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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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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全面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建立和维护司法权威,建设法治中国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树立司法权威、提升检察公信力,既是回应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新期待新要求的需要,也是检察工作的价值追求之所在。  相似文献   

2.
司法权威在一个社会的强弱程度是追求法治国家法治程度的坐标。司法公信力是司法公正的基础,是司法权威追逐的首要目标。我国长期以来将司法公信力与司法权威隔裂,片面强调司法权威,忽略了司法公信力的建构。司法公信力的弱化趋势将损害法律权威,不利于社会法律意识的巩固和提高。同时应警惕"街头公正"异化而催生法律虚无主义的回潮和泛滥,冲击社会的安定与和谐的建设。因此,我国应加快司法改革以建构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3.
杨兴坤 《人民论坛》2013,(10):112-114
司法公信力对法治建设意义重大,它是司法的生命,是法律权威与尊严的前提,但当今社会公众对司法公信力有所质疑.文章阐述了严格规则与自由裁量的关系,从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国家法与民间法相协调、司法裁判与司法调解相结合三方面提出严格规则与自由裁量相结合下的司法公信力提升路径.  相似文献   

4.
司法公信力建设与司法体制、司法机关人员素质、社会公众的法律素养等因素有着密切的联系,而司法权威与司法公正是司法公信力的决定因素。当前,我国司法公信力缺失的直接原因有:一是司法权力配置不当和司法信仰缺失;二是司法制度的缺陷和司法人员的素质不高。要提升司法公信力,必须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在司法体制上进行改革和创新、加强司法队伍的素质建设和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  相似文献   

5.
司法公信力是司法的生命力所在,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在司法领域中的着力点。构筑司法公信力需要从社会治理高度对司法运作机制予以重新审视。合作司法是社会治理谱系下从管理向治理转变在司法中的体现。降低司法成本和实践司法公正是合作司法实践路径中的两个向度,统筹两者是合作司法之于司法公信力的意蕴所在。  相似文献   

6.
司法的公信力是保证司法价值得以顺利实现的条件,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前提,也是提升我国新时期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于深化司法改革意义重大。深化司法改革,内容涉及司法独立、司法公开、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主体等制度。相对的司法独立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前提性要素;充分的司法公开为提升司法公信力提供了外部条件;实质的司法参与形成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形式和要径;有效的司法监督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保障;高素质的司法主体构成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载体和基础。  相似文献   

7.
刘君一  聂新国 《淮海论坛》2006,(3):43-45,37
司法是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器,而司法的作用的发挥必须建立在司法具有公信力的基础上.司法民主化、程序正义、司法官、司法既判力、法律信仰这几个方面是构筑司法公信力的基石.这些要素的完备与合理整合是司法公信力提升的前提。  相似文献   

8.
应着力建设精英化的法律职业群体,改革当前以行政职级为准的管理模式,加强法官、检察官的职业道德建设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司法需求的增长和司法职业化建设的推进,司法公信力问题受到了学界、实务界乃至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并有望成为下一轮司法改革的重要抓手。毋庸置疑,司法公信力不仅得益于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条件,还需要高素质的法官、检察官群体来执行法律制度。易  相似文献   

9.
司法公信力是司法机关本身具有的且又必须通过一贯的公正司法行为证明的其实际依法行使司法权并被社会公众认同的社会效力。其形成基础包括公正的司法行为、公开的司法裁判和公众的社会认同。选择性司法因破坏了司法公信力的形成基础而损害司法公信力。基于此,从选择性司法视角来看,司法公信力的建构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以依法司法原则保证司法合法性、以司法平等原则控制司法能动性和以司法公开原则确保社会公众认同的广泛性。  相似文献   

10.
陈睿 《人大论坛》2009,(3):24-25
司法公信力是社会对司法机关及其司法行为的信服度和对其公正性、法律权威性的评价。通俗地说,就是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及其司法行为的信任程度。司法公信力越强,人民对司法的信任程度就越高。  相似文献   

11.
武阳  汪沛 《求索》2013,(8):198-200
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价值。国内对司法公信力的研究多从宏大的规范法学内部反思公信力问题,对于影响司法公信力的外部因素研究较少。风险是影响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外部因素。乌尔里希·贝克将现代社会形象地称之为“风险社会”.风险对现代社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对现代社会中的司法公信力也会产生一定程度的消极影响。要通过提高司法机关的权能、完善稀释风险的社会机制、提高公民的责任意识降低风险对司法公信力的消极影响。  相似文献   

12.
国家法治建设、司法公正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媒体监督有其正当性和必要性,通过透析当前媒体聚焦的热点案件,媒体监督对司法公信力提升积极、消极影响并存。媒体监督与司法公信力冲突本质上有正义法律观和朴素道德观的冲突等深层次原因,为协调二者关系,应从立法、司法、执法、公民参与等多途径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13.
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有利于实现公民的司法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使其认识到司法的真实情况,体验到司法公正的客观实际,从而有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中国的司法公开制度建立于清末法制改革以后,新中国成立后这一制度继续被使用,改革开放以后它又有了长足的进步。推进法治建设,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提高司法公信力的主要途径是,要进一步更新理念、借鉴世界法制文明的成果、创新制度设计和采取新措施、缩小各法院之间的差距。可以相信,只要大家共同努力,中国能在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方面走出更为坚实的一步,也会因此而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14.
公众司法参与视角下我国司法公信力的生成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发桂 《前沿》2010,(3):49-53
司法公信力的生成与社会公众对司法运作过程及结果的普遍认同有着极其紧密的联系,它是社会公众对司法具有的信任感和认同感的程度反映。具有公信力的司法反映了社会公众对司法应有的信任和尊重,体现着司法作为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所应当具有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要准确把握司法公信力的生成的规律,须从公众司法参与这一视角进行思考。司法公信力的生成不仅依靠在司法运行中社会公众的有效参与,还有赖于完善的司法公信力评价体系的构建,以及公众司法参与模式的创新,这是由司法公信力的交互性、开放性特征所决定的一个有机联系和相互协调的综合机制。  相似文献   

15.
司法公信力具有公共权力运行的属性,是使公众信服裁判结果,并自愿遵照裁判结果执行之能力,不以国家强力的介入为必要,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必要条件。提高司法公信力,既需要确保良法之治、法律程序正当、裁判正当等,又要以制度外之因素即国民素质的提升、法律信仰的树立、公民权利意识觉醒作为推动因素,使制度内改革与制度外的文化积淀形成合力。  相似文献   

16.
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司法公信力不够高是制约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最为突出的问题。导致司法公信力不够高的原因错综复杂,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还未能得到充分实现,司法的社会认知度和认同度有待于进一度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更为突出、更为紧迫,这对于人民法院树立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更好地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正确有效实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  相似文献   

17.
司法理性是司法者在司法过程中运用程序技术进行法律推理和判断、寻求结论的妥当性所体现出的一种实践性的智慧和能力。理性司法过程必须贯彻法治所固有的规则性及其内在逻辑,法治的进程正是在恢复法律的这种理性信仰,并力求以现代法治这一方式创造出更高的法和理性的结合。司法经验是思维作用于存在的产物,是人们通过对生活实践的观察而形成的心得和体会,体现在法官的个性和人性中。所以,司法的过程就是法官在被信仰的公设的法秩序框架的理性下,通过司法当下经验获得对过去发生事实的认定,进而解除纸上法律与实际适用法律的矛盾,实现司法的社会正义的法学进路。  相似文献   

18.
曾哲 《理论月刊》2007,(8):94-97
司法的目标是和平、和谐、公平与正义,而实现的手段却是斗争,是司法的公信力与拘束力。司法的生命是以人为本的,即国民的、国家权力的、阶级的、个人的人本关怀。而司法之公信力和拘束力是司法权威获得普遍服从的两大资源,失去了这两大资源,也就等于失去了法精神,失去了法精神也就意味着失去了整个社会人本关怀与法道德和谐的基础,故司法精神的人本关怀便是司法权威的核心要素之所在。  相似文献   

19.
司法公信力的本质在于公众自发地信服与认可司法过程和结果。过度放大司法公开、公众参与的作用容易逾越法治的形式,在实质上以情理代替法理。司法走向专业化、精英化、职业化是提升司法质量与效率的必然,过分强调"融情于法"存在异化为"迎合民意"的危险,会加剧司法公信力的式微。裁判文书公开制度与指导性案例制度分别对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起到倒逼和激励作用,但可能加剧防卫型司法现象。舆论狂欢的反面往往是以法官为代表的官方话语的集体性失语。司法公信力的形塑应当从对民意的迎合走向对民意的弥合,在个案中由法官通过裁判文书的法律说理与逻辑推演,使正义被看见。  相似文献   

20.
《人民政坛》2012,(10):44-44
李天来在2012年9月3日《学习时报》撰文《寻求民意与司法的良性互动》认为,在现代法治社会,民意可以通过对司法的参与和监督表达自己的意愿并进而影响司法。而一个良好的司法体系必须通过正当程序体现民意。民意参与司法是实现司法民主化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司法的公信力。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实现司法民主化的一项理想制度.它开通了非法律专业人士参与审判的通道,并使民意最终在个案判决中得以体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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