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009年7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发生了震惊中外的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乌鲁木齐地区的公证业务受到严重影响,业务量与"7·5"事件前相比下滑了30%到50%.在严峻的形势面前,乌鲁木齐地区各族公证人员临危不惧、从容应对,在保证公证员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同时,各公证处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配合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做好稳定工作.目前,乌鲁木齐地区各公证处已正常开始办理各项公证业务. 相似文献
2.
2010年8月11日,中国公证协会会长段正坤一行就新疆公证行业发展状况在乌鲁木齐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新疆自治区司法厅纪委书记袁卫平主持座谈,司法厅公证管理处处长王强、新疆公证协会常务副会长常密菊、秘书长任国慎、副秘书长南新菊以及乌鲁木齐地区公证处主任参加了座谈。王强处长从队伍建设、业务拓展、目前的重点工作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向段正坤会长作了汇报,常务副会长常密菊、秘书长任国慎先后作了发言。 相似文献
3.
一、公证机构设置的组织形式 (一)新中国公证机构设置的沿革 80年代以前,中国公证机构的设置和公证业务的开展主要由各地法院进行.司法部重建后,开始着手进行公证机关的组织和业务建设,并于1980年3月发出<关于公证处的设置和管理体制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公证法规未制定前,直辖市、省辖市、县设公证处,不要设省、自治区公证处和地区公证处;所有公证处,包括办理公证业务的基层人民法院都是代表国家办理公证行为的国家机关,其所出具的公证书效力相等,公证机关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公证处归司法行政机关领导. 相似文献
4.
公证工作改革、公证处转制、公证业务的发展,均离不开财政经费的支持。具体的经费管理模式,与公证的发展息息相关。国家实行财政分级核算,因此各地公证处的经费管理也不尽同。探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公证处的经费管理模式,有利于针对性地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积极稳妥、因地制宜搞好公证改革,有利于建立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公证经费管理模式,更好地发展公证业务。 贵阳市公证处目前仍然是行政体制、公务员身份、预算内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多年来,我处预算外公证费收入实行的是比照全额事业单位进行经费管理,不同时期有所调… 相似文献
5.
2013年3月23至25日,新疆公证管理人员培训班在乌鲁木齐举办,各地州市部分司法局公证管理科(处)长和公证处主任共计139人参加了培训。 相似文献
6.
7.
8.
9.
一、公证质量标准的基本概念 公证质量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公证质量是指公证管理部门和公证处从事公证管理和公证业务活动的优劣性质和程度.它不仅包括公证管理部门的公证管理活动,也包括公证处的公证业务活动即公证处的非办证业务(如公证宣传、公证咨询、商务谈判等)和具体办理的公证业务. 相似文献
10.
2013年内,北京市将建成统一的公证管理信息平台。北京市各公证处将通过这一平台联网办理公证业务,该平台不仅能够提升公证业务办理效率,规范业务办理流程,还能够加强信息共享,防范执业风险。自2012年开始,北京市公证协会正式启动了全行业信息化工作。 相似文献
11.
目前公证业务因没有立法而难以开拓,原有的公证业务也日渐萎缩。但是,一些行政机关却在大量办理鉴证,律师和法律服务所亦在大量办理见证业务,导致县和县级市的公证处业务严重不足。有的县公证处只有一名公证员,亦终日无证可办。这种情况严重地阻碍公证改革的进程,影响公证事业的发展。因此,本人认为应该对鉴证、见证与公证的效力加以区别,借以引导当事人自觉运用公证程序来维护其合法权益,从而促进公证事业的发展,促进公证改革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2.
13.
14.
浙江省上虞市公证处经过近一年时间的努力,争取市政府将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指定到市公证处办理,自2004年7月7日起至2007年6月底止,3年时间累计办理抵押登记31862件,登记费收入600余万元,接待抵押登记申请人5.5万余人,极大地提高了公证处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因办理抵押登记而附随办理银行借款合同公证和民间借贷合同公证达1.9万余件,创造收入430余万元,不动产担保物权登记对公证业务的拓展和促进作用前景广阔。 相似文献
15.
16.
17.
2010年6月18日,中国公证协会段正坤会长一行赴湖北、山东两地对公证工作进行调研,期间分别与湖北省司法厅厅长汪道胜、山东省司法厅厅长程辉就公证工作交换了意见,并在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马安骏、李仁真,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齐延安的陪同下,先后到湖北、山东对两地公证业务工作、公证翻译一体化系统进行调研。段会长在武汉市公证处、济南市泉城公证处、淄博市鲁中公证处、淄博市周村区公证处进行调研时, 相似文献
18.
公证。是代表国家行使证明权的司法证明制度。一般认为,公证法隶属于程序法范畴,该程序法所贯穿的传统的“程序工具主义”观念显而易见,并且,在实践操作中已弱化为实体的附庸亦是不争的事实。在实践中,许多公证员认为,只要公证事项符合事实,不一定要严格遵循办证的程序规定。而且。由于现今公证已纳入市场化竞争,公证处之间为增加经济效益,无视回避制度和管辖区域等程序性规定。为亲友办证、跨区域办证的现象已经出现。甚至违反“公证员应当亲自办理公证事务,公证处的其他人员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事务”的规定,聘用许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