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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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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代法学》2014,(3):14-30
中国中古时期,法制文明获得突破性发展。无论是法学理论还是法典编纂,均发生了重大变化,取得了若干重要成果。而"法理"概念的提出则为此时期法制文明发展和进步的中枢环节。为满足解决秦汉法制困局之需要,在汉魏以降政治、学术环境熏陶之下,"法理"概念应运而生,这是中古法制文明演变中的一件大事。中古法学以"法理"为法律之本,以论理辩难的逻辑方式求贯穿法律之通理,将先秦法哲学的宏大论述与秦汉法律注释学的微观考证连成一体,促成了古代中国法学理论的完整与成熟。这不仅极大地推动了中古律令制度的系统化与完备化,对中古法制文明之演进产生巨大影响,而且对今日之法学研究亦颇具启示。  相似文献   

2.
分类研究中国封建法律形式可以看出,稳定的法律形式在封建社会前期占据主导地位,为封建法制的实施和完善提供了有利条件;而变通的法律形式则起着拾遗补缺的辅助作用。在封建社会的中后期,法律形式的重心转移到以变通的法律形式为主,法律失去了应有的稳定性与权威,并且日益受到皇权的随意干涉,这是封建法制从完善走向衰败的标志之一。  相似文献   

3.
古代中国封建社会的刑罚"文明于"西方中世纪之神判法的观点,已被世人所普遍接受和认可。就此原因,从思想层面入手可将其归纳为二大因素:一则中国封建社会并非像西方一样以宗教神权而立国;二则中国封建社会奉行"儒法合治"的法律传统。但是,为何中国封建法律和刑罚被曲解百年之久且至今仍未完全消融呢?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反思有二,一为外因,即西方人强加于中国封建刑罚上之"印迹",掩盖了史实的真相;二为内因,即古今部份国人思史、正史失之客观、全面。  相似文献   

4.
詹爱萍 《中国公证》2006,(12):44-48
土地国有制与土地私有制并行,构成中国封建社会土地制度的总格局,而战国时期从土地国有转化为土地私有则为中国封建土地制度演变的先河。其后历朝莫不如此,只是二者主次角色时有转换,相应地,作为土地等不动产物权法律保障的证明制度体系——国家公证与民间私证也同样在数千年的封建制度框架下起起落落。至唐代,处于封建社会的繁荣阶段,一方面尽管土地私有与国有仍然并存,法律上亦认可“公私田”之分,但对于国有土地实行了较为彻底的均田制改革,对土地买卖行为进行了限制,并由官府介入对买卖契约进行“公验”,以监督土地买卖;另一方面,唐代封建商品经济的发展与财产关系的复杂化,毕竟为民事法律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可靠的基础。因此,从中国民事法律发展的全过程来看,唐代民法也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相应地,与商品民事经济关系息息相关的法律证明制度也由此迎来了崭新的发展阶段——国家公证制度的复苏与重生、民间私证文化的繁荣与勃兴。  相似文献   

5.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时期,中国逐步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生产力的迅速发展促使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活跃起来,尤其是在政治方面和法律思想方面。这一时期,形成了众多的思想派别,如儒家、法家、道家、墨家等等。各个学派都以自己独特的思想见解影响着当时的社会和以后的历史,而其中,影响最大的当属儒家。儒家法律思想经过长期的发展和改造,逐步演变成为封建社会正统法律思想的核心,长期影响着封建社会与法律相关的各种活动。  相似文献   

6.
试析中国封建社会形态中的法律原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柳正权 《法学评论》2004,22(4):122-126
所谓原罪 ,作为对人性的认知 ,揭示的是人的变易性 ,其对建构合理的社会控制模式有重要影响。中国封建社会虽无系统的原罪理论 ,但综观中国封建的社会控制 ,一方面设置了崇高的、无法达致的道德要求 ,使得人人都有道德暇疵 ;另一方面 ,设置了严密的法网 ,陷人于有罪状态。可见 ,这种控制模式的设立 ,是以人均有暇疵和罪为前提的 ,这即是中国封建社会形态中的法律原罪。文章对法律原罪的道德表现和法律表现作了较为充分的论述。  相似文献   

7.
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法律制度是指我国公元前476年至公元1840年长达二千三百余年间的封建社会的经济法制。它是中华法系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国法律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对它的探讨和研究十分重要。一、中国封建社会经济法制的特点(一)无法可依的状况相当严重,即使有法可依也不能自始至终地贯彻实施。中国古代社会,特别是封建时代国家都采取以皇帝为最高首脑的专制主义政体,皇帝不仅是最高的立法者,又是最大的审判官。“法自君出”,皇帝的意志,他的话是最高效力的法,全国臣民得无  相似文献   

8.
中国法律解释权主体的历史演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魏胜强 《政法论丛》2011,(3):99-105
中国法律发展史上有非常丰富的法律解释权主体的内容。在奴隶社会时期,王权之下由神职人员和司法官行使法律解释权;在封建社会时期,皇权之下以官府为主私人为辅行使法律解释权;在清末和民国时期,形式上由最高司法机关统一行使法律解释权。法律解释权的主体是由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决定的,并深受中国专制传统的影响。  相似文献   

9.
中国封建社会儒家思想一统天下,以"德主刑辅、礼法并用、原心定罪"为核心的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过程实质上是一个法律儒家化的过程。本文以此为着眼点,剖析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过程与建构路径。  相似文献   

10.
张善斌 《法学评论》2014,(2):95-102
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必然要求集体土地使用权自由流转。我国的土地立法深受城乡二元结构观念的影响,以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保障、防止土地兼并等种种理由限制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在本质上都是站不住脚的。修改现行法律,完善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势在必行。修改法律应立足于实践,法律只有尊重实践,才能为实践所尊重;合理界定公权力,最大程度地尊重农民的土地权利;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治理结构,协调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权利配置;完善救济措施,维护农民利益。  相似文献   

11.
中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这不是一句空话,是市场经济成熟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是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趋势。因此,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在中国社会由人治向法治转型时期,在建设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方面,推动全社会观念的逐步转变是一种历史性的使命。这种观念的转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句话应理解为“以法律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条文为准绳。”而不是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客观事实不等于法律事实。因为,从哲学认识论的角度看,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之间是永远存…  相似文献   

12.
法律受儒家伦理道德观念的深刻影响,这是中国封建法律的一大特点。从孔子开始,历代儒家都主张“以礼辅刑”、“德刑并用”……。到了西汉时期,儒家的这些思想——一开始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实现。以三纲五常为核心内容的儒家思想开始渗透到法律内容上来(如汉武帝和汉章帝时先后出现了反映儒家伦理观念的“首匿相坐法”和“轻侮法”)。汉武帝时期还出现了封建社会的特种断案方法——“春秋决狱”,儒家的一些经典直接成为审判决狱的根据。这种引经断狱之风盛行两汉、魏、晋、南北朝,极大地影响了后世封  相似文献   

13.
土地征收制度,是世界各国为发展社会公共事业而设的一种法律制度,我国实行的是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国家和集体。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集体土地被征收。在国家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农民成了中国经济发展的最大义务承受者。本文以农村土地的征收现状为基础,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以期在法律制度上为保护农民利益提供一些帮助。  相似文献   

14.
以具有代表性的清代注释律学文本为视域,可以呈现出中国传统法律解释的技术方法和精神意蕴。在法律解释的技术方法上,从字词考据、文义疏解再到文理阐释,中国传统的法律解释与传统汉语中的文义解释路径高度契合。历史考证技术以沿革考证和引用经典素材为典型体现,亦能生动地反映传统中国注释律家之学术素养;以概念语辞互证、律例比较互释、律学著作引证为代表的比较解释技术也臻于完善。"治"与"仁"彰显了中国传统法律解释者的观念主旨,展现出法律实用主义与儒家伦理观念的共融。延至清代,法律解释者们虽然仍坚守尊崇法典的观念,但也孕育出理性而谨慎的批判精神。中国传统的法律解释在技术方法与观念价值上的契合与共融,能够为弥合当前法律发展所面临的技术与观念之间的分裂冲突提供历史借鉴。  相似文献   

15.
劲士精神是战国秦朝集权政体和成文法制度的观念产物。它以忠于国家、忠于法律、依法办事、不徇私情为主要特征。在封建社会,劲士精神培育了一批尊君尚法的法术之士,铸就了事皆决于法的成文法传统,并进而维系了封建时代泱泱大国的生存与发展  相似文献   

16.
土地征收初论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土地法律制度是以土地所有权为核心而构建起来的.我国土地的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二元结构,使得我国土地法律制度具有其自身的特点.作为土地所有权发生根据的土地征收法律制度亦如此.一般意义上的土地征收,为国家对个人土地所有权的征收;而我国的土地征收,则是国家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征收.简言之,我国的土地征收实质上即集体土地征收.  相似文献   

17.
《法治与社会》2011,(9):78-78
刘作翔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撰文认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情况下,中国法治国家建设的战略重点应转移到法律实施的广阔领域,法律实施应该成为下一阶段中国法制建设的重点;在法律实施中,法律观念、法律意识起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而在法律观念、法律意识中,规则意识则是最重要的归结点。  相似文献   

18.
试论中国传统法律的多元主义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律社会学派认为法是由一组规范人们行为的规则构成的,不但包括国家法,还包括日常生活规则等等行为规范,即认为法律是多元的;同时认为法律是在人们法律观念支配下实施的社会行为,即认为法律是行动中的法。本文试图以法律社会学派理论为指导,从中国传统法律的运作过程来分析中国传统法律的多元化现象实质。一、多元的法概念中国古代法观念包括“人情”、“天理”、“国法”三个部分。其中人情乃人之常情。天理乃“伦理纲常”。国法,即当权者制定的法律条文。在这三者中,以人情最重要,天理次之,国法排在最后。只有情理法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19.
儒学是指儒家学派提出并发展成熟的备受统治阶层推崇而贯穿于我国封建社会的思想体系,两千多年来,它在中国大地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无独有偶,法律作为维系封建社会安定的工具,自然与之密不可分.在国家层面,儒学对国家法律体系、国法的制定与实施起着导向性的作用;在民间社会层面,儒学对民间社会规范以及法律思维亦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相似文献   

20.
准五服以制罪是中国古代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随着封建社会的产生而产生,灭亡而灭亡。准五服以制罪是封建社会等级制度的产物,是为维护封建等级秩序服务的,但它在现代社会仍然具有实用价值,并不过时,它对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具有重大意义。能够维护家庭伦理道德,重视亲情,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本文通过对准五服以制罪制度的阐述,重新审视其在现代社会的价值。然而对该制度的适用不能照搬古代,应该有所损益,根据现代社会状况,准五服以制罪的适用范围应该局限于近亲属及共同生活的亲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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