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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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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永林 《行政与法》2020,(5):121-128,F0003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深入推进,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应完善包括地方公安立法在内的公安工作制度体系。目前,各地公安立法还存在体系不健全、可操作性不强、欠缺特色性规定、不能适应社会治安防范现实需要等问题。提高地方公安立法质量,有利于完善公安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体系,有利于建设法治公安,有利于促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利于规范警务运行机制。为有效提高地方公安立法质量,必须树立社会治安治理立法理念,准确评估地方公安立法需求与效果,完善和规范地方公安立法程序,推进地方公安立法精细化。  相似文献   

2.
张琼 《法商研究》2023,(1):63-76
地方立法能力不足成为制约立法质量提升的一大隐患。地方立法能力具有地方性、法律性和社会性3重属性。以立法过程为逻辑指引,地方立法能力可以分为地方立法需求识别能力、地方特色反馈能力、地方立法计划执行能力、地方立法审查能力和地方立法信息公开能力。以地方立法实践对标5项立法能力发现,省级立法机关须提升对设区的市立法审查和指导能力;设区的市的薄弱的立法信息公开能力限制了其对立法需求识别能力和立法计划执行能力的判断,且文本同质化较高表明地方特色反馈能力较弱。推进地方立法能力现代化须遵循渐进、分解式原则,加强省级立法机关的审查能力,重点培养设区的市的立法信息公开能力、规范立法计划的执行以及加强立法吸收习惯以强化地方特色。  相似文献   

3.
黄兰松  汪全胜 《北方法学》2017,11(6):120-129
立法中的地方利益本位本质上是公共权力的价值选择和利益偏好的合法化,其集中表现为行政部门利益的法制化和保护主义的法制化。作为具有"独特的利益偏好"的政府部门主导地方立法的结果,它带来了立法权力异化的风险,包括增加地方政府间竞争的"交易成本"、违背法治的权力约束和平等的尊重原则、巩固地方权威主义的治理模式并加剧其合法化危机。对此,可行的对策是提升地方人大的民主立法能力、建立立法回避制度、落实违法违宪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4.
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下,加快推进地方法治建设进程,提升地方治理水准,是完善国家治理结构、维护国家统一、安全和稳定,促进地方繁荣发展的重要途径。文章着重研究了地方治理法治化的内涵、意义、原则和研究方法,围绕地方立法、建设地方法治政府、地方公正司法、维权、维稳与法治社会建设等基本理论问题,提出了比较系统化的研究思路和对策。笔者以为,通过探索建立和完善地方法治建设体系,实现地方治理的法治化,是实现国家良法善治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5.
姜飞燕 《法制与社会》2014,(26):268-269
地方立法质量与立法数量的统一是地方法治建设的前提条件,地方立法效果评估作为提升立法质量的重要措施逐步得到立法机关和公众的认可。本文通过对地方立法效果评估基本概念的介绍,针对我国当前地方立法效果评估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构建地方立法效果评估体系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金梦 《法学》2021,(1):78-90
区域协同立法是推动新时代法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大战略举措。协同立法是将地域上相邻的行政区域通过确定的法律范式凝聚成统一的规则整体。区域协同立法者是由区域内层级相同的立法机关所组成的立法共同体,区域协同立法者作.为协同立法机制构建的主体性要素,其心智构念影响协同立法的进程和质量,其重要影响,不仅体现在立法决策过程中立法者智识的局限性,还体现在这一局限性会引起立法实践中的多元主体性问题。立法者的心智构念是立法场景中制度变迁的动力来源,也是推动立法制度变迁的重要影响因子,直接影响着地方治理方式。区域协同立法者的目标是希望通过其主导的一系列立法博弈活动寻求各方的利益共识,得出区域立法博弈的最优策略。为此要以制度信任为基础,按照立法理性的要求提高协同立法者的智识水平、认知能力和立法技艺,从而全方位推进区域协同立法机制的建构。  相似文献   

7.
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是一次地方治理的深刻制度变革.合理配置央地立法权,推进地方立法权扩容,实现地方治理法治化,是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应然制度逻辑.基于这种应然制度逻辑梳理现实情况可以发现:立法权限规定模糊、立法资源配置不足和立法权功能异化等,是完善设区的市地方立法体制亟待解决的问题,关键在于确立人大主导的立法体制和制度改革的法治路径,这是构建国家法治新格局的重中方面.  相似文献   

8.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在福建工作期间,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在地方立法领域开展了近10年的实践探索,形成了坚持党领导立法工作,坚持立法以民为本,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特色,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等指导思想,通过系统的地方立法统筹推进了福建改革开放、社会民生、文化事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积累了深厚的立法实践经验。这些立法理念和实践经验体现了与习近平法治思想一脉相承的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奠定了重要思想基础和实践基础。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福建探索和实践的启示包括:以系统的法治思维探索深化改革,以求真务实的法治方式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科学的法治理念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9.
着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新局面,面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按照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新要求,审视当下地方立法的实践与特点,地方立法的定位与特质、立法目标理念的时空适用性、立法与用法的关系、权能划分中的合作与分工、约束权力的机遇与挑战、新兴立法形态等问题在实际工作中颇具思考价值和意义。  相似文献   

10.
从立法能力入手,逐渐剥离出立法行为能力,该理论的确立具有适当的政策理论支撑、合理的法理基础和必要的实践需求。立法行为能力是立法主体通过自身的立法行为,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立法职权具体化为法律法规的能力,涵括政策把握能力、立法项目选择能力、立法项目调研能力、法律草案起草能力、与多元主体沟通能力和法律法规的解释能力等。对立法行为能力产生影响的因素既有立法理念、知识、技术、经验等内部因素;又有立法体制、立法环境等外部因素。立法质量是评判立法行为能力的外在标准。地方立法主体立法行为能力的提升,有赖于从立法主体的建设与法律、财物保障、社会氛围培育内外两个方面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11.
地方执行性立法是地方立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细化和补充是地方执行性立法的基本方式。实践中地方执行性立法不重复上位法的立法路径存在技术障碍和现实困境,已难以满足新时代地方立法的要求。在内容上形成一个逻辑自洽、体系严谨、协调统一的规范整体的体系化路径成为地方执行性立法功能实现的必然选择。鉴于地方执行性立法体系化存在着一系列合法性、合理性难题,地方执行性立法应当创新立法技术,通过“嵌入式立法”,即在上位法立法计划内,将基于“地方性知识”产生的制度需求细化、补充到上位法规范体系之中,形成一个统一的规范整体,从而解决地方执行性立法的合法性、合理性难题,确保上位法的有效实施,提升地方法治的整体水平。  相似文献   

12.
马绍春 《法治研究》2008,(11):21-28
本文科学分析私权,首次提出私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处于生产力发展的原动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创新型国家的基本细胞的重要地位而发挥作用,创新的观点丰富了私权理论。以浙江省地方立法为例所进行的实证分析,彰显了私权法治在地方立法中的重要性;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提出了地方立法关于私权法治的基本原则,为正确处理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提高地方立法的质量,作了初步探析。  相似文献   

13.
杜辉 《法学评论》2020,(1):126-135
设区的市环境立法从规范完善和功能提升出发补强了地方环境治理的有效性。基于全面建设生态文明和依法治理的双重目标约束,央地互动在纵向关系、横向关系和动力机制三个维度上为市级环境立法权设定了方向性约束。市级环境立法必须在制度框架、工具选择、执行过程、主体互动、利益整合等方面做出新的制度设计。为此,必须超越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之关系的传统限定,以及中央中心主义和地方自主治理的制度分歧,塑造市级环境立法创新的结构秩序,突出底层环境立法的优先性与上溯能力,提升市级立法权的创新能力。  相似文献   

14.
“较大的市”的审批标准应当是城市有无立法需求,是否具备立法能力.赋予城市立法权,需要合理评估城市的立法需求,综合考量地方事务的特殊性、地方立法权对于城市发展的紧迫性与必要性.城市的立法能力其实也是政府法制建设程度的体现.考察城市的立法能力可以侧重以下两个方面:发布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机制、近几年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质量.“较大的市”的审批标准不仅应当兼顾定性与定量评价,注重可操作性,而且要促进依法行政,切实监督“较大的市”的地方立法权.  相似文献   

15.
地方立法更加符合客观规律、更加体现地方特色、更加提高立法效益,是衡量地方立法科学化的标准。我国地方立法在科学化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地方立法理念存在偏差;地方立法"抄袭"严重;地方保护主义、部门利益倾向明显;地方立法技术滞后。推进地方立法的科学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前提,是提高地方立法效益的有效途径。为了切实有效地推进我国地方立法的科学化,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地方立法理念,科学编制地方立法规划与计划,建立地方立法助理制度,提高地方立法技术,建立科学的地方立法后评估制度等。  相似文献   

16.
《现代法学》2016,(3):62-70
国家力推的法治体系建设离不开立法统合,统合立法与分散立法存在相容性。从法制变迁、功能实现和学术积累的维度看,经济法的立法统合有其必要性。基于立法形式、立法内容和立法时机方面的不同取舍,经济法的统合立法具有多种可能性。把握上述必要性和可能性需要历史素养和系统眼光,只有通过立法统合不断提升经济法的立法质量,才能为整体的经济法治提供有力保障。  相似文献   

17.
汪庆红 《北方法学》2010,4(6):103-109
地方立法监督是完善地方立法制度,维护和实现地方立法所要实现的民主、科学、法治等多重价值目标的重要制度设置;其中又以立法监督体制设置和程序设计为关键。我国现有法律法规所确立的地方立法监督制度在体制和程序上都存在着较多的漏洞和不合理因素,妨碍了这一制度应有效能的发挥,因而有必要在宪政体制范围内,从整合地方立法监督体系、明晰监督主体权限、提高监督程序的规范化、可操作性和民主参与等方面,对相关制度予以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18.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开拓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境界,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与行动指南.这一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先进性和引领性.在继承基础上的创新始终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显著特征,良法善治是贯穿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个重要原则.以民为本、公平正义的立法原则,源于习近平总书记以民为本、人民利益至上的执政理念和伟大情怀.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是不断提高我国立法质量和效率的思想引领和制度建构的根本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了完整科学的理论体系和制度体系,其深邃的战略思想,极大地丰富了中国的立法理论,必将有力引领和推动新时代立法工作的发展.  相似文献   

19.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之下,习近平立法思想逐渐形成,对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科学民主立法起到了重要指引作用.这个思想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树立宪法权威、完善宪法监督体制机制是基本前提;完善立法体制是基本要求,要求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实现立法和改革相衔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等;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基本途径;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是基本内容,要求推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民生与社会治理、生态文明法律制度等.新常态之下的立法工作,唯有坚持以习近平立法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立法理论和实践创新,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才能为建设法治中国奠定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20.
黄喆 《法商研究》2023,(2):103-116
自2015年地方立法权扩容以来,设区的市法规数量的迅速增长强化了市域治理的规范供给,但也为立法者“从众立法”提供了可能,造成设区的市立法在法规项目、体例和条文上出现许多不必要、不合理的同质化问题。这一现象的成因体现在立法能力、立法技术、立法制度3个方面。有必要提升设区的市立法能力,革新设区的市立法技术,加强设区的市立法同质化的法律规制,以破解设区的市立法同质化问题,促进设区的市立法资源的充分利用,增强设区的市立法特色和实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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