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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对于需批准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应以上级行政机关为复议被申请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则规定应以下级行政机关为被告。两者相互矛盾体现出认定行为主体标准的不一致。对于需批准行政行为的主体认定,应当改变传统的以“名义”认定行为主体的做法,而应以行为体现了哪些主体的意思表示为依据,并相应地对需批准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被告以及复议被申请人的确定规则进行调整。  相似文献   

2.
行政审判事实审查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审判对具体行政行为事实审查的标准不是《行政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事实清楚”,而是第54条规定的“主要证据充分”,法院不应以自己对事实的判断代替行政机关对事实的认定。行政审判中的认证标准是法律,行政机关的“心证”不受法院审查。行政判决书中法院查明的事实不是引起争议的事实,而是行政执法程序等事实。  相似文献   

3.
关于行政认定行为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认定行为,也称行政确认行为,在行政法理论上大多是这样定义的:行政主体依法对管理相对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进行甄别,给予确定或否定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①或者说是行政机关对个人、组织的法律地位或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认可和证明的行为。②包含着上述基本含义的行政确认行为,在行政立法规定和行政执法实践中广泛存在,并且以独立与非独立的形式表现出来。所谓行政认定的非独立形式,是指存在于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内的认定部分,是该行政行为中对于事项、权利义务、行为、关系等的认定或确认的那部分内容。可以说,它与每…  相似文献   

4.
法院对行政机关事实认定审查的比较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行政机关和法院二者既同为行使一定权力的国家机关,那么行政行为引发争议进入行政诉讼所产生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法院以何种态度处理行政机关对相关问题已作出的判断和认定。虽然行政行为一旦进入行政诉讼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司法最终高于行政,但并不意味着行政机关的判断对法院认定案件没有意义,由此衍生的基本问题是:法院如何审查行政机关对相关问题的判断和认定,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审查深度如何。行政机关在行政行为中涉及到对事实、法律、裁量等诸多问题的判断和认定,本文仅试图对事实问题作一分析,主要是运用比较方法,对英美和大陆法系主要国…  相似文献   

5.
<正>【裁判要旨】在审理非法经营案件时,法院对行政机关出具文件的证明力应当审慎把握,对行政机关内部复函,应当全面审查其是否符合行政法律有关规定,不得单独据以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对涉嫌非法经营罪的行为人主观方面认知的认定,需要结合行业普遍认识以及社会一般认识,依据特定案情综合判断。  相似文献   

6.
陈莉 《法制与社会》2013,(18):264-265
行政规定虽不具备法的形式,但以其"规范性"的实质在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行政审判中,法院就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时,不可避免的要对相关行政规定是否适用作出判断。本文从司法审查的角度,对行政规定予以分类,提出行政规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查的标准,并认为在个案中,应根据不同类别的行政规定,对其效力以及据此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约束力,予以认定。  相似文献   

7.
行政不作为案件要进入诉讼程序,首先应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基于行政不作为行为的特殊性,法院在对其进行司法审查时,不应受行政作为行为合法性审查模式的禁锢,既要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也要审查行政相对人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新民诉法中确立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行政法规定中可以尝试建立行政不作为公益诉讼制度,以解决行政主体怠于行使诉权而侵害公众利益的行为。  相似文献   

8.
闵行区法院胡南路:行政诉讼法规定:“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在复议机关不改变原认定事实、原处理结果、原处理定性,只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作了增加或减少适用的情况下,是否应认定为复议  相似文献   

9.
对行政机关超越职权的认定王保礼刘德生所谓超越职权,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超越了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范围,或者实施了根本无权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超越职权具有以下几点含义和特点:(1)行政执法主体可以是行使行政职权并对其行为承...  相似文献   

10.
关于抽象行政行为,我国行政诉讼法在不同部分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在受案范围部分,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司法审查之外(第12条第2项);在证据部分,规定被告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第32条);在法律适用部分,规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第53条)。通过分析可以看出,在我国行政诉讼法上:第一,原告起诉时不得针对抽象行为向法院提出审查请求,但法院在审理被诉具体行为时可以依职权审查抽象行为的合法性;第二,法院针对不同层次的抽象行为和不同情况下的抽象行为,有的具有审查权,有的则不具有审查权。我国行政诉讼法在关于抽象行为…  相似文献   

11.
关于扩大行政诉讼对合法权益保护范围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受案范围是行政诉讼制度中必不可少的核心内容之一。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则表明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受司法监督的程度,即决定了法院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深度和广度;二则关系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合法权益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侵犯后得到补救的程度。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有其局限性的,如被诉行政行为的范围只限于一部分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主体的范围只限于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组织这种类型的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范围主要限于人身权和财产权…  相似文献   

12.
一、行政侵权赔偿诉讼的特点行政赔偿诉讼是一种特殊的诉讼,它既不同于一般的行政行为合法性之诉,又不同于民事赔偿诉讼。《行政诉讼法》规定了法院根据行政相对人的请求,依照法律规定,对于被诉的行政主体是否应当赔偿、如何进行赔偿等问题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程序。...  相似文献   

13.
任何具体行政行为都是行政机关以其法定职权作用于法律事实并做出法律结论的过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进行审查是行政诉讼的基本内容。尽管事实认定是使用法律的前提和基础,但法院和行政机关相比,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上存在优势上的差异。法院对事实问题审查限度的把握及其具体标准,关系到审判权与行政权的配置和界限。本文通过对我国理论界有关事实问题审查理论主要观点及世界其他国家对此问题的相关规定的介绍,分析出影响事实问题审查的因素,并为正确理解该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14.
彭錞 《新法规月刊》2021,(3):171-186
失信联合惩戒具有多主体、多行为两大特征,致使行政诉讼救济面临渠道不畅和审查不力的困境.一方面,法院视信访惩戒为不可诉行为,将实施惩戒的企事业单位认定为不适格被告,并把失信认定、列入黑名单、公布黑名单以及联合惩戒界定为内部行为、信息记录、信息公开或黑名单自动结果,导致相对人无法起诉或难于选择起诉对象.另一方面,法院对失信惩戒缺乏统一定性,对其合法性依据也缺乏清晰判断,无法有效展开审查.切实可行的解困方案是:实体上,法院应把失信惩戒各阶段行为定性为可诉的行政处理,施以正当程序要求,并根据上位法对其依据进行合法性审查;程序上,法院应允许相对人在失信惩戒多阶段行为中择一起诉,承认前后阶段行为之间的违法性继承,并通过第三人制度和司法建议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相似文献   

15.
一、在《工伤保险条例》施行前作出的工伤认定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后。又在《工伤保险条例》施行后重新启动的工伤认定程序,应当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二、《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规定,工伤认定程序中的调查核实,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需要进行。故调查核实不是每个工伤认定程序中必经的程序。在已经终结的工伤认定程序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如果已经掌握了有关职工受事故伤害的证据,在重新启动的工伤认定程序中可以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三、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的任务,是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人民法院只有了解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据以作出的事实和证据,才可能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作出正确评价。  相似文献   

16.
在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法则对于诉讼程序胜败有重大影响.由于现有行政诉讼法对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存在不足之处,导致法院在审理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件时,在类似案件中运用举证责任分配法则有所不同,判决结果迥异.所以应当探寻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件举证责任分配法则,即工伤认定行为的基础事实的举证责任分配遵循实体法规定,在没有实体法规定时,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工伤认定决定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工伤认定的申请者对其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承担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17.
李杰 《山东审判》2002,(5):21-24
《规定》在第五部分以“证据的审核认定”为题对认证问题作出了系统的规定,从而确定了我国行政诉讼的认证规则体系,也使认证这一理论与实践中的难题有了可资引用的司法解释,具有开创性和里程碑的意义,对于规范法院的认证工作,乃至促进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贯彻“先取证,后裁决”原则,注重行政行为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工作,都必将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  相似文献   

18.
论行政诉讼中的事实问题及其审查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本文旨在研究行政诉讼中构成合法性审查对象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问题及其本质、事实瑕疵之表现和司法审查事实问题的强度。文章认为,事实问题的行为表现是行政主体的事实认定,而事实认定实际上是自由裁量权运行的过程。文章第二部分指出,证据违法、举证责任分配违法、行政推定或行政认知违法、对事实认定违反证明标准都可能导致事实认定瑕疵。文章最后的结论是:中国法院对事实问题的审查强度应以美国法中的合理性标准为原则,根据判决种类、争执点和行政程序保障状况辅之必要的法院调查取证权  相似文献   

19.
方邑  陈家傲 《人民司法》2012,(18):43-45
行政机关以主体错误为由,自行变更用人单位,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属撤销重作行为;在工伤认定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没有自行变更用人单位的职权,其自行变更用人单位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的行为属超越职权;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撤销已作工伤认定,变更用人单位,重新进行工伤认定时,应重新启动行政程序。  相似文献   

20.
近几年来,以设赌骗取钱财的活动在一些地方相继出现。各地法院审理这类案件时,由于对被告人行为性质的认识不同,有的将其认定为赌博罪,有的则认定为诈骗罪,由此导致定罪量刑上差别甚大。这是当前深入开展除“七害”斗争中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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