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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环境弱势群体不具有中国特色,其在任何社会都会存在,只是在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时期所形成和衍变的方向不同,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内的政治、文化、经济等综合的结果。假如国家不能维护这部分人的基本环境权益,必将影响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文的目的在于引起全社会对环境弱势群体权益的支持和关注,以保障环境弱势群体的权益。  相似文献   

2.
宋保振 《法学》2024,(1):20-34
如何有效保障“数字弱势群体”权益,是落实数字人权并达致数字正义的重要步骤。当下“数字弱势群体”权益法律保障并未从公民基本权利出发来选择妥适路径,这成为制约权益保障实效的“元问题”。须由社会权保障“数字弱势群体”权益的理据有三:社会权对弱者的救济、社会权的数字化拓展以及“数字弱势群体”权益与社会权的契合。在具体操作中,一方面,依照社会权的任务为权益保障设置阶段目标,既维持数字化生活的“最低水准”,实现数字红利分配正义,以及从个体救助转向普惠福利;另一方面,发挥社会权的功能以为权益保障提供路径指引,既在防御权、客观价值秩序和受益权指引下,构造国家的尊重、保护和给付义务。  相似文献   

3.
刘明军 《法制与社会》2013,(15):180-181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入,弱势群体的生存困境逐渐成为媒体和民众关注的热题。本文阐述了弱势群体的含义、特征及其产生的相关原因,解析了保护弱势群体权益的法理依据、保护现状,并针对当前弱势群体保障实践的缺陷与不足,从立法的角度探求如何维护弱势群体利益,以期能更好地解决当前中国弱势群体的生存发展问题,最终实现社会的实质公平。  相似文献   

4.
弱势群体缺乏医疗保障问题一直是当前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也是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中的难点。弱势群体的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本文对弱势群体医疗权益保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健全的原因进行详细分析,为以期为解决我国的弱势群体医疗权益法律保障问题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5.
韩文成 《河北法学》2005,23(4):10-15
选取了下岗失业人员作为关注弱势群体的切入口,通过调查分析近几年我国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状况,发现目前法律对他们的权益保障存在诸多的缺陷和不足。研究重点探索了如何加强对特殊弱势群体的法律与社会权益的保障。  相似文献   

6.
失地农民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过程中一个不容忽视的弱势群体,本文以如何从法律制度的角度解决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问题为研究的核心,剖析了失地农民问题产生的原因,从征地法律制度的改革方面提出了相关的对策,以期对我国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提供一点借鉴。  相似文献   

7.
霍科 《法制与经济》2009,(20):13-14
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一个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农民工问题已引起了国家和社会的普遍关注和重视。所谓农民工权益,是指农民工享有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等基本权利,及其依法获得的利益。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根本出发点,要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劳动者的劳动权为核心。本文从我国法治建设的角度阐述了农民工问题,剖析了农民工权益受损的深层次原因,并根据自己的观点提出了一些维权措施。  相似文献   

8.
人权是弱势群体法律保护的价值基础。人权的核心价值在于维护人之为人的基本尊严。人权的普遍性和平等性是这一核心价值的必然体现。弱势群体保护是由人权的普遍性和平等性推导出的必然结果。保护弱势群体,首要的任务是将弱势群体的人权实证化为法律权利。因此,完善我国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制度,建立起完善的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机制是我们面临的迫切任务。  相似文献   

9.
从"以人为本"的角度来看,法律的发展目的在于人,也在于保护社会弱势群体。从制度层面反思中国弱势群体保护来看,社会法制愈进步,民主制度得到应有的完善,社会弱势群体的权益真正得到保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愿景才能实现,也才真正体现了法律价值及立法精神中的人文关怀。  相似文献   

10.
浅谈中小股东权益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文明的进步要求以人为本,而市场利益的驱使又使很多人在强调效益的同时,忽略了公平与正义,甚至为了维护强势群体的利益而忘记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中小股民作为资本市场投资活动中的弱势群体,他们的权益屡屡受到侵害,如何保护他们的权益,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而用经济和法相结合的视角去分析中小股东权益保障问题也开始被更多的人所认同。  相似文献   

11.
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是基本文化权益保障研究的两类主要视域,但文化事业视域中的相关价值与规范交互性研究往往为学界所忽略。在我国最基本的文化服务事项尚未实现充分平权供给的前提下,该类研究更显其现实意义。有必要在我国基本文化权益保障所依托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生系统变革的背景下,从价值目标与权益事项这两个方面来尝试解构文化事业视域中基本文化权益保障的规范内涵,以提供必要的原理原则层面的概念指引。应根据不同类型的服务供给方而凸显基本文化权益保障的个殊化价值目标,公益性文化单位提供的服务是义务非营利性的,经营性文化单位提供的服务则是激励非营利性的。在此基础上,基于非营利性价值目标所蕴含的社会效益最大化考量,从文化参与权益、文化成果分享权益和文化平等权益这三个方面,来厘清基本文化权益保障的融贯性权益事项。  相似文献   

12.
梁晓春 《政法学刊》2009,26(6):18-22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使企业社会责任逐渐成为世界各国广泛关注的问题,与此相应,衡量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标准也相继问世,并在国际范围内的不同行业广泛推行。虽然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的实施只是企业出于自愿原则的一种选择,其责任承担形式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其在规范公司责任,保护劳工权益方面有其独到之处。借助于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在国际社会的推广,我们必须建立多层次的约束和监督机制,落实我国相关法律,切实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相似文献   

13.
世界各国宪法保障社会福利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在宪法中列举各种社会权利的"社会权"保障模式,另一种是仅在宪法中明确建设社会国家的原则或者类似条款的"社会国"保障模式。从我国《宪法》的现有规定及其变迁、宪法的解释与学界的解读看,我国属于"社会权"模式。"社会权"保障模式的缺陷是随着民众追求平等意识的成长、市场机制的扩展和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社会福利可能借助宪法无序、无限地扩张。通过淡化社会福利的权利性质、转变社会权的合宪性审查的方向、扩展反射利益推进社会福利以及贯彻宪法设立的可承受性、适度性原则,可以推进我国社会福利宪法保障模式由"社会权"模式向"社会国"模式转换。  相似文献   

14.
商事人格权──人格权的商业利用与保护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传统的人格权制度主要在于保障人格之完整性与不可侵犯性,着重于非财产性的人格利益之保护,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部分人格权已经逐渐成为商业活动上的重要客体。人格权的商业利用对传统的人格权制度与理论造成了冲击。一方面,于普通的人格利益之外,又分离、形成了一种包含经济利益在内的相对独立的人格利益——商事人格利益,人格权发展成为维护商事人格利益的、兼具财产权属性和具有财产价值的商事人格权;另一方面,为适应商业活动的需要,这些人格权必须具有一定的可转让性与继承性,而且,在权利的保护上能够适用相应的财产权救济方式,以维护人格权在商业利用中所产生的经济利益。  相似文献   

15.
美国社会保障行政中的听证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保障作为维护公民生存权益的基本制度,其中的程序设计往往可能直接影响到公民的实体利益享有。因此,考察美国社会保障行政中听证制度的发展,进而确认听证的具体类型、适用范围以及听证举行的具体环节等基本问题,可以为我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中的程序选择提供诸多理论借鉴与富有意义的启示。  相似文献   

16.
张维平  全永波 《时代法学》2006,4(3):20-26,43
在现代法治国家,为防止突发公共事件的巨大冲击力导致整个国家生活与社会秩序的全面失控,需要运用行政紧急权力并实施应急法律规范,来调整紧急情况下的国家权力之间、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公民权利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以有效控制和消除危机,恢复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和法律秩序,维护和平衡社会公共利益与公民合法权益。为此需要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公民权利进行界定,明确界限、建立程序制度保障和救济机制,以寻求突发公共事件中行政紧急权力与公民权利保护的平衡。  相似文献   

17.
我国《民法典》虽然已经构建了完善的民事权益体系,并已在相关条款中就权益位阶作出了规定,但并没有全面确立清晰的权益位阶。在普遍存在的权益冲突中,不同权益的价值分量并非等同,在这一背景下,建立妥善的权益位阶理论,有助于防范化解冲突,有效贯彻立法者的价值判断,并辅助裁判者进行准确的利益衡量。通过对《民法典》民事权益体系的解释,可以对民事权益的位阶进行如下排序:物质性人格权、精神性人格权、身份权、人格利益、财产权利、财产利益。民事权益位阶在司法适用中并不是机械地排序取舍,而应结合个案场景妥当地进行利益衡量。民事权益位阶主要涉及高位阶权益的优先保护、低位阶权益的妥协容忍、民事责任的限制和排除、合同的解除以及对利益受损者的适当补偿等效果。  相似文献   

18.
突发公共事件中公民权利的保护机制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维平 《河北法学》2006,24(11):77-82
在现代法治国家,为防止突发公共事件的巨大冲击力导致整个国家生活与社会秩序的全面失控,需要运用行政紧急权力并实施应急法律规范,来调整紧急情况下的国家权力之间、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公民权利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以有效控制和消除危机,恢复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和法律秩序,维护和平衡社会公共利益与公民合法权益.为此需要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公民权利进行界定,明确界限、建立程序制度保障和救济机制,以寻求突发公共事件中行政紧急权力与公民权利保护的平衡.  相似文献   

19.
陈鸿 《政法学刊》2007,24(6):36-40
刑法的社会属性与法律特性决定其具有独特的社会和谐功能。刑法的广域公正性使得刑法成为促进整个社会公正的必要手段;刑法的固有斗争性使得刑法表现为一种保护最广大合法权益的终极性特殊强制方式;刑法的独有谦抑性使得刑法具备防止滥刑以最大限度保障人权的基本条件;刑法的显著人道性则对和谐社会人本核心价值观的形成与践行具有直接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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