量和立法数量的有机统一体。在基本达到有法可依的基础上,提高立法质量特别是地方立法质量应成为今后立法工作的侧重点。地方立法的质量主要体现在避免与上位法发生抵触、具有较强的操作性、能够针对地方的特殊性解决具体问题、及时适应社会条件的变化等几个方面。通过对上海人大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后评估发现,地方性法规的质量处在动态发展的过程中,受上位法变动和社会形势发展的双重影响。应当通过完善法规修订废止机制、加强人大立法的主导性、提高社会公众在立法过程中的参与性、增强对社情民意的研究把握等途径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相似文献   

6.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立法体制,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新修改的《立法法》明确将"人大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写入法律条文。党和国家领导人也高度重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201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立60周年大会上强调:"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体制和程序。  相似文献   

7.
前沿视点     
郑州市人大将法规立项论证制度引入立法程序廖军和在《人民网》上撰文说,为做好立法选题工作,编制好2009年度立法计划,近来,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首次立法计划建议项目专家论证会。邀请专家参与立法项目论证,是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提高立法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这无疑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又一次大胆尝试。  相似文献   

8.
要围绕全省中心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立法是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责,如何履行好这一重要职责,关键是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功夫。要突出重点领域,强化问题导向,着眼务实管用,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尤其是把立法决策与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我们正在抓的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提高立法质量,很重要的是推进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要不断完善立法程序,规范立法活动,科学论证和确定立法项目,增强立法工作的协调性、及时性、系统性。加强立法调查研究,  相似文献   

9.
地方立法权是宪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立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0.
杨毅 《行政与法》2012,(12):50-53
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发展与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政府信息公开立法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保证。我国颁布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政府信息公开及其立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在实践中,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一些问题,面临实际困难。国家立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是各国通例,由全国人大以及地方各级人大依法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势在必行。借鉴国外中央集中立法、行政程序法典和地方先行立法等立法,立足我国现实国情及现行立法体制,地方先行立法模式是相对适合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可行选择。  相似文献   

11.
吴斌  李庆国 《江淮法治》2010,(15):49-51
在地方立法实践中,立法后评估有诸多不同的称谓,如:“立法评估”、“立法评价”、“立法测评”、“跟踪问效”、“立法质量评估”、“立法效果评估”、“二次立法”、“立法回头看”等等,但实质却很明了,从人大角度讲,就是通过选择对现行地方性法规的质量和实施效果进行考察、分析、评价、估量,对地方性法规的基本价值作出判断,为地方性法规的立、改、  相似文献   

12.
熊菁华 《行政法学研究》2005,(3):122-124,130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做好涉及临时性许可的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工作时,首先要正确理解行政许可法的立法原意,“一年”的期限是地方政府就临时性许可提请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启动立法程序的期限;同时还要主动把握立法权限和时机,对临时性许可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再审查”,切实履行人大的立法和监督职责。  相似文献   

13.
伴随着地方立法数量的不断增多,地方立法中立法质量不高的问题也不断暴露出来,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因此,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是当前地方立法工作中重要和紧迫的课题。本文对地方立法质量表现的问题和提高我国地方立法质量的对策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4.
人大主导的轨迹 清点最近一年留下的立法财富,立法数量和内容固然不可或缺,但只有深入立法创造的过程,挖掘立法背后的故事,才能寻找到更为深层的意义.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导立法进程、掌控立法舵盘,是近年来国家立法的鲜明趋势.人大行权意识的高企,从根本上影响了立法的布局和风貌.尤其是在最近一年,人大的立法主导权更是留下了清晰可见的轨迹.  相似文献   

15.
按照通常的立法程序,拥有立法权的各级人大制订法律或法规,大致需要经过法案的起草、提出、审议、表决、公布五道工序。其中,法案的起草,既是立法的第一步,也是把守立法质量的第一关。透过法案起草这一关键环节,既可以剖析现实立法弊端的病因,也可以发现提高立法质量的改革之道。  相似文献   

16.
当前,许多地方人大正在着手制定地方物业管理法规,明确、合理的定位是地方物业立法的科学性和质量的保证。本文试图从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及面向地方等三个视角探讨地方物业立法的定位问题。  相似文献   

17.
立法能力是立法者在立法过程中为实现立法目的、满足立法需求所具备的能力和能量。地方立法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有机组成部分,地方法治扩散旨在将一地法治建设成果推向全国,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和依法立法是地方立法的根本遵循。立法需求是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内在动力:提高立法技术规范是提升地方立法质量的必由之路,服务乡村治理需要是提升地方立法质量的内生动力,突出地方特色是提升地方立法质量的关键举措。法治环境是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外在机理:公众参与立法是提升地方立法质量的重要途径,以人民为中心是提升地方立法质量的根本支撑,坚持党的领导是提升地方立法质量的政治保障。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在2000年的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获得通过。立法法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立法权限的合理配置。宪法和组织法确立了我国有权立法的主体,但未对立法权在这些主体间的分配作出规定,因此,立法法要致力于解决实践中存在的立法无序、立法冲突和立法侵权等问题,首先必须解决立法权限配置这一宪法未尽的问题。立法权限配置的基本目标,是有效地保障公民权利,促进人民民主权力的实现,同时,兼顾和提高行政效率。然而,立法法对立法权限配置问题的解决并不尽如人意,作为将在我国的立法权限配置中起到基础性作用的法律,立法法有关权限配置的规定,尚不足以实现上述目标。本文就立法法关于立法权限的规定的缺陷进行分析阐述,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9.
郭世东 《江淮法治》2009,(13):42-43
为了贯彻实施立法法,我省于2001年1月制定了立法条例。该法规的颁布实施,对规范我省人大立法活动,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维护法制统一,起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为了进一步完善我省立法程序,2009年6月20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相似文献   

20.
《法治与社会》2007,(3):73-73
提高立法质量,必须规避部门立法倾向。 全国人大代表李永金说,目前很多的法律草案多由政府部门提出,这个过程难以避免会带上部门利益的色彩,今后应当减少这种倾向,增强人大在立法中的力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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