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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这份调查报告,指出了有些基层人民法院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有关民事案件受理和移送的一些问题。学习一下这份报告,不仅对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同志在改进案件的受理和移送工作有益,而且对业大学员联系实际,学习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章节也是很有益的。  相似文献   

2.
区际法律冲突,是指一个国家内部具有独特法律制度的不同地区(“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属于国内法的范畴。区际法律冲突的实践十分悠久,至今在许多国家仍是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瑞士、德国、美国、加拿大、法国和波兰等都是各具特色的所谓“复合法域”国家。  相似文献   

3.
一、区际平行诉讼的概念及类型(一)区际平行诉讼的含义。平行诉讼(parallel pro-ceedings)是指:“相同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基于相同事实以及相同目的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院进行诉讼的现象。”平行诉讼是国际私法理论和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因各国联系的紧密和国际民事管辖权积极冲突而更显突出。行诉讼的产生,是各国对国际民事案件平行管辖和各国立法与司法管辖权扩张的结果。首先,平行诉讼的产生与平行管辖紧密相联。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制度由专属管辖、平行管辖和排除管辖三种基本类型组成。通常,在有关国家本身的实体法制度支配下的案件,和私人权利的主张  相似文献   

4.
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在民事纠纷发生之前或纠纷发生之后,用书面的形式约定第一审管辖的法院。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下称民诉法)规定了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此外,在第五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持别规定”中的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款中则规定了协议管辖,但这一规定只限于涉外民事案件中  相似文献   

5.
<正> 目前我国军事法院的等级划分以及相互关系是: 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和司法实践,军事法院的管辖权具有以下内容: 一、军事法院只负责审理刑事案件,而不负责审理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在军内或军民之间,如果发生民事案件或经济案件,或者由内部协商解决,或者交由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二、军事法院对现役军人(含军内在编职工,以下同)犯罪,无论是触犯《刑法》,还是触犯《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等军事刑法,均有完全的管辖权。根据有关规定:①现役军人在地方作案,移送军事法院管辖;②现役军人和地方人员共同在军队或地方作案,经协商后分别  相似文献   

6.
区际私法是用间接和直接两种方法调整具有法律冲突的一国内部不同法域之间经济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部门。当一个国家内部存在不同法域时,为了处理涉及不同法域的经济民事案件,区际私法就成为必要。随着中国统一祖国和改革经济的步伐加快,已经出现和将会出现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急待法学界找出相应的对策。区际私法问题就是伴随祖国统一,经济改革而出现的极为现实又极其重要的新问题。它将对今后四化大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无论在立法上、司法上还是法学理论研究上,都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试图对中国区际私法问题进行一点尝试性的探讨。  相似文献   

7.
<正>刑民交叉问题历来是司法实务中的疑难问题,也是法学理论研究的热点问题。本文侧重以基层民事审判的视角,对刑民交叉案件实务中出现的程序处理、实体冲突和实务建议进行研究。刑民交叉案件的程序处理(一)"先刑后民"。该原则适用于一是民事纠纷和刑事诉讼的主体完全重合、法律事实相同的案件。民事案件可先不予受理,指导当事人到公安、检察部门处理;民事案件已经受理的,可以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检察部门处理。二是存疑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先中止民事诉讼,并将所掌握的犯罪线索和材料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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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2 0 0 4 9 1 6 [类  别 ]程序法·民事诉讼[施行日期 ]2 0 0 4 1 1 1[文 (令 )号 ]法释〔2 0 0 4〕1 2号为了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调解民事案件 ,及时解决纠纷 ,保障和方便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节约司法资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 ,结合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 ,可以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进行调解。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 ,人民法院可以在答辩期满前进行调解。第二条 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 ,人民法…  相似文献   

9.
如何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这一规定,我国部分省市检察机关、已经开始进行参加民事诉讼试点。现就我国检察机关参加民事诉讼活动,行使法律监督权的范围、方法和地位与国外的有关情况作一简要比较与介绍。监督的范围。美国法律规定,检察官参加民事诉讼的范围:①原告为美国或为美国各州时,由检察官起诉和应诉;②涉及托拉斯的民事案件,由检察官起诉;③检察官认为应当起诉的民事案件。瑞士、丹麦、芬兰、瑞典、澳大利亚等国规定、检察官参与民事诉讼,只限于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的案件和关于公民身份和有关破产的案件。苏联等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规定,检察机关认为需要起诉的民事案件,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通知检察机关参加的民事案件,检察机  相似文献   

10.
"一国两制"背景下,最初为了解决大陆与港澳的司法冲突而产生的我国的区际司法协助,具有"一国两制多法系"的特点,并且从司法合作逐步趋向司法协助。由于两岸的法律和司法制度的差异,相关司法部门在处理这些两岸间相互涉及的刑事案件时,在案件管辖权的界定及司法协助的方面出现不可忽视的问题。因此,区际司法合作怎样在法律制约下以规范秩序的方向发展,是当今法学界的重要研究课题。"全面合作、重点打击"的合作新模式是两岸区际司法合作的重大突破,关于台湾地区区际刑事司法协助,从刑事司法的程序和相应的法学理论的角度,本文侧重于评述具体的台湾地区的区际司法协助中,协助效率、犯罪行为的认定、移送审判的司法协作以及刑事司法证据协助几个层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宋杰 《政法学刊》2008,25(3):94-97
中央法律和特别行政区的地方法律处于平等地位,而且各法域没有一个共同的民商事立法机关,这些特点决定了区际实体法协议和区际冲突法协议是解决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主要途径。区际协议的法律依据是基本法关于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的规定。区际协议本质上不是任何形式的法律,因而在各法域内部没有直接适用的效力,无法对抗内地法与香港法、澳门法的规定,需要经过立法程序转化为内地的法律才能在内地法域范围内发生效力。  相似文献   

12.
论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的特殊性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于飞 《法律科学》2005,23(4):111-116
海峡两岸的民商事法律冲突既具有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共性特点,又具有区别于大陆与香港、澳门地区法律冲突的个性特征。研究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的特殊性,对于正确认识、合理解决两岸的法律冲突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3.
我国区际司法协助问题探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为实现祖国统一而提出的“一国两制”的构想衍生出了我国现实而紧迫的区际司法协助问题。区际司法协助介乎于国际司法协助和域内司法协助之间 ,但有别于二者。建构我国的区际司法协助制度须着眼我国的具体国情 ,采取务实的做法 ,以促进两岸四地间的民商事流转和国家的统一。  相似文献   

14.
肖建国 《中国法学》2007,(5):129-146
民事公益诉讼模式取决于一国的法律传统和司法政策,新模式的导入为民事诉讼形式的创新提供了契机。在目前代表人诉讼被搁置、集团诉讼短期无引入可能的背景下,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应采取民事公诉为主导,实验性诉讼、团体诉讼和公民诉讼为补充的模式选择路径。具体建言是:确立实验性诉讼、拓展民事公诉和团体诉讼的适用范围、引进公民诉讼。  相似文献   

15.
从诉讼调解到“消失中的审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美国著名法社会学家MarcGalanter教授从1980年代到2002年的三篇实证研究,通过大量数据和经验性资料对这一时期美国民事审判的动态发展做出了一种全景式的描述,其研究和分析表明,在案件管理的背景下,和解和调解越来越受到法官的认同,并带来了司法理念和模式的转变,司法逐步融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之中,以致审判结案率和诉讼率整体持续下降,诉讼在当代法治和法律发展中的作用开始降低。由此,有关诉讼爆炸的神话、传统的对抗性诉讼程序及其价值受到挑战,同时也带来了司法改革及功能转变的契机。当前,这种发展本身并未终结,也不意味着审判的消失将成为一种普适性规律,但这一历程以及格兰特教授的研究方法,无疑能对我国法律界有关司法、诉讼和调解的研究提供极有价值的启示。  相似文献   

16.
陈浩 《政法论丛》2011,(4):110-116
古罗马法以来,证明责任被称为民事诉讼理论的脊梁。客观证明责任强调案件真伪不明时的败诉风险,在审理过程中始终固定于一方当事人。负担客观证明责任的当事人由此需率先举证,从而为主观证明责任的转移确立了逻辑起点。此后,当事人各方的证据数量交替上升、证明力此消彼长,法官心证亦随之在"为真"、"为假"、"真伪不明"间波动,案件事实基于证明责任的反复转移得以逐步明晰,证明责任的转移机制得以完整。  相似文献   

17.
“一国两制”所实现的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统一,这为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和宪法基础。“特殊形式的国家统一”从根本上决定了我国区际法律冲突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区际法律冲突,也决定了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科学解决必然具有自己的鲜明特色。  相似文献   

18.
“一国两制”所实现的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统一,这为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和宪法基础。“特殊形式的国家统一”从根本上决定了我国区际法律冲突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区际法律冲突,也决定了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科学解决必然具有自己的鲜明特色。  相似文献   

19.
宪法危机的发生有两个条件 :第一 ,在根本性问题上 ,宪法条文具有强烈的容易引起宪法解释争端的模糊性 ;同时 ,这些模糊的宪法条文所规定的问题 ,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又已经发展成为实际的、主要的政治问题。我通过对美国内战与重建时期的历史检视 ,发现在美国联邦宪法中存在着三个符合这些条件、并最终引发宪法危机的模糊点 :联邦制度和最高主权归属的问题、共和制度与奴隶制度的关系问题、公民身份与公民权利的问题。这三个问题也是美国内战与重建时期要着力解决并通过暴力手段得以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常磊 《时代法学》2009,7(3):61-66
刑民分界是近年来我国法学研究中的一个热点问题。在实践中,多数案件都可以明确地界定为刑事案件或者民事案件。但是,对于那些处于刑事和民事边缘“模糊地带”的案件应当如何处理,是司法机关面临的一个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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